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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結論

依照本研究之研究目的,主要欲了解以下五點,經由相關研究分析後,將其 結果統整如下:

(1)依照本研究區分之七類問卷填答對象,了解各類族群對本項議題之看法 以及接受度。

本研究問卷回收後,各族群有效問卷數約略為總問卷數的二分之一,其中家 長以及意見領袖之有效樣本數偏低,雖樣本數不足並無相當代表性,但從整體意 見仍可發現,目前不論是何類族群對於降低考領機車駕駛執照年齡之接受度皆為 不認同,並且有近 6 成之民眾為強烈反對。然而比較後可以得知家長、監理單位 以及警察單位意見皆偏向反對,因此,目前此政策仍不被大眾所接受,家長對於 子女駕駛安全深感不安,監理單位以及警察單位考量目前本國交通情形,也一致 反對此政策。

另外我們更可以發現,目前 17 歲高中職學生對此政策並非高度支持,可以 顯現出青少年對於駕駛安全仍有所顧慮,總合所有族群之意見,欲推動降低考領 機車駕駛執照年齡之政策,目前仍備受考驗。

(2)了解民眾對於目前本國考照制度的知悉度與看法意見,進而檢討是否有 改善之餘地。

各族群對於目前我國相關考照制度皆有足夠之認知,對於 103 年將強制實施 初領機車駕照須參加 2 小時交通安全講習此問項七成民眾皆知悉,然而可以肯定 的是,民眾對於目前考照制度皆認為不夠完善,也一致認同現行之考照制度過於 容易,導致青少年無照駕駛、違規肇事的情況嚴重,有極大之改善空間。

(3)了解民眾對於推動相關訓練制度來提升駕駛安全之看法,以及上課時 數、費用接受度範圍。

民眾對於透過參加安全講習或相關訓練課程來提高駕駛安全此想法,持有相 當的懷疑態度,部分民眾認為此想法成效有限,即使強制參加但仍無法確保青少 年駕駛人能夠全然吸收。對於參加相關訓練時數和可接受之費用範圍,學生、家 長、教育單位以及意見領袖皆選擇最低之時數,而監理單位、警察單位則認為學 術科受訓時數以 12~16 小時為佳。費用部分,多半民眾皆選擇問項中最低之費 用,也有部分民眾反應透過強制參加訓練並收取費用,應更審慎考量其施行作 法,避免增加部分家庭之負擔。

(4)藉由受測者對本研究所提出之配套選擇結果,以及其反應之意見,研擬 出具體且可被大眾所認同之相關配套方案。

綜合所有族群以及正反兩方意見之看法,本研究所研擬之配套方案仍不被大 眾所接受,多數民眾對於參加講習、駕駛訓練此配套並無法認同,但可以確定民 眾對於若降低考照年齡,青少年需家長/監護人陪同此作法是高度肯定的。值得 深思的是本研究所構想之配套措施多半就「防範」面著手,但由問卷結果顯示,

民眾多半不僅會優先考量「駕駛安全」的問題,對於後續若發生事故刑事責任問 題也有一定的顧慮。因此,往後若擬推動降低考領機車駕駛執照年齡之政策,應 優先將相關法律、法規再更縝密的規範。由於不論何種意見之族群,對於「僅可 騎乘普通輕型機車(50CC 以下)」此配套接受度高,因此也可將「僅可騎乘普通 輕型機車(50CC 以下)」此配套納入考量。

7.2 研究貢獻

本研究為了解各族群民眾之看法,故在問卷發放前抓出各類別族群,而各族 群之問卷基本資料問項內容皆有些許不同,最後將全台灣進行分區比例發放問 卷,依照各族群對本議題之影響度將問卷採比例發放,對於學生族群則分為高中 以及高職兩群,分別探討其意見看法是否不同。透過分群發放問卷,可看出各族 群所持之意見與看法,進而比較其差異,也更能探究其背景與填答結果之關聯 性,以及各族群持反對意見之原因。

7.3 建議與改善

經研究發現,不論是哪一個族群對於降低機車考照年齡之接受度皆為不認 同,並且有近 6 成之民眾為反對者。民眾考量到青少年心智尚未成熟、國人駕駛 習慣不良、路權觀念薄弱、交通環境與國外不同不應以相同的法規視之等等,故 若為改善交通事故的發生率與未成年無照駕駛之問題,應該從交通教育和現有制 度上做改變,以下為研究後提出之建議方法。

(1)樣本數不足

研究計畫書擬定發放問卷數為 1323 份,由於此為全台灣發放,故以郵寄至 各單位填寫問卷,家長部分則是交由高中職學校單位協助交由家長填寫,因此於 期限內填寫此問卷者不多,導致最後問卷回收數不如預期,樣本也有偏誤。

(2)問卷樣本的身分重疊

本研究雖將受測民眾分群,以了解各族群之意見看法,但由於此分群方式受 測者必定會有身分重疊之問題,例如:駕訓班業者可能同為家長、老師及教官同

為高中職學生之家長。由於選擇各族群之受測者乃透過隨機抽樣方式,無法得知 是否有身分重疊之問題,因此並無法全然代表母體之意見。

(3)受訪者的回答態度

許多民眾對於降低考領機車駕駛執照年齡之政策已有既定之想法,因此對於 此問卷之假設性問項皆未填寫,造成無效問卷產生,此些民眾屬於持反對意見之 族群,因無填寫相關問項而導致本研究無法探究其原因,甚為可惜。

(4)從小教育

應該在就學時就開始教育國人與交通安全有關的知識,培養良好的用路習 慣,以及了解道路標誌標線的基本觀念,從小奠定優良的交通安全基礎。

(5)改善現行考領機車駕照之制度

針對過於容易之機車駕駛測驗或駕駛觀念不足之方面做改善,建議可以在考 領機車駕駛執照前,先做交通安全與駕駛相關之教育,費用由交通部與相關單位 擬定之,較不受爭議。

(6)推廣機車駕駛觀念

利用各種宣傳手法,例如:電視廣告、LED 牆、平面文宣等等,在日常生活 中即可得到正確的以及相關之訊息,提升民眾交通知識的認知度,並增加參加駕 駛訓練之誘因,以提高民眾自發性之駕駛學習。

(7)警察加強巡邏

加派地區警察加強學區之巡邏,預防青少年違規駕駛機車以及違反道路交通 規則,達到阻嚇之功能,減少青少年違規行為。

(8)加重違規罰則以及加強事後教育

提高無照駕駛之違規罰款,能增加家長對於青少年的規範以及提升家庭之功 用。違規後教育,能以連坐式懲罰,家長需陪同參加交通安全講習;另外可以針 對發生車輛事故者做交通安全教育與防衛駕駛教育,以強制教育加強國人之觀 念。

(9)偏鄉交通問題-社區自治小組

對於偏鄉交通不便之問題,可能須由鄉親間組織社區自治小組,互相協助,

組織「上(放)學共乘」制度,輪流負責接送,以減少家長之負擔以及青少年交通 危險之風險。

最後,總結本研究之研究成果,目前民眾對欲推動降低考領機車駕駛執照年

認同我國可比照國際間之相關配套方案來降低考照年齡,此結果與台灣目前交通 狀況以及風土民情有關。民眾普遍對於參加駕駛訓練及講習的作法並不認同,若 希望以以導代禁的觀念藉此降低無照駕駛肇事率,便須擬定出更完善具體的配套 措施,才可減少民眾之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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