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將正式實驗所得罰球線投籃準確性得分進行分析,並根據結果進 行討論,以探討不同組別和不同測驗時間對罰球線投籃準確性之影響。
本實驗以不同組別(實驗組、控制組)和不同測驗時間(前測、後測)
為自變項,罰球線投籃準確性為依變項,經混合設計二因子變異數分析 (mixed design 2-way ANOVA)考驗後,統整出如下表 4-1-1 罰球線投籃準確 性得分之平均數與標準差摘要表、圖 4-1-1 罰球線投籃準確性得分變化差 異圖及表 4-1-2 罰球線投籃準確性得分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表 4-1-1 罰球線投籃準確性得分之平均數與標準差摘要表
組別 前測 後測 全體
實驗組 平均數 3.78 4.3 4.04
標準差 1.16 1.07 1.13 控制組
平均數 2.81 3.61 3.21
標準差 1.42 1.75 1.63
全體 平均數 3.30 3.96
標準差 1.37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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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1-1 罰球線投籃準確性得分變化差異圖 由表 4-1-1 及圖 4-1-1 可知:
(一)不同組別之全體平均數與標準差方面,實驗組準確性得分為(4.04±
1.13)、控制組準確性得分為(3.21±1.63)。
(二)不同測驗時間之全體平均數與標準差方面,前測準確性得分為(3.30±
1.37)、後測準確性得分為(3.96±1.48)。
表 4-1-2 罰球線投籃準確性得分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Source SS df MS F P 事後比較
組別(A) 13.78 1 13.78 5.14* 0.03 實驗組>控制組
殘差(S*A) 101.89 38 2.68
不同測驗時間(B) 8.71 1 8.71 7.83* 0.01 後測>前測
組別*不同測驗時間 (A*B)
8.71 1 8.71 0.35 0.56
殘差(S*A*B) 42.30 38 1.11
全體(Total) 167.07 79
*p<.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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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 4-1-2 可知:
(一)不同組別(A 因子)在罰球線投籃準確性得分達顯著差異(F=5.14,
p<.05)。
(二) 不同測驗時間(B 因子)在罰球線投籃準確性得分達顯著差異(F=7.83
,p<.05)。
(三)不同組別與不同測驗時間(A×B)的交互作用效果未達顯著差異
(F=0.35,p>.05)。
根據以上實驗數據分析結果,分別針對本研究中不同組別與不同測驗 時間這兩種自變項對罰球線投籃準確性之影響進行討論。
(一)不同組別
在不同組別方面,從變異數分析摘要表(表 4-1-2)可知不同組別在 罰球線投籃準確性達顯著差異,顯示儀式型動作教學組與無儀式型動作教 學組的罰球線投籃準確性得分達顯著差異,且實驗組在罰球線投籃準確性 得分上優於控制組,此與 Boutcher and Crews(1987)、游士正(1995)、鄧碧 惠(2002)及王雅婷(2008)的研究結果相同,亦即實驗組在接受儀式型 動作教學後,使得罰球線投籃準確性提升,所以實驗組得分會優於控制組,
可知儀式型動作之訓練能提升對注意力的控制能力、減少壓力、隔絕干擾,
有助於閉鎖性運動項目成績表現,這與本研究假設相符合。
(二)不同測驗時間
在不同測驗時間方面,從變異數分析摘要表(表 4-1-2)可知不同測 驗時間在罰球線投籃準確性達顯著差異,顯示後測與前測的罰球線投籃準 確性得分達顯著差異,且後測得分優於前測,代表實驗組與控制組經過 5 週的罰球線投籃教學課程後,皆呈現出訓練效果,此結果與本研究假設相 符合,不論是實驗組或控制組在參與課程的過程中皆展現出認真的學習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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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不同組別與不同測驗時間(A×B)的交互作用效果未達顯著差異,經 研究者觀察其原因可能與控制組經過 5 週的教學介入時,雖然未學習儀式 型動作,但多數實驗參與者已發展出屬於自己的儀式型動作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