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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總從過去的傳統與廢墟中去搜尋,從碎片中慢慢拼湊自身身影。對傳 統的認知總是不斷被建構與再建構的,所以傳統是持續進行與具有變動的特質,

就像做為人的思想、意志與記憶,是隨著時空不斷的更替而有所差異,但這也厚 實了我們的智能體系。而對於文化古蹟或其他記憶性的場所可以說是一種儲存了 各種異質、散雜之集體記憶的場所,在這種場域之中,歷史景觀的社會語符仍然 是未定的,有待當今給予新的詮釋與再詮釋。檢視本創作研究的成果,藉由博士 論文的研究與實踐,嘗試歸納與建構出下列幾項的研究心得、觀點,以作為日後 的創作參考。

一.多元形式的圖式觀

在這博士班階段的作品與論述中從自身的立場作出發,也從經驗性的故事 背景作為創作的實踐,它是個人的、內在的。藉由不同系列的作品來呈現一個敘 事的自身景觀,讓這些敘述不是用單一化的面貌出現,而是有更多作品內容、形 式討論的可能。我不喜歡同類型的作品用同樣的形式去表現,因為這往往容易落 入重複自己、複製圖像的胡同裡。

二.創作方法的另一種試煉

在這創作方法中分為兩種的模態:其一是遊戲的自由意志。這些作品以遊 戲的觀點作出發,隨著思維的延伸產生出不同的畫面,是無目的性的自由模態,

但最終又合創作意志的目的,跳脫出「胸有成竹」的另一種創作方法。另外,遊 戲是一種永恆的回歸,也是不斷地更新、綿延和與時俱進的,或者說是在一種變 化的運動中與未完成的模態。其二是修復式的創作模態。碎片的整體,過去的事 迹因物質媒介而喚起敘事的片段,一旦這些敘事物件開始變得熟悉後,這些尚未 獲得妥善安置的零碎片段將逐漸構劃出一個畫面,這些畫面以變化多端的方式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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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出一個場域,讓我們的記憶得以用某種修復式的形式體現。個別的物件並不具 特殊意義,唯有透過記憶或心理上的聯想,它們才能化為意義的符號,若是沒有 這些依靠物質便失去了內存的認識價值,成為不可見的、無意義的、且靜止不動 的。

三.過去與此時的意志統合

藝術的創作是藝術家精神的活動過程,圍繞著人類精神活動對存在的根源 追求過程,這個過程既是具體的,又是抽象的,「自身」與心境立足於探索藝術 本源上,才能達到目標。我們的思維存在是處於記憶流向感知,感知回溯於記憶 的雙向流動中,當下的現在時間與過去是相互並存、延展的雙層軌道;一個傾向 過去,另一個朝向未來。時間的過去與現在是共存,不是按序進行,而過往的「純 粹記憶」 屬於「自身」與「本我」的面向。當下意義的建立無法脫離過去而單 獨存在,而「追憶」則是不可避免的永恆輪迴運動,每次意志回返的行使是藝術 家在與過去的遭逢中,重新審視所留下的碎片畫面之疊加作用,並從中探尋價值 與思考主體存在的意義。另外,從個人的內在性回歸到文化集體性再審視,再審 視的過程成中不斷地建立新的可能,同時也厚實與強化所屬的文化主體意識。

四.繪畫語言的一種嘗試

在這無稽式的創作語言中,將創作者的思維意識構念出某種思想上的傳遞,

也在這異托邦的景觀世界裡,體現創作主體自由意志的權利,而不在從屬一種盲 目的流行圖式,回歸創作的本質體現。同時,這種劇場性的空間部署,展現出故 事與視覺的張力效果,在故事的聯想下返回自身的生命歷程,思考自我的價值與 意義。另外,創作者提供展覽現場的生活實際之物成為觀眾感知的現場,激發觀 者感知原有的聯想創造本能,也在異質的空間轉變下,思考現實的存在意義。

五.實物與作品的實質轉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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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號中走出來,而文與質的美學觀,形式與內容的關係,在當代藝術體現中,其 意義是深遠的。

審視與再現自身經驗的童年記憶,作為創作表達的題材與內容,將童年作 為再現、反思、梳理,或與過往對象進行對話。對於童年記憶的文化歷程當中,

藝術家同時也是在解構與反省,亦是重新檢視自己的童年。這種「自傳式書寫」

不是複製傳統語意的架構,也不繼承僵化的藝術典範符碼的創作模式,而是在重 複與更新的創造意識下選擇回歸自我的探尋,在自身之中慢慢耙梳、摸索,尋找 有別於過往傳統之創作靈感,或許可以部份解讀為台灣「在地性」與「當代性」

的一種具體宣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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