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一、對於完全中學學生之偏差行為軍訓教官的輔導有實質效益。
經過實地的針對兩所目標學校的訪談分析之後,我們了解到完全中學對於國中部 學生偏差行為的現況以及校方的處理模式,兩校之間雖有些許的差異,但是大致的程 序是幾乎一樣的,在完全中學裡當學生發生了偏差行為時,首先會由導師先行輔導及 處理,再交由生教組長依校規處置,如果遇到生教組長不克處理或是偏差行為情況規 模較大之時,校內的軍訓教官就會主動上前協助處理,之後如有需要再視情況轉介至 輔導室做追蹤輔導。
一般來說,在正常情況下軍訓教官是不會主動的去處理國中部的生活輔導事宜,
但是假使是在軍訓教官正在巡堂、執行勤務、校外聯巡或是民眾檢舉時遇到的學生偏 差行為,則會由軍訓教官現場立即做出輔導與糾正並於處理完畢後,再交由生教組長 及導師做後續的必要作為,所以軍訓教官在完全中學國中部的輔導作為是屬於非主動 性的,主要是以協助的角色來輔助導師及生教組長,尤其是當生教組長人力不足的時 候,或許將他們形容是生教組長的好幫手也不為過。大體來說軍訓教官對於國中部的
學生發揮輔導功能的時機共有七個部份:
(一)校門口交通導護及禮節服儀糾正。
(二)校內各重點區域安全巡查及巡堂。
(三)配合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實施校外巡查。
(四)24 小時校園安全維護值勤(含校安中心)。
(五)定期實施校內全民國防教育、防幫、防毒及菸害防治宣導及管教。
(六)舉行校內外各項活動如朝會、週會、專題演講、校慶、防震、防災演練及校外 參訪時之秩序及活動流程管理。
(七)遇突發狀況或民眾糾舉時。
雖然軍訓教官在完全中學的學制裡面並沒有安排任何課程時數的授課及相關輔教 性作為的責任賦予,但是因為基於在同一所校園之內的緣故,軍訓教官透過了上述種 種的校園活動推行及一般性勤務的查察時機,仍然會與國中部的學生有著相當密切的 接觸與輔導作為,也就是因為在長時間下有了這些的輔導與管制作為,使得軍訓教官 的各項工作與輔導,在國中部的教職人員與學生心中早已經得到了普遍性的認同與依 賴。
二、軍訓教官對完全中學具有實質功能。
校園之中軍訓教官所要執行的工作,在制度面上可區分為四個面向「全民國防教 育教學」、「學生生活輔導」、「校園安全維護」及「學生校外輔導委員會工作」,
事實上與實際執行的工作是有些許的差異的,在經過各階段人士訪談之後,可歸納出 幾項在完全中學被公認為較具實質效益的功能:
(一)每日不定時的校園內、外安全巡邏及 24 小時校園安全維護待命的功能:可有效 的確保校園災害管理及校園安全維護機制。
(二)學生校外輔導委員會(簡稱校外會)運作的功能:可以透過各項校外會任務實 施的編組及各類專業講座的宣教,達到學生校外生活輔導的實質效益。
(三)協助辦理學校各項大型活動及典禮秩序管理:教官對於各項活動的推動,不論
是會場的管控、整體的整齊面或者是活動的籌劃,都非常的得體是很可靠的好 幫手。
(四)推動全民國防愛國教育的功能:可以使學生於潛移默化之中漸漸被塑造成為一 個愛國愛鄉的好國民。
(五)教官服裝儀容穿著整齊、整體自律甚高具有榜樣學習的功能:因為教官在校內 對學生的身教言教的影響,所以就讀完全中學國中部的學生普遍性的生活態度 及待人處世禮節較其他一般國中來的學生成熟穩重許多,這是軍訓教官對學生 在品德上特有的功能。
上述所列幾項軍訓教官在制度面以及經訪談歸納出來之功能價值,均是在校園學 制內未安排課程時數及輔教作為的情況下,就可以達到的有形或無形的功能價值,因 此,若是吾人假設全國的國民中學都設有軍訓教官編制的話,那對於我國整體的國民 中學教育這一區塊,將會是一大福祉,是屬於一種小投資而高報酬率的作為。
三、在國中設置軍訓教官是符合社會期待的。
事實上經過研究者訪談各階層人士之後,我們可以很清楚的知道一件事,目前軍 訓教官在校園之中的確是有部分地方是為人詬病的,畢竟還是有很多的軍訓教官在工 作的熱忱度及輔導的技巧上需要再精進,但是綜觀軍訓教官在校園整體的工作表現,
無疑的是受各界肯定的,相信如果是在不考慮人事編制員額或者是某些教職人員利益 考量的衝突之下,如果在國民中學之內設置一至二位軍訓教官,並將軍訓制度內的四 大面向及勤務功能帶入國民中學,必定能夠補足現有國民中學在學生學務管理上所有 的不足之處,其被期待的理由歸納有四點:
(一)「校長們」認為軍訓教官是一種校園的力量,具有相當的榜樣功能。
(二)「學務主任們」認為軍訓教官們可以補足很多學校在一般教學上的不足之處,
比如全民國防教育、探索教育、幫派防治、校園霸凌、菸害防治及反毒等等。
(三)「老師們」大多數是贊成國中設置軍訓教官的,但人數不用多,只要一、二位 軍訓教官就足夠了。
(四)「學生們」大多數也是希望有教官的照顧的,他們認為有教官在,犯錯的同學 比較會自律及反省,大家也會比較愛國家。
(五)「教育專家們」認為惟有軍訓教官會認為校園安全是他們責無旁貸的職責,沒 有任何人可以去排除掉軍訓教官的功能。
所以經過研究者的訪談以及分析之後的結果得到,如果是在不考慮人事編制員額 或者是某些利益考量的衝突之下,在國民中學之內設置一至二位軍訓教官,其功能與 價值是被社會所期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