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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補語、動相標記和時貌標記判定之研究

第二章 文獻回顧

2.4 結果補語、動相標記和時貌標記判定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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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文英(2015:307-321)提到「時貌」為動詞後的成分,表達人事物的動 作狀態,但不直接決定時序關係;他將常見的客語時貌標記分成七種:完成貌、

持續貌、經驗貌、進行貌、嘗試貌、起始貌、延續貌;他認為不同的動詞類型帶 有不同的時間性,因此能搭配的時貌標記便不同。賴文英按語意分類時貌,並未 探討動相標記、時貌標記、超詞彙動詞 (super-lexical verb) 之異同,亦未區分句 法時貌 (grammatical aspect)、詞彙時貌 (lexical aspect),因此在同一種時貌裡可 見到多類標記;例如,進行貌包括「在」(cai3)、「在」(di3)、「在該」(di3 ge3)、

「當在該」(dong1 di3 ge3) 23,後兩者為副詞形式,較不適合當時貌標記,我們 建議將其視為影響時貌的因素較為恰當(比較:林若望(2002),Lin (2003, 2006))。

以上回顧的臺灣客語時貌性研究將作為本論文後續探討的重要支撐證據,其 他客語方言的相關研究成果則作為跨方言比較之用。例如,項夢冰(1997,2002)

將英文 aspect 稱為「動態」或「體」,指動詞所指的行為處於何種狀態;和「體」

表達有關的虛詞,被稱做體標記或體形式,包括:實現、進行、持續、經歷、起 始、繼續、已然。項夢冰區分「貌」和「體」,「貌」包括:短時、嘗試、反覆;

關於「體」和「貌」如何區分,項夢冰並未深究。項夢冰將「已然」視為「體」

的一種,此分類法也有待商榷。然其採田野調查所收集到的連城客家話語料及用 法,將作為本論文探討時貌標記演變的跨方言重要證據。

2.4 結果補語、動相標記和時貌標記判定之研究

本論文探討四個時貌構式,「等」、「忒」、「著」及「過」這四個標記均 和時貌有關,在過去研究中雖曾提及,但並未詳盡探討其句法功能。根據漢語體 系跨方言比較及相關研究,目前可下定論的是,「過」為表示經驗的完成貌時貌 標記。關於「忒」,其句法功能按照 Li & Lai (2011) 的分析,為動相標記;但

23 賴文英(2015)所提的進行貌,原文漢字分別為「在」、「適」、「適个」、「當適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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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敏華(2013)界定「忒」的句法性質介於動相補語標記與體標記(即時貌標記)

之間。至於「著」及「等」之研究,李詩敏與賴惠玲(2011)側重探討此兩種時 貌構式的關係,並未研究其句法功能;江敏華(2013)主張「倒」(即本文「著」)

為動相補語標記,「等」為持續體標記;比較漢語體系之相關研究,可確定的是,

臺灣客語「等」為持續貌標記。由於動相標記和時貌標記都在動詞之後,其句法 行為看似相似,其語意都和時貌有關,因此易引起混淆;而動相標記和結果補語 也表面結構相似,同樣也都在動詞之後,同樣也都表示事件的結果、完成。為釐 清本論文後續探討四個時貌構式相關成分之句法功能,本節將回顧前人對結果補 語、動相標記、時貌標記之研究成果。

鄭良偉(1992)區分「時段語」(phase marker,即本文所說的動相標記)

和「時態語」(aspect marker,即本文所說的時貌標記);他認為時段語,例如:

「完」、「掉」,是動作的時間段落,時段語跟動詞後面的賓語、動量、補語等 結合而構成語境 (situation),是語境的內部成分,有別於表達從參照時點觀察語 境的時態。時段語在臺灣普通話裡(即本論文之臺灣華語)基本上是動詞詞尾,

出現在動詞之後,賓語或補語之前。時段語在臺灣閩南語裡雖是動詞詞尾,但如 果有賓語,賓語一定要前移;也就是說,動詞後的賓語、補語算是語境的一部分 詞語,會出現在時段語之前,所以臺灣閩南語時段語既是動詞詞尾又是句尾詞(鄭 良偉 1992:185-186)。鄭良偉強調,從句法角度來看,臺灣閩南語動詞後的時 段語是一種補語,從語意角度來看,結果補語是時段的一種,但時段語和結果補 語仍有區別,結果補語描述謂語裡的施事者或受動者,時段語指整個動作。雖然 鄭良偉(1992:187)提到,無論臺灣普通話或臺灣閩南語,時段語和結果補語 都是互相排斥的關係,兩者不能同時出現;但以上的定義及區分仍難以協助研究 者判別結果補語、動相標記。此外,鄭良偉(1992:195)認為時態語包含出現 在動詞前面的副詞或助動詞、出現在動詞後面的動詞詞尾、出現在賓語補語後面 的句尾詞;以上關於時態語的定義,鄭良偉的看法顯然和本章2.1節前人定義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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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大的差異。比較時段語和時態語的區別,鄭良偉(1992:196)以其出現在句 子裡的相對位置來判定,他認為雖然時態語有出現於比時段較外面的傾向,但有 時兩者可以共現,沒有一致的句法特點;時段語不能直接否定,也不能形成正反 問句。

傳統上,判定「動詞─補語」的補語是否為結果補語的方法有兩種:第一,

典型的結果複合動詞可以拆成兩個子句 (Li & Thompson 1981; Smith 1991;梅祖 麟 1994;郭維茹 2003; Cheng 2004);以下以 (35)「哭濕」為例子說明:

(35) a. 他哭濕了手帕。 (Cheng 2004: 38, (35a)) b. 他哭,手帕濕。 (Cheng 2004: 38, (35b))

例 (35a)「哭濕」可以拆成如例 (35b) 的結構,以兩個子句形式表達,因此「哭 濕」為典型的結果複合動詞,「濕」為動詞「哭」的結果補語 (resultative complement)。

第二,典型的結果複合動詞的動詞和補語之間可以有兩個表示可能性的中插成分,

即「得」和「不」;以下以 (36)「咬斷」為例子說明:

(36) a. 他咬斷這條繩子。 (Cheng 2004: 39, (37a)) b. 他咬得斷這條繩子。 (Cheng 2004: 39, (37b)) c. 他咬不斷這條繩子。 (Cheng 2004: 39, (37c))

例 (36a)的「咬斷」,在動詞「咬」和補語「斷」之間可以有兩個表示可能性的 中插成分,亦即例 (36a) 可以有例 (36b)「咬得斷」及其否定 (36c)「咬不斷」

之形式,因此「咬斷」是典型的結果複合動詞。

在確定判定「動詞─補語」是否為結果複合動詞之方法後,還需要釐清和結 果補語結構相近的動相補語 (phase complement) 及時貌補語 (aspectual

complement)。過去文獻對於是否需要區分動相補語及時貌補語的看法不一致,

一派認為不需區分,例如 Yue (2001: 233) 將漢語動詞補語結構主要分成七類:

狀態補語 (manner complement)、範圍補語 (extent complement)、程度補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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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gree complement)、致使/結果補語 (causative/resultative complement)、時貌補 語 (aspectual complement)、方向補語 (directional complement) 及能性補語 (potential compelement),動相補語則未列入此七類中。在他的定義下,時貌補語 為虛化的動詞或具時貌語意的功能詞,例如:「做下去吧」的「下去」已喪失其 原本的實詞義。Yue (2001: 234) 認為,嚴格地說,時貌補語和方向補語應歸為 致使/結果補語的次分類;和 Yue 持相同觀點的有 Yong (1997)、Kang (1999),

他們均認為結果補語提供一個終點或目標給動作類動詞,故而改變了其原本的動 相。

Smith (1991: 353-355, 370-372) 沿用 Chao (1968) 所使用的名稱,將漢語

「完」、「好」、「成」、「到」、「見」稱為動相結果補語 (phase RVC),指 涉完成或終止。Smith 將結果補語分成三類,除了動相結果補語外,其他兩類為:

方向結果補語 (directional RVC)(例如:「上」、「進」、「出」、「起」、「過」、

「來」、「去」)、結果結果補語 (result RVC)(例如:「開」、「飽」、「平」、

「清楚」)。Smith 於該文並未直接提到時貌補語 (aspectual complement) 和時 貌標記 (aspectual marker) 的名稱,但從該文特地將結果補語另闢小節討論,再 觀察以上對結果補語的分類,我們可以知道 Smith 是區分動相補語和時貌補語 的,但因為類似結果補語的結構並未出現於英文,僅俄語完成貌前綴 (perfective prefix) 和漢語結果補語具類似功能,因此 Smith 並未提出具體區分漢語動相補 語、時貌補語之方法。以上 Smith 所提的三類結果補語,方向結果補語、結果 結果補語均對事態時貌具影響力,唯動相結果補語同時對事態時貌及觀點時貌具 影響力。動相結果補語傾向使事態類型變成具終點,同時也指涉完成貌;動詞和 動相結果補語的合用常讓動作類動詞轉變為瞬成類動詞,例如:動作類動詞「看」

後加動相結果補語「到」,遂形成瞬成類動詞「看到」,此時「到」誘發事態類 型轉換 (type shift)。從漢語動相結果補語對時貌性的影響力之角度來解釋,這也 是為什麼 Smith 不跟隨過去文獻探討結果補語採動詞著手的觀點,而是改從句

Lien (2005) 明確區分動相標記、時貌標記。連金發(1995:121-122)、Lien (2005:

393-394) 提出八項項目,用以定義並區分閩南語動相標記、時貌標記。此八項 項目詳列在以下 (37):

(37) a. 動相標記可用在潛能動詞補語結構 (potential verb-complement constructions)(例:「食會去」),時貌標記不可用在潛能動詞補語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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