第四章 研究分析
第二節 研究限制與建議
一、受訪者選擇之限制
本研究採取立意抽樣選取研究對象,研究者同時向自己所熟悉的家屬團體與中、北部心 理衛生醫療、復健機構專業人員聯繫,邀請其提供適合訪談之照顧者與社會工作者,各受訪 13位照顧者以及26位社會工作者,照顧者的部分,除Cb、Cd1、Ce5、Ce6等4位由社會工作者 介紹,多為家屬團體參與者,僅有照顧者Ce5、Ce6與社會工作者Wa3、Wa4達到配對,由於多 數照顧者參與家屬團體,與社會工作者的接觸另有家屬教育團體的協作經驗,其照顧經驗和 內涵之發現可能與未參與家屬團體的照顧者不同。此外,本研究在滾雪球尋找受訪者的過程 中,發現受訪之照顧者曾和社會工作者有正向接觸經驗者較少,而社會工作者雖曾與照顧者 有正向的工作經驗,但或許是對工作成果持較謙虛之態度,並未推薦照顧者受訪,有配對者 亦較少針對其接觸經驗進行描述,使得本研究中無法未能如預期地呈現照顧者與社會工作者 配對式、跨場域的經驗對照,使研究結果的外推性受限。
二、研究者本身之限制
研究者過往雖積極涉獵精神醫療、社區復健相關議題,亦曾於會所模式之社區復健機構 實習,擔任精神疾病照顧者專線志工,與照顧者共事,然並無於精神醫療或社區復健機構實 際社會工作任職經驗,這可能使研究者對受訪社會工作者所表述工作情境敏感度受限。此外,
在訪談過程,部分照顧者曾將研究者視為專業的社工師,詢問社會福利資源分配,或社會工 作應有角色功能等議題,研究者不時會囿於自己身為準社會工作者應有的教育性或治療性角 色,而企圖進行衛教、社會資源連結,或對受訪者進行資訊蒐集與需求評估。對此研究者時 時提醒自己作為研究者的定位,盡可能真誠並簡要地給予正面回應、不作指導性建議,並盡 量讓大部分發言的時間留給受訪者,以免研究信度下降。
貳、研究建議
本研究針對照顧者與社會工作者的相互角色期待進行探討,除研究問題本身外,亦有詢 問受訪照顧者與社會工作者「您認為與精神病患照顧者工作時,機構或社會工作者有何可再 調整或加強之處?」、「請問您對現行精神衛生政策與實務有何建議?」等問題,對於心理 衛生社會工作者與照顧者工作實務與政策,以及未來研究有以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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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實務之建議
(一)對角色內涵之實務建議
心理衛生社會工作者採取社會工作、精神醫療與心理衛生的專業知識與技術,運用在精 神病患與照顧者身上,以達到精神疾病防治暨心理衛生之服務。首先,對於社會工作者如何 期待照顧者,研究者認為應先認識本研究所歸納出積極參與、消極參與、不當期待與家庭動 力不穩等四種照顧者樣態,以及社經認知條件、家庭文化因素、疾病照顧經驗、社區環境、
與社會工作者接觸經驗等六種影響照顧者角色之因素,拓展對照顧者多元狀態的認識,且社 會工作者每次與照顧者、家庭互動時仍須具有彈性的態度去傾聽其心聲,時時整理自己,保 持嶄新、不受限於過往經驗與認知的視框,如此方能將焦點不再僅侷限於家庭缺點,更能看 見改變的可能。
其次,對於社會工作者應如何進行與照顧者工作的角色設定,社會工作者建議依照顧者 的需求,運用本研究所整理出與照顧者工作有傾聽陪伴支持、協作釐清期待、衛教家屬團體、
家庭動力工作、社區資源連結,以及權益倡導協調等六種工作內容,以達到心理衛生工作者 於工作岡位上被賦予的協助照顧者與不同系統溝通與資源連結、進行家庭關係緩衝與協調,
強化家庭支持之功能,並促成照顧者陪伴精障者時所需要的嘗試空間與彈性之功能。此外,
社會工作者宜核對照顧者的能力與限制、對復健目標的共識,以及社會工作者對工作關係的 承諾程度,以此調整所採取的角色姿態。如有的照顧者深陷挫折、對未來應如何照顧感到迷 惘,需要社會工作者清楚表達其功能,主動告知服務資源與教導照顧者照顧知能,並適時針 對工作目標提供專業建議、展現權威給予信心,此時社會工作者亦應盡可能肯定對方的用心,
與照顧者一起討論如何因應照顧困境,指引方向與傾聽了解,找出可以工作的可能。而若照 顧者逐漸累積照顧知能、與社會工作者間有信任的關係基礎,社會工作者宜與照顧者建立夥 伴關係,適時支持照顧者的能動性,不斷自我覺察與核對彼此的工作目標與責任分擔,讓關 係不會單方面傾斜,照顧者與社會工作者在復健工作的推動上能夠互相協助乃至相互滋養,
甚至照顧者與社會工作者能彷彿親友般親近、位置平等,逐漸連結兩端,建立妥善的照顧模 式。
(二)對調整機制之實務建議
對於照顧者與社會工作者彼此如何調整期待,研究者認為持續的學習與成長是必要的,
建議照顧者可藉由參與家屬團體的過程對社會工作服務範疇與如何與社會工作者溝通有基礎 認識,並在爭取合理對待過程中保持誠懇踏實的態度,避免不當投射與過度情緒反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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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猶記得起初得悉自己親屬罹患精神疾病時,由於自己曾修習精神社會工作等課程,對心理 衛生議題有了系統性的認識,即便精神障礙對我而言從社會工作的其中一個案主群,一瞬間 變成自己切身相關的議題,在震驚之餘仍能妥善進行照顧安排,並主動參與家連家精神健康 教育協會的家屬教育課程,透過認識精神疾病、誰能明白我(溝通技巧)、認識精神科藥物、
危機處理、善待自己重整生活、康復的疑惑與希望、權益與倡導、學以致用等八堂課程,和 其他照顧者相互支持和經驗對照,且後續亦參與精神障礙照顧者專線的志工培訓,有機會聆 聽與台灣在地家屬團體與精神醫療、復健各領域社會工作者的經驗進行對話,參與權益倡導、
去汙名運動,此過程對研究者的照顧者身分具有重要的支持效果。
而對於社會工作者如何調整與照顧者工作之間的期待落差,研究者建議,社會工作者應 接納現況,在澄清工作界線、風險評估後確認個人選擇,但同時相信有改變的可能,設法增 加對照顧者的認識與之所以未能配合服務背後可能的原因,並根據照顧者需求、服務目標不 斷積極溝通與調整工作策略,選擇等待適當的介入時機,以在照顧者與社會工作者彼此安全、
自在的氛圍下互動。此外,研究者曾參與東吳大學社會工作學系萬心蕊老師舉辦的社區心理 衛生另類服務說明會、進行「social approaches to mental distress」讀書會聚會交流,
從中接觸到另翼心理衛生社會工作團體的各種在地實踐行動,認識到以異於階級式,貼近建 立朝向更平等、互助和相互學習的夥伴關係為基底的工作方式,在過程中除了認識第一線的 饒富理想的社會工作者外,也開拓了研究者對心理衛生社會工作的視野,有了社會取向的關 懷。對此,研究者建議,學校教育應重視職前自我探索,使社會工作者得以在與家庭工作之 前先行處理原生家庭議題,並在工作之餘,社會工作者亦應有個人化的自我照顧管道,定時 省思自己當下遭遇的議題,並持續進修學習、尋找跨單位社群團體之支持,以維持服務熱忱、
強化專業知能,進而能將實務經驗與理論結合,更有效能地進行服務。
二、對政策之建議
(一)關注照顧者需求,邀請照顧者協作
既有心理衛生服務並未針對照顧者需求設計,對於照顧者於心理衛生系統中的定位模糊,
研究者建議心理衛生服務宜進行適當之再設計,社會工作者應支持整個家庭,持續關注照顧 者的家庭變化,針對其照顧需求提供適切協助,如提供喘息服務、辦理衛教活動指導照顧知 能、教育照顧者如何與社會工作者互動、辦理家屬支持團體、協助拓展照顧者社會支持網絡 等,且機構應加強對個案和照顧者的充權與邀請照顧者協作,相關服務方案或政策再設計與 操作過程擴大照顧者參與,如社會工作者Wd2認為「照顧者不會只是一個陪評委員,他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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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政策的制定者,我們去培力他們能夠在自己的需要上面去跟政府爭取,然後他們也懂得甚 至跟政府打交道。政府他的施政眼光裡面本來就有整個家庭的概念,我覺得他就不需要我們 花這麼大的力氣」,以確實協助照顧者。
(二)強化社區資源連結,改善社會工作者勞動條件
完整的精神治療模式應提供精神病患連續性照顧,除了急性的精神醫療外,亦需充實精 神復健設施,提供症狀穩定、局部功能退化、具復健潛能、不需全日住院、但需積極復健治 療的病患,能獲得持續性、完整性之社區復健服務(洪千惠,2006),社區資源有限、衛教 資料普及度低,使照顧者除住院醫療外,鮮有其他可供使用的選擇,即便照顧者有轉介復健 機構之意願,常未能順利滿足其照顧需求,不易在最需要時知悉對應的相關資源。對此,研 究者建議政府提昇社區資源獨立設置的數量及可近性,發展精神障礙者高齡化照顧政策,並 建立單一服務窗口整合不同系統資源,加強社區心理衛生資訊傳播,落實心理衛生服務體系
完整的精神治療模式應提供精神病患連續性照顧,除了急性的精神醫療外,亦需充實精 神復健設施,提供症狀穩定、局部功能退化、具復健潛能、不需全日住院、但需積極復健治 療的病患,能獲得持續性、完整性之社區復健服務(洪千惠,2006),社區資源有限、衛教 資料普及度低,使照顧者除住院醫療外,鮮有其他可供使用的選擇,即便照顧者有轉介復健 機構之意願,常未能順利滿足其照顧需求,不易在最需要時知悉對應的相關資源。對此,研 究者建議政府提昇社區資源獨立設置的數量及可近性,發展精神障礙者高齡化照顧政策,並 建立單一服務窗口整合不同系統資源,加強社區心理衛生資訊傳播,落實心理衛生服務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