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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主要目的是針對本研究進行綜整性概述,並依據研究結果與 討論提出結論與建議,以供教練及後續研究者參考。

本研究之目的在於一、瞭解桃園縣國中乙級籃球代表隊教練領導 行為與團隊凝聚力之現況;二、探討不同背景變項之桃園縣國中乙級 籃球代表隊教練領導行為的差異情形;三、探討不同背景變項之桃園 縣國中乙級籃球代表隊團隊凝聚力之差異情形;四、探討桃園縣國中 乙級籃球代表隊教練領導行為與團隊凝聚力之關係。

第一節 結論

綜整本研究結果的分析與討論,研究結論如下:

一、桃園縣國中乙級籃球代表隊教練領導行為與團隊凝聚力之現況 (一) 桃園縣國中乙級籃球代表隊教練領導行為方面可分為五個 構面,包括「訓練與指導行為」、「民主行為」、「關懷行為」、「專制行 為」與「獎勵行為」。球員在此五個構面的得分情形,以「訓練與指 導行為」之得分情形最高,其他依序為「關懷行為」、「獎勵行為」、「民 主行為」,而以「專制行為」的得分情形最低。從研究結果中得知,

桃園縣國中乙級籃球代表隊球員感受到教練的「訓練與指導行為」最 深,因此,教練平時在訓練時應該表現較多的訓練與指導行為。

面,包括「團隊合作」、「人際吸引」、「團隊適應」及「人際親和」球 員在此四個構面的得分情形以「團隊合作」的得分最高,其次依序為

「團隊適應」、「人際吸引」,而以「人際親和」的得分最低。從研究 結果中得知,桃園縣國中乙級籃球代表隊的團隊凝聚力良好,特別當 球員表現出更多的「團隊合作」時,其團隊凝聚力相對的就會提升。

二、不同背景變項之桃園縣國中乙級籃球代表隊教練領導行為的差異 情形

(一) 在比較不同性別的桃園縣國中乙級籃球代表隊球員,感受教 練的領導行為有差異,女性球員感受較深。在「訓練與指導行為」及

「獎勵行為」有差異,女生的感受優於男生。

(二) 在比較不同年級的桃園縣國中乙級籃球代表隊球員,感受教 練的領導行為有差異,經比較分析,「九年級」球員感受優於「七年 級」、「八年級」球員。而在各構面中,「民主行為」有差異,經比較 分析,「九年級」球員感受優於「七年級」、「八年級」球員;在「關 懷行為」有差異,經比較分析,「九年級」球員感受優於「七年級」、

「八年級」球員。

(三) 在比較不同與教練相處年數的桃園縣國中乙級籃球代表隊 球員,感受教練的領導行為沒有差異存在,而在各構面中也沒有差異。

員,感受教練的領導行為有差異,「5-8 名」球員感受優於「1-4 名」、

「9 名以後」的球員。在各構面中,「訓練與指導行為」、「關懷行為」

有差異,「5-8 名」球員感受優於「1-4 名」、「9 名以後」的球員;「獎 勵行為」有差異,「5-8 名」球員感受優於「9 名以後」的球員。

三、不同背景變項之桃園縣國中乙級籃球代表隊團隊凝聚力之差異情 形

(一) 在比較不同性別的桃園縣國中乙級籃球代表隊球員的團隊 凝聚力有差異,女生團隊凝聚力優於男生;而在各構面中皆有差異,

女生皆優於男生。

(二) 在比較不同年級的桃園縣國中乙級籃球代表隊球員的團隊 凝聚力有差異,「九年級」球員優於「七年級」、「八年級」球員。在 各構面中皆有差異,其中在「團隊合作」、「團隊適應」,「九年級」球 員優於「八年級」球員;在「人際吸引」、「人際親和」,「九年級」球 員優於「七年級」、「八年級」球員。

(三) 在比較不同與教練相處年數的桃園縣國中乙級籃球代表隊 球員的團隊凝聚力,並沒有差異存在。

(四) 在比較不同最佳運動成績的桃園縣國中乙級籃球代表隊球 員的團隊凝聚力有差異,「5-8 名」優於「1-4 名」、「9 名以後」的球

名」優於「9 名以後」的球隊;在「團隊適應」、「人際親和」,「5-8 名」優於「1-4 名」、「9 名以後」的球隊。值得探討的是,過去許多 的研究皆認為運動成績表現好的團隊,其團隊凝聚力必優於運動成績 表現差的團隊,然而本研究卻有不同的發現,「5-8 名」的團隊凝聚力 優於「1-4 名」的團隊,研究者認為可能是因為「5-8 名」的團隊渴望 能進入最後的決賽階段,因此全隊成員願意付出心力。此研究發現與 過去許多研究不同之處。

四、探討桃園縣國中乙級籃球代表隊教練領導行為與團隊凝聚力之關 係

從研究結果顯示,「教練領導行為」與「團隊凝聚力」有相關性 存在,而特別在教練的「獎勵行為」對「團隊凝聚力」的提升更有幫 助,其相關程度在.695 接近高度相關,顯示教練若能營造彼此鼓勵的 氛圍,便能提升團隊凝聚力。凝聚力並不保證一定會促進團體表現,

但是卻可以創造一個正向的環境,使得團體成員能激勵彼此。據此原 則,團隊凝聚力的營造牽涉到選手個別的經驗,而此經驗是讓成員願 意留在團隊的一種歸屬感,教練若能適時的運用鼓勵選手的好表現,

從而讓選手得到好的經驗,促使選手對團隊有認同感,則選手就會願 意為團隊而努力。其次,教練應該也要營造選手間彼此激勵對方的氣

力,否則,成員間彼此猜忌,對團隊絕非是好現象。

第二節 建議

依據本研究發現,研究者提出以下建議,作為桃園縣國中籃球代 表隊組訓與教練經營管理球隊之參考,並藉以後續相關研究之參酌。

一、對學校主管機關之建議

(一) 因應多元入學方案,積極組訓運動代表隊

100 學年度參加國中乙級籃球聯賽之桃園縣學校共有男生 22 隊、女生 8 隊共 30 隊,就數量而言顯然不足,臺灣的籃球運動是蓬 勃發展,且從事籃球運動的人口居高不下,因此,學校主政機關應鼓 勵組訓籃球運動代表隊,培養發掘基層籃球人才。再者,政府實施 12 年國教,多元入學方案已經成為未來趨勢,更應提供學生多樣的 選擇,因材施教、適性學習,絕非只是「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

的觀念。

(二) 體育教師與運動教練分途

學校運動代表隊教練是實際負責運動代表隊運作的靈魂人物,對 學校運動代表隊整體狀況掌握較清楚。一名優秀的運動教練必須具備 專業的知識、專業的技能、專業的精神及敬業的態度,並應不斷的充 實和提高自己的專業知識水準。然而,有些學校,體育教師屬於全能

業知識不足,導致訓練的不夠確實,無形中影響選手學習運動技能的 權力,更因為沒有專業的訓練課程影響了成績。由此可見,體育教師 與運動教練實有其分職的必要性,體育教師回歸教學,而運動教練專 職於學校運動代表隊訓練的工作。

二、對桃園縣國中籃球代表隊教練的建議 (一) 參加教練講習,提升專業能力

本研究發現,桃園縣國中籃球運動代表隊選手感受教練的「訓練 與指導行為」較深,顯示選手對於教練在訓練與指導的需求。教練本 身要熟悉各項專業技術,也需要具備豐富的體育專業知識;教練本身 不只是技術上的訓練,更必須具備豐富的專業學理知識,科學化的訓 練,學術並重才能夠達到有效的訓練成果。由此可知,教練的專業素 養是必須隨時的充實,並且要不斷的吸取新的知識,以便在訓練上的 需要,若沒有專業知識,只是用自己的認為去訓練,很難會有好的成 績。

(二) 適時調整領導行為,提升團隊凝聚力

沒有一種領導行為模式適用於運動領導,也沒有一種教練領導行 為通用於任何一個團隊,然而,教練的領導行為對於學生運動團隊影 響深遠,尤其國中階段的選手,其心智還未成熟,個別差異也大,教

練的「專制行為」不受選手青睞,而本研究也發現同樣的結果,顯示 教練的專制權威已不符現今的趨勢。因此,教練應適時的給予關懷、

獎勵,重視成員間相處的氣氛,讓選手激勵彼此,且運用民主方式,

邀請球員一起參與訂定團隊目標,以提升團隊凝聚力,達成團隊目標。

三、對未來研究之建議 (一) 在研究主題上

本研究僅針對教練領導行為及團隊凝聚力的關係進行探討,而在 參與動機、組織承諾、團隊衝突及滿意度上並未涉及,未來有意研究 者,可就此部分加以切入,已建立籃球運動更完整的領導模式。

(二) 在研究方法上

本研究基於相關條件的限制,僅以問卷調查為主,未來研究者如 能進行實地訪談,輔以質的研究,以深度訪談或現場觀察,當可蒐集 更豐富的資料,獲致更深入的結果。

(三) 在研究對象上

本研究的對象僅針對桃園縣國中乙級籃球代表隊選手為研究對 象,其研究結果並不能推估廣泛。建議後續的研究可擴大地區以推估 更多的區域,或針對不同層級、不同年齡進行比較分析研究驗證,研 究結果更具參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