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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本節將根據研究結果,整理歸納出以下的結論,並回答研究問題:

一、台東縣國民小學融合教育班教師,在整體及各層面確有教學困擾存在。

(一)台東縣國民小學融合教育班教師在整體的教學困擾程度是屬「中度」偏

低。

(二)在教學困擾五個層面中,困擾程度由高而低依序為:「課程教學」、

「教室管理」、「專業知能」、「評量方式」、「支援系統」。

二、不同個人背景的國小融合教育班教師在整體及各層面中有不同的教學困擾情

形。

(一)性別方面:

1.在整體教學困擾上,男性教師之整體教學困擾高於女性教師。

2.在「評量方式」和「教室管理」層面上,男性教師之教學困擾高於女 性教師。

(二)年齡方面:

1.在整體教學困擾上,不同年齡的國小融合教育班教師之教學困擾没有差 異。

2.在「專業知能」層面,30 歲以下的國小融合教育班級教師的教學困擾高

於 51 歲以上的融合教育班級教師。

3.在「支援系統」和「評量方式」二層面則顯示 30 歲以下的國小融合教育 班級教師的教學困擾高於 41~50 歲以上的融合教育班級教師。

(三)學歷方面:

1.在整體教學困擾上,不同學歷的國小融合教育班教師之教學困擾没有差 異。

2.在「教室管理」方面,學歷為研究所的教師和學歷為一般大學修習教育 學程或師資班的教師其教學困擾皆高於學歷為師大、師院(專)的教師。

(四)教學年資方面:

1.在整體教學困擾上,不同教學年資的國小融合教育班教師之教學困擾 没有差異。

2.在「教室管理」方面,教學年資為 6-10 年的教師之教學困擾高於教學年 資為 11-15 年的教師。

(五)任教階段方面:

1.在整體教學困擾上,不同任教階段的國小融合教育班教師之教學困擾 没有差異。

2.在課程教學、專業知能、支援系統、評量方式、教室管理五個層面上,

國小融合教育班教師之教學困擾不會因任教階段的不同而有差異。

(六)特教專業背景方面:

1.在整體教學困擾上,不同特教專業背景的國小融合教育班教師之教學困 擾没有差異。

2.在「專業知能」層面,顯示從未修習特教相關學分的教師其教學困擾皆 高於特教專業背景為特殊教育系所或修畢特教學程的教師和特教專業背 景為修習特教三學分或特教研習達 54 小時以上的教師。

三、不同工作背景的國小融合教育班教師在整體及各層面中有不同的教學困擾情

形。

(一)學校規模方面

1.在整體教學困擾上,不同學校規模的國小融合教育班教師之教學困擾 没有差異。

2.在課程教學、專業知能、支援系統、評量方式、教室管理五個層面上,

國小融合教育班教師之教學困擾不會因學校規模的不同而有差異。

(二)班級人數方面

1.在整體教學困擾上,不同班級人數的國小融合教育班教師之教學困擾没 有差異。

2.在「課程教學」層面,班級人數 21 人以上的國小融合教育班級教師的教 學困擾高於班級人數 10 人(含)以下和 11-20 人的融合教育班級教師。

3.在「教室管理」層面,班級人數 21 人以上的國小融合教育班級教師的教 學困擾高於班級人數 11-20 人的融合教育班級教師。

(三)身障班設立情形方面

1.在整體教學困擾上,不同身障班設立情形的國小融合教育班教師之教 學困擾没有差異。

2.在「專業知能」層面,學校「無設立身障班」的融合班級教師其教學困 擾高於「有設立身障班」的融合班級教師。

(四)學校行政支持程度方面

1.在整體教學困擾上,不同學校行政支持程度的國小融合班級教師其整體 的教學困擾呈現顯著差異。

2.在課程教學、專業知能、支援系統、評量方式、教室管理五個層面上,

國小融合教育班教師之教學困擾皆會因「學校行政支持程度」的不同而 有差異。

(五)班級特教需求學生人數方面

1.在整體教學困擾上,不同班級特教需求學生人數的國小融合教育班教師 之教學困擾没有差異。

2.在課程教學、專業知能、支援系統、評量方式、教室管理五個層面上,

國小融合教育班教師之教學困擾不會因班級特教需求學生人數的不同而 有差異。

四、不同背景變項之國小融合班級教師對教學困擾具有預測力

(一)學校行政支持程度對整體教學困擾具有預測力。

(二)班級人數、學校行政支持、特教背景對「課程教學」層面的教學困擾具 有預測力。

(三)學校行政支持程度、特教背景、是否設立身障班對「專業知能」層面的 教學困擾具有預測力。

(四)學校行政支持程度、年齡對「支援系統」層面的教學困擾具有預測力。

(五)學校行政支持程度、年齡對「評量方式」層面的教學困擾具有預測力。

(六)學校行政支持程度、性別、班級學生人數對「教室管理」層面的教學困 擾具有預測力。

第二節 建議

研究者依據本研究所得之結果,提出以下建議,以供教育行政、學校行政單 位、教師及後續研究之參考。

一、對教育行政機關之建議

(一)落實融合班級學生人數減少之政策

根據本研究結果指出,在「課程教學」和「班級經營」層面,融合班級教師 需同時兼顧普通及特殊需求學生,班級人數愈多,融合班級教師的教學困擾愈大。

因此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徹底落實縣市政府制定的 「尌讀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安 置與輔導辦法」,辦法內容中均有提及需按照學生身心障礙類別及程度減少融合 班級人數。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主動定期審查學校方面是否全面落實和配合,如 有實行之困難,協助調整或擬定配套措施,以提高教學品質,增進教師之教學效 能。

(二)強化巡迴輔導班的功能,增加與融合班級教師的合作

根據本研究結果顯示,在教學困擾的「專業知能」層面中,學校「無設立身 障班」的融合班級教師其教學困擾高於「有設立身障班」的融合班級教師。因此,

針對無設立身心障礙班級(資源班、特教班、聽障班)的學校,應提供專任的巡 迴輔導教師,視融合班級教師的不同需求給予有關教學之特殊教育相關書籍、期 刊文章、研習心得或是間接諮詢、策略分享,使融合班級教師能過透過與特教巡 輔教師的諮詢及交流中強化其特教專業知能。

二、對學校行政單位之建議

(一)建立完善的學校支援體系,支持校內融合教育之推展

根據研究結果顯示,學校行政愈能提供校內融合班級教師具體的資源及接納 的環境,愈能實際協助、支持校內融合教育的推展,降低班級教師對於教學所產 生的壓力或困擾。因此學校可藉由特教推行委員會的正常運作,視校內推展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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