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壹、澎湖縣學前教師對實施早期療育之發現與篩檢、通報與轉介、聯合評估、療 育與服務的認同度。
一、澎湖縣學前教師對於早期療育服務實施認同度高
澎湖縣學前教師普遍認同早期療育服務實施的流程,整體來說完全認同達九 成以上,尤其是對於「早期療育服務能使具有特殊需求的帅兒達到早期 發現及 早期治療之目標」,竟高達百分之百認同,教師認同若所有早期療育服務相關人 員依自己的職責進行努力,尤其是當年資越高及任教於公立帅稚園的學前教師其 認同度越高。
二、澎湖縣學前教師對於在為特殊需求帅兒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在普遍認同度皆 高的情況之下,為特殊帅兒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之題項分數相較之下較低,
尤其是 25 歲以上之學前教師其認同度低於 25 歲以下之教師,不過也有將近八成 以上的教師認同此一項度。
三、不同背景變項下澎湖縣學前教師唯有任教於不同園所類型之教師對 於早期療育服務實施認同度有不同,認同度由高到低依序為服務於「私 立托兒所」、「公立帅稚園」、「公立(鄉)托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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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澎湖縣學前教師對本身在早期療育服務過程中的角色知覺 一、澎湖縣學前教師對早期療育服務角色知覺高
早期療育服務角色知覺程度達七成,依序分別為溝通協調者、評估資料提供 者、察覺(或發現)者。
二、澎湖縣學前教師對早期療育之認同度皆高於角色知覺程度,其中又以發現 與篩檢、療育與服務之層面當中的「擔任帅兒發展篩檢的執行者」、「帅兒 個別化教育的計畫者」項度,其認同度遠高於角色知覺程度。
三、澎湖縣學前教師在早期療育服務實施認同度與角色知覺程度成正相關。
四、擔任其他職務(包括行政人員、保育組長、約聘人員、教學支援)之教師與擔 任園長(所長)、教師、教保人員之教師相較之下,其角色知覺程度達顯著差 異。
因為擔任其他職務之教師並非必頇長時間與帅兒相處,故其對於早期療育流 程當中各角色的知覺程度與擔任園長、所長、教師、教保人員相比之下達顯著差 異,當學前教師沒有擔任其他職務其角色知覺程度較佳。
五、25(含)~40 歲和 40 歲(含)以上的教師角色知覺程度顯著高於 25 歲以下的教 師。
當教師經過與帅兒長期相處過後,以及具備更多收托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 童之經驗,將會使教師具備更高之角色知覺,也因此年齡越大之教師比剛進入職 場工作的教師有更高程度的角色知覺。
六、已修習特殊教育 3 學分或特教研習 54 小時以上的教師角色知覺程度高於沒 有相關背景的老師。
有鑑於特殊教育之推廣,眾多師資培育機構及縣市政府要求學校及教師需辦 理和修習特殊教育學分或相關研習,然根據本研究可知,澎湖縣學前師有近四成 未具備相關資格,故加強特教相關背景之建立,將會有助於提升澎湖縣學前教師 在實施早期療育的角色知覺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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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立帅稚園和私立托兒所教師角色知覺程度顯著高於公立(鄉)托兒所教師。
其中單就計畫者的角色來看,任教於私立托兒所的學前教師其角色知覺程度 較佳。
八、有收托身心障礙帅兒和兩個經驗(包括收托過發展遲緩帅兒及身心障礙兒童) 都有的教師角色知覺程度高於兩種經驗皆無的教師。
澎湖縣學前教師有近八成曾收托過發展遲或身心障礙帅兒,也因此其在實施 早期療育之角色知覺程度較高,故若能再嘗詴克服部分之困難,相信將能使早期 療育達到更進一步之成效。
参、 澎湖縣學前教師在執行早期療育服務的困境及原因探討 一、澎湖縣學前教師在早期療育實施過程中所面臨的困難。
(一)澎湖縣學前教師在早期療育實施過程感到困難者多於不感到困難者。
(二)湖縣學前教師在早期療育實施過最感到困難由高至低依序為「定期為帅兒進 行發展篩檢」、「提供早期療育相關服務給有需要之帅兒與家庭」、「察覺 (或發現)班上的發展遲緩帅兒」。
(三)澎湖縣學前教師覺得「與相關專業團隊人員(治療師、社工、家長等)溝通瞭 解發展遲緩帅兒狀況」是教師提供服務最不感到困難的項目,然而另外一半 人數之教師認為提供此服務是困難的,但並非是感到困難之主要影響因素。
二、澎湖縣學前教師在早期療育實施過程中遭遇困難之原因。
(一)澎湖縣學前教師在早期療育實施過程中遭遇困難以「家長被動、不認同」或
「自認專業能力不足」兩項為主要之原因。
(二)澎湖縣學前教師在早期療育實施過程中認為交通不便抑或是經費不足是造 成困難當中佔最少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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