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隨著都市化及建築物朝高層發展,建築物昇降設備(電梯) 成為建築物之必要設備,而我國建築法亦自民國 60 年 12 月開 始將建築物昇降設備納入管理,並明定中央及地方建築主管機 關執掌及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之權利義務在案。

鑒於建築物昇降設備使用之意外事故較多,監察院曾提糾 正案請內政部參考先進國家標準強化該設備之管理;法務部廉 政署曾專案稽核各機關昇降設備維護保養勞務契約履約情形,

發現維護員未具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等缺失;另有外國商會對 我國提出政策建言,建議引進無人化遠端檢查技術,因應維護 專業人力不足之困境。

為避免因符合建築法規資格者人力不足,衍生前揭維護員 未具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等違規行為。爰本研究就昇降設備之 遠端檢查技術發展情形進行調查,評估引進此新技術提昇我國 建築物昇降設備檢查能量之可行性。

壹、 103 年監察院糾正案請內政部強化對建築物昇降設備安全 維護管理 

建築法第 2 條及第 77 之 4 條規定略以,主管建築機關,

在中央為內政部;建築物昇降設備,非經竣工檢查合格取

(市) 主管建築機關委託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指定之檢查 機構或團體申請安全檢查;專業廠商聘僱專任專業技術人 員之一定人數及保養設備台數等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中央 主管建築機關定之。

內政部依前揭法律授權訂定發布之「建築物昇降設備 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訂有前揭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廠商、

檢查員、檢查機構之資格要件規定、昇降設備安全檢查頻 率;並要求建築物昇降設備之管理人應委請專業廠商維護 保養,由專業技術人員依一般維護保養之作業程序,按「月」

實施。

監察院基於自民國 97 年 4 月迄 103 年 4 月底,國內至 少發生 66 起以上涉及建築物昇降設備之意外事故,至少造 成 21 人死亡,62 人受傷1。曾於 103 年 6 月認定內政部對 設備數量與其維護保養及安全檢查資料尚乏確實掌握機制2、 各地方主管機關抽驗作業多有怠未實施或抽驗比率未符規 定情事,平均不符規定比例高達 48%3及就專業廠商技術人 員維護保養建築物昇降設備數量之規定,欠缺學理及實務 之具體依據,亦乏先進國家之參考標準,更迄未基於民眾 使用安全之角度與其設備形態、種類、功能及使用時間之 多元差異性,適時檢討其保養負荷容量之合理性及妥適性4 而提出糾正案。

復經內政部積極採取訂定發布「建築物昇降設備組件 耐用基準參考表」提供管理人汰舊換新參考、修正發布「建

1參考監察院 103 年 6 月 5 日 103 內正第 0020 號糾正案文,監察院網站:

https://www.cy.gov.tw/sp.asp?xdURL=./di/RSS/detail.asp&ctNode=871&mp=31&no=394 3(最後點閱時間:2019 年 8 月 5 日),頁 1。 

2同前註,頁 2。 

3同前註,頁 5。 

4同前註,頁 5。 

第 1 章 緒論

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相關書表證及按季召 開「各主管建築機關建築物昇降設備及機械停車設備安全 檢查結果抽驗執行情形檢討會議」及訂定「內政部建築物 昇降設備管理業務督導考核計畫」等改善作為,經監察院 107 年 9 月內政及少數民族、財政及經濟委員會聯席會議決 議:糾正案結案存查在案5

貳、 106 年法務部廉政署專案稽核各機關建築物昇降設備維護 保養勞務契約履約情形,發現涉變造不實維護紀錄等情形 

基於媒體於 106 年 2 月間大幅報導電梯維護員無照維 修偽造簽名情事6,為瞭解各機關昇降設備(電梯)管理是否 確依建築法規定辦理,法務部廉政署於 106 年 3 至 6 月期 間發動各政風機構辦理「各機關昇降設備(電梯)維護保養 勞務契約專案稽核」7。總計稽核 2,635 份昇降設備(電梯) 維護保養勞務契約及 7,968 部電梯8,結果發現:部分電梯

5參考監察院 107  年  09  月糾正案件結案情形一覽表,監察院網站:

https://www.cy.gov.tw/sp.asp?xdURL=./di/RSS/detail.asp&ctNode=871&mp=31&no=394 3(最後點閱時間:2019 年 8 月 5 日)。 

6本研究查當時媒體報導內容,係因臺北市政府消保官突襲檢查發現知名大型昇降設備維 護保養廠商因造假、偽造維護保養紀錄,主管機關臺北市政府調查後依建築法規定 命其停業 1 年,該行政處分所衍生之廠商已承攬之臺北市內 725 部昇降設備維護保 養服務合約服務無從履行問題,案經內政部營建署提供合格廠商資料及臺北市政府 協助合約委託人另覓合法廠商解決。參見北市府全面清查揭台灣最大電梯公司安檢 造假,2017 年 2 月 22 日,鏡週刊;安檢造假電梯大廠遭停業 維修暫停衰到北捷,

2017 年 3 月 15 日,鏡週刊;「通力」停業電梯無人修?內政部:提供廠商銜接,2017 年 3 月 16 日,蘋果日報及通力停業電梯無人修內政部:盡快找到接續廠商,2017 年 3 月 16 日,自由時報;通力公司停業,北市 725 電梯無人修柯文哲:輔導承接 2017 年 3 月 16 日,三立新聞網: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34059 (最後 點閱時間:2019 年 8 月 12 日)。 

7參考法務部廉政署 106 年 10 月 5「電梯維護及安檢造假蒙騙公家─廉政署 106 年各機關

維護保養廠商未領有中央主管建築機關核發之登記證(疑 有轉包他廠商或使用他廠商名義)、部分維護員未具專業技 術人員登記證、部分電梯保養次數未符契約規範、未於期 限內完成保養及檢查員疑未實際執行安全檢查等缺失9

稽核過程引起廠商高度注意,政風人員於會同總務單 位人員實地稽核維護員保養情形時,維護員多數自動出示 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供驗10

前揭稽核報告結語略以,內政部營建署爰建置「昇降 設備/機械停車設備使用許可證全國連線交換系統」,於 105 年 1 月 1 日正式上路施行,針對地方主管建築機關、專 業廠商、檢查機構,建構竣工及安全檢查資訊電子化、增 加現場檢查維護管理系統強化保養維護機制、建置檢查資 料系統以利追蹤改善,然國內建築物昇降設備(電梯)保養 維護作業仍出現漏洞11

參、 國家發展委員會轉請內政部回應「台北市日本工商會對台 灣政府政策建言」有關重新檢視建築物昇降設備檢查維修 制度,引進無人化遠端檢查維修技術之建議 

行政院為促進在臺外商與我國政府間溝通,暨協助在 臺外商解決投資與營運問題,於民國86年指示國家發展委 員(原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擔任在臺外國商會與各部 會間協調窗口,以建立政府對外商建言回應機制。目前工

9同前註,頁 4‐6。 

10參考法務部廉政署 106 年 10 月 5「電梯維護及安檢造假蒙騙公家─廉政署 106 年各機關 昇降設備  (電梯)專案稽核發現不法情事移送偵辦,預期將減少違規情事」新聞稿,

法務部廉政署網站:https://www.aac.moj.gov.tw/media/54961/710684819744.pdf(最後 點閱時間:2019 年 8 月 5 日)。 

11考法務部廉政署,106 年各政風機構辦理「106 年昇降設備(電梯)維護保養勞務契約」

專案稽核節錄報告,頁 9。 

第 1 章 緒論

作辦理方式分為以下三階段12: 

一、 全面盤點外商建言:針對台北市美國商會出版年度「台 灣白皮書」(Taiwan White Paper)、歐洲在台商務協會出 版「建議書」(position papers)及台北市日本工商會出版

「對台灣政府政策建言」,先送請相關單位回應,並由 國家發展委員會法制協調中心逐一盤點商會建言。 

二、 召開協調會議:針對議題牽涉產業層面較廣,或商會 認為議題有高度重要性之建言,進行跨部會協調。 

三、 提報行政院協調:對於涉及政策層面決定之議題,則 由該會陳報行政院協調。 

台北市日本工商會於「2016年白皮書」、「2017年白皮 書」及「2018年白皮書」對我國政府政策建言略以,勞力 密集型產業的昇降機保養工作而言,人才招募實屬困難;

隨著技術提升,自動化產品的開發勢必成為全球趨勢,24 小時不間斷持續運轉的昇降機故障時的自動通報、透過機 器進行監控的機能,比起以往只有在每個月固定時間才進 行的維修人員檢查,不僅能避免技術上的不足、失誤等人 為風險,亦能進一步保障使用者的安全;希望放寬現行僅 接受人工方式檢查的制度以及對檢查次數的限制,以作為 昇降機產業人力不足問題的解決方案以及產業創新方向

13。 

12參考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之外商建言及協調專區說明,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

https://www.ndc.gov.tw/Content_List.aspx?n=1EA96E4785E6838F(最後點閱時間:2019 年 8 月 5 日)。 

13參考台北市日本工商會「2018 年白皮書」議題 19  關於昇降機檢查維修制度之重新檢

案經國家發展委員會送請內政部及經濟部相關單位回 應及跨部會協調後,前揭2018年白皮書將本建言評價為「B」

14,認為政府回覆無具體進展,今後須持續交涉15。國家發 展委員會再於108年5月召開台北市日本工商「2018年白皮 書」部會辦理情形研商會議,請內政部參考日本經驗推動 相關工作在案16。 

   

14同前註,頁 74。 

15評價由台北市日本工商會會員企業對相關部會做評估,分 A,B,C 共 3 級。A 評價為已獲 政府具體回覆及進展,並回覆為「已實施」或「承諾實施」等,可望早期獲得解決 之項目;C 評價為政府回覆為「無法同意」、「困難」、「未答覆」等,無具體進展 之項目。參考台北市日本工商會「2018 年白皮書」議題 19  關於昇降機檢查維修制 度之重新檢視(延續事項),頁 71。 

16參照國家發展委員會召開台北市日本工商「2018 年白皮書」部會辦理情形研商會議紀 錄,頁 22(2019)。 

第 1 章 緒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