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研究限制與建議
本研究目的在於瞭解父母督導行為對高職學生的媽寶行為覺知與拖延 習慣影響自我調節學習關係,經分析綜合整理,以歸納出上述的重要結 論,據此,本節乃根據以上研究結果與發現以及結論,提出相關建議,以 供父母對子女的督導行為能夠有所參考,並且在對未來的研究提供進一步 之研究建議,以提供未來更好的研究方向:
一、相關單位提供家長在督導與教養子女的資訊
從研究所述,我們注意到父母督導行為的程度對高職學生在專業的發 展上有所相關,因此父母督導的行為,到底該用何種方式或者到底該到甚 麼程度,會是父母需要關心以及注意的,因此在管教、教養、督導的方式 與程度上,建議可以請從事家庭教育的人員舉辦與教養青少年孩子相關的 家庭教育活動、演講,或出版家庭教育書籍、網路文章的建構…等,方便 提供家長相關教養的方法與資訊,尤其可以針對家長們可能面臨的問題,
分享各種教養的技巧。
二、對於父母督導行為在我國高職學生之建議
我國技職教育以培育各階層的技術人才一直以來都是其主要的教育 目標,促進社會發展以及促進台灣經濟為使命。對於高職教育未來的發 展,勢必要符合產業變遷、教育發展、企業需求、社區以及學生的需求等,
達到實務致用之職業教育目標,因此在本身的專業能力上必須精進,以符 合技職教育之重要的教育目標,並且達成學生對自我的期許,本研究發 現,我國高職學生其父母督導行為越高時,在媽寶行為覺知也就越高,並 且媽寶行為覺知與拖延習慣呈現正相關,雖然父母督導行為並沒有直接的 與拖延習慣造成影響,但過度的媽寶行為覺知將影響到本身的拖延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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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當拖延習慣越高時對學生的自我調節學習能力就越低,對於不管是高 職學生或者所有在學學生,相信這樣的結果並不是每位家長以及父母所樂 見的。
因此我們將這樣造成學生自我的拖延習慣的養成以及缺乏自我控制 的能力結果放在父母督導行為的程度高低所造成的影響,雖然有研究顯示 父母督導行為與學業表現是有正相關的,但當子女在生活上過度依賴父 母,容易造成拖延習慣的產生,而拖延習慣以及拖延行為的產生,可能會 降低子女本身的自我調節學習的能力,換句話說當父母督導行為的程度過 高,在生活上以及學業上都容易受到影響,容易形成子女對父母的依賴程 度過高,凡是沒有主見,凡事都依靠父母,進而造成自己生活中沒有主見,
不能好好控制自己的行為,接著在學業上也容易被這樣的生活習慣以及不 能好好控制自己的行為而受到影響。
(一)教導子女如何做好自我監控
因此建議父母在執行親職的管教時,盡量適當與適量不宜過高,
培養子女的獨立思考的空間以及機會,並且給予子女足夠的空間去做 自己的事情與決定,由其是去培養子女自己來訂立適切的目標與計 畫,並且給予適當的協助,這種方式不只是學業上生活上也是如此,
而不是甚麼事情都由父母來決定。
(二)給予子女適當的督導關懷不養成子女媽寶現象
父母在行使所謂的親職權的當下行為,重點除了給予子女溫暖以 及關心子女、感情上以及情緒上給予支持與鼓勵,也要適度的去行駛 督導的行為,給與子女更多空間獨立以及成長,相信這樣的督導方式 對子女是較為好的,而不是過度的溺愛與放縱,或是過度的督導與管 教,不去了解甚麼樣的方式對子女是真正適合的,許多文獻、報章雜 誌建議,父母不應用負面話語批評孩子,無助建立孩子的自信心,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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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給予孩子更多獨立嘗試的機會。而孩子若遇挫折、難過,爸媽可以 接納安慰孩子的情緒,更重要的是引導孩子檢視過程中成功或失敗的 因素,而不是只針對結果一味讚美孩子捧上天,或給予孩子寵溺式的 安慰,又或是權威式的壓力管理,這樣就不會培養出「媽寶」,懂得選 擇適當的管教與督導子女的方式,這樣除了幫助子女去適應生活,也 能夠幫助子女提升學業上的表現。
三、未來研究之建議
本研究針對分析討論以及結果,以及就研究變項、研究對象、研究方 法等方面來做說明,提出幾項建議給予未來研究做為參考,在未來對於研 究上能夠有所幫助:
(一) 研究變項 1.背景變項
本研究在背景變項中有性別、就讀公立學校或者私立學校以及 專業成績班級的排名,在個人背景變項中,就讀公立學校或者私 立學校的部分,目前為我國十二年國教已經正式上路,但在研究 過程中高三以及高二還是由過去的基測來登記分發或者推甄來決 定學校,如果未來要了解私立學校與公立學校所造成的差異可能 會因為我國十二年國教的推行過程中會越來越沒有所謂的差異,
又或者因為免試入學,家長的決定權不再因為學生的成績而受 限,造成怎麼樣的家長較容易選擇子女進入哪種學校,而造成所 謂的父母督導行為或者是媽寶行為覺知的程度上差異更加明顯。
2.操作變項
本研究在操作變項的部分有「父母督導行為」、「拖延習慣」、「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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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行為覺知」以及「自我調節學習」,本研究在父母督導行為上主 要是了解父母督導行為程度上的不同,在後續的研究建議可以將 父母督導行為的程度與父母督導的風格進行分類,來了解不同父 母督導的風格下,哪種父母督導風格較容易造成子女有媽寶行為 覺知產生,以及可以將父母督導行為的程度在細分為父親的督導 以及母親的督導行為這種性別變向的影響,例如通常都是由父親 或者通常都是由母親來進行督導行為的模式,來了解哪種模式下 較容易造成子女的有媽寶的這種現象以及媽寶行為覺知程度。
另外此次研究是利用父母督導行為以及媽寶行為覺知探討經 過中介變項拖延習慣的影響對自我調節學習能力的影響,未來研 究可以將研究中的媽寶行為覺知,是否還會影響除了本身的拖延 習慣所造成的自我調節學習上的影響,將原本欲了解學生本身的 自我調節學習的能力調整成了解學生在團體活動學習上的表現差 異等,了解父母督導行為與媽寶行為覺知會不會不只對學生在學 業上與學習上的影響,也間接的影響了子女生活上或者與同學相 處的關係,以及在團體生活的表現等。
(二)研究對象
本研究的研究對象主要為公立學校高職學生以及私立學校高職 學生,因此後續的研究,可以針對高中以及高職來進行比較,以了解 不同的學校對父母督導行為程度的影響,因為本研究採立意取樣,研 究對象主要在新北市、基隆市、宜蘭市與高雄市,建議未來研究上可 以在地區上來做研究對象的分類,探討北、中、南各區的父母督導行 為的差異,並且在媽寶行為覺知的程度上有何不同,以及更多不同類 型的學校來做研究例如:男女合校、男校、女校等等,這些也可以在 未來的研究中加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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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研究方法
由於本研究的資料來源主要以學生做為填答者,以學生感受的父 母督導行為來進行填達問卷,讓學生憑藉著自己的感受來填答,所謂 的感受可能因為本身對於父母的督導行為感覺可以接受或者相當排 斥,影響對於所謂的督導行為的程度可能不一定貼近現實,因此建議 後續研究可能將父母督導行為的模式由家長來填答,更能夠了解實際 的父母督導行為以及父母督導時的信念以及價值觀,方便探討父母督 導的更全面性的問題。
另外多去比較不同的國內與國外研究,亦可多增加累積更多的觀點,
方便運用於研究方面,因為對於媽寶行為覺知的資料文獻,在我國的 學術研究上較少,主要都出現在報紙、雜誌上讓人討論以及敘述,因 此在論述中的理論與實證基礎或許不夠,因此建議未來研究可以朝此 方向前進,透過持續探討與研究來探討父母督導行為以及媽寶行為覺 知對於我國高職學生或者我國青少年所帶來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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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中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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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姿秀(2011)。天下的「媽寶」 都是一樣的父母造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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