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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科學解釋的評量

科學解釋的評量同時包含兩個層面:解釋之邏輯結構性的評量,以及 對解釋之陳述性的評量,亦即科學解釋所傳達之對現象理解的程度。分別 提出一些相關的評量標準如下:

一、解釋之邏輯結構性的評量

(一)D-N 模式是最普遍用來評量解釋結構完整性之標準:指一個論證 涵蓋了列舉某先行條件與定律之語句的說明項,因此可以解釋或預測 一個現象。這個結構同時滿足邏輯與適當的實徵條件。許多的解釋並 未堅持此一結構,缺乏某一部份之說明項的語句被認為是不完整的解 釋。

一 些 學 者 對 這 種 不 完 整 性 抱 持 較 寬 大 的 立 場 。 舉 例 來 說 , Scriven(1988)承認在一些科學情境中,某種資料超越問題之外,因 此,他提出完整的解釋不一定要符合 D-N 結構,它可以隨著不同的脈 絡而改變,端視提出解釋之群體的先存知識而定,只要它維持邏輯的 功能(雖與結構不符),並提出理解,解釋將被認定是完整的。

(二)科學解釋品質的「統一性(unification)」標準:有關於解釋之化 約與理解特徵的觀念:Feigl(1970)提出依據最少量之概念與假定以理解 最大量事實和規率性(引自 Zuzovsky & Tamir,1999)。Friedman(1974) 則提出藉由化約我們所接受的現象,來理解這個世界。

Schulz(1993)將簡單的解釋與複雜的解釋加以區分。簡單的解釋即圍 繞較小的概念群而產生,且表徵出較少連結的知識;複雜的解釋則包含較

多的概念。簡單的解釋在本質上較常出現因果關係,反之,複雜的解釋則 對自然現象提供較一致的且組織良好的觀點。

Kuhn(1991)亦對單一原因(single-cause theories)與多重原因的理論 (multiple-cause theories)做類似的區別。其所提及的「理論」與所述之「解 釋」的意義相似。在單一原因理論裡,許多的因果關係被整合為一,而在 多重原因的理論中,這些因果關係是以平行或是另有的方式存在。Kuhn 發現產生多重原因理論(解釋)者不需要像持有單一原因理論(解釋)者一 樣,將大範圍的概念整合到自己的理論中,但是他們的多重原因理論反映 出:對於他們所推論之現象的因果關係複雜性有較好的覺察。因此,「統 一性」與因果關係複雜性的覺察,皆為好的解釋之象徵。

Zuzovsky & Tamir(1999)總結適當解釋的結構與邏輯標準如下:

(一)在物理解釋中,必須具備完整的 D-N 模式或至少是 D-N 模式之概述

(二)統一性:從化約解釋為最可理解的基本原因,或是從多重原因整合 成單一的因果關係結構而獲得統一性。

(三)反思因果關係的複雜性,以提供另有多重原因的關係。

(四)在功能解釋的範例裡,表達出為了系統(s)的適當功能,特徵(i)

的必要性是滿足某必然條件(n)。

(五)在演化解釋的範例裡,區別近因與終極因,並提及兩者皆是為了產 生生物學之解釋。

二、解釋之陳述性的評量

科學解釋經常以書寫、敘述的形式呈現。書寫的解釋被認為是一種特 殊的語言類型,不同於科學描述(scientific description)。在科學教室裡,報 告或是科學描述是較常見的寫作方式(Sutton, 1992)。

Halliday & Martin(1993)認為解釋不同於報告,在兩方面有所不同:

解釋具有(一)高百分比的行為動詞,而且通常是描述一個過程;(二)行為 是以邏輯次序組織而成的。

Bateson(1979)提出了區分「描述」與「解釋」的方式,他認為描述的 資料是是不相關的片段資料,而解釋則必須是由相關連的資料所組成。當 片段的資料之間產生連結,並符合因果關係的邏輯系統,它就變成了解 釋。Scriven(1988)指出此關連性和資料的邏輯時態順序是指,運用像「因 此」、「然而」、「結果」這些字眼在解釋的敘述裡。然而,僅有語言的線索 並不足以區別描述與解釋,他進一步提出區別差異的特徵並非在問題或回 答的言辭形式中被找出,而是在理解的已知或推論狀態,以及提出關於理 解的解釋裡被找到的。

Sandoval & Reiser(2004)設計以科學解釋為導向的探究,學生透過電 腦程式Explanation Constructor提供的概念與技能的鷹架,使學生學習生物 相關概念的同時,也能利用證據連結到因果關係或主張,並在這樣的過程 中進行推理,強調學生在探究活動中習得科學解釋的能力,其評量標準如 下:

(一)解釋的完整與清晰:科學的解釋是因果解釋,它是關於一件事如何 影響另一件事的故事,學生必須解釋事情是為何與如何發生的。

(二)使用資料:科學解釋是科學的,因為它是植基於資料的解釋。評等 級時,是基於學生如何將資料用來支持解釋。

(三)將另有解釋排除:學生至少要寫出兩種解釋,並說明如何考慮其他 解釋或拒絕其他解釋的理由。

(四)說明解釋的限制:任何的解釋不論多完整,仍然無法說明所有已獲 得的資料,或者可能被錯誤的資料所削弱,所以學生要負責說明每 個解釋的限制。

綜合上述文獻,評量科學解釋可從解釋之邏輯結構性,或解釋之陳述 性話語,此兩個層面來進行評量,本研究主要在探討國小科學教師對於自 然現象之科學解釋的研究,焦點偏重於:由科學解釋所傳達之陳述性話 語,從中分析並歸納教師對於現象理解的程度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