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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三節、 聖經中的環境倫理觀

根源」的論點後,諸多神學家、社會學家相繼重新審視聖經,從其內涵歸納出對環境友 善的思想,發展成「生態神學」,主張環境保護的思想被記載舊約、新約聖經的經文當 中,只是人們背離了聖經的教導。也有諸多研究開始以量化方式探討基督教信仰與環境 行為之間的關係,企圖去支持亦或反對 White 所提出的批判。此兩點將分別於第二節與 第三節詳加說明。

第三節、 聖經中的環境倫理觀

若仔細研讀聖經,會發現舊約與新約聖經中很多章節描寫上帝對自然的創造、對萬 物存在、以及人的定位的紀載。傳統上提到環境倫理,都會從「生態中心主義」、「人類 中心主義」、「生物中心主義」三種不同的倫理觀下手。然而聖經中所呈現對環境的倫理 觀卻是別於以上三種。以下將以三個面向來探討聖經中隱含的環境倫理觀。

一、 萬物的存在彰顯上帝的榮耀

在詩篇 19 篇第一節寫道:「諸天訴說 神的榮耀,穹蒼傳揚祂的手段」,這樣的記載 顯現萬物以它們的存在本身彰顯 神的榮耀(Craigie,1983:180)。詩篇 136 篇 5-9 節,作者 向創造天地的 神獻上感謝:「 稱謝那用智慧造天的, 因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稱謝那鋪 地在水以上的, 因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稱謝那造成大光的, 因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他 造日頭管白晝, 因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他造月亮星宿管黑夜, 因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 另外在以賽亞書 40 章 12-31 節也能看到類似的記載:「誰曾用手心量諸水, 用手虎口量 蒼天, 用升斗盛大地的塵土, 用秤稱山嶺, 用天平平岡陵呢? 誰曾測度耶和華的心,

或作他的謀士指教他呢? 他與誰商議,誰教導他, 誰將公平的路指示他, 又將知識教 訓他, 將通達的道指教他呢? 看哪,萬民都像水桶的一滴, 又算如天平上的微塵; 他 舉起眾海島,好像極微之物。」(以賽亞書 40 章 12-15 節)。在聖經中,耶和華 神是創 造整個世界的造物主,其能力、權威並不是人類可以比擬的。另外,這些詩的作者描繪 的耶和華 神不只是一位創造者,更是一位世界的管理者(Allen,1983:33) 我們可以從詩 篇 104 篇 10-13 節看見 神持續動工的證據(Horrell,2013:50):「耶和華使泉源湧在山谷, 流 在山間, 使野地的走獸有水喝, 野驢得解其渴。 天上的飛鳥在水旁住宿,在樹枝上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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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 他從樓閣中澆灌山嶺; 因他作為的功效,地就豐足。 」整個詩篇 104 篇,都在描 寫 神創造、並因 神的動工讓世界得以存續至今,根據詩篇 104 篇,人類只是這龐大的 受造物家族中的一員(Limburg,2000:355)。

二、 人並不是萬物的主宰

Lynn White 指出創世紀 1 章 28-29 節的記載,顯現基督教以人類為中心的思想,人 們認為上帝將萬物交由自身,便能夠任憑己意對待。然而 Habel(2001:179)認為,約伯 記中 38 章至 39 章的記載明顯的推翻這樣的看法。約伯記中記載撒旦為了向上帝證明約 伯愛他不過是因為得到祝福的緣故,便將他的祝福全都拿走,使他失去家人、生了重病,

旁人都認為他一定是犯了不該做之事才會如此。約伯記 38 章到 40 章便是上帝於風中說 話,回應約伯的紀錄。

神在這段經文裡做了兩個宣告:

1)讓人類清楚他們所在的位置。萬物早在人類存在前就已存在,是憑著上帝的能力讓它 們存在的。萬物並不是因為人為它們訂定價格而擁有價值,而是它們的存在本身便擁有 自身的價值。

2)讓人類了解自身的限制。人類被創造出來不是治理(dominion),而是要符合其在生態 系中的限制。

亦即,人在生態系中的位置,並不是如同地球的上帝一般,任憑己意來行動,而是要遵 循上帝創造時所訂下的法則。

馬太福音 6 章 26 節:「你們看天空的飛鳥:牠們不種也不收,也不存糧在倉裏,

你們的天父尚且飼養牠們!你們豈不比鳥兒更貴重嗎?」與路加福音 12 章 27 節:「你 想百合花怎麼長起來;它也不勞苦,也不紡線。然而我告訴你們,就是所羅門極榮華的 時候,他所穿戴的,還不如這花一朵呢!」此兩段經文為耶穌對門徒的教導,這體現了 上帝是如何照顧萬物(Copper,1990:176),人類的舉止應以 神為榜樣。

雖然萬物有內在價值,但並不表示人與萬物之間是平等的。Cobb(1996,58-61)以創 世紀第一章切入,認為萬物具有內在價值,代表著不應被當作工具或手段,但是動物生 命的內在價值高過植物,因其被做為動物的食物,如同創世紀 1 章 30 節記載:「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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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和鳥類,我給他們蔬菜和青草吃」;同樣的,人被賦予管理、照管萬物的責任,表 示其之間的關係並不是平等的,然而因其有內在價值,我們應該給予尊重、關心,而不 是任己意剝奪。Johnston(1996,295-300)認為內在價值不代表萬物間具有平等的權利,

萬物天生彼此就互相牽連著,每一物的存在都是由於另一物的犧牲,也犧牲自己幫助另 一物生存。雖然其不為平等的關係,但卻是一種認同、重視與關心。

三、 要以 神為中心

根據創世紀 1 章,基督宗教認為人類有 神的形象、為 神所造,因此「作為人,

首先就是要為上主而活,與創造者保持聯合」(劉若民 2007,68-69)。「上帝憑祂的恩惠 將人類與祂連結,人類在在愛與信心中回應祂」,進而形成「神─人」的中心觀點,然 而這樣的觀點容易將中心擺在人類身上,而不是上帝的身上,進而會被世界主流價值影 響,落入以人為中心的框架,形成極端的人類中心主義、個人主義以及二元論等 (Santmire,1996:114-118),這便是基督教思想落入人類中心主義的原因。

Santmire(1996,122-129)進一步認為,應當重回聖經建立一個生態的新典範。當基 督徒在大自然中感受高山的宏偉、海洋的深邃,所延伸的可能是對美好天國的想像。新 的典範將從單獨重視靈性轉向重視生態的主旨,且都本自《聖經》。當新典範啟動,人 們將感受到上帝的愛擁有整個受造界,而不是只有人類本身。Cobb(1996:39)也認為我們 需要的神學是要牽涉到對現代思潮根本的否定,也就是對人類中心主義的反省。

從《聖經》而出的新典範,與生態中心主義不同的地方在於,雖認定萬物有其內 在價值,但不以它們為中心,而是將上帝視為中心。Bauckharn (2002)指出,聖經中所描 寫的是以 神為中心的倫理觀,人類在管理自然方面是站在垂直的頂端,但是與萬物之 間的關係則是水平的,因為都是屬於 神的。

本章第一節與第二節,從 Lynn White 對基督教思想的批判,進入聖經中重新審視聖 經的記載。整理諸多神學家的看法,認為聖經中的思想並不是反環境的,而是親環境的,

然而在宗教歷史的發展過程中,人們對基督教核心教義的理解因為著重在「神─人」的 關係上,漸漸以人為中心,並被世界的主流思想影響,形成多種人類中心的價值觀,而 現在必須要重新回到《聖經》,建立一個親環境的新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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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歸納出三點:

1)萬物是 神所創造的,有其內在價值

2)神存在於萬物之中,在自然中能經歷 神的榮耀 3)人要活出上帝的形象,因此要如同祂一樣對待萬物

此三點形成了以聖經為本,新的環境典範。然而,在基督徒之間真的有此種世界觀 存在嗎?此種世界觀是受何因素影響、並如何影響環境關懷與行為呢?此為重要的課 題。有諸多學者以量化分析的方式,進行基督教信仰與環境關懷、環境行為之間關係的 研究,希望能找出基督教信仰確實會正向影響或反向影響環境行為的證據,以此支持或 反對 Lynn White 對基督信仰提出的批判,將於下一節詳細回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