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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生產型增值稅轉型對有效稅率影響之實證結果
本研究以實證模式探討中國大陸上市公司 2009 年之增值稅平均有效稅率與生 產型增值稅轉型為消費型增值稅之關聯性,並分析公司特性之不同對於企業增值稅 有效稅率之影響,本研究採用最小平方法(Ordinary Least SquareOLS)進行實證分析。
以下分別就控制變數及主要測量變數加以探討。
一、控制變數:下列控制變數在本研究中對於本研究的迴歸模型存在統計關聯性,
雖然非本研究主要探討的變數,但若忽略該控制變數將使自變數的迴歸係數估 計有所偏誤;此外,即使控制變數與自變數無統計關聯而不影響迴歸係數之估 計,然而忽略控制變數仍會使得誤差項標準差估計結果偏高。
1.
增值稅實證研究多針對轉型前後對固定資產的影響進行研究,企業規模 以期末總資產取自然對數作為判斷標準,然而本研究認為銷貨收入較為適宜,
其原因在於企業規模越大,銷貨收入自然越多;此外,銷貨收入亦是決定納 稅義務人採用一般增值稅納稅人抑或小規模納稅人的門檻標準。因此本研究 將 SIZE 作為企業規模的代理變數,在變數的資料來源以銷貨收入取自然對數 做為衡量的基準。
企業規模(SIZE)
在 MODEL(1)、MODEL(2)、MODEL(3)與 MODEL(4)的實證結果中(請參 考表 4-7、表 4-8、表 4-9、表 4-10),企業規模的迴歸係數的 p-value 均低於 5%的顯著水準,表示企業規模顯著影響增值稅之有效稅率(VAT),也進一步 支持本研究挑選企業規模做為控制變數的選擇。
2.
曹曉莉、羅劍群、陳海聲(2010)對於零售企業增值稅稅務風險評估中 亦發現銷售毛利率是影響企業增值稅稅負的重要因素,故本研究試圖以銷售 毛利率作為影響增值稅實質稅率的決定因素。GP 代表銷貨毛利除以銷貨收入 之數值,由於商品最後銷售價格之增值稅會等於各環節增值稅之和,因此銷 售毛利率應為影響企業增值稅稅率相當重要的因素之一。
GP(銷貨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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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MODEL(1)、MODEL(2)、MODEL(3)與 MODEL(4)的實證結果中(請參 考表 4-7、表 4-8、表 4-9、表 4-10),銷貨毛利率的 p-value 低於 1%的顯著水 準,表示銷貨毛利率值稅之有效稅率(VAT),也進一步支持本研究挑選銷貨毛 利率為控制變數的選擇。
3.
EQUINT 是指固定資產佔總資產之數值,作為企業資本密集程度的衡量 指標。由於固定資產進項稅額不可扣抵,嚴重阻礙企業的更新改造,降低生 產效率,使企業技術停滯不前,2009 年增值稅轉型後,折舊性固定資產得以 扣抵而使得資本資產密集度越高的企業,享有較多的扣抵利益,其增值稅有 效稅率應當降低,故本研究將 EQUINT 視為影響迴歸分析結果的重要變數之 一。
EQUINT(資本資產密集度)
在 MODEL(1)與 MODEL(3)的實證結果中(請參考表 4-7、表 4-9),資本 產業密集度的迴歸係數的 p-value 低於 5%的顯著水準,表示 EQUINT (資本資 產密集度)顯著的影響增值稅之有效稅率(VAT),也進一步支持本研究挑選資 本產業密集度做為控制變數的選擇。
4.
NEQUINT 是指新添購固定資產占固定資產之比重,以作為企業資本投資 幅度的衡量指標。由於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扣抵有其限制,使 2009 年增值稅轉 型所產生之扣抵項目僅能於該年度開始計算,雖僅影響年度較少,然而折舊 性固定資產得以扣抵將能使資本資產密集度越高的企業,享有較多的扣抵利 益,其增值稅有效稅率應當降低,故本研究亦將 NEQUINT 視為影響迴歸分 析結果的重要變數之一。
NEQUINT(資本資產投資幅度)
在 MODEL(1)、MODEL(2)、MODEL(3)與 MODEL(4)的實證結果中(請參 考表 4-7、表 4-8、表 4-9、表 4-10),資本產業投資幅度的迴歸係數的 p-value 低於 5%的顯著水準,表示資本資產投資幅度(NEQUINT)顯著的影響增值稅之 有效稅率(VAT),也進一步支持本研究挑選資本產業密集度做為控制變數的選 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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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產業別(I_AGRI~I_CONGLOM):實證模式 MODEL(2)中加入產業別之虛擬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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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牧漁業)、I_MINING(建築業)、I _TRANS(交通運輸及倉儲業)、I_TECH(高科技產業)、I _RETAIL(批發和零售貿易業)、I _PROPERTY(房地 產業)、I _SERVICE(社會服務業)、I _MEDIA(傳播與文化產業)以及 I_CONGLOM(綜合業),其中農林牧漁業、交通運輸及倉儲業、批發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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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2009*I_UTILITY 2009 年 後 之電力、煤氣及
Y2009*I_PROPERTY 2009 年後之 房地產業
0.00628 0.00571 1.10 Y2009* I _SERVICE 2009 年 後 之
社會服務業
0.00064 0.00727 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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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在 2009 年的財報資訊中顯示企業規模(SIZE)、銷貨毛利率(GP)、資本產業 密集度(EQUINT)與資本產業投資程度(NEQUINT)顯著影響增值稅之有效稅率 (VAT),也進一步支持本研究挑選企業規模、銷貨毛利率、資本產業密集度與 資本資產投資幅度做為控制變數的選擇。DOME 迴歸係數為負值且 p-value 低 於 5%顯著水準,表示外資企業相較於內資企業以及國有企業,有效稅率仍為 最低。2009 年後實施消費型增值稅後,其股權結構的變動可從 Y2009×DOME 係 用 來 測 試 股 權 結 構 在 2009 年 之 後 其 有 效 稅 率 之 變 動 , 迴 歸 顯 示 , Y2009×DOME 迴歸係數為正值,p-value 亦達 5%之顯著水準,表示內資企業 的有效稅率在 2009 年之後仍未降低,不符合本文 H3 之假說,本文推論可能‧
Y2009×DOME 2009 年後之內資企業
0.01035 0.00444 2.33 **
R2 = 0.2111 Adj. R2 = 0.2037 F 值 =28.55 (p-value < .0001)
註 1:「***」表示達 1%顯著水準;「**」表示達 5%顯著水準;「*」表示達 10%顯著水準。
註 2:各變數定義及其衡量請見表 3-1。
4. 地區別之虛擬變數(AREA_E、AREA_W、AREA_M) :實證模式
MODEL(4)中用變數 AREA_E(代表東部地區)、AREA_W(代表西部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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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 銷貨毛利率 0.07396 0.00584 12.67 ***
ROE 股東權益報酬率 0.00026 0.00135 0.19 EQUINT 資本資產密集度 0.00397 0.00416 0.95 NEQUINT 資本資產投資幅
度 -0.01582 0.00538 -2.94 ***
LIST 上市證交所別 -0.00015 0.00170 -0.09 Y2009 2009 年以後 -0.00139 0.00221 -0.63 AREA_W 西部地區 0.01398 0.00309 4.52 ***
AREA_M 中部地區 0.00674 0.00273 2.47 **
Y2009×AREA_W 2009 年後之西部 地區
-0.00103 0.00476 -0.22 Y2009×AREA_M 2009 年後之中部
地區
-0.00041 0.00426 -0.10 R2 =0.2231
Adj. R2 =0.2151 F 值 =27.83 (p-value < .0001)
註 1:「***」表示達 1%顯著水準;「**」表示達 5%顯著水準;「*」表示達 10%顯著水準。
註 2:各變數定義及其衡量請見表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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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伍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研究結果
隨著經濟發展,專業分工成為未來趨勢,由於生產型增值稅就每次銷售之產品 總值課徵稅負而產生稅上加稅的情況,企業乃透過包辦所有生產流程以降低稅負的 課徵。綜觀各國增值稅發展,政府會因應當地民情及經濟政策制訂不同增值稅制度 類型,透過規範增值稅項目與非增值稅項目而使法定增值稅往往與理論上增值稅產 生落差。消費型增值稅擁有非加值型營業稅普遍徵收的特性,卻又能透過稅額扣抵 解決非加值型營業稅重複課稅的弊端。因此,本研究以實證模式探討中國大陸上市 公司 2009 年之增值稅平均有效稅率與生產型增值稅轉型為消費型增值稅之關聯性,
並分析公司特性之不同對於企業增值稅有效稅率之影響。
本研究首先統計中國大陸在上海與深圳的上市公司財務資料,探討 2009 年中 國大陸增值稅轉型為消費型增值稅後對於中國大陸上市公司有效稅率之影響。從研 究之實證結果發現,中國大陸上市公司之增值稅有效稅率僅佔企業增值稅名目稅率 的 28%,可推論其享有租稅優惠而使實際繳納的有效稅率降低,2009 年轉型為消 費型增值稅後,增值稅有效稅率從 4.79%降到 4.02%,顯見實施後的實質稅率確實 能減輕租稅負擔。MODEL(2)中,驗證生產型增值稅對於對於國家徵收採掘業、製 造業、電力、煤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的租稅負擔實為較重,2009 年增值稅轉型 為消費型增值稅後,其迴歸係數從正向轉為負向,雖未達其顯著性,然其效果若將 研究期間拉長,預期將能達其轉型效益。MODEL(3)中實證消費型增值稅對於外資 企業因享有租稅優惠及出口固定資產得以扣抵,使增值稅有效稅率降低,內資企業 相較於外資企業之產業型態多偏向於製造業、採掘業……等產業,使固定資產能否 扣抵將成為稅負之關鍵因素,2009 年中國大陸雖將生產型增值稅轉型為消費型增 值稅,然而無法溯及既往以前年度固定資產扣抵進項稅額,造成實證模型中之迴歸 係數呈現正相關且達顯著性(p-value 達 5%顯著水準),本研究推論改革成效需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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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延長,才能使改革成效更加顯著。最後在 MODEL(4)中發現,相較於東部地區,
西部地區及中部地區其有效稅率成正向且達顯著性,代表東部沿海各省分的企業均 較中部與西部更能適應稅法改革的變遷,且東部沿海地區的企業結構涵蓋較多稅法 改革所關注的減稅企業,如交通運輸、倉儲業批發和零售貿易業與社會服務業,故 使得東部地區的產業其增值稅有效稅率較低;2009 年生產型增值稅轉型為消費型 增值稅後,西部地區及中部地區其迴歸係數由正向轉為負向,雖未達其顯著性,然 而本研究推論,此乃推行轉型後期間過短,仍未見其成效,若能夠將期間拉長,相 信其成效亦能看見。
本研究為首次以有效稅率探討增值稅實質稅負之文獻,雖其未達顯著性,然而 從其研究結果可知,產業別、股權別以及地區別確實可為增值稅之有效稅率之決定 因素;此外,企業規模、銷貨毛利率、資本資產密集度以及資本資產投資幅度雖在 本研究中為控制變數,然而亦能為增值稅有效稅率之關鍵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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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限制
本研究之研究限制說明如下:
(一) 本研究使用財務資料取自於台灣經濟新報(TEJ)及國泰安研究服務中心所建置 CSMAR 中國大陸上市公司財務報表數據庫,均係屬於次級資料,因此本研究 無法預期該資料在整理過程當中是否有發生錯誤。此外,增值稅之有效稅率雖 透過 2006-2010 年財務報表上教育費附加作為基礎,計算相對應的增值稅實際 繳納稅負,然而無法避免因從事生產卷煙和經營菸葉產品單位得減半徵收教育 費附加之產業所產生之誤差。
(二) 中國大陸增值稅法於 2009 年 1 月 1 日轉型為消費型增值稅,囿於時間之限制,
無法取得長時間之財務資料,使研究樣本僅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為止。此外,
2009 年轉型尚非完整,採取漸進改革之方式而非一步到位,因此本研究無法 探討 2012 年擴圍後增值稅對於有效稅率之影響。
(三) 中國大陸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所公布的《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乃是透過營
(三) 中國大陸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所公布的《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乃是透過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