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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客語及其他客語方言時貌研究

第二章 文獻回顧

2.3 臺灣客語及其他客語方言時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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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有此用法,其用法請見下例 (33) 和 (34):

(33) a. 牛肉,你有沒有吃? (Cheng 1985: 359, (5a)) b. 有,我有吃。 (Cheng 1985: 359, (5b)) (34) 阿 Q 有去美國。 (蔡維天 2002:495,(1a))

例 (33) 和 (34) 分別為 Cheng (1985: 355, 359)、蔡維天(2002:495)所舉的例 子,這些臺灣華語例句「有」的句法行為和曹逢甫與鄭縈(1995)所提到的臺灣 閩南語「有」一樣,因此,臺灣華語「有」可指涉「存在貌」;但我們認為,按 照過去文獻對時貌的分類及定義,使用「完成貌」代替「存在貌」一詞較為適切 及一致。

曹逢甫(1998)提出,臺灣華語、臺灣閩南語的事態類型和 Smith (1991) 的 四分類一樣,此為普遍句法現象。臺灣華語完成貌標誌「了」在臺灣閩南語的對 應形式是Ø 形,並非「有」;臺灣閩南語「有」被判定為情態動詞,具強調意味,

標誌已然情態,在臺灣華語並無相對應形式,僅在特定情境才指涉存在貌(比較:

曹逢甫、鄭縈,1995)。臺灣閩南語「啊」則是情態語氣詞,和臺灣華語的句末

「了」相對應,其語意在表達句子命題所涉及的狀態改變。

2.3 臺灣客語及其他客語方言時貌研究

相較於臺灣華語及臺灣閩南語在時貌性豐富的研究,臺灣客語時貌的研究在 早期屬概述整理,羅肇錦(1988,1990,1996a,1996b)在客語句法專書中皆曾 提到相關看法,例如:臺灣客語「了」、「過」、「等」為動詞詞尾,「了」表 完成語氣,「過」表曾經,「等」表正在進行的動作,這些動詞後加成分主要用 以分別時態 (tense) (羅肇錦 1988:86-87,149-151,295;1990:289-291;1996a:

141-145);時態助詞「了」、「過」、「等」放在動詞(包括形容詞)後面,

表示動作、行為、性狀的發展變化,「了」表過去,「過」表動向,「等」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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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進行(羅肇錦 1996b:174-176)。20雖然這些早期的研究在現今已備有西方語 言或臺灣華語相關研究知識之比對下,有不盡完善之處,但不容否認的是這些研 究為臺灣客語句法及時貌研究的先驅。

關於臺灣客語時貌標記研究,Li (2000) 從語意層面出發探討討論客語時貌 標記「了」、「過」、「等」和事態類型的共現搭配,該論文從語意層面出發探 討,較少著眼句法層面;語料多為作者所創之句子,無法全面呈現言談分析或語 用因素在臺灣客語時貌中所扮演的角色,亦無法客觀呈現臺灣客語時貌真實的一 面。

曹逢甫與鄭縈(2001)觀察臺灣客語「了」、「過」、「等」是否出現在同 一個變化系列 (paradigm),並採用臺灣客語母語者的日常生活對話語料以及訪談 受試者華語翻譯成客語之資料佐證,他們認為臺灣華語動後「了」在臺灣客語的 對應形式是「Ø 」;換言之,臺灣客語在動詞後可不藉用任何句法手段即可表達 終止和起始的概念。至於臺灣華語句末「了」在臺灣客語的對應形式是「咧」,

是情態語助詞 (modal particle),其基本意義是狀態的改變 (change of state),並牽 涉到說話者對句子命題的主觀認定;因此,曹逢甫與鄭縈(2001)認為 Li (2000) 所提出的句末「了」基本語意為「與現狀相關」之看法是有問題的,因為「與現 狀相關」是因為語用關係而產生的。此外,曹逢甫與鄭縈(2001)主張,無論是

「Ø 」或「咧」,都可以和狀態類、動作類、完成類、瞬成類動詞一起出現,而 且這些事態類型對句中有「咧」的句子之語意詮釋扮演了關鍵性角色。

和曹逢甫與鄭縈(2001)持相同看法,Yeh (2001)、葉瑞娟(2004)認為臺 灣客語「Ø 」對應於臺灣華語動後「了」,臺灣客語「咧」則是對應臺灣華語句 末「了」。臺灣客語「咧」的基本語意是狀態改變,同時,「咧」還牽涉到說話 者對句子命題的主觀認定,因此「咧」被視為是情態語助詞。此外,Yeh (2001) 認

20 羅肇錦(1988,1990,1996a,1996b)原文大多使用拼音標注本文所討論的「了」、「過」、

「等」三字,有時則以漢字標注。為求對應方便、避免混淆,除非原文漢字有特殊意義,否則 在本論文回顧之客語相關文獻的漢字皆改為本論文所採用的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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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Smith (1991) 所提出的,事態類型並非僅由動詞標誌,同時也應包括論元及 句子副詞;Smith 所提出的五種事態類型在該文被認為應改成四種,單次類動詞 (semelfactive) 被歸為衍生的動作類動詞。曹逢甫與鄭縈(2001)、Yeh (2001)、

葉瑞娟(2004)等人的研究已說明實際使用的語言在語言分析研究中之重要性,

同時他們也使用真實語料來支撐他們的論點;可惜的是,礙於篇幅,臺灣客語其 他時貌標記及動相標記並未列於探討範圍內,故而相關研究付之闕如。

江敏華(2013)利用田野調查及採用口語或書面語料之方式,探討臺灣客語

「動詞─X─趨向成分」中與體標記有關的「X」成分,包括東勢客語特有的持 續體標記「緊」,以及持續體標記「等」、動相補語標記「倒」、介於動相補語 標記與體標記之間的「忒」、嘗試或緊密先前貌標記「啊」。21比較漢語方言,

江敏華(2013:864-865)提出以下看法:在「動詞─X─趨向成分」格式中,雖 然「X」的形式在各方言不同,但往往「X」與該方言的動相補語或體標記同形,

尤以表示動作實現或達成的動相補語或完成體標記為最大宗;但在臺灣客語,「X」

則以持續體標記以及從短時、嘗試發展而來的緊密先前貌為主要形式,這表示在 臺灣客語中,動作實現或達成的動相補語在「動詞─X─趨向成分」格式中相當 受限,「X」在臺灣客語中大多仍保留原有的動相或體貌意義,尚未完全虛化為 只有標記結構作用而無實義的趨向補語標記。

鑑於本章1.1節所提,語料庫在語言研究上扮演真實不虛之關鍵性,以及上 下語境及句子成分影響時貌之重要性,Li & Lai (2011)、李詩敏與賴惠玲(2011)

則分別採用臺灣客語語料庫以及構式語法探討臺灣客語「忒」、「著」、「等」

三個構式22,提出此三個時貌構式均具有強制轉換之功能;關於詞彙和構式的互 動、強制轉換功能等細節將在本論文第四章各節討論各時貌構式時分別予以回顧,

這些研究成果將是本論文重要論述研究之基礎依據。

21 江敏華(2013)文中所提的「等」、「忒」、「倒」即為本論文將於第四章討論的「等」、

「忒」、「著」。有關各時貌標記在江敏華(2013)一文中的細節,將在第四章討論各時貌構 式時分別回顧,本節僅概述此研究之整體發現。

22 李詩敏與賴惠玲(2011)探討臺灣客語表完成貌與持續貌標記是否同源,原文均以漢字「著」

標誌 do2 及 de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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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文英(2015:307-321)提到「時貌」為動詞後的成分,表達人事物的動 作狀態,但不直接決定時序關係;他將常見的客語時貌標記分成七種:完成貌、

持續貌、經驗貌、進行貌、嘗試貌、起始貌、延續貌;他認為不同的動詞類型帶 有不同的時間性,因此能搭配的時貌標記便不同。賴文英按語意分類時貌,並未 探討動相標記、時貌標記、超詞彙動詞 (super-lexical verb) 之異同,亦未區分句 法時貌 (grammatical aspect)、詞彙時貌 (lexical aspect),因此在同一種時貌裡可 見到多類標記;例如,進行貌包括「在」(cai3)、「在」(di3)、「在該」(di3 ge3)、

「當在該」(dong1 di3 ge3) 23,後兩者為副詞形式,較不適合當時貌標記,我們 建議將其視為影響時貌的因素較為恰當(比較:林若望(2002),Lin (2003, 2006))。

以上回顧的臺灣客語時貌性研究將作為本論文後續探討的重要支撐證據,其 他客語方言的相關研究成果則作為跨方言比較之用。例如,項夢冰(1997,2002)

將英文 aspect 稱為「動態」或「體」,指動詞所指的行為處於何種狀態;和「體」

表達有關的虛詞,被稱做體標記或體形式,包括:實現、進行、持續、經歷、起 始、繼續、已然。項夢冰區分「貌」和「體」,「貌」包括:短時、嘗試、反覆;

關於「體」和「貌」如何區分,項夢冰並未深究。項夢冰將「已然」視為「體」

的一種,此分類法也有待商榷。然其採田野調查所收集到的連城客家話語料及用 法,將作為本論文探討時貌標記演變的跨方言重要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