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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討論與建議

第二節 研究限制

本研究的研究限制歸納如下:

一、 本研究雖然收集 12 梯次團體,共 88 位研究對象,但是部份 由研究對象自填的資料有遺漏的情形,影響到研究結果之統 計分析,是否因此影響到對團體治療成效、治療性因素以及 反治療性因素的預測,需進一步探討。

二、 由於同時接受藥物治療者亦可參與團體心理治療,限於人 數,本研究收案時沒有排除同時接受藥物治療者,因此本研 究無法區辨治療成效是純粹團體心理治療結果,還是合併接 受藥物治療的結果。

三、 因門診病患轉介之人數有限,而且每梯次團體進行的時間約 需三個月,故難以加入對照組作為比較。由於缺乏控制組的 比較,造成本研究無法清楚呈現治療成效是否完全來自於團 體心理治療的效果。

第三節 建議

一、 對護理教育與臨床實務工作者的建議:

(一) 在團體心理治療進行之前,詳細的進行評估與澄清病患對 團體的期待是相當重要的。本研究發現病患在參加第一次 團體的經驗對於治療性因素與反治療性因素有相當大的影 響程度,而這可能跟病患對於團體的瞭解與期待有關。

(二) 本研究發現病患治療前的症狀嚴重程度與治療成效呈現 負相關,也就是治療前症狀愈嚴重,治療效果愈差。因此 治療者應該在團體進行之前,仔細評估病患的症狀嚴重程 度,給予症狀嚴重程度較高的病患更多的幫助,以提升團 體治療成效。

(三) 在治療者進行團體時,可以從病患之個人特質中去瞭解病 患所需要的治療性因素,而更在團體進行之中,提供所需 的治療性因素,以及避免可能發生的反治療性因素。例如,

多營造「對團體的正向感覺」、「共通性」、「認知性的獲得」、 以及「自我坦露與分享」的治療性因素,避免「自我揭露 的抑制」、「缺乏投入」與「缺席」等反治療性因素的出現。

(四) 治療者可以從病患的個人特質中去瞭解可能影響治療成 效的因素,而加強某些特質的需求。例如疾病年齡、受教 育年數愈高,其治療成效愈差。治療者可以針對這些治療 成效可能不佳的病患給予更多的幫助。

二、 未來研究的建議:

(一) 未來研究可以清楚地將純粹接受團體心理治療的病患與

同時接受其他治療者作區分,以清楚的呈現出團體心理治 療的成效。

(二) 建議增加對照組之比較,例如無治療者、等候治療者、以 及藥物治療者,如此可以更清楚地呈現團體心理治療的治 療成效。

(三) 本研究對於治療成效、治療性因素與反治療性因素結果的 預測程度並不高,表示有許多變項可能被研究者忽略,因 此建議在進行量性研究的同時,可以同時進行質性的訪 談,以能夠更深入地去探討更多可能的影響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