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傳抄古文異構字的類型
第四節 結語
本章所論之異構字現象,有些可與出土文字合證,來源可靠;有些現象雖無 直接字形證據,然有其他旁證可參,符合古文字的構形規律,亦有相當的可信度;
當然亦有些字例的產生原因不明,於出土文字中無例可徵,或即來自後世俗體,
或採古文偏旁形體拼寫而成,並非真正的「古文」。
傳抄古文中的異構字確實反映了其取材的多樣性,同一字頭下所列諸形,或 初文、後起字並見,或各自體現不同區域的文字特性。「古文」主要應是戰國文 字,然傳抄古文之編纂者皆為漢代或漢代以後之人,其於字形的整理、辨識、摹 錄、釋文過程中,往往將一些非「戰國」的文字容納入傳抄古文的系統,如《說 文》篆文、籀文亦大量出現在相關字書中,這可能是當時人對這些文字尚無清楚 的斷代、分域概念,只要形體奇古便以之為「古文」,《韻海》採錄大量青銅器銘 文,並據後世字書《集韻》、《類篇》中之字形改作古文,致使部分殷周文字、秦 漢文字、後世俗體亦雜入其中。
157 季師旭昇:《說文新證》上冊,頁 288。
158 周波:《戰國時代各系文字間的用字差異現象研究》,頁 64、65。
159 王丹:〈《古文四聲韻》重文間的關係試析〉,中國文字學會、河北大學漢字研究中心編:《漢 字研究(第一輯)》,頁 238;徐在國:《隸定古文疏證》,頁 82。
160 李春桃:《傳抄古文綜合研究》,頁 552。
做為古文字的轉錄形體,傳抄古文可以體現若干古文字的構形演變規律,如 本章所論「義符」替換現象,多可與出土文字參證,部分於出土文字中未見的替 換現象,可能參考《說文》重文中的義符替換情形,或據後世《字書》改寫。然 傳抄古文屬於轉錄性質之文獻,與出土古文字作為某時、某地的實用文字並不相 同,相對於古文字,後世文字較具規範性,同字異形之情況較少,因此後人對文 字中多變的構形現象,較無深切感受。加以編纂成書後,受到字書體例規範的影 響,傳抄古文中所呈現的偏旁替換現象,已與出土文字有些差別。如早期殷周古 文字中多見的「艸」、「木」義符替換現象,至戰國時已大幅減少,傳抄古文中所 見亦少,可能是體現了這種文字時代特徵;而出土文字中不勝枚舉的「大」、「人」、
「卪」、「女」等諸多表示「人體」義符的替換,在傳抄古文中則已較為罕見,可 能是因在《說文》中這些偏旁已較少互作的關係。
傳抄古文由於性質特殊,部分異構字現象的判定存在一定的疑義。如本章中 所論許多看似「聲符」、「義符」替換之例,其實應該只是通假字或近義字;而許 多字於古文字中或許通用無別,然後世字書分為二字(如「豹」字),或於字書 中同一字形列為多字的異體(如「 」字)者,皆使我們較難區別它們是異體或 通假關係。尤其相對於《說文》與石經古文的去古未遠,宋代的《汗簡》、《四聲 韻》、《韻海》等傳抄古文字書,其目驗戰國文字實物之機率遠較漢魏時人更低,
加以歷經自漢至宋的累代傳抄,其中所雜入的人為因素更多,如此皆增加了其書 中所錄形體的不確定性,亦造成後人在文字考釋上的困難;傳抄古文的形體訛變 較為嚴重,有些在古文字中不曾訛混的偏旁,在傳抄古文中卻見訛混(如「心」
旁與「言」旁),致使判斷「異構字」的偏旁替換情形,除音、義條件之外,亦 無法排除字形訛誤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