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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管教方式之相關研究探討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共分三節,主要是在藉由相關文獻之分析與探討,對本研究主題有更 深入的了解,並作為本研究之理論基礎。第一節探討父母管教方式之相關理論,

第二節探討生活適應之相關理論,第三節則探討父母管教方式與生活適應之相 關研究。

第一節 管教方式之相關研究探討

本節先說明父母管教方式的意義,接著從五大派理論去探討對父母管教方 式的觀點,再說明父母管教方式的類型及要素,最後說明不同變項與父母管教 方式的相關研究。

壹、父母管教方式的意義

有句老話說:「孩子都是有樣學樣的。」小孩是模仿的動物,會察顏觀色,

再依樣畫葫蘆。所以父母自小對孩子的管教就很重要,家庭是兒童最初的生長環 境,對兒童的影響非常深遠。俗諺云:「有怎樣的父母,就會教養出怎樣的孩子。」

對於兒童而言,父母是相處最久、接觸最密切的主要照顧者,父母親不僅是兒童 心目中重要的他人,亦是兒童認同的對象(簡茂發,1978)。父母親是兒童一生 中最重要的親人,親子間的互動是兒童最早接觸到的人際關係。父母的照顧、愛 的提攜與給予及適當的管教態度及方法皆有助於孩子健康之身心特質建立;反之 若不當管教、得到太多或太少的關懷與照顧則會損害個體發展,甚至傷害其人際 關係及對未來生活環境的調適(王鍾和,1993),專制權威的教養方式使得子女對 父母所設定的行為準則服從性最高,但在心理社會能力發展上可能較差(陳富 美,2005),但過度的放任與寬鬆也會使得孩子無所適從無法學得適切的生活態 度。以下表 2-1 為研究者對管教方式的概念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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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

國內研究者對父母教管教方式之概念彙整表

研究者 父母管教方式的整體概念

簡茂發(1978) 父母親不僅是兒童心目中重要的他人,亦是兒童認同的對象。

楊國樞(1986) 父母管教方式對子女的認知、自我概念、自我肯定、內外控、

學業成就、及生活適應都有顯著的影響。

張春興(1994) 父母為了使子女在日後的行為表現能符合社會之所要求,因 此便會對子女的行為加以管教,以使其符合社會之期待。

黃玉臻(1996) 父母的管教方式對子女的學業成績、道德發展、內外控信念、

攻擊行為及生活適應等都有顯著的影響

蔡瓊月(1999) 父母是子女認同的對象,其行為、思想、態度對子女都有重 大的影響。

羅佳芬(2001) 父母管教子女的交互過程中,父母親的若干管教行為亦會受 子女影響而改變或因子女的特質而不同,因此可以知道父母 的管教方式是與子女個人特質交互影響的,而非單方向的施 與受。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綜合多位研究者之論述,可以歸納出父母的教育,對孩子日後的發展是有影 響的,並且影響到各個層面,如事物的認知、自我的概念、行為態度、學業成績 及生活適應等等,都具有重大的意義。有些研究者認為,父母對於子女的管教方 式,會因子女的特質而有所改變,並非單純的施與受,比較接近互動論的說法。

一、父母管教方式的定義

父母管教方式定義雖經如此多研究後,迄今仍無一致性的說法,但大致都 包含了內在情感(態度、情感、信念、價值等)和外在特徵(行為、反應)等。國內 有關父母管教方式的研究所用的名詞皆有差異,如教養態度、管教態度、教養 方式、管教方式及親子關係,這些名詞大同小異,範圍雖然有些許不同,但在 精神上是一致的,因為父母會根據其教養態度、管教態度表現在其管教方式及 親子關係上;父母為了使子女在日後的行為表現能符合社會之所要求,因此便 會對子女的行為加以管教,以使其符合社會之期待(張春興,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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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ffman(1975) 認為父母對子女管教方式是透過獎懲的力量,進而形成內自 我的內外控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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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2(續)

羅佳芬(2002) 父母管教方式是一種教養態度和策略,父母親將其本身的認 知、情意、外顯行為透過潛移默化的行為,塑造子女人格特 質,使子女在日常生活中表現出合宜的行為態度。

陳雅琴(2003) 管教方式包含了態度及行為。指父母的態度、理念、價值經 由與子女之間的互動而表現在父母對子女的管教行為上,並 且隨子女的成長而不斷的變遷。父母可改變自我情感、與子 女互動型態,提供更多的情感交流,營造親子間良好的關係 或氣氛。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綜合以上學者的定義,將管教方式的特徵整理如下:

(一)父母的管教方式包含了態度和行為兩個方面。

(二)透過管教的歷程,父母會將本身所隱藏的價值觀及知識信念,透過 潛移默化的方式,塑造子女的人格特質。

(三)父母管教子女時,對於孩子的行為反應,會做出消極或積極的反應。

(四)管教方式是可以做調整的,隨著子女成長而做出改變,是一種互動 的歷程。

簡言之,父母在管教子女時,會因本身所存有的價值觀去做出消極或積極 的反應,進而塑造子女的個人特質,然而管教方式並非一成不變的,會因子女 本身的成長或特質而做調整。

貳、管教方式的理論基礎

在現有的心理學理論中,有許多對「父母管教方式」所做的解釋,包括心 理分析論、發展成熟論、認知發展論、心理社會發展論、行為理論、社會學型 論與互動論等茲分述如下:

一、心理分析學派

精神分析學家 Freud 在心理分析論中認為,「本我」是人類天性的一部分,

本我的驅力是固定的,但能由外在的引導而修正,最後由個體學習內在的自我 控制。在他的主張中假設:「父親與母親所組成的團體是性別認同裡最小的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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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從這裡可以理解「家庭」教育正是關係到是否能維持兒童身心持續正常發 展的重要且必需的關鍵,當中相當強調「認同」與「社會化」的概念(洪聖陽,

2002),兒童從與父母的相處中學習到「認同」與「社會化」,Freud 也強調成長 過程中幼年時期是人格發展的主要奠基期,所以為人父母親應該先了解孩子本 身的氣質、特質與天性,來幫助孩子學習管束自己的行為,並發展出自我管理 約束的自制力。家庭是個人成長的起點,家庭與子女是密切且關係重大的,個 性的養成、習慣的培養與人格的特質都與家庭的教養息息相關。

二、發展成熟論

成熟是兒童個體行為發展變化的主要歷程,美國心理學家 Gesell 研究提出 螺旋發展觀,發現兒童行為發展變化受成熟歷程支配相當大,兒童十歲前成熟 是決定行為發展的重要歷程,成熟是個體發展的主要原因,決定行為發展的順 序及方向,並不受特殊訓練或練習而來,個體本身的發展就已決定大部分的發 展問題,它是螺旋狀,有些階段或許會重覆,但在歷程中,內在的生長因素比 外在環境重要,因此雖然環境可以影響行為,但不能決定行為的養成,父母的 管教態度上必須配合兒童身心特質,身心的成熟到一個階段之後才能有效率的 學習,兒童的身心發展才可以獲得協助(黃拓榮,1997)。

三、認知行為論

Piaget 發現個體的認知發展須經過以下四個時期,分別為(一)感覺動作期、

(二)前運思期、(三)具體運思期與(四)形式運思期,其發展的歷程是具有順序性 和不變性的,個體必須經過前一個階段,才會進行到下一個階段,而每一個認 知發展階段,透過成熟與學習的交互影響產生個體的基模與認知結構,Piaget 在 研究中觀察到,兒童會經由在環境的探索中自己學到知識,因此父母應佈置提 供有利於兒童去探索、發展與學習的家庭環境,在潛移默化之中傳遞社會價值,

培養兒童生活的能力以適應社會,父母在教養態度方面儘量去理解兒童的思 維,瞭解兒童每一個認知發展階段,建立良好的親子關係與健全父母的責任(羅 佳芬,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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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心理社會發展

Erikson 的心理社會發展論中,將人一生的發展從出生到年老區分為八個階 段,個體因應身心發展狀況與社會文化的要求,每一個階段都有其獨特的發展 任務與面臨的危機,依 Erikson 所研究,六歲至青春期是其理論中的第四階段,

勤奮努力為其發展任務,自貶自卑為其面臨的危機,個體因父母的關愛而學習 化危機為轉機,勤奮進取、努力向學,以符合社會環境的要求。因此,父母的 教養方式應配合各階段的發展,適切的教導可幫助其發展任務的完成(張春興,

1999)。

五、行為理論

Skinner 認為人的行為發展不只是遺傳或自然發展的結果,更是和環境交互 作用的結果。個體學到的行為是對環境刺激與反應操作之間的聯結,即某一種 刺激原不能引起個體的反應,但經一段時間的聯結制約,就會產生行為,新的 行為就這樣學習而來,強調行為的可塑性,行為論學派因而發展出行為改變技 術,因此父母在教養子女的方式上多採用正向的方式,可運用增強行為、行為 塑造,少用施予式懲罰來糾正其不良行為,避免兒童產生不愉快的經驗,酬償 子女良好的行為,有助於此類行為的增加,父母要更有效的塑造與培養子女良 好的行為,可以善用制約作用、增強原理與酬償的方式修正(羅佳芬,2001)。

六、社會學習論

Bandura 強調人一生的諸多行為都是經由觀察、學習與模仿而來,也就是 說兒童許多言行舉止的學得,都是經由對父母觀察並加以模仿而來,「觀察學習」

經常被社會學習論者用來解釋兒童的社會行為,兒童從觀察他人的行為中即可 學習得連結、反應甚至規則,而經過不斷觀察楷模的表現,價值觀會發展出來 或是產生替代的學習效果,同時並認為值得模仿對象多半是心目中最重要的

經常被社會學習論者用來解釋兒童的社會行為,兒童從觀察他人的行為中即可 學習得連結、反應甚至規則,而經過不斷觀察楷模的表現,價值觀會發展出來 或是產生替代的學習效果,同時並認為值得模仿對象多半是心目中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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