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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系統績效評估

6.1 系統績效測試指標之研擬

6.1.3 系統績效指標研擬

公車行車安全管理系統的建置,所可能產生之績效可區分為下列兩類:第一 類為肇事績效指標,該類型指標乃指公車車隊因為系統的建置而實際減少各類型 肇事事件的績效,其一般適用於營運車隊裝置系統前後之績效差異分析;第二類 為預防性績效指標,從大客車之肇事原因分析中可發現,肇事原因可分為人為因 素及機械故障兩類,故若能有效防範危險駕駛行為或是機械故障,將可降低大客 車肇事率,由於該類型指標可針對單一駕駛員或車輛在裝設系統前後之績效差異 作分析,故其應用範圍較廣。本計畫依據前述文獻探討及業者之訪談,建立 11 項績效指標,如表 6.7 所示。各指標之意涵分別說明如下。

1.肇事績效指標:

(1)肇事降低績效指標:衡量系統裝置後是否有減低肇事比例與車損嚴重性。

(2)違規降低績效指標:衡量系統設置後駕駛員是否有降低違規事件次數與罰 金。

(3)傷亡費用指標:衡量系統裝置後是否有減少車禍傷亡人數與受傷嚴重程度。

(4)每百萬公里發生肇事傷亡人數指標:衡量車隊每百萬公里因有責肇事的傷亡 人數。

2.預防性績效指標:

(1)突發機械故障次數指標:衡量系統設置後車輛於運行過程發生突發故障之次 數與項目。

(2)妥善率指標:

① 車隊於服勤時間中,可正常出勤之車輛佔總車隊的比例。

② 針對單一機械或系統(例如:車門、煞車)經測試正常運作的機率值。

(3)車門不正常開啟指標:偵測車門於運行過程中是否有不當開啟的情況發生。

(4)急加減速指標:衡量單位時間內加速度變化量,又可分為急加速與急減速兩 部分。

(5)違規超速指標:衡量駕駛員發生違規超速的次數與嚴重程度是否有減低。

(6)緊急煞車指標:衡量車輛是否經常出現緊急煞車行為。

(7)緊急事故通報績效指標:衡量車輛發生事故後,因採用寂靜式通報系統所能 節省之通報警政單位與行車控制中心之時間。

在表 6.7 之 11 項指標中,屬於肇事績效指標之 4 項指標,以及預防性績效 指標中突發機械故障次數與妥善率兩項指標,較適用於車隊測試,而本計畫之示 範計畫僅針對一部車輛進行測試,且測試時間較短,可能不易看出該 6 項指標之 系統運作績效,故後續實車測試所量測之績效指標將以車門不正常開啟指標、急 加減速指標、違規超速指標、緊急煞車指標及緊急事故通報績效指標 5 項為主。

表 6.7 公車行車安全管理系統績效指標彙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