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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講:中國文化對「大化革新」的影響

5、釋東初《中日佛教交通史》,(東初出版社,1985 年)。

6、増村宏《遣唐使の研究》(京都:同朋舎,1988 年)。

7、前田惠學《仏教要說——イソドと中国》,(山喜房佛書林,1998 年)。

8、池田溫《唐と日本-古代を考える》,(東京:吉川弘文館,1992 年)。

9、鄭彭年《日本中國文化攝取史》(杭州大學出版社,1999 年)。

第五講:中國文化對「大化革新」的影響

一、「大寶律令」的 頒布

在「大化革新」前,日本曾和中國在朝鮮半島上打了一場戰爭,日本做為百濟的 援軍,是要幫助百濟對抗新羅和唐朝的軍隊。但是這場戰爭中日本大敗,從此勢 力退出朝鮮半島。而對外擴張的企圖受此打擊,之後日本朝廷就專注在內政的改 革,而「大化革新」運動也就積極的展開。

「大化革新」是日本從奴隸制移行到封建制的轉捩點,是在唐朝制度的影響 下開始的,其改革的主要課題為是以唐朝為典範,將日本轉型成中央集權的天 皇國家,並任命有留學中國經驗的高向玄理為參與政治革新的顧問。

  文武天皇六年(701),日本頒布了「大寶律令」,這是一部成文法典,可 能是從668 年「近江律令」(現已不存)修改而來,內容則受到唐律令很大的影 響。律和令有所不同,前者偏重刑法等法條,後者是制度法規,但現今留存下來 的只有757 年頒布的養老律令。在大寶令中,規定了臣民的階級位階、寺社制度 兵制、財政土地制度等。其中像是土地改革,即是受到唐代的均田制的影響。中 國當時在五胡亂華之後,為了恢復農業生產力,於是採行了均田制,均田制度 到了唐代而完備。而隨著均田制的實施,農制的改革帶來了進步的農業生產技術 這些文明的提升與日本留學生傳回日本的記錄應有關連。大寶令所提到的班田法 當中規定了男女受領田的資格及份數等,此外,租稅制度就是建立在這套田制 之上,這也是接受了唐代租庸調法的影響。在大化革新之後,日本才有了一個中 央集權的國家,不再是部民社會,所有人都是統一歸在一個中央的管轄之下。

如前所述,大化革新建立以皇室為中心的中央集權制度。日本最早的女皇帝 推古天皇(554-628)當政時,氏族們的勢力龐大,各自據地為王,大氏族 併吞小氏族,甚至農民也受其控制,其全盛時其勢力危及皇室。尤其是蘇我氏,

領有的土地比皇室還多,於是在氏族之間便發生黨爭,各氏族以其強大的經濟 能力在政治上鬥爭,如大伴氏與物部氏之爭,由物部氏贏得勝利;接著又有蘇 我氏與物部氏之間的鬥爭,由於這些鬥爭不斷循環,為了打破氏族制度,在聖 德太子的攝政下,實施「官位十二階」及「十七條憲法」,徹底改革政治,並於 645 年定年號為「大化」,革新運動因而興起。聖德太子以中國的中央集權為基 礎,以儒教和佛教治國,完成中央集權的國家組織。不過日本也因此成為一個封 建社會的國家。有了完備的國家組織後,日本開始著手建設中央政府的首要之都 其藍圖模仿隋朝的洛陽及唐朝的長安。孝德天皇首先遷都於難波(大阪),齊明

天皇再遷都回飛鳥(奈良),天智天皇再遷都近江(今滋賀縣)大津宮,最後 持統天皇於694 年在飛鳥建造「藤原京」,行政區之劃分,仿唐朝都城的條坊制 每坊置長一人,四坊置令一人。長安之中央北部有宮城(內裏),坐北朝南,南 有朱雀門。710 年之「平城京」也仿「藤原京」建造,但朱雀門改為朱雀大路。長安 左右各分十二條,「平城京」較長安小,所以分南北各九條,東西各十條馬路。

「平城京」之中央有「大極殿」及「朝堂院」,左有太廟,右設社稷,前置官衙,後 建商場。若將長安縮小四分之一,幾乎就是「平城京」的縮圖。

二、聖德太子的重要政蹟

  聖德太子徹底革新氏族社會,以統一國家之格局建設日本,由於聖德太子 本身兼有佛教和儒學的教養,因此他採用宏觀治國理念來緩和氏族之間的對立,

提高人民的道德涵養及生活倫理,並振興當時的學問藝術及技術發展。以下將其 革新的重點分述如下:

(一)、冠位十二階:

  推古11 年(603)實施的「冠位十二階」,模仿中國倫常之「德、仁、禮、信、

義、智」,將其分為六等,每等又各分大小二階,共12 階。其冠色各異,分紫、

青、赤、黃、白、黑六種。不同於氏族之姓的世襲制,冠位則屬於個人,完全以才 能和功績做為官員位階升降的標準。此制度打破氏族的門閥政治、世襲制度之弊 端,開啟人才登用之管道,建立官僚體制,為樹立中央政府及天皇的權威奠定 了基礎。

(二)、曆法之採用:

  日本古來本無曆制,聖德太子決定採用由百濟傳入日本之曆法,在推古12 年(604)正月頒佈。他認為在外交上必須確立開國之起源,使用曆制,可以提 高國民對年代的意識,可以推定建國以來,日本各朝年代的歷史。

(三)、憲法十七條:

  聖德太子所謂憲法,並不是現今我們所認知的憲法,而是他推行理想政治 的施政方針以及臣民仕奉國家之道。聖德太子以儒家思想為基礎,其中隱約也看 出法家、佛家、道家之思想,他往往採用經書中語句,如《禮記》儒行之「以和為 貴」、《孝經》之「上下和睦」、《左傳》之「懲善勸惡」、《論語》學而之「使民以時」等,

足見聖德太子受中國文化影響之深。例如「以和為貴」是提倡和衷協同的精神,

發揮儒家的最終「仁」的理想,闡明「以王為主」的尊君思想,這些都是聖德太子 針對當時氏族爭奪、朋黨傾軋,甚至豪族辱凌皇室等諸多積弊,提出的一連串改 革措施。此外,聖德太子想要將佛教推廣至全國,其目的也是為了使信仰統一,

不要有尊卑之分,使整個國家更有了向心力,儲備國家向前推動的原動力。聖德 太子的憲法精神,旨在改革當時各氏族,私佔土地,視人民為私產,壟斷權力 情勢,使一切人民皆成為公民,使一切官吏皆統一於天皇,而非氏族的私有。在 此憲法中,出現了「君」、「臣」、「民」三種身分,其規定也是針對「臣」對「君」及

「民」所應有的態度。除了內容上的引用漢文體之外,其中更包含著對中國傳統 思想的影響,其中最顯著的為儒家、法家、佛教。

這部憲法綜合了中國儒、道、佛、法等多家的思想及系統,闡述了君臣、父子 的等級制度,規定不同的社會地位和權利義務。其次,他利用了佛教的教義來教 化民眾。聖德太子認知到吏治之於國家的重要性,因此訂定了十四條法規,涉及 到各級官吏的行為標準。最要特別提到的是,此法的最後一條「大事不可獨斷,

必與眾議論」,已經具有了一定的民主政治的思想。從另外一方面來看,也可以 說這部憲法是由「和」的精神貫穿全法,這裡的「和」可以說是儒家的禮節思想的 概念,但也可以說是由佛教慈悲的思想而來的。若由「和」的思想出發,也可以 發現到該法中所提到摒棄鬥爭,君臣民之間的關係並不單只是服從,他所追求 的還是「和」的極致精神。同時該法也透露出了聖德太子理想中的國家的全體像。

(四)、佛教的興隆

  因為推古天皇、聖德太子及大臣蘇我氏均信篤佛教,故佛教於此時大放異彩 不僅在憲法第二條提出「篤信三寶」之條文,而且著名的法隆寺、中宮寺等亦於 此時建造,豪門子弟中也多有僧尼,因此後世將此時期朝廷所在的飛鳥(明日 香)地方盛行的文化,稱之為「飛鳥文化」。

  從飛鳥文化中可以找到許多佛像與寺廟建築的中國文化景象,如法隆寺的

「伽藍」、「觀音像」等,都能夠看出它具有中國南北朝時代的特色,飛鳥文化的 佛教藝術、繪畫、雕刻和建築都發展出高水平的文化。

三、中國文化對大化革新的影響

   自六世紀起,中國文化大規模的傳入日本。聖德太子歿後二十餘年,孝德 天皇(569-654)繼承大統,於 645 年定年號為「大化」,此為日本歷史上仿 中國年號之始。大化二年(唐太宗貞觀20 年)孝德天皇下詔革新,並拔擢留學 隋、唐的學生高向玄理、南淵請安等,以輔佐國政,此為「大化革新」的起點。大 化革新是日本從氏族政治改仿效中國文明政治的重要轉折期,亦即從封建部落 狀態,進入中央集權統一政制的時代,其歷史意義和十九世紀後半的明治維新,

同為日本歷史演進的兩大關鍵。

  自大化革新後約六十年期間,日本的政治建設逐漸完成,文化方面,學習 隋唐之風直到奈良時代,先後長達一百五十年之久。大化革新的政策,主要在於 解放部民,廢除氏族壟斷勢力,仿效隋、唐大統一制度,建立中央集權的統一國 家。換言之,其體制完全模仿唐代規模。例如租稅法仿唐制,分為租、傭、調三類 而在天智天皇七年編成「近江令」,此較大化革新更有成文的法規,它也是日本 模仿唐代律令體制的第一部法制。在學校的貢舉制度方面,日本仿唐制,學校為 出仕做官的正途教育機構。從古代日本推動的種種制度面來看,大化革新雖然是 將隋、唐制度移植日本,但非一成不變,他們有針對當時日本社會之需求,在制 度面上做一些更改。而中國文化對日本的影響並不止於制度面,在史學、醫學、

曆法、書法、音樂、繪畫、建築等領域都有深入的影響。

(一)、唐律與與日本律令之異同

1、官制:養老規定中央設神祇官和太政官,前者司祭祀,後者總理萬機。太政 官的長官為太正大臣(尚書令),乃比擬中國三官而設。而太政大臣下又分左 大臣、右大臣(左右僕射)。左大臣下的左伴官管中務(中書省)、式部、治部、民 部(吏、禮、戶)四省,右伴官管兵部、刑部、大藏(兵、刑、工)、宮內(殿中、內 侍省)四省。日本的官制,名稱與唐雖不盡相同,本質可說是一模一樣的。括

1、官制:養老規定中央設神祇官和太政官,前者司祭祀,後者總理萬機。太政 官的長官為太正大臣(尚書令),乃比擬中國三官而設。而太政大臣下又分左 大臣、右大臣(左右僕射)。左大臣下的左伴官管中務(中書省)、式部、治部、民 部(吏、禮、戶)四省,右伴官管兵部、刑部、大藏(兵、刑、工)、宮內(殿中、內 侍省)四省。日本的官制,名稱與唐雖不盡相同,本質可說是一模一樣的。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