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科技設備監控之簡介
第三節 科技設備監控之運作模式
司法科技監控設備應具備之特性,首重設備能夠達到人別(身分) 確認的效果,才能確保受監控人的行為來自受監控人本人。
第一項 人別確認與設備運作 一、聲音確認
此種監控方式是命受監控人預存標準回答語句,並記錄其聲 頻當成比對原本。當受監控人接獲電話時,需依照監控端隨機選 取的標準回答問句,藉由受監控人對於問答回應,以確知受監控 者在場。但若受監控者身體不適,如因感冒致聲音沙啞,確認失 敗得再重複辨識程序,避免產生誤判的狀況。
二、視訊監控
此種監控方式是在監控專用電話上裝設小型攝影機,監控中 心以定時或不定時的方式打電話進行辨識,辨識進行時電話機會 將攝得之影像回傳,中心端會以預存照片加以比對,再以口頭命 令受監控人做出指定動作,例如食指點碰鼻頭,以此查核受監控 人是否在家。
三、磁感應確認
此種監控方式是於電話筒裝設感應辨識器,當監控中心打電 話查詢時,受監控者需將電話筒與發訊器嵌合,進行辨識並確 認,以確知受監控者在場。
9 曹光文、孫治遠,《參加 2008 年「第九屆美國社區矯正創新應用發展年會(The 9th Annual Innovative Technologies for Community Correction Conference)」考察報告》,第 3 頁,
2008 年 9 月。
監控運作所需要之設備主要由以下幾個部分組成:
一、發訊器(Transmitter):
此種發訊器可以發出一定頻率之電波訊號,受監控者多配戴 於手腕或腳踝,如果採取主動發射方式(active system),發訊器 會定時(約每 20 秒)發訊,因主動定時發訊需耗費較多電力,需 附有足夠電力之電池,發訊器體積就較大;如果採取被動式發訊 方式(passive system),是藉由接受器所傳入之訊號,將發訊器內 資料激發傳出,發訊器體積就幾乎像一般手錶大小,至於其發射 範圍、距離,一般依據法院裁定內容進行個別化調整。
二、接收器(Receiver):
訊號接收器是安裝於受監控者住居所或指定場所,將電話線 插入訊號接收器,發訊器的電波發射在收訊範圍內,接收器才能 夠收訊號,若接收器收不到訊號時,且超過緩衝時間(例如連續 5 分鐘收訊異常),就表示受監控者已離開監控範圍,接收器就 透過電話回報監控中心。
三、監控中心(Monitoring Center):
監控中心是一個 24 小時全年無休單位,隨時接受各個監控 點傳輸的正常訊號與違規警訊,當監控中心電腦收到特定監控點 的違規訊號後,立刻將此受監控點之違規訊息(簡訊、BB Call) 通報給當地警局以及監控官,藉以循該通報內容抵達違規受監控 人所在處所。
隨著科技技術的成熟,科技設備監控亦不斷演進,大致可分 為以下幾種運作模式。
第二項 居家監控模式
此類監控模式以居家監控為主,其運作方式10是在受保護管 束人身體,例如,腳踝部位裝置一個會定時發出無線電訊號的「電 子監控器」,另外並於其家中安置特殊之電話(避免發生轉接作
10 曹光文、黃富源,《成年觀護新趨勢》,第 220-222 頁,台北:心理出版社,1996 年。
弊),這種電話內含無線電訊號收訊器,可主動接收五十公尺內發 自受保護管束人身上的電子監控器訊號,並以專屬之電話線路主 動將所得到的電子訊號,廿四小時不斷傳入觀護局辦公室之監控 電腦系統,監控電腦再自動記錄接受訊號之情形,觀護人便能以 此紀錄,確認受保護管束人之動向。
另一方面,也在監控端電腦系統中設定監控「確認回應」時 間表,此時,電腦會依預先設定的時間表,自動打電話到受監控 的受保護管束人家中,受保護管束人須於規定電話鈴響次數前,
拿起話筒並將話筒嵌入所配戴之電子監控器,以確認其在家。
再一方面,監控官也可進行夜間訪視,但無須進入受保護管 束人家中,僅須停車於其家門前,以手提型無線訊號掃描收訊器 (500 公尺內),掃描受保護管束人所配戴電子監控器發出的無線電 訊號,確認所顯示電子監控器編號無誤,便可前往下一位受保護 管束人之住處,進行訪查。
隨著光纖電纜的架設,電傳視訊技術也運用科技設備監控方 面,例如,麻塞諸塞州波士頓市中途之家(Boston Pre-Release Center, Community Correction Division, Department of Correction, Commonwealth of Massachusetts)於受保護管束人家中安置之特 殊電話包含「無線訊號接收器」、「視訊監視螢幕」及「簡易酒精 濃度吹氣測試器」,使得遠距監控端透過照片與傳回影像進行人 別確認,而後要求受保護管束人於監視螢幕前進行酒精濃度呼吸 檢驗,並從監視螢幕觀察其動作,以及傳回之酒精濃度數據,藉 以確知受保護管束人是否在家酗酒。
第三項 行蹤監控模式
行蹤監控模式是利用全球衛星定位系統(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簡稱GPS)11,全球衛星定位系統原本是為軍事目的而發展 無線電頻率(radio frequently)來追蹤受監控者,僅能測知受監控 者是否身處於自宅內。
一、遠端酒精測試系統
遠端酒精測試系統又稱為『安全的持續酒精監控系統』,簡稱 SCRAM(Secure Continuous Remote Alcohol Monitoring)。其 運作方式是藉由受監控者配戴之特殊發訊器,受監控者每天在預 定的時間內接近收訊器(二十五呎之內的距離)以便系統將發訊 器所採集汗液中微量的酒精傳送至收訊器,當濃度達到設定的預 設閥值,就會引發收訊器發出違規訊號,數據將會被送到委外廠 商監控中心(網站,a SCRAM Network),進一步分析受監控者飲 酒行為,以及是否達到酗酒程度。
另一個遠端酒精測試系統則稱為 ATD(Alcohol Testing Device)的系統也有同樣的功能。此一系統會要求受監控者不定 期或是在特定時間內對著 ATD 這個機器吹氣,數據會被送到監控 中心的電腦。有些 ATD 甚至與影像電話或是網路攝影機搭配使 用,藉由辨識機制確認吹氣者為真正的受監控者。
二、衛星毒品測試監控報告系統
目前在美國一些比較偏遠的區域,像是夏威夷,關島或是蒙 大拿州,漸漸在發展一個監控緩刑犯或是審前被告的計畫。此一 計 畫 - 衛 星 毒 品 測 試 監 控 報 告 ( Satellite Drug Detection Supervision Reporting)允許非侵入性的、即時的毒品監控報 告,通常同時搭配影音以及語音設備,使受監控者與緩刑官或觀 護人在不同的地點得以互動。此一系統有別於傳統的驗尿,以新 的科技儀器紀錄受監控者瞳孔對於光的反應以查知受監控者是 否有使用毒品。
例如,司法當局可能會在被告住處附近設置一個監測站 (Kiosk),並且在緩刑官的辦公室設置一個控制室,進行遠端監 控(off-site supervision)。在特定的時間,受監控者被要求出 現在該監測站內以接受毒品檢測。當受監控者出現在測試機台 前,緩刑官或是觀護人可以透過網路攝影機或是指紋掃瞄儀器來 確認受測者的身份。確認之後,受監控者接受瞳孔測試儀的測試 以調查其是否有施用毒品。測試所得的數據會被儲存,並且被傳 送到觀護人的電腦。有了這種儀器,即便受監控者住在很遠的地
方,也可以接受測試14。
第五項 實務上適宜採用科技設備監控的犯罪類型
實務上適宜採用科技設備監控的犯罪類型主要為:
一、酒後或嗑藥後駕駛(driving under the influence;簡稱為 DUI)
DUI 通常並非為高危險群,脫逃可能性不高,所以將之釋放 至控制下的社區環境,是能被支持的。對於 DUI 受監控者而言,
使用科技設備監控如同一種手段,同時包含了對受監控者的監視 及處罰,並且可以達到促使受監控者行為改變及加強其責任的目 標,更可以減少監獄人口數、並因此節省經費。
二、毒品犯罪(drug offenses)
通常來說,對於毒品犯罪者的科技設備監控應該包含毒品以
三、家庭暴力犯罪(domestic violence offenses)
科技設備監控使用在家庭暴力罪的作用在於,當受監控者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