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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

第二節 研究限制與展望

本研究透過了宗族生命儀式禮簿的資料分析,和政治人物的訪談資料比對,

剖析了現今社會中,宗族結合成一人群團體的許多重要原因,這樣的因素和傳統 的宗族研究是有所不同的。本研究借用了社群的概念說明宗族結合成人群是基於 象徵的認同,以及參與了在象徵下的儀式,並以網絡理論來分析了宗族內部的人 際關係,及如何運用並轉換在其他面向。但是由於受限於研究者的資料蒐集不夠 完整及能力不足,本研究有以下的限制,並期望提供後續相關研究能繼續發展。

本研究透過宗族的生命儀式所記錄的禮簿來分析其來往名單,而生命儀式一 般可分為紅白事,也就是婚禮和喪禮,若以單一成員家庭的紅白事,而且時間相 近來分析其來往的對象,這樣的分析會比較準確而客觀。但是在一個家庭中,同 時要找到紅白事而且時間上接近是不易的,本研究中的案例,分別隸屬於不同的 宗族成員的紅白事,年代也有所差距,但是都隸屬湖口商業區,也具有一定的分 析價值。不過若能蒐集同一同家庭的紅白事,年代相隔也不遠,相信其客觀性、

準確性將會更加提昇。

本研究主要是探討宗族在當代社會中,其對內、對外的人際關係網絡的連 結。本研究只探討了宗族對政治部分的關係轉換和連結,缺乏了商業關係網絡部 分的探討,這樣的商業探討在做為客家地方社會的湖口,族群資源成為一種社會 資本和文化價值,是否反應在族群的社會結構上,也就是結構的鑲嵌性,這樣的 鑲嵌性是以族群網絡成為經濟網絡的基礎(張維安 2007)。所以將族群團體縮小 成宗族團體,這樣的鑲嵌性是否也形成了宗族成員的社會結構,這樣的研究同時 牽涉了人際關係網絡,特別是商業部分所形成的經濟活動,尤其現代社會中,商 業部分是生活上的一個主要的活動之一,宗族在這方面的連結相對的一定也是非 常熱絡。湖口這個地方社會目前分別有三大區塊76

76 參照第二章湖口介紹部分。

,其中商業的區塊集中在行政 中心上,這樣的商業活動的部分研究,更能使宗族人際來往的關係網絡的論述更 加的完整。但是基於筆者對於宗族商業資料蒐集不夠完整,尤其是商業上資金來 往帳簿的取得,這樣的帳簿分析有助於我們瞭解宗族在地方社會的資金來往情 形,以及所形成的商業網絡如何運用和轉換,是否和結構的鑲嵌有關?這樣的社

會結構,是否因此在地方社會中產生一定的影響力,進而左右了政治生態?這樣 的商業論述若和本研究政治關係部分做個完整的比對和分析,將可以拼湊出宗族 在地方社會中政商關係藍圖,這樣的政商關係的論述,就可以顯現宗族在地方社 會中展現其特殊性和重要性,更能說明宗族在當代地方社會下意義。

另外,本研究對於宗族關係網絡的轉換,是以政治為主要探討方向,而筆者 研究顯示宗族人際關係的轉換,是因為平時的互動所建構出一個宗族意象,而選 舉有如一個事件,這個事件喚起了這個意象,進而影響投票行為,使這個宗族關 係網絡能被轉換的機制,在本研究中認為是「短期利益」。雖說如此,但是影響 投票的行為很多,宗族關係雖然重要,但是仍有可能會參雜其他因素來影響投票 行為,例如地方社會中的大小社團人情歸屬、農會系統運作、政黨派系的號召等 等。這些因素彼此交互作用而形成了地方社會的選舉文化,我們應該可以更進一 步地調查這些既存的地方社會網絡,才能更清楚地理解箇中邏輯。另外王金壽

(1993)所提及侍從組織運用選舉上,並整合樁腳的情形,在本研究中雖然無深 入探究,但是在本研究細致探討了地方社會宗族的部分,若能再進一步整合到大 型選舉之研究上,應可以論證王金壽所提出的侍從理論,了解地方社會和中央的 關係。另外在民主社會下,選舉的背後的意義在於選賢舉能,這個民主邏輯,在 筆者目前的研究顯示和當地的居民的邏輯是有落差的,可是我們不能因此否定民 主的價值存在,目前在湖口當代社會中,我們得到的資料「宗族」是重要影響的 因素,而這個重要的因素,前提是需要先被建構出一個關係網絡,需要轉換時關 係時,必須加入其他不同轉換的機制,這時宗族關係才會轉換其他形式關係。而 轉換完後,這個轉換的事件又有如船過水無痕,又必須回歸現實生活,也必須再 次在生活上互動,再持續維持這樣的宗族關係網絡。所以無論是宗族關係、或如 前述的其他影響投票的因素,在當代地方社會下,這些不同影響投票的因素,要 轉換其他不同的關係形式,進而變成投票行為,最重要的前提是「關係」的建立,

目前筆者只做了宗族的部份,若往後加入了其它的研究更可使這樣的論點更加完 整。

其他地方社會中,類似湖口的地方社會,例如新埔的宗族在開墾歷史的過程 脈絡下,形成對地方社會具有重要的影響力(曾春鎂 2003);另外 義民廟的研究 中,林先坤家族同樣的在拓墾的過程中,參與了新埔和竹塹地區的地方社會中政 商的事務,使得林家在地方社會建立了重要的地位。由於這樣的地位,其後的一

些重要地方家族參與了義民廟的興建和輪值系統,也使得義民廟在北臺灣社會成 為重要信仰中心(林桂玲 2005;羅烈師 2001)。但是,以南庄之類地方社會中,

黃祈英家族雖在南庄拓墾,也成為南庄重要的家族,但是卻沒有成為像湖口和新 埔般,成為足以影響地方社會政商關係的家族(范徐生 2009)。以上種種的敘述,

地方社會下宗族的關係網絡是否像本研究所述的如此,相信需要更多的研究來證 明和比較,才能完整呈現宗族在當代地方社會脈絡下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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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1、乾興公買地契約之二:立杜絕賣盡洗根田園埔地契 附錄 1 立杜絕賣盡洗根田園埔地契77

附錄 1 原文照錄如下:

附錄 1 原文照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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