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禮簿的分析
第二節 禮物交換的實例
(一) 案例一
主人陳在鏜先生為陳四源家族「在」字輩,年約五十三歲,從小生長在陳四 源祠堂旁的老家,左鄰右舍住的大都為宗族成員。陳在鏜先生年輕時做過許多行 業,直到當兵回來時,在一家摩托車行當學徒,三十多歲才自己出來開業,開業 時,才離開老湖口的老家,在商業區的新湖口街上租了一間店面,開了一家機車 行。據陳在鏜先生回憶自述,他的開業資本還是宗族中的叔叔們集資一部分,幫 助他開業的,並介紹第一筆生意給他。漸漸的由於宗族和朋友的引介,使他目前 自己在湖口中山路商業區上,買了相鄰的兩家店面開業,生意尚還穩定。目前兩 個兒子退伍後和他一起經營摩托車店,其生意來源大致上以買賣、修理摩托車為 主要收入,客戶來源以鄰里、宗族、朋友、以其互相介紹為主,交友還算廣闊,
根據主人自己敘述:
當初就是因為宗族的長輩介紹朋友給我,使我能在剛開始時生意不算太 差,而這些客戶覺得我信用還不錯,而且我也會算便宜一點給介紹來的 人,反正同款式的摩托車哪裡買都是一樣的價錢,但是跟認識的人買不僅 可以算便宜點,且售後服務也比跟不認識的人買來的好,就是這樣漸漸的 在湖口地區,宗族和鄰居自己會來跟我買之外,也會介紹朋友給我。44
就是因為如此,所以漸漸的他的人際關係網絡也開始擴大,但是只有在商業 買賣上的來往,是無法建立起實際的人際關係。宗族內必須透過祭祀儀式的參與 的過程,和宗族成員建立起宗族感,而平時的禮俗上的禮物交換,才是建立起人 際關係網絡實質的行為。所以無論是宗族內外,陳在鏜先生非常注重這樣的禮物 交換行為,無論彼此之間關係為何,只要是客戶所寄來的紅白帖,他都會包禮,
但是是否親自出席,還得看來往的關係。他自己說到:
只要是客戶,也就跟我有過買賣的人,大都會有紅白事的來往,人家放帖 給我,我一定會搭禮去(包禮金),如果認識的客戶,有紅白事沒放帖子 給我,我知道了,我也會搭禮去。禮多了才不會失禮,如果是比較親的,
44 引自陳在鏜先生訪談稿,2009.3.18,在陳在鏜先生家中。
像是自己同房宗族的人,白事(喪禮)我會去挺手;紅事(婚禮)我會親
45引自陳在鏜先生訪談稿,2009.3.18,在陳在鏜先生家中。
46引自陳在鏜先生訪談稿,2009.3.18,在陳在鏜先生家中。
鄰里 45 10.04%
陳在鏜二兒子婚禮全部包禮金額比例統計圖
49引自陳在鏜先生訪談稿,2009.3.18,在陳在鏜先生家中。
該項的一成七;再和同業相比較,一千元的有八個,一千兩百元的有三十五個,
族關係,無論收禮者在發放喜帖時,選擇要放帖給宗族對象時的心態;以及送禮
坐主桌」、「舅舅到了才能開桌」等習俗,不然會被人詬病,除非該主人擺明不和 老婆娘家來往,也就是斷絕關係外,都必須照習俗走。訪問者皆表示早期社會人 的壽命都比較短,而父母都會較子女早去世,而母親娘家的兄弟,也就是孩子的 舅舅,就代表女方的家長照顧出嫁的女兒,所以才有此習俗。故婚喪喜慶代表姻 親的舅舅們,就順理成章成為女主人的女方代表,所以因為此關係才會對禮物的 重視,所以在金額方面都高過其他類別所包禮之金額,這種情形和羅烈師所調查 之彭太孺人之喪禮的禮金簿調查,也可發現這種情況,也就是姻親所包禮的個數 雖不多,但金額佔的比例卻很重的情形(羅烈師 2001:215-216)。這表示出嫁 的女方親戚,透過婚姻的人法因素51
至於政治人物方面,大致都和地方選舉有關,有縣議員、鄉長、鄉民代表、
村長等,其中有陳四源家族成員中當上縣議員者,其中的禮物交換行為,是將其 禮物轉換成宗族的忠誠性,也期待將忠誠性轉換成選舉事件上,而收禮者也有自 己的考量,至於詳細的細節將在下一章節再詳述此過程。
,和嫁入的男方彼此之間的關係,因婚姻的 人法,而產生了連結,彼此連成了一條關係網絡,而這個關係網絡的重要性,透 過了婚喪喜慶禮物的交換,便可以看出他的重要性。也就是禮物不僅只是表面代 表了禮物的貴重,而重要的是禮物轉換了一種想和對方建立一種密切關係的神聖 性,收禮者也因此會有一些習俗的回應,使收禮者和送禮者彼此都感受此神聖 性。這種情形將於案例二,喪事的包禮情形再做詳細的比較,更可看出此情形。
(二) 案例二
此案例記錄是陳四源家族的喪禮,主人為陳雲田先生為陳四源家族在字輩,
年約 55 歲,為陳家養子,陳雲田生父姓張。陳雲田養父母因膝下無子,故收養 了一男一女,男者為陳雲田先生,目前已從新竹工業區台鈴實業公司退休,住在 案例一陳在鏜先生家附近,同樣位於湖口鄉中山路二段的商業區,其妻為陳家的 另一收養的女性,做為童養媳,而後結成夫妻。陳妻姓詹,目前已從盛羽實業退 休,而加入了湖口婦女會這個社團。筆者紀錄的是陳雲田先生母親在十年前過世 的禮簿,分析禮簿名單和金額將其分類,禮金的個數一共有二百四十九個,總金 額為二十七萬四千二百元,分別來自分別來自於陳四源宗族、朋友、姻親、政治
51此處人法的概念參考了謝國雄《茶鄉社會誌》第四章的用法(謝國雄 2003:140-203)。
人物、鄰里、生父家親戚等。以個數來說,最多的為宗親有六十八個,佔全部的
1.61% 1.20%
26.10%
19.68%
1.20% 3.22%
0%
共有五萬一千四百元,佔一成八左右;第四為同事,有四萬三千一百元,佔一成
1.93% 0.95%
19.07%
須用很盛重的禮品來表示娘家的心意。所以有些娘家人會送罐頭塔,而喪家必須
在宗族方面,個數雖最多,但是金額比例卻不是最多,這和案例一雷同,也 就是雖然宗族的關係表面上是建立在血緣的認同,但是實際上在關係的強度上還 是必須建立在生活實際的互動上。這個實際互動包含了祭祀儀式的參與、生命禮 俗的禮物勞力交換等。從禮簿的包禮情形可以看出所包的禮金金額,大部分和鄰 里大致相同,並無金額特別大的狀況,在宗族全部六十八個禮金裡,包禮五百元 有兩個、六百元有三十九個,兩者共佔了宗族部分的六成左右,其餘全都是一千 元,佔了該項的四成左右。宗族的部分和鄰里一樣,並無如姻親關係那般有大額 禮金部分,這也和陳雲田先生家庭背景有關。陳雲田的父親為獨生子,只有兩個 姊姊,而陳雲田先生又為養子,在宗族中並無其他較親近堂叔伯、兄弟,所以包 禮金額也無特別大金額的禮金。這顯示了宗族部分,只是一般的宗族來往關係,
而這個來往的關係,是建立在一般的宗族認同上,而並無更親近的感情連帶。
其他部分,同事部分的包禮情況,個數和金額大致而言都相差無幾,大約佔 了一成五左右(詳見上表 8、9),細看其中包禮的金額,五百元的有二十一個,
佔該項四十九個總數的四成二左右,一千元有二十個,佔了四成左右,這樣的情 形顯示了同事的關係來往和宗族情形相同。同事之間的往來也有親疏分別,和宗 族關係相同,有所謂的來往密切程度的分別。用包禮金額來看待此親密關係,如 前面所述,只能相對的反應該類別關係的親疏程度,而不能以包禮金額高低,和 其他類別互相比較其親疏程度。包禮金額越高者,相對的比包禮金額低者來往的 程度來的高,這樣的說法並不意味著,用金錢當作是人情網絡中的來往密度的因 素,它反應的只是人際來往的結果。因為情感的交流是多元而複雜的,在日常人 際的往來也是如此,在此喪禮儀式中,這樣的禮物交換是平日往來的見證,也就 是彼此交情的深淺,同事的情誼也是如此,平時工作的互動,再加上生命的儀式 的禮物交換,這樣構成了同事關係的人際網絡。在這個網絡裡,我們藉著喪禮的 儀式中包禮的情形,看到了這個網絡中相對強弱的連結關係。
另一個特殊的現象為男女主人生父家來往的情形,以生父家包禮的個數和金 額所佔的部分大致相同,都不到一成。雖然個數金額都不多,但特別的是主人陳 雲田是養子;其妻本為養女,後來轉做童養媳,而雙方生父家也有包禮。生父包 的禮金都為六千元,以整體的金額來看是非常慎重而豐厚的,而且其他的生父家 親戚也都有包禮,金額一千元、兩千元不等。這樣的包禮情形,表示生父家的親 戚和陳家平時還是有往來,其中建立了五十多年的禮物交換關係,在這裡可以明
顯見到。透過這樣的儀式的禮物交換,使得兩個家族持續建立起人際關係,這樣 的人際關係是透過收養和被收養的雙方建立起來的,表示雙方對於收養已達成某 種程度的默契,並未因收養的問題而切斷彼此的往來。若無儀式上禮物交換行 為,就是將此種關係網絡切斷不再來往,所以生命儀式禮物交換的行為,也視為 人關係網絡往來的一項重要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