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每年住宅交易戶數約佔全部家戶的 4%至 5%左右,但民國 91 年家庭所得收支調查中之裝修家戶比例更高達 44.3%,顯示住宅裝 修方式是較多數家戶用來滿足其住宅需求調整的方式。
住宅裝修市場在住宅體系或國內經濟體系中,實際上扮演著相 當重要的角色,但是在政策上與研究上卻長期受到忽略。為改善此現 象,必須從民眾進行住宅裝修的行為模式進行探討,同時對既有資料 庫的訊息進行更深入的分析,方能釐清國內住宅裝修市場的樣貌。
一、既有住宅裝修市場規模計算方式比較檢討
從各項資訊可看出住宅裝修市場規模資訊的混淆。以民國 84 年 人口及居住狀況調查資料估計的住宅裝修市場規模為 1454 億元,每 年進行裝修家戶之比例約 8%;以民國 91 年家庭所得收支調查資料 估計的市場規模約 700 億元(包含家具支出約 250 億元),每年進行 裝修家戶之比例則高達 44%。此外,若從民國 90 年工商普查資料估 計,則建築裝修相關行業在住宅裝修部分的產值約在 400 億元至 500 億元之間。而華昌宜從總體分析的角度推估國人每年投入居住品質改 善之支出為 2320 億元。
從各項資料來源之特性分析,人口及居住狀況調查之問項是調 查三年內最大筆之裝修支出,因此反應到每年平均裝修金額時會有高 估的問題,同時也會低估家戶進行裝修的比例。而家庭所得收支調查 雖然在問題設計上並無明顯瑕疵,但就其調查結果有高達 97%以上 進行裝修家戶之裝修金額低於 10 萬元的現象,確實讓人存疑此調查 關於裝修市場規模之結果,可能存在嚴重低估的問題。
至於民國 90 年工商普查資料,雖然在問題設計上無明顯缺失,
但從現實經驗可知,住宅裝修因屬私人交易活動,且多以土木包工業
為工程施作者,因此存在相當程度的地下經濟比例,所以工商普查資 料亦可能有低估市場規模的問題。
前述各種住宅裝修市場規模推估之結果差異,主要是受到調查 問項設計或受訪者回答問題態度保留的影響,同時也與住宅裝修支出 範圍的設定有關(是否包含新屋之裝修或家具支出)。
就本研究以進行住宅裝修市場規模推估方法研究之目的而言,
前述資料所呈現的結果,並未能對市場規模估計方法提供更精緻的討 論基礎,因此需從最基礎的行為模式與影響因素進行分析,以建立更 完善的市場規模估計之理論基礎。
二、住宅裝修行為模式與影響因素
(一)國外文獻提供住宅裝修市場個體行為理論基礎
從國外文獻回顧可知,住宅裝修市場規模相當大,(佔新建 住宅投資金額的五至六成)且成長速度也很快,(每年約 8%),
且家戶進行住宅裝修之比例很高。此外,住宅裝修是一種投資兼 消費的需求調整行為,其中自有者是以滿足消費之效用極大化為 原則,房東則是以滿足利潤極大化為原則。
此外,住宅裝修雖然是一種不連續行為,但實際上卻是採取 短期小幅度調整,中長期大幅度調整的消費模式。此過程亦受到 居住者的裝修計劃模式,以及家庭生命週期變動的顯著影響。
一般對影響家戶進行住宅裝修機率與支出之因素的認定,多 採取「家戶特性」、「住宅特性」、「環境特性」、「市場特性」等結 構性因素,但實證結果多顯示大多數影響因素雖然顯著,但是模 型的解釋能力往往相當有限。即使改用較佳的資料庫,對解釋能 力的改善仍舊相當低。
(二)住宅裝修行為模式可分為兩大類五小類
本研究從住宅裝修動機與影響因素觀察,將住宅裝修行為區
分為兩大類五小類。第一類為「消費型」裝修,可再分為三小類:
第一小類為既有住宅老舊而進行的機能加強行為,稱為「機能回 復型」裝修;第二小類為家戶人口結構改變而導致的裝修行為,
稱為「需求調整型」裝修;第三小類裝修為搬遷或換屋初期所進 行的裝修或裝潢行為,稱為「換屋引申型」裝修。第二大類住宅 裝修行為屬於「投資型」,可再區分為待出售住宅所進行之「加 值效果型」裝修,與出租住宅所進行之「住宅服務供給型」裝修。
從住宅裝修的實質內涵而論,消費型裝修中的機能回復型與 需求調整型裝修,與另行購屋之間具有「替代性商品」的關係,
在此關係下,此裝修行為具有決定作為或不作為的選擇空間,且 在作為與否之間亦存在ㄧ次性調整或逐步性調整的決策空間;而 換屋引申型裝修與投資型裝修則屬於與住宅相連結的「互補性商 品」,其中換屋引申型與加值效果型裝修屬於ㄧ次性完成,而住 宅服務供給型裝修較偏向基本住宅機能維持的低標準。
(三)住宅裝修機率之影響因素與影響模式
影響住宅裝修機率之主要因素中,屬於單一結構影響模式
(正向或負向之線性關係)者為權屬、建築形式、區位、市場景 氣與裝修成本,屬於邊際遞增或遞減模式者為所得與房價,但須 經由實證分析來確認其為邊際遞增或遞減模式。屬於多峰模式者 包含屋齡與家戶生命週期,其中屋齡的影響上存在 U 字型的結 構,而家戶生命週期則存在空巢期後之影響降低的結構。此外,
偏好對裝修機率與金額之影響,確實需要更深入之分析方能確認 其結構。
(四)住宅裝修金額影響因素與影響模式
影響住宅裝修金額之主要因素中,屬於單一結構影響模式者 為權屬、建築形式與區位,屬於邊際遞增或遞減模式者,包含面 積、所得、房價與裝修成本,但須經由實證分析來確認其為邊際
遞增或遞減模式。屬於多峰模式者包含屋齡與家戶生命週期,且 存在與對裝修機率影響相同之結構,因此尚須配合實證分析來掌 握更精確之訊息。
三、民國 84 年人口及居住狀況調查
(一)市場規模與裝修比例
從民國 84 年人口及居住狀況調查資料分析顯示,平均每 年約有 10%左右家戶進行裝修,每年住宅裝修支出為 1454 億 元,每戶平均裝修費用為 32.9 萬元,其中以加蓋或增擴建之支 出較多,平均每戶達 62.3 萬元,其次為重新裝修,再次為改善 隔間與房間損害等情形。
(二)各縣市之裝修特性
在裝修方式方面,北部地區以「重新裝修」為主要方式,
其餘地區則是以「加蓋或增擴建」為主要模式。在裝修金額方 面,桃竹苗與高高屏地區之平均裝修金額最高,其次為北部與 東部地區,再次為中彰投地區,雲嘉南地區之平均金額則最低。
此外,都市化地區週邊的農業縣市的平均裝修支出較高,
但是環境較偏向農業區的地區,其平均裝修金額則會更低。且 各地區內之裝修支出與都市層級呈現相反的趨勢。亦即,農業 縣市或住宅交易較不活絡地區偏向以加蓋或重新裝修作為住宅 需求調整的主要方式,而都市地區或住宅交易較活絡地區則以 換屋來達成住宅需求調整的目的,但也因此引伸出換屋之重新 裝修的需求。
(三)住宅裝修機率、金額與住宅屬性之關係
從民國 84 年人口及居住狀況調查報告資料顯示,區位、
權屬、屋齡、家庭生命週期與所得,均影響住宅裝修機率。但 是從裝修類型進行觀察,發現各項因素的影響重點不盡相同,
其中權屬對各類裝修的影響最為全面,其次為屋齡,再次為區 位與所得,至於建築類型與家庭生命週期的影響則較為片面。
此外,面積是影響住宅裝修金額最主要因素,其次則為權屬、
屋齡與所得。
四、民國 91 年家庭所得收支調查
(一)市場規模與裝修比例
從民國 91 年家庭所得收支調查資料分析顯示,平均每年 約有 44%家戶進行裝修,每年住宅裝修支出為 700 億元,裝修 金額低於 10 萬元者佔 97%。此結果與人口及居住狀況調查結 果之嚴重差異,究其原因在於調查問題設計之不同,而導致人 口及居住狀況調查之平均支出金額有高估問題,以及裝修機率 的低估問題。
(二)各縣市之裝修特性
都市地區之裝修比例(40.28%)低於非都市地區(48.67%)。
北 部 地 區 以 台 北 市 裝 修 比 例 最 高 (55.7%) , 台 北 縣 最 低 (30.36%)。桃竹苗地區之裝修比例明顯高於全國平均值,其中 新竹縣與苗栗縣均在六成左右,但新竹市僅 32.33%。中彰投地 區,彰化縣之裝修比例高達 68.94%,而台中縣市卻僅三成左 右。雲嘉南地區之裝修比例全國最高(56.%),其中嘉義縣高達 八成,台南市亦有近七成的裝修比例。高高屏地區之裝修比例 僅三成,高雄縣市僅二成多,屏東縣卻高達近六成。東部及澎 湖地區以台東縣之裝修比例 57.36%明顯較高,其餘地區落差不 大。從此結果觀察,並無法發現裝修比率與都市特性之間的結 構性關係。
(三)住宅裝修機率、金額與住宅屬性之關係
住宅權屬對裝修與否的影響程度最高,自有住宅仍是主要
的裝修對象。其次為住宅面積與建築式樣,面積越大則裝修比 例越高,較低樓層住宅之裝修比例則高於較高樓層之住宅。此 外,經常性收入與裝修比例具有明顯的正向關係,所得越高裝 修比例也越高。但財產所得與裝修比例之間,便無明顯關係。
所得與住宅權屬對裝修金額具有正向影響,然而建築樓層 對裝修金額之正向關係,以及面積對裝修金額影響不明確等結 果,則仍存有商榷餘地。至於都市地區裝修金額較高的現象,
則與 84 年人口及居住狀況調查的結果相左。
五、民國 90 年工商普查
(一)市場規模
工商普查之行業分類與住宅裝修相關的,為「房屋設備安裝 工程業」、「建物裝修及裝潢業」與「室內設計業」。此三項行業
工商普查之行業分類與住宅裝修相關的,為「房屋設備安裝 工程業」、「建物裝修及裝潢業」與「室內設計業」。此三項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