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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家的職份」影響至環境行為

第五章、 討論

第二節、 「管家的職份」影響至環境行為

一、 「管家的職分」與「環境後果的覺知」

如同 Sherkat 與 Ellison(2007)的研究,對環境後果的覺知成為宗教連結到環境之間 的重要中介變項。當我們產生對自然的關懷,就會比較容易去意識到周遭環境問題的嚴 重程度,並透過其他的變項去引發環境行為。

H 教授認為:「捨己愛人、拯救困苦的生命是基督教的核心教導,因此基督徒們對 於困苦的人相當關心,也投注很多在關心、幫助需要幫助的人上面。然而,對環境保護 比較沒有投入的原因可能在於,他們並沒有認知到環境問題所導致的後果,很可能會傷 害到他們所關心的對象,甚至,環境問題的發生,本身就伴隨著地區、國家、世界的不 公義,以及造成某地區的人陷入困苦與窮苦之中。若將兩者連接起來,相信會是促使教 會投入環境保護的一個重要橋梁。」

H 教授的看法將基督徒的環境保護分為兩個層次,一是認為環境保護本身很重要 而去保護,一是將其與對人的關懷連結在一起,因而去保護;然而對於基督徒而言,不 論是何種,最終都會回歸到自身的信仰:如同 神照顧人、照顧萬物一般,我們也要去 照顧他們,行出基督的樣式,這也回應到了第二章所提的生態神學內涵:是以 神為中 心的生態典範。對教會的環境教育而言,「環境後果的覺知」是世界觀引發行為之間的 一個中介變項,可以做為設計教育方案的參考。當基督徒更了解環境問題所導致的後 果,不論是對大自然、對人類本身、甚至是對於下一代,將更有可能引發他們的環境行 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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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管家的職份」影響到個人環境行為與政治環境行為

此部分將探討「管家的職份」影響到「對環境後果的覺知」、「為環境犧牲的意願」,

進而引發「個人環境行為」與「政治環境行為」,該路徑背後的原因與現象。

「政治環境行為」構面,本研究所使用的問項分別是「參與環境運動或環保組織」、

「連署與環境保護相關的議題」、「參與與環保有關的集會遊行」。「連署與環境保護相關 的議題」的λ 參數只有 0.23,並不符合標準,表示該問項反映政治環境行為的比例很低。

推測原因可能是在臺灣,透過連署解決環境問題的行動較為少數,且臺灣的民情與西方 不同,並不習慣以連署的方式參與公共事務。

在 EFA 中,所有問項經過探索性因素分析的檢測,理論上是能夠反映真實情況,

然而在 CFA 中,仍然有一個問項的解釋變異量偏低,研究者推測原因可能是當初從全 體樣本利用 SPSS 所抽出的隨機樣本中,分布並不是十分均勻所造成的。

此兩個問題都反映出在問卷設計初期的信效度檢驗不夠嚴謹,並且在研究方法的 執行上產生瑕疵,導致出現題目鑑別度不夠的情形,對於往後要進行相關題目的研究,

建議在此類問項的設計上,要更嚴謹小心。

上一小節提到,「對環境後果的覺知」是宗教世界觀影響環境行為的重要中介變 項,然而,光只有「對環境後果的覺知」並不會直接引發環境行為,在本研究的模型中,

政治環境行為必須經過「為環境犧牲的意願」才能引發。

在過往研究中,「環境後果的覺知」會引發個人環境行為,然而在本研究中卻沒有 得出這樣的結果,反而是為環境犧牲的意願會影響至個人環境行為,然而,「管家的職 份」與「對環境後果的覺知」,並不會透過「為環境犧牲的意願」造成影響。

Z 教授認為:「當研究出現與過往文獻不同的結果時,有兩種可能,一種是新的發 現,一種則是研究方法的瑕疵。以這個研究的情況來看,必須要去檢討問卷產生的過程,

其問項是否能準確鑑別出真實的狀況。」

H 教授認為:「以這個研究的情況來看,對環境後果的覺知問項或許太過籠統,導 致幾乎所有的回答都集中在 3 以上,也就是會有無法問出真實狀況的可能性。」

研究者認為,在「對環境後果的覺知」各問項的設計上,的確有改進的空間,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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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本研究題目是使用美國學者的問項翻譯而成,然而在臺灣,其回答結果會集中於 3~5,

因此之後的研究,可以針對此一構面的問項設計更有鑑別度的問題,以驗證臺灣的基督 徒樣本「對環境後果的覺知」是否影響「個人環境行為」。

這邊先討論「對環境後果的覺知」與「為環境犧牲的意願」作為「管家的職份」

與「個人環境行為」之間的中介變項。在路經分析的結果中,「對環境後果的覺知」為

「為環境犧牲的意願」的中介變項,必須要認知到環境後果的嚴重,才會產生出為環境 犧牲的意願,進而引發政治環境行為。

W 教授認為,這樣的結果是很合理的:「因為認知到了環境後果很嚴重,產生了為環境 犧牲的意願,因此便產生了環境行為,這是很合理的。」

而針對個人環境行為,在本研究的模型中,與影響政治環境行為的因素與路徑是不 同的。「教會參與度」會直接影響至「個人環境行為」,呼應了 Djupe 等人(2009)的發現:

對產生環境態度而言,信徒之間的訊息傳遞比起信仰虔誠度或是基督教的教義都來得重 要。也就是說,教會參與度對信徒所提供的並不是信仰世界觀的形塑,而是透過社會網 路所產生的互動、連結、訊息傳遞等等,達到行為改變的結果。而雖然「為環境犧牲的 意願」會影響「個人環境行為」與「政治環境行為」,但「為環境犧牲的意願」卻不是

「管家的職份」與「對環境後果的覺知」之間的中介變項,亦即對「個人環境行為」而 言,還有其他的因素是影響它的重要變項。在 Sherkat 與 Eillison 的研究中,此條路徑並 不成立,但在過往研究中發現兩者之間有正相關,因此本研究將該路徑納入研究假設,

並證實該路徑成立。在本研究中,因為在臺灣並沒有前人的研究,加上時間與能力的限 制,在本研究的行為模型中只能針對六個因素進行分析,然而,影響個人環境行為與政 治環境行為的因素不會只有這些。 H 教授認為:「影響個人環境行為與政治環境行為,

不會只有對環境後果的覺知與為環境犧牲的意願兩者,若結合以往的研究,將環境責任 感、內控觀等變項加入,或許會有其他路徑的產生,也能比較各變項之間影響的程度。」

因此將來的研究能在本研究的結果基礎上,納入其他行為模型中會影響環境行為的因 素,進行更進一步的分析。

至於為什麼「官家的職份」世界觀不會直接影響至「為環境犧牲的意願」呢?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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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的核心思想便是愛與犧牲,那麼為什麼不會直接影響呢?

W 副教授認為:「因為題目問的是對環境的犧牲,其內涵包括降低自身的生活水平,

為保護環境多付出金錢,和基督教所談的犧牲有些不同,這邊的犧牲是著重在環境上,

因此當他對環境的後果有所認知時,理所當然才會產生為環境犧牲的意願。」

H 教授也認為:「如果將基督教教義所談的犧牲融入問項中,形成一個新的”犧牲意 願”構面,或許會發現之間的路徑會和現在的研究結果有相異之處。」因此,往後研究 若將「為環境犧牲的意願」題項修改成包含信仰的題項,或許會得出不一樣的結果。

本研究結果除了呼應 Sherkat 與 Ellison(2007)以及 Pepper 與 Leonard(2016)的研究,

更得出了在臺灣獨特的結果,而其與臺灣的基督教文化、政策、教育、社會風氣有關,

也因為在臺灣教會界對生態神學的認識還處於萌芽階段,因此教會本身對於環境行為的 產生,其影響力是小的。

綜合以上,本研究以在過往研究的基礎上,建立一個基督教信仰世界觀對環境關懷 與環境行為影響的模型,對臺灣基督徒而言,「管家的職份」世界觀會透過「對環境後 果的覺知」與「為環境犧牲的意願」影響「政治環境行為」。其世界觀本身也會直接影 響至「政治環境行為」。表示對基督徒而言,若瞭解了環境問題造成的後果,以及產生 願意為環境付出的意願,便會引發出政治環境行為,進行遊說、參與環保組織等行動,

也呼應到許世璋與任孟淵(2014)所指出,政治環境行為是被認為對環境保護能產生積極 影響的行動。

根據此模型的結果,能對於設計針對基督徒的環境教育方案提供參考,透過「管家 的職份」世界觀,引發「對環境後果的覺知」以及「為環境犧牲的意願」,對於引發「政 治環境行為」是個有效的途徑,若據此發展環境教育方案,將能更有效地培養出會採取 政治環境行為的公民,而這也是環境教育的最終目的:培養出具有負責任環境行動的公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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