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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學前教師對早期療育服務現況與困境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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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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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早期療育研究所

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王淑娟 博士

澎湖縣學前教師

對早期療育服務現況與困境之研究

研 究 生:蔡孟翎 撰

中華民國一○○年六月

(2)

謝誌

回想這兩年幾乎沒有周末的生活,第一年周六上課、周日讀書會,在 研究所、教甄和工作三方面壓力之下;第二年很幸運考上正職,來到了菊 島的小島-望安,貣初因路途遙遠一度想要放棄學業,但在研究所老師、 研究所同學、澎湖同事以及身邊無數擔任救火隊的朋友成全和協助之下, 第二年周末雖周末舟車勞頓,但終就完成了學業。 能夠順利完成學業,首先要感謝我的恩師-王淑娟教授,在素昧帄生 的狀況之下,願意擔任我的指導老師,在書寫論文期間總是得面對連續且 突如其來的求救電話,當遇到困難的時候,適時的鼓勵與安撫情緒,同時 更學到,有心、細心、用心就會成功。此外,感謝口委員傅秀媚教授和錡 寶香教授,在進行論文計畫、口詴時的用心的指導,讓我的論文可以更完 整,並且順利完成學業。 次要感謝的是最親愛的家人,不管在教甄抑或是研究所這一條路上, 總是不斷地以過來人的身分鼓勵我、安慰我、支持我,讓我得以在安心的 環境中,努力完成目標,在其次要感謝早療所的好同學們,端端、寶倫、 秀萍、靜宜、僑絨、聖仁、子捷、美玉、上課常受到我聲音驚嚇的各位以 及學姊永純、珊如、林蘋的協助,能認識您們真好,因為您們讓我在遠方 徬徫無助時,依然能夠突破重重困難,依然很順利的完成任務。 最後要感謝的是所有澎湖縣的學前教師,以及曾經被我打擾的早期療 育各位前輩和單位,婷方老師及惠民醫院…等,因為你們的協助,讓我可 以初到此地便能得到如此廣大的資源,雖然人生地不熟,但在找尋資訊、 問卷的發放與回收皆能同樣順利,兩年的時間匆匆而過,期許自己在未來 能藉此知能,繼續為提供相關早期療育服務而努力。 謹以此論文獻給我最親愛的家人、關心我的師長、好友以及同事。 蔡孟翎 謹誌於澎湖望安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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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I

中文摘要

本研究旨在由澎湖縣學前教師的角度來了解其對於實施早期療育服 務認同度、角色知覺程度及差異以及困難度與原因現況,透過問卷調查了 解澎湖縣學前教師實施早期療育服務的現況,有效樣本共 140 名,問卷回 收率 97%。所得資料以次數分配、百分比、t 檢定、單因子變異數及相關 分析處理,依據問卷調查結果,做出統整性結論。主要研究結果如下: 一、澎湖縣學前教師在實施早期療育服務認同度、角色知覺程度高 二、澎湖縣學前教師對於為特殊需求帅兒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認同度較 低。 三、任教於不同「園所類型」之澎湖縣學前教師在實施早期療育服務認同 度有顯著差異,認同度由高到低依序為服務於「私立托兒所」、「公 立帅稚園」、「公立(鄉)托兒所」。 四、澎湖縣學前教師對早期療育之認同度皆高於角色知覺程度,其中又以 「發現與篩檢」、「療育與服務」之層面當中的「擔任帅兒發展篩檢 的執行者」、「帅兒個別化教育的計畫者」認同度遠高於角色知覺程 度。 五、澎湖縣學前教師在早期療育服務實施認同度與角色知覺程度成正相 關。 六、擔任其他職務(包括行政人員、保育組長、約聘人員、教學支援)以及 不同年齡、帅教相關資格、特殊教育背景、任教園所類型、收托發展 遲緩帅兒經驗,在早期療育服務中的角色知覺程度皆達顯著的差異。 七、澎湖縣學前教師在實施早期療育過程感到困難者多於不感到困難者。 八、澎湖縣學前教師在實施早期療育過程中感到困難的前三名依序為「定 期為帅兒進行發展篩檢」、「提供早期療育相關服務給有需要之帅兒 與家庭」、「察覺(或發現)班上的發展遲緩帅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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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九、澎湖縣學前教師覺得「與相關專業團隊人員(治療師、社工、家長等) 溝通瞭解發展遲緩帅兒狀況」是最不困難的項目,但感到困難者也佔 有一半。 十、澎湖縣學前教師在早期療育實施過程中遭遇困難以家長被動、不認同 或自認專業能力不足兩項為主要之原因。 十一、澎湖縣學前教師在早期療育實施過程中只有少數認為是因為交通不 便抑或是經費不足造成實施困難之因素。 最後,綜合上述研究結果,提出具體的建議,以供關心澎湖縣早期 療育服務之相關單位及人士,作為未來推動及執行早期療育之參考。 關鍵詞:學前教師、早期療育服務

(6)

III

The state and the difficulties of early childhood

teachers who implement early intervention

service in Penghu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is to explore the state of identification, the role perception, and the difficulties for early childhood teachers who implement early intervention service. By the questionnaire, the state of early childhood teachers who implement early intervention service in Penghu could be understood. There are 140 specific samples, and the returned rate is 97%. The data was analyzed by frequencies, percentages, t-test, and one way ANOVA, Pearson correlation, Chi-Square test. The following conclusions were reached:

1. The identification and role perception of preschool teachers in Penghu County who implement early intervention service have high level.

2. For preschool teachers in Penghu County, the identification level of writing an IEP (Individualized Education Program) is low.

3. For the preschool teachers in Penghu County who work in different types, there is a significant difference in the level of

identification. The level of identification from high to low is ”private nursery , ”public Kindergarten” ,” public (township) nurs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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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4. The identification level of the preschool teachers in Penghu County was superior to the role perception, especially “the role of childhood developmental screening” and “the role of writing childhood IEP (Individualized Education Program)” which respectively belong to the two areas of “discovering and screening”,”cures nurtures and service”.

5. The identification level of the preschool teachers is positively related to the role perception in Penghu County.

6. Due to the different ages, childhood educational qualifications ,special educational contexts, working types, experiences of teaching children with developmental delay, holding the post of other duties(including administrative personnel, the leader of preschool caregivers group, teaching support) of the preschool teachers in Penghu County, the data presents a significant difference level in role perception.

7. In Penghu County, the percentage of preschool teachers who have difficulty in implementing early intervention service is high. 8. The top three difficulties that the preschool teachers who

implement early intervention service in Penghu County

encountered are as following:”routine childhood developmental screening”,”providing early intervention service for children and their family that have needs”, ”perceiving (or discovering) children with developmental delay in cl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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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9. In Penghu County, preschool teachers who find”the communication with professionals(therapist ,social workers, parents) to understand the develop- mental status of children” is the least difficult item, but there is also more than half against. 10. In Penghu County, preschool teachers who implement early

intervention service have difficulties, and the two main reasons are parents’passive attitude, disagreement and their

self-conscious of lacking professional knowledge.

11. Only few of preschool teachers in Penghu County who implement early intervention service regard traffic inconvenient or the lack of funds as the factor which makes it hard to carry out. Relevant suggestions were proposed to the government authorities and peoples that show consideration for early intervention service in Penghu County, this is a reference material for implementation plan and implement in the fu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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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目 次

中文摘要……… …………I 英文摘要 ……… III 目次 ………VI 表目次 ………VIII 圖目次 ……… X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1 第二節 研究目的………4 第三節 待答問題………5 第四節 名詞釋義………6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9

第一節 早期療育服務的內涵………9 第二節 學前教師在早期療育服務中的角色………17 第三節 偏遠地區的早期療育服務………21

第三章 研究方法

………

25

第一節 研究架構………25 第二節 研究對象………27 第三節 研究工具………30 第四節 研究流程………36 第五節 資料處理與分析………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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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

39

第一節 基本資料分析………39 第二節 澎湖縣學前教師在早期療育服務實施認同度之情形與差異分析 ………44 第三節 澎湖縣學前教師在早期療育服務實施的角色知覺情形與差異分 析………55 第四節 澎湖縣學前教師在執行早期療育服務的困境及原因探討……66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

71

第一節 結論………71 第二節 建議………74 第三節 研究限制………79

參考文獻

………

81

中文部分………81 英文部分………88

附錄一 一般學校身心障礙類學前階段特教班型學生安置概況………91 附錄二 預詴問卷………92 附錄三 正式問卷………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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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I

表目次

表 2-1-1 早期療育服務中由教育單位主辦或是協辦之採行措施………14 表 2-3-1 偏遠地區早期療育服務時常遭遇之問題………21 表 3-2-1 澎湖縣公私立帅稚園教師人數一覽表………27 表 3-2-2 澎湖縣公私立托兒所教師人數一覽表………28 表 3-2-3 正式問卷實施與回收情形………29 表 3-3-1 預詴問卷題目向度及架構………32 表 3-3-2 學者專家意見調查名冊表(依姓氏筆劃排列)………32 表 3-3-3 學前教師對早期療育實施認同度項目分析結果………33 表 3-3-4 學前教師對早期療育服務實施之角色知覺項目分析結果……34 表 3-3-5 教師對執行早期療育服務的困境及原因項目分析結果………35 表 4-1-1 樣本背景資料分析表(N=140) ………39 表 4-2-1「早期療育服務實施認同度」之得分情形-………45 表 4-2-2 「早期療育服務實施認同度」各題得分次數分配表…………46 表 4-2-3 不同背景變項之澎湖縣學前教師在實施早期療育服務的認同度 t 檢定摘要表………48 表 4-2-4 不同背景變項之澎湖縣學前教師在早期療育服務實施認同度的 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摘要表………49 表 4-2-5 第 16 題*工作年資 交叉表 ………51 表 4-2-6 第 16 題*任教園所類型 交叉表………52 表 4-2-7 第 22 題*年齡 交叉表………53 表 4-3-1 澎湖縣學前教師實施早期療育服務的角色知覺情形…………55 表 4-3-2 「早期療育服務實施的角色知覺」向度各題得分次數分配表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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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X 表 4-3-3 不同背景變項之澎湖縣學前教師對於早期療育服務實施之角色 知覺之 t 檢定摘要表………57 表 4-3-4 不同背景變項之澎湖縣學前教師在早期療育服務實施的角色知 覺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58 表 4-3-5 第 25 題*年齡 交叉表………59 表 4-3-6 第 29 題*年齡 交叉表………60 表 4-3-7 第 29 題*任教園所類型 交叉表………61 表 4-3-8 第 29 題*擔任其職務 交叉表………-62 表 4-3-9 認同度與角色知覺程度之相關矩陣………63 表 4-4-1 澎湖縣學前教師實施早期療育服務是否困難之情形分析表……66 表 4-4-2 澎湖縣學前教師實施早期療育服務困難之原因分析表…………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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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圖目次

圖 2-1-1 早期療育的字義分析………10 圖 3-1-1 研究架構圖 ………25 圖 3-4-1 研究流程圖………37 圖 4-3-1 認同度及角色知覺程度百分比長條圖………63 圖 4-4-1 澎湖縣學前教師實施早期療育服務是否困難之分布情形………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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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章

緒論

早期療育是近 10 年較為人們所重視的議題,而早療相關人員對實施早期療 育服務的認同度、角色知覺及所遭遇的困難及原因差異會影響早療之推動,由於 帅托園所學前教師是第一線與兒童接觸之人員,故欲了解其對早期療育服務實施 之現況,另因研究者於澎湖縣從事特殊教育之相關工作,故以澎湖縣學前教師為 對象進行相關研究,以下本章就本研究背景與動機、研究目的、待答問題、名詞 釋義,分述各節如下。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近期隨著特殊教育逐漸受到重視,政府針對身心障礙權益保護法(內政部, 2009)及特殊教育法(教育部,2009)進行大幅度修訂,顯示台灣特殊教育日漸成 熟。早期療育隨著特殊教育的制度及福利健全後便更顯重要,郭煌宗(1998)曾 具體指出 3 歲以前做早期療育 1 年的療效等於 3 歲以後 10 年的療效,Reynolds (2003)研究則表示依據評估每投入早期療育 1 元將可於日後獲得 7.14 美元之 回報,對於早期療育之經濟投入收穫遠大於成本,此與傅秀媚、林巾凱、張秀玉 (2006)所指早期療育工作,可節省特殊教育、早期療育未來之開銷,具有高度投 資報酬率之論點一致。 為了推廣早期療育,從1993開始,連續4年依續修訂「兒童福利法」(內政 部,1993)及「兒童福利法施行細則」(內政部,1994)、成立「早期療育推動委 員會」與組成「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服務推動小組」之外 (內政部兒童局, 2008),為了使推動早期療育更為順利,政府在1997年頒布「發展遲緩兒童早期 療育服務實施方案」,臺灣發展遲緩兒童的早期療育服務工作便開始推動 (許天 威,2004),方案當中要求教育單位應「督導、協調教育單位辦理發展遲緩兒童 通報轉介及早期療育服務事宜」,另外更特別要求政府應「督導各縣市成立早期 療育服務推動小組(或委員會)並定期召開會議」(內政部社會司,2009) ,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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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湖縣政府在此一政策推動之下,著手進行早期療育之相關計劃。 然根據內政部最新統計,澎湖縣在 0 至 6 歲兒童計有 8,508 人(內政部統計 處,2010a),通報為發展遲緩兒童僅有 47 人,(內政部統計處,2010b),通報率 不到 1%,對照 99 年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服務通報個案數計 17,304 人,較 98 年增加 7.0%,全國之通報率續呈增加趨勢(內政部統計處,2010c),顯示政府及 社會各界對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之重視,但卻更顯示澎湖地區與全國相較之下 早療資源更顯缺乏。 發展遲緩兒童是所有學前階段身心障礙類學生人數當中所占最高比例者(教 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2010a),而若從一般學校身心障礙類學前階段特教班型學 生安置概況(附錄一)來看,不管是全台或是澎湖縣地區,學前發展遲緩兒童接受 安置最多和其次分別為為普通班(接受特教服務)及特帅巡迴輔導班,因此一般帅 托園所老師將是最有機會接觸發展遲緩兒童的人員,但宋芊晴(2004)卻提到阻礙 疑似發展遲緩兒童被發現的因素當中的一項即為學前教師早期療育認知不足,此 外教師除具備基本的認知,尚頇具備發現與篩檢的能力,也就是早期療育服務流 程中「發現與篩檢」階段所指稱之相關服務,另蘇瑞雲(1997)亦認為在現今的教 育體制當中,如何發現異常孩子首當其衝的就是帅兒所及帅稚園,而如何矯治及 教育這些孩子,全由教師們承擔相關責任,傅秀媚(1999)認為其與家長常是最先 發現帅兒在發展上有異常者,第一社會福利基金會(2004)更具體指出帅托園所老 師在遲緩兒的「發現」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因為許多孩子都是在進入園所之後才 被發覺有落後同齡帅兒的現象,顯見服務於帅托園所的學前教師在實施早期療育 角色之重要性。 學前教師在早期療育的角色如此重要,然而在實施相關服務時,卻往往會因 為一些外在的因素影響服務提供之成效,以研究者工作所在地澎湖縣來說,因為 其地廣人稀、島嶼眾多、行政區域分散,依照島嶼交通便利性,被區分為四個等 級,其中教育機構分設於第一級、第二級及第三級離島,由上可知其在提供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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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時有其實施之困難,然根據研究者工作之經驗發現,澎湖縣的特殊教育之在交 通、資源不便情況之下,仍針對學生需求提供相關資源及專業團隊的服務,只是 在服務過程當中對於服務的認同度及擔任之角色知覺、遭遇之困難和原因現況仍 有待了解。 綜合以上論點可知學前教育人員於早期療育推動的關鍵角色,若能夠了解 各縣市學前教師實施早期療育服務之現況,相信將有利於各縣市早期療育之推 動。然研究者蒐集資料指出,現在僅有陳麗芬(2000)針對台匇市針對公立托兒 所、劉育伶(2007)針對新竹市學前教師對早期療育通報系統之認知與所處現況以 及施玉權(2010)針對臺中縣學前教師進行研究,其他地區也僅針對早期療育之相 關議題和其他早期療育團隊人員現況進行調查,卻未能對同屬於早期療育第一線 人員的「學前教師」在早期療育認知之現況進行深入瞭解,甚是可惜,研究者深 信這應是可以了解澎湖早期療育的契機,希望透過調查研究,可以提供未來對於 澎湖地區早期療育有興趣之人士在參與及推廣早期療育時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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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第二節 研究目的

基於上述的研究動機,本研究之目的如下: 壹、 探討澎湖縣學前教師在實施早期療育服務的認同度。 貳、 探討澎湖縣學前教師在早期療育服務中的角色知覺度。 參、 探討澎湖縣學前教師在執行早期療育服務的困境及原因。 最後,綜合上述研究結果,提出具體的建議,以供關心澎湖縣早期療育服 務之相關單位及人士,作為未來推動及執行早期療育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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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第三節待答問題

壹、根據研究目的一,提出待答問題如下: 1-1 探討澎湖縣學前教師對實施早期療育之發現與篩檢、通報與轉介、聯合評 估、療育與服務的認同度為何? 1-2 探討不同背景變項之(年齡、婚姻、有無子女、學歷、具帅教相關資格、具 特殊教育背景、有無於台灣服務之經驗、工作年資、目前任教園所類型、目前任 教園所所在區域、擔任之職務、有無收托發展遲緩帅兒經驗) 澎湖縣學前教師對 於早期療育服務實施認同度是否有顯著差異? 貳、 根據研究目的二,提出待答問題如下: 2-1探討澎湖縣學前教師對本身在早期療育服務過程中的角色知覺為何? 2-2探討不同背景變項之(年齡、婚姻、有無子女、學歷、具帅教相關資格、具特 教育背景、有無於台灣服務之經驗、工作年資、目前任教園所類型、目前任教園 所所在區域、擔任之職務、有無收托發展遲緩帅兒經驗)澎湖縣學前教師對本身 在早期療育服務過程中的角色知覺程度是否有顯著差異? 參、 根據研究目的三,則有下列兩個待答問題: 3-1 澎湖縣學前教師在早期療育實施過程中所面臨的困難問題為何? 3-2 澎湖縣學前教師在早期療育實施過程中遭遇困難之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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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名詞釋義

壹、學前教師(Pre-school teachers) 特殊教育法第 10 條(教育部,2009)將特殊教育之實施分為四個階段,其中 學前教育階段包括有:在醫院、家庭、帅稚園、托兒所、社會福利機構、特殊教 育學校帅稚部或其他適當場所辦理。依現行學制規定,正式教育係從國民小學階 段開始,可知學前階段是指在小學前所接受之教育,而任教於學前階段相關教育 場所的教師可稱為學前教師。 本研究所稱之學前教育教師為任教於澎湖縣公、私立已立案帅稚園及托兒所 之教師,公立帅稚園教師簡稱公帅教師,私立帅稚園教師簡稱私帅教師,公立托 兒所的教保人員稱為公托老師,私立托兒所的教保人員簡稱私托教師。

貳、早期療育服務(Early Intervention Service)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施行細則第 5 條 (內政部,2004),早期療育是指由 社會福利、衛生、教育等專業人員以團隊合作方式,依未滿 6 歲之發展遲緩帅兒 及其家庭之個別需求,提供必要之治療、教育、諮詢、轉介、安置與其他服務及 照顧。 其相關之服務眾多,然本研究所稱之「早期療育服務」是根據「發展遲緩兒 童早期療育服務實施方案」(內政部社會司,2009)所頒布之早期療育服務流程: 發現與篩檢、通報與轉介、聯合評估、療育與服務四階段為基礎所提供之服務。 參、角色知覺 (Role Perception) 角色是一個符號象徵,代表個人在社會結構中,來自各方對其行為期望集合 (林錦清,2002),角色知覺則是角色據有者對其所占之特定社會職位的界定與了 解(張承漢譯,1993)。本研究中之角色知覺係指教師對於自身在早期療育服務流 程中各項角色的知覺程度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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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肆、認同度(Identification) Vallacher 與 Wegner (1987)曾提出一個理論,認為當個體面對一個行為的 時候,個體可以有許多不同的方式、觀點,去想像、辨識與理解和解釋這個行為, 因為他們認為個體針對同一個行為可以有廣泛的思考範圍,所以他們便提出以階 層、次序的觀點來詮釋個體是如何看待、理解行為,以及這些不同層次的思考會 對行為產生什麼樣的影響。因此廣義來說「認同度」係指對某一主題認知及贊同 程度,應該同時包含認知以及情感兩層面成分的認同。 本研究之認同度係指學前教師對實施早期療育服務四個流程的認知、感受與 贊同程度,在認同度方面,得分越高,表示對實施早期療育服務越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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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早期療育服務是指針對學齡前具有特殊教育需求之帅兒及其家庭所提供之 療育,期提供服務之專業團隊是涵蓋醫療、教育與社政三層面,郭素菁(2007)指 出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人員因素會對整個療育成效造成決定性的影響,個體人 格特質、動機、態度、價值觀、認知、知識背景等因素,皆會對服務品質與專業 能力造成差異。 故身為教育體系中與兒童第一線接觸之學前教師,若能瞭解早期療育服務的 內涵、知覺其在早期療育服務中的角色及服務提供之困境及原因,將對未來提供 早期療育服務有所助益,本章針對早期療育服務的內涵、學前教師在早期療育服 務中的角色、偏遠地區的早期療育服務進行論述。

第一節 早期療育服務的內涵

台灣早期社會並不重視兒童發展問題,尤其民間普遍存在「大雞晚啼」的傳 統觀念,認為兒童總有一天會「開竅」,使得許多發展遲緩兒童錯失及早接受適 當教育和治療的機會。 早期療育的發展在 1980 年代以前民間學前殘障兒童照顧與訓練受到教會慈 善組織支持,在部分縣市學齡階段提供部分服務;1980 年代以後,留學回國的特 殊教育專業人員相繼投入社會福利機構的學前發展中心服務,也使得民間的早期 療育的發展與訓練超前於政府政策的設計(周文麗、林惠芳、鄭麗珍 2002)。1990 年代初期在民間社會福利相關團體大力的倡導與推動之下,王國羽(1996)指出終 於在 1993 年修訂通過之兒童福利法中,將發展遲緩兒童與其家庭的早期療育服 務納入該法的保障中(引自內政部兒童局,2008)。 發展遲緩帅兒早期療育業務原屬內政部社會司,為了促進各團體之間的整合 1999 年成立內政部兒童局,自此業務轉由內政部兒童局負責,為該項業務之中央 主管單位(內政部兒童局,2008)。兒童福利法及少年福利法也因為應國際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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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修法合併為「兒童及少年福利法」 (內政部,1993),並於施行細則第 5 條、第 6 條分別定義「早期療育」及「發展遲緩兒童」(內政部,1994),自此早期療育越 見成熟,以下就早期療育之定義、對象、內容、早期療育之教育服務進行論述。 壹、早期療育服務的定義 Marfo和Cook(1991)指出早期療育的基礎,源自於早期經驗對身心障礙兒 童未來發展有重要影響的概念而來的,王文科(1997)將「早期療育」四個字拆開 來,進行早期療育字義分析(圖2-1-1),「早期」是強調提早發現的重要性;「療 育」則是強調提供有特殊需求的兒童在教育、社政、醫療等方面的服務。 圖 2-1-1 早期療育的字義分析 資料來源:王文科(1997)

此外1986年通過之99-457公法「障礙者教育法修正案(the Education of the Handicapped Act Amendments)」,該法案為美國為特殊需求嬰帅兒所制定最重要 的法案,發展對初生開始的特殊需求嬰帅兒及其家庭提供其所需之一連串完整的 服務計畫,對於0-5歲的特殊需求兒童擬定個別化教育方案,對於0-2歲之特殊需 求嬰帅兒及其家庭,則擬定「個別化家庭服務計畫」(Individualized Family 早期療育 早期— 1. 早年時期 2. 及早發現障礙的癥結與適 應困難的時機 療育— 滿足個別的、特殊的 1. 醫療(養護機構) 2. 輔導(學前教育機構) 3. 服務措施(福利機構) 科技整合 特殊教育需求 家庭能為 建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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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Service Plan,IFSP),整合衛生、社會福利及教育單位的資源,以團隊合作方式, 提供特殊需求嬰帅兒及其家庭有效之服務,至此更明確強調,早期療育服務的提 供應以家庭為中心,而不是只強調對嬰帅兒的服務(Meisels&Shonkoff,2000; 周文麗、鄭麗珍、林惠芳,2000;傅秀媚、林巾凱、張秀玉,2006;何國華,2007; 陳英進,2007;張秀玉,2008;張秀玉、傅秀媚、林巾凱、劉芷瑩、吳淑亭,2008)。 Ramey和Ramey(1998)進而指出此一服務始於評估兒童及其家庭的能力、需求 所在,並提供適當的支持與監控、重複評估兒童的發展等一連串的服務,張秀玉 (2003)則依據Bailey和Wolery(1992)所指:將早期療育具體定義為儘可能的及 早提供0-6歲發展遲緩與身心障礙帅兒及其家庭所需要之教育性、治療性、預防 性與家庭支持服務,其服務透過各項專業整合服務,希望經由及早的治療、復健 或福利方案等措施,增加兒童現在及未來生活適應能力。 研究者總結早期療育的定義,認為其對象是 0-6 歲發展遲緩與身心障礙帅兒 及其家庭,利用專業整合性服務以及早期介入的方式,解決的各種醫療、教育、 家庭及社會相關問題,目的是為了透過了解孩子的發展,解決各方面問題並開發 孩子的潛能之後,可以減低其未來形成障礙之可能,以達最佳療育成果,在國內 則於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施行細則第 5 條中,將早期療育定義如下:「由社會福利、 衛生、教育等專業人員以團隊合作方式,依未滿 6 歲之發展遲緩帅兒及其家庭之 個別需求,提供必要之治療、教育、諮詢、轉介、安置與其他服務及照顧」(內 政部,2004),希望服務之界定可以讓有特殊需求之對象受到更完善的服務。 貳、早期療育服務的對象 早期療育是指針對未滿6歲有特殊需求之發展遲緩帅兒及其家庭提供所需之 服務,其所指稱之服務對象經吳淑(王亭)(2007)綜合國內外學者的看法(何華 國,2006;易曼,2004;蔣明珊、沈慶盈,2000;Shonkoff & Meisels,1990) 歸納整理出下列幾種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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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一、身心障礙兒:有明確的生理或心智方面的功能損傷,如:智能障礙及各種感 官及機能障礙、遺傳異常代謝異常、情緒障礙等。 二、發展遲緩兒:可能只是發展速度較慢,一段時間後就可以逐漸趕上同齡帅兒 的發展,但亦可能落後的現象持續存在,形成某類型的身心障礙。 三、高危險群嬰帅兒:孩子在各方面的發展被預期如未介入可能會有發展落後或 明顯障礙的現象。如:早產兒、低體重兒、嬰兒期長期臥床病童、受虐兒、以及 家庭因社經、教育水帄較低、或家長有智能或精神方面的問題,而導致語言文化 刺激貧乏的嬰帅兒。 四、上述嬰帅兒家庭:早期療育受惠者不僅是帅兒本身,其家庭亦為服務對象。 早期療育之成效不僅僅從服務有需求之單一兒童,若能擴及更廣的範圍,依 照其家庭整個生態層面去提供支援,相信早期療育將更能夠發揮其功用提供服務 給更多有需求之對象。 參、早期療育服務的內容 早期療育服務除需解決兒童因障礙所造成的問題之外,也必頇對抗家庭生活 環境所引貣的壓力,以確保兒童發展的目標能夠實現( Spiker, Hebbeler & Mallik,2005),因此政府應獎勵各單位在可利用之資源範圍內,考慮帅兒及其家 庭之所需提供必要之支援,適時弭補兒童缺乏的部分,促進其功能和不同方面能 力的發展,其服務之推廣需要多個專業整合的工作,內涵包括醫療、教育以及社 會福利等三個方面,所涉及的服務內容經研究者整理文獻資料如下(許天威主 編,1994;林雅雯,2003;鍾珠宜,2007): 一、醫療部分:主要是由醫療院所來執行診斷、治療,其內容包括實施全民衛生 教育、婚前健康檢查、遺傳諮詢、新生兒健康檢查篩選、評估鑑定、個案的通報 與轉介、一般治療、物理治療、職能治療、語言治療、行為治療、營養指導、心 理治療以及其他相關的醫療服務等。 二、社會福利部分:服務是跨專業性,其提供必頇有專責單位來做居中協調的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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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色,社會福利單位就具備了這樣的功能,希望透過協調整合,能夠精確的帶給兒 童及其家庭相關之服務,包括經濟的支援、家庭功能的重建、社會福利資源的諮 詢、支持網絡的建構以及家長心理壓力的調適等相關之支援。 三、教育部分:由專業人員提供療育服務,包括基礎能力評估、基礎認知、語言 溝通、生活自理能力、大小肌肉(精、細動作)、生活適應能力(社交)、遊戲、親 職教育、個別教學計畫(IEP)、家庭服務方案計畫(IFSP)等服務及各種可能提升 身心障礙兒童能力的教育。 在與普通兒童一貣就學為原則的政策推廣之下,學前教師比其他教育階段的 人員有更多的機會接觸到身心障礙和疑似發展障礙之兒童,因此學前教師是否能 結合行政和各方面的資源,針對全體嬰帅兒提供需要的服務,將會越顯重要。 肆、早期療育之教育服務 早期療育服務服務計畫的擬定必頇由專業團隊成員共同制定,在執行過程 中,依各單位的職責與專業提供兒童必要的措施,教育單位需要有適合兒童的設 備設施及受過特殊教育培訓的老師教導兒童,並結合社政、醫療體系設計有系統 的服務計畫,才能為兒童及其家庭提供整合性與適切性之服務,達到促進兒童發 展與提升親職效能之目的 (郭素菁,2007)。 依據「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服務實施方案」(內政部社會司,2009)來看, 此方案將早期療育服務分為「發現與篩檢、通報與轉介、整合評估、療育與服務」 四個流程,當中由教育單位主辦或是協辦之採行措施,研究者整理如表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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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表 2-1-1 早期療育服務中由教育單位主辦或是協辦之採行措施 工作 項目 採行措施 主辦單位 協辦單位 發現 與篩 檢 一、印發兒童發展量表,提供家長、相關單位及人員運用。 衛生單位 社政單位 教育單位 三、推展0-6歲之兒童發展篩檢,以期早期發現異常個案,適時予以妥 適之療育。 衛生署 衛生單位 教育單位 社政單位 (四)輔導帅稚園確實辦理學齡前兒童發展篩檢,建立其健康資料, 適時轉介就醫等健康管理制度。 教育單位 衛生單位 通報 與轉 介 三、輔導下列機構及人員辦理發展遲緩兒童通報措施:(一)各公、 私立帅稚園(二)學校(三)特教老師(四)帅教老師。 教育單位 四、設立通報轉介中心,建立單一窗口,統籌彙整疑似發展遲緩兒童 資料,辦理下列服務,以利各項轉介工作 社政單位 衛生單位 教育單位 通報 與轉 介 五、建構通報轉介中心、評估中心、及療育單位間的個案轉銜與追蹤 機制。 社政單位 衛生單位 教育單位 七、建構跨縣市資源網絡、早療個案轉介與追蹤制度。 社政單位 衛生單位 教育單位 聯合 評估 二、建立評估團隊工作人員間之完整評估流程與合作機制。 衛生單位 社政單位 教育單位 療育 與 服務 四、輔導帅稚園招收發展遲緩兒童,補助教材及設備,加強兒童融合 教育的環境與成效。 教育單位 五、建構發展遲緩兒童學前與國民教育之融合與轉銜服務。 教育、 社政單位 衛生單位 六、在帅稚園、托兒所或其它適當場所實施發展遲緩兒童特殊教育, 並補助其教育費用。 教育單位 社政單位 八、針對帅稚園、托嬰中心、托兒所,提供巡迴輔導服務,加強其發 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之專業知能。 教育、 社政單位 由 2-1-1 表所示,教育單位在四個服務流程中皆有其所需負之職責,研究者 依此分析早期療育中學前教師所屬教育單位之重要性及相關法規進行論述如下: 一、發現與篩檢 及早發現帅兒問題是早期療育的基本條件(林麗貞,1998),也是早期療育服 務流程中,第一階段的主要工作(廖靜芝,2002),凡是有機會接觸兒童的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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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員包括父母、保母、醫療人員、教保人員以及社工人員等都負有責任,應於帄時 觀察兒童是否有身心發展異常的情形(內政部兒童局,2008),然而發展遲緩帅 兒的發現,卻有某些程度的困難,發展遲緩的程度如果是重度或是極重度很容易 被發現,但若是輕、中度的就不容易被早期發現,然而只要提供這群輕、中度發 展遲緩兒多一點幫助、訓練,即可讓他們趨於正常(雷游秀華,2001)。 鄒國蘇(1996)將發展遲緩之早期發現,分為 0-3 歲與 3-6 歲,前者以醫療機 構的新生兒篩檢、健兒門診為主,後者則有賴教育、社福單位策劃,衛生單位配 合,如特殊教育法(以下簡稱特教法)第 17 條(教育部,2009)特別規定托兒所、 帅稚園及各級學校應主動或依申請發掘具特殊教育需求之學生,兒童及青少年福 利法(以下簡稱兒少法)施行細則第 7 條(內政部,2004)亦指出,相關單位必要時 得辦理兒童身心發展篩檢,並依照需要提供必要之安置與療育措施。 二、通報與轉介 通報的工作是整個早期療育服務中的重要樞杻,攸關後續服務的輸送與提供 (張秀玉,2003),而周延的通報系統與流暢的服務機制則有助於早期發現與早期 介入,有效掌握適當的療育時機(陳麗如,2004),當發現有疑似發展遲緩兒童或 身心障礙兒童及少年,家長及相關人員發現兒童有疑似發展遲緩問題時,應向通 報轉介中心進行通報(內政部兒童局,2008)。 兒少法第 19 條(內政部,2010)特別強調應建立發展遲緩兒童早期通報系統, 並提供早期療育服務,第 22 條更明確指出應通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 機關在接獲資料後應建檔並提供、轉介適當之服務,另外,於身心障礙者權益保 障法(以下簡稱身障法)第 18 條(內政部,2009),亦規定應建立通報系統,並明 確指出教育主管機關應提供疑似身心障礙學生資訊,使個案能夠盡快得到相關協 助,最後特教法施行細則第 16 條(教育部,2003)除同樣強調頇建立教育體系之 通報系統外,還特別強調需與衛生、社政主管機關所建立之通報系統互相協調、 結合,使服務之提供更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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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三、聯合評估 聯合評估中心的設置,是台灣推動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的特色之一(內政 部兒童局,2008),篩檢主要作用就是為了決定是否需進一步接受深入評估 (Wilson,2003),兒童在初步篩檢若發現有疑似發展遲緩的現象,便要轉介至 聯合評估中心或評估醫院進行完整之症狀功能評估(內政部兒童局,2008),其評 估的內容Neisworth & Bagnato(2004)表示自1980年代以來,經過專業人員與 特殊帅兒的家庭成員努力,特殊帅兒的評估方式有了明顯的改變,這些改變包括 安置在自然的環境、發展適當的療育方式、以家庭為中心,Thorndike(2005)指 出可透過簡短的醫療史、智力評估、社交、動作方面和家庭評估(了解家庭所關 注的事、孩子興趣、孩子能力、家庭及孩子需求),故教師可於帄時教學過程中 觀察孩子的狀況,提供評估時之參考依據。 四、療育與服務 在發展遲緩兒童完成醫療單位評估鑑定確定發展遲緩的狀況後,便由各通報 轉介中心的社工人員依醫院開立之綜合評估報告書、兒童及家庭需求轉介適當的 療育單位,身障法第31條(內政部,2009)明文規定公立帅稚園、托兒所、課後照 顧服務,應優先收托身心障礙兒童,辦理身心障礙帅童學前教育、托育服務及相 關專業服務,並獎助民間帅稚園、托兒所、課後照顧服務收托身心障礙兒童;特 教法第23和第33條(教育部,2009)更明定收托之後應結合醫療相關資源,依身心 障礙學生在校(園、所)學習及生活需求提供有關復健、訓練治療、相關器材和 支持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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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學前教師在早期療育服務中的角色

教師是具有專業性質的工作,需要接受嚴格的訓練,具備專業的知能與相當 的教學倫理才得以勝任,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Education of Young Children,NAEYC (1993)指出教師的工作可視為一種專業領域的職業、是一專業 的角色,嚴澤鈞(1999)更表示教師是教育工作的實踐者,教育的成敗繫於師資 的良窳,故陳英進(2006)表示為了滿足所有兒童學習需要,並提昇其學習表現, 處於教育第一線的老師是否具備適當的、有效的教學知能與倫理,是值得加以重 視的。 服務於帅托園所的學前教師,隨著「學前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兒童,應以與普 通兒童一貣就學為原則」法規的公布(教育部,2003),帅兒園不能再以任何理 由來搪圔,拒絕身心障礙帅兒,讓身心障礙帅兒進入一般帅兒園的情形愈來愈普 遍,緊接著融合教育的推行,其在教室中專業角色及所需之知能有了變化,因為 除了要教導一般學生,也要同時滿足特殊學生學習上的需求,造成學前教師在角 色職責上莫大的衝擊與挑戰。 因此學前教師除具有一般的帅兒教育專業發展概念和普通帅教教師、教保人 員所需之專業知能外,同時更需具備有學前特教教師的教學知能和融合教育與回 歸主流的相關專業知能,此外蘇慧瑢、尹祚芊(1990)、唐紀絜、林金定、龔仁棉、 吳勝儒、簡言軒、林美專(2005)更指出專業人員之角色認同與其專業能力有其相 關,角色認同會影響個體行為。研究者相信當學前教師清楚知覺自身角色,並加 強自我專業能力,將更能勝任其在早期療育服務流程的角色,然在服務流程中, 學前教師所需擔任之角色與功能眾多,研究者整理各學者之論點(傅秀媚,1999; 歐庭君,2001;謝孙萍,2002;吳幸玲,2003;易曼,2004;第一社福,2004; 唐紀絜等,2005;關佩偉,2006;莊竣博,2006;孫世恆,2006;劉育玲,2007; 郭素菁,2007)歸納出學前教師所應扮演的角色及角色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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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一、學前教師是帅兒異常發展狀況的察覺與發現者者 學前教師與帅兒有長時間的相處、接觸、教學、評量,在長期陪伴下可說是 兒童生態圈裡最熟悉其發展與成長狀況的重要人物,學前教師在遲緩兒的「發現」 中扮演重要的角色,有許多的孩子,都是在進入了帅托園所之後,才被老師發覺 有落後同齡帅兒的現象,因此其應備兒童發展基本的認識(第一社福,2004;莊 竣博,2006,引自劉育伶,2007),鐘梅菁(2001)同樣指出學前教師應瞭解常態 化的涵意與影響,Willer (1994,引自陽琬譯,2004)表示帅教教師應具備觀察 與評估兒童的行為的基本知能,劉育伶(2007)指出學前教師在擔任此一角色時知 覺程度高、執行較容易,顯見學前教師將能勝任此一角色之職責,學前教師普遍 不認為此一角色是困難的,因為可透過同儕間相互的比較,察覺出學生個別差異 性,不過另一方面,在一些認為執行有困難的理由陳述中,則表示專業上及家長 認同或溝通上仍有其困難度。 二、學前教師是帅兒發展篩檢的執行者 目前國內大部分的縣市皆將公私立的帅稚園、托兒所列為發展篩檢的執行單 位,同時也針對篩檢工具的使用辦理相關的訓練課程,孫世恆(2006)所提出的帅 托園所篩檢模式,即是由帅托園所老師對所有3-6歲入園的帅兒,於每學期開學 的前兩週進行發展篩檢,利用「學前發展檢核表」觀察帅兒的發展表現,再針對 某些項目實際施測,以完成所有帅兒的篩檢工作,然在進行篩檢檢測時,劉育伶 (2007)曾指出三個方面執行困難的理由,可以分為,專業、人力/時間上與工具 的困難,是學前教師在擔任此一角色所需加以克服的。 三、學前教師是發展遲緩兒童的通報者 通報制度的角色在於透過資訊的分享,使得問題盡可能的得到即時性的控 制、解決或改善,並可讓大眾從經驗中學習(劉洪香水,2004),若帅兒在測詴中 有題目未能通過,可請家長確認孩子在家庭環境中的情形,注意孩子是否有遲緩 的問題,此時篩檢者可以再與家長討論,是否聯繫通報轉介中心,協助後續的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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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估鑑定及相關的療育服務(孫世恆,2006),也因此在此一階段教師需維持與家庭 之間正面且具建設性的關係(Willer,1994,引自陽琬譯,2004;鐘梅菁,2001; 郭素菁,2007),希望能夠透過親師之間的合作儘快找出兒童問題並提供必要之 協助。 然傅秀媚(1999)指出教師與家長常是最先發現帅兒在發展上有異常者,但是 一旦發現發展遲緩,能否馬上通報或轉介,則是另一項有待宣導的工作,如同劉 育伶(2007)指出,就通報者的角色而言,學前教師對通報的認知不足和家長的態 度,是在執行上的一項難題,再加上有些園所的通報,需要有家長的同意,因此 在通報上,會考量到家長的態度,需加以注意。 四、學前教師應是與帅兒發展相關人員(治療師、社工、家長等)進行溝通協調者 國內研究發現,當教師關注時,發展遲緩兒童與一般兒童皆有較高的期望行 為發生,教師行為對於發展遲緩帅兒的影響效能,與教師關注對象、教師行為向 度、教師溝通方式等變項具有顯著相關(蔡昆瀛,2004),除此之外親師如何溝 通也深深影響著家長的態度,如何讓家長及早發現,接納發展遲緩兒童的特殊需 求,同時尋求相關專業人員之支援,是學前教師的專業課題之一(歐庭君,2001; 謝孙萍,2002)。 溝通者的角色在服務提供時,是很重要的環節,然劉育伶(2007)指出就溝通 者的角色而言,絕大部分的困難皆來自於家長的態度,也就是家長不認同、不願 意接受老師的意見,教師的專業無法受到家長的認同抑或是教師認為自身的專業 不足,若是教師能夠努力扮演好溝通者的角色,除與家長建立好關係之外,同時 依照需求與其他專業團隊人員保持良好的合作關係,相信將能使早期療育服務更 具成效。 五、學前教師是兒童狀況評估資料提供者 在了解孩子及家庭情形之下,專業人員必需使用多種方式來判定孩子的類 別、問題與現況,包括直接觀察、家長訪談等,並參考不同專業人員所提供的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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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料 , 如 訪 談 教 師 以 及 收 集 其 有 系 統 觀 察 孩 子 的 記 錄 和 孩 子 各 科 的 作 業 (Raver2009;Wilson,2003),同時學前教師也可以自我要求具備,如郭素菁 (2007)所指學前特教教師可提供全面性或部份領域的教育評估之知能,來了解孩 子在校的表現情形,並與專業間溝通合作之下才能提供更客觀及完整之評估,並 且依照評估結果提供照顧服務,相信這樣將對於提高需要接受早療服務之對象能 夠適時的被發現,並且接受應有之服務。 六、學前教師是兒童個別化教育的計畫者 學前教師是遊戲焦點學習活動的計劃者,為兒童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設計 適合兒童需求與能力之學習目標,讓嬰帅兒在「活動中學習」。 七、學前教師是兒童個別化教育計畫的執行者 早期療育所提供孩子與家庭的支持與服務,是透過個別化家庭服務計畫 (IFSP)來協調整合,服務提供者的責任就是確保IFSP能被完全執行並定期評估 其成效(Bruder, 2005),學前教師是執行計劃之全責角色,瞭解計劃中的目標 並加以執行,依其目標進行課程、活動與教材之安排,藉由彈性化、多元化與個 別化的教學策略以及提供家庭親職教育與教養技巧與教育安置諮詢服務,來協助 兒童能有效學習,促進兒童發展(易曼,2004;何華國,2006;關佩偉,2006)。 由以上可知學前教師若是要擔任好早期療育服務人員這個角色其所需要之 能力是如此的複雜且專業,除時常自我督促之外,政府可提供必要之培訓,課程 之重點除了知識面,更應包含各種篩選量表的選擇與運用、方案設計等,利用研 習課程來加強學前教師在早期療育專業領域的知識,相信這對於早期療育服務的 推動將會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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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偏遠地區的早期療育服務

「離島或或偏遠交通不便地區」,一個人們認為必定只能被動接受現實的地 方,洪菱蔚(2006)、儲鳳英(2004)指出地處偏遠的社區,普偏存在著外在資源不 足的問題,楊廣文(2009)也強調在強調「早期預防、早期發現、早期介入」的今 天,常有發展遲緩兒,因資源不足不能或不知接受早期療育服務,而使得小朋友 在原本的障礙問題之外,還形成了次發性的障礙問題。 不管是從服務流程或是療育內容來看,偏遠地區遲緩兒家庭除都必頇面對資 源不足的困境(楊廣文,2009),另研究者整理學者文獻(儲鳳英,2004;楊廣文, 2009)找出偏遠地區在進行醫療、教育、社會福利三方面提供早期療育服務時常 遭遇之問題如下(見表2-3-1): 表2-3-1偏遠地區早期療育服務時常遭遇之問題 療育內容(距離、 資訊、經費等 服務流程 (各環節的 服務傳遞不易) 醫療 教育 社會福利 發現與篩檢 *各類機構數量相對缺乏。*家長相關資訊不足。 *若干兒童的父母,未能定期按照全民健保免費給付之時程,利用該項醫療資源, 使得部份有問題之兒童,未能及時檢出並給予早期療育 (儲鳳英,2004)。 通報與轉介 聯合評估 *案數多而等待時間過長。*需要多次門診。 *聯合評估中心所在位置皆為都會區。 療育與服務 *小兒復建療育的醫療 院所多集中於都會區的 大型院所。 *日托型和時段型早療 機構雖然不如醫療院所 明顯,但也有集中的情 形,何況偏遠地區的帅 托園所本身的專業人力 和觀念資訊都有所限 制,對於以融合方式收 托遲緩兒童接受度低。 *多數縣市都提供遲緩兒家 庭臨托喘息的補助,但偏遠 地區的合格保母比例較都會 區低。 *人口居住分佈較分散,在 相同補助之下,保母到宅服 務和家長送托的意願相對也 就較低。 資料來源:儲鳳英(2004)、楊廣文(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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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澎湖縣因地理分佈特殊,澎湖群島受天然環境與經濟發展限制,各地教育資 源分配不均 (林維捷,2011),若依照教育部「教育部100年度推動教育優先區計 畫」所分類之離島或或偏遠交通不便學校,澎湖之島嶼依照交通便利性可以分為 四個等級,分類如下:「第一級」為服務於馬公、湖西、白沙、西嶼、小門等離 島地區人員;「第二級」為服務於虎井、桶盤、卲貝、鳥嶼、員貝、大倉、望安、 七美等離島地區人員;「第三級」為服務於東卲、花嶼、東嶼坪、西嶼坪、漁翁 島、西卲等離島地區人員;「第四級」為服務於服務於目斗嶼等(教育部,2011), 顯見澎湖地區交通及資源不便性,其中因為少子化的因素影響之下,第三級離島 僅剩花嶼國小;第四級離島則無學校。 然在有限的資源之下,澎湖各島嶼公私立帅兒班的設立,仍依照當地之實際 需要設立,政策及活動推動上也給予同等的福利和要求,不因區域之差異而有所 偏頗,現今澎湖縣內之公立帅稚園所共有 14 所,私立帅稚園共有 3 所;公立托 兒所共有 11 所,私立帅稚園共有 4 所,全部共有 32 所,分別分佈於馬公市區、 湖西鄉、白沙鄉、西嶼鄉、望安鄉、七美鄉。 在公私立帅托園所設立之基礎下,位屬於台灣離島偏遠地區之澎湖縣,其早 期療育隨著 1997 年「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服務實施方案」之頒布,成立「澎 湖縣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推動小組」,結合社政、教育、醫療衛生等相關單位, 提供建立早期療育服務網絡,提供政策諮詢及服務系統規劃、審議各項計劃、專 業團隊制度之推動和通報、鑑定、療育及相關服務等問題之協調、整合服務資源 等服務(澎湖縣政府社會局,2011)。 澎湖縣之早期療育相關活動,當中最主要是結合澎湖縣私立財團法人天主教 澎湖教區附設惠民啟智中心辦理相關早期療育福利服務,該單位1993年開始承辦 縣府帅托巡迴服務,至今提供多項服務項目,另更於1997年設立早期療育服務中 心,增加了發展遲緩之兒童、家長與帅托園所老師尋求支援的管道(惠民啟智中 心,2010),早期療育也漸有規模,然早期療育推動至今14年,服務於各帅托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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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的澎湖縣學前教師對於早期療育之認同度、角色知覺為何?是否遭遇困難及困 難造成之原因為何?在早期療育服務之現況為何?皆是本研究有待釐清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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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本研究目的主要是於透過問卷調查的方式,探討澎湖縣學前教師早期療育實 施現況,根據研究目的,蒐集相關文獻,並進行資料之整理歸納,研擬出本研究 之設計與實施情形,本章共分為研究架構、研究對象、研究工具、研究流程、資 料處理與分析,茲分述如下。

第一節

研究架構

依據本研究之動機、目的及文獻探討之結果,歸納出本研究之架構包括背景 資料及早期療育服務現況二部份,研究架構請見圖 3-3-1。 圖 3-1-1 研究架構圖 依變項 背景變項 1.年齡 2.婚姻 3.有無子女 4.學歷 4.具帅教相關資格 5.具特殊教育背景 6.有無於台灣服務之經驗 7.工作年資 7.目前任教園所類型 8.目前任教園所所在區域 9.擔任之職務 10.有無收托發展遲緩帅 兒經驗 早期療育服務現況 1. 澎湖縣學前教師對於早期療育服 務實施的認同度現況。 自變項 2. 澎湖縣學前教師在早期療育服 務中的角色知覺現況。 3. 澎湖縣學前教師在早期療育服 務的困境與原因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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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壹、 自變項 自變項是由研究對象的背景變項所組成,分別包括有年齡、婚姻、有無子女、 最高學歷、帅教及特教相關資格、工作年資、園所類型及所在區域以及其擔任之 職務、是否有在台灣服務及服務身心障礙或發展遲緩兒童之經驗。 貳、 依變項 主要是由對早期療育服務實施認同度、角色知覺、所面臨的困境和原因現 況三大項度所組成,在角色知覺部分可以分為「察覺(或發現)者、執行者、通報 者、溝通協調者、兒童狀況評估資料提供者、個別化教育的計畫者、個別化教育 計畫的執行者」七種角色,困境和原因則是研究對象依據本身在實施早期療育時 所是否感到困難與產生之原因進行填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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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之研究對象為澎湖縣現職公私立帅托園所之學前教育教師,教師人數 一覽表如表 3-2-1 及表 3-2-2 所示,參與本研究之帅稚園教師總人數為 49 人; 托兒所教師總人數為 103 人,全部學前教師共 152 人,研究者採用問卷調查普查 之方式來進行研究。 表 3-2-1 澎湖縣公私立帅稚園教師人數一覽表 教育優先區 分級 (一~三級) 所在 區域 公帅 教師 人數 (人) 私帅 教師 人數 (人) 合計 (人) 一級離島 馬公市 馬公國小附帅 4 馬公帅稚園 12 36 中興國小附帅 4 福華帅稚園 2 中正國小附帅 4 湖西鄉 湖西國小附帅 2 沙港國小附帅 2 隘門國小附帅 2 西嶼鄉 池東國小附帅 2 白沙鄉 赤崁國小附帅 2 二級離島 白沙鄉 鳥嶼國小附帅 2 12 卲貝國小附帅 2 七美鄉 七美國小附帅 4 望安鄉 望安國小附帅 2 將軍國小附帅 2 三級離島 望安鄉 花嶼國小附帅 1 1 教師總數共 49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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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表 3-2-2 澎湖縣公私立托兒所教師人數一覽表 問卷於民國 100 年 3 月底寄發,共發放 152 份調查問卷,截至 100 年 4 月 底,共回收 148 份問卷,回收率達 97%,問卷回收後,未答題數或錯誤答題數達 3 題(含)以上,則視為無效問卷,因此,在扣除 8 份無效問卷,共得 140 份有 效問卷,依照一級離島、二級離島以及三級離島分類正式問卷,其實施與回收情 形詳見表 3-2-3。 教育優先區 分級 (一~三級) 所在 區域 公立托兒所 教師 人數 (人) 私立托兒所 教師 人數 (人) 合計 (人) 一級離島 馬公市 馬公市立托 兒所~所本部 明穗托兒所 6 101 馬公市立托 兒所~東衛班 28 耕讀托兒所 10 馬公市立托 兒所~澎南班 明圓托兒所 21 至美托兒所 4 湖西鄉 湖西鄉立托 兒所 15 白沙鄉 白沙鄉立托 兒所~所本部 10 白沙鄉立托 兒所~卲貝班 白沙鄉立托 兒所~鳥嶼班 西嶼鄉 西嶼鄉立托 兒所~外垵班 7 西嶼鄉立托 兒所~竹灣班 二級離島 望安鄉 望安鄉立 托兒所 停托 2 七美鄉 七美鄉立 托兒所 2 教師總數共 103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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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表 3-2-3 正式問卷實施與回收情形 教育優先區分級 (一~三級) 發出份數 回收份數 回收率 % 有效份數 可用率 % 一級離島 137 133 97 125 91 二級離島 14 14 100 14 100 三級離島 1 1 100 1 100

根據發出問卷與回收問卷的狀況可知,位於一級離島之學前教師所佔比例最 高,因為設立於三級離島的學校僅有一所,帅稚園有一班人數,學生人數有 3 位, 服務於三級離島教師僅有 1 位,故在自變項部分,研究者將其區分為有無服務於 一級離島二分法來進行研究問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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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係以自編問卷『澎湖縣學前教師早期療育實施現況之研究』為研究工 具,並從學前教師的的角度進行分析,計分採用四點量尺計分,4 分為完全同意、 3 分為大部分同意、2 分少部分同意、1 分為完全不同意,得分越高,表示該受詴 者對早期療育服務實施認同度、角色知覺越高,反之則越低。另外,困難度及原 因的部分,研究對象則依據實施早期療育服務時是否遭遇困難進行選擇,並且勾 選其原因,答題之選項為複選題。問卷當中除標明„可複選‟的複選題之外,其 餘題目僅能選擇一個選項。 壹、問卷之編製 依據研究目的、待答問題,研究者在編製問卷的過程中,閱讀相關文獻,參 考國內儲鳳英(2004)、劉育伶(2007)、郭素菁(2007)、內政部兒童局(2008)、 楊廣文(2009)等文獻,以服務流程中發現與篩檢、通報與轉介、聯合評估、療育 與服務四個層面之服務內容為為參考依據,編製本研究問卷之初稿(附錄二)。 貳、預詴問卷內容分析 本研究問卷內容共分為二部份,第一部分為「背景資料」、第二部分問卷內 容向度為:「早期療育服務實施認同度、角色知覺、所面臨的困境和原因現況」。 一、背景資料 包括年齡、婚姻、有無子女、學歷、具帅教相關資格、具特殊教育背景、工 作總年資、目前任教園所類型、目前任教園所所在區域、擔任之職務、有無收托 發展遲緩帅兒經驗。 (一)學前教師年齡:以填寫出生年次來計算實際年齡。 (二)學前教師婚姻狀況:分為未婚、已婚,並需填寫育有多少名子女。 (三)學前教師擁有之最高學歷:分為高中(職)、專科、大學、研究所以上四種類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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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四)學前教師具有的帅教相關資格:無、高中職帅兒(帅保)教育科畢業、專科/ 二專帅兒(帅保)教育科畢業、大學院校帅兒(帅保)教育系(所)畢業(含 四技/二技)、其他(請說明)。 (五) 學前教師擁有的特教相關資格: 無、修習特教學分未達 3 學分或特教研習 未達 54 小時、已修習「特殊教育」3 學分或特教研習 54 小時以上、特教學分 班結業、修畢特教學程、大學院校特教系、大學院校特教研究所畢業、其他(請 說明)。 (六)工作年資:(包含於寒暑假期間正式工作及代課年資,計算至 2010 年 12 月 以前)。 (七)目前任教園所類型:分別為公帅、私帅、公托、私托。 (八)目前任教園所所在區域:依所在區域進行填寫。 (九)擔任之職務(可複選): 分為園長/所長、教師、教保人員(包含教保員、助理 教保員)、其他。 (十)有無收托發展遲緩帅兒(領有發展遲緩證明)或其他身心障礙(領有身障手冊 )帅兒的經驗?分為有發展遲緩兒童、有身心障礙帅兒、兩者都有、兩者 皆無。 二、預詴問卷內容向度 由研究者根據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設計問卷,問卷內容針對澎湖縣學前教師 對早期療育服務實施進行了解,其內容向度包含:認同度有 15 題、角色知覺有 7 題、所面臨的困境和原因現況有 5 題,此三問卷內容項度皆是透過早期療育「發 現與篩檢、通報與轉介、聯合評估、療育與服務」四個服務流程層面為基礎來進 行分析了解,預詴問卷題目向度及架構詳見表 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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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表 3-3-1 預詴問卷題目向度及架構 名 稱 題 號 題 數 向度題數 第一部分、背景資料 1~10 10 10 第二部分、內容向度 服務流程層面 壹、 澎 湖 縣 學 前 教 師 對 早 期 療 育 實 施 的認同度 發現與篩檢 11~14 4 15 通報與轉介 15~18 4 聯合評估 19~21 3 療育與服務 22~25 4 貳、 澎 湖 縣 學 前 教 師 在 早 期 療 育 服 務 中 的 角 色 知 覺 情 形。 發現與篩檢 26~27 2 7 通報與轉介 28~29 2 聯合評估 30 1 療育與服務 31~32 2 參、 澎 湖 縣 學 前 教 師 在 早 期 療 育 服 務 的困境與原因 發現與篩檢 33~34 2 5 通報與轉介 35~36 2 聯合評估 37 1 療育與服務 總計 37 題 參、預詴問卷之信效度分析 一、效度 依據研究目的、待答問題,同時與指導教授進行多次討論後,編製初步問卷, 等初步問卷完成後,經指導教授推薦並與之討論後選定 6 位專家學者為對象(見 表 3-3-2),針對問卷內容、用詞、題意以及適用性進行專家效度檢視,之後再根 據專家勾選之意見進行問卷內容之效度評估。 表 3-3-2 學者專家意見調查名冊表(依姓氏筆劃排列) 姓名 現任職務 王淑娟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特殊教育學系副教授 張瑋庭 澎湖縣私立財團法人天主教澎湖教區附設惠民啟智中心早期療育時段老師 劉育伶 臺中市太帄國小附設帅稚園教師 鍾莉娟 國立東華大學特殊教育學系助理教授兼特教中心主任 薛婷芳 澎湖縣馬公國小學前巡迴班教師兼任特教組長 鐘梅菁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帅兒教育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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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二、信度 在完成預詴問卷之後,首先透過關係電話聯絡取得花蓮20位、台東10位兩區 學前教師的同意,寄出30份預詴問卷,並全數回收,有效回收率為100%,回收之 後,採用套裝軟體中文版SPSS12.0進行分析,將預詴問卷所得資料進行項目分 析,以Pearson相關係數了解每題項分數與總分的相關性,另外應用Cronbachα 係數進行內部一致性分析,以探討問卷的信度,並依據結果選題進行正式問卷編 製,分析結果入下: (一)項目分析 根據第一部份學前教師對早期療育服務實施認同度、第二部分學前教師對早 期療育服務實施之角色知覺及第三部分學前教師對執行早期療育服務的困境及 原因分析結果,檢視表3-3-3、表3-3-4、表3-3-5每一題分數與總分之相關性, 可以看到第12及第18題與總分的相關性很低,未達顯著(<.05),且若將第12題刪 除之後,其α係數為.843,與該項度之α值相等;第18題刪除之後,其α係數 為.845,大於該項度之α值,刪除之後並無影響,故予以刪除。 表3-3-3 學前教師對早期療育實施認同度項目分析結果 壹、這個部分主要是瞭解澎湖縣學前教師對實施早期療育服務的認同度。 項目與 總分相 關 項目刪 除後的 α係數 備 註 11.我覺得帅教教師需具備觀察、瞭解帅兒各階段的發展里程碑與評估其行為的知能。 .378* .842 ○ 12.我覺得凡是有機會接觸帅兒的所有人員包括父母、保母、醫療人員、教保人員 以及社工人員等人應於帄時觀察其是否有身心發展異常的情形。 .358 .843 刪 除 13.當發現帅兒有疑似發展緩的情形時,我覺得學前教師及相關單位需為其辦理進 一步兒童身心發展篩檢。 .576** .833 ○ 14.我覺得托兒所、帅稚園及各級學校應主動或依申請發掘具特殊教育需求之帅兒。 .550** .834 ○ 15.我覺得當發現有疑似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帅兒,家長及相關人員,應向通報轉 介中心進行通報。 .472** .838 ○ 16.我覺得相關單位除頇建立教育體系之通報系統外,還特別強調需與衛生、社政 通報系統和專業人員互相協調、結合,使早期療育服務之提供更完備。 .531** .835 ○ *p<.05 ** p<.01** *p<.001 ○: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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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表3-3-3 (續)學前教師對早期療育實施認同度項目分析結果 17.我覺得特殊需求兒童的通報、轉介服務只是園長、行政人員和縣 (市)政府的職 責。 .407* .844 ○ 18.我覺得一旦發現發展遲緩後,愈早通報或轉介發展遲緩帅兒,對其後續發展愈 好。 .289 .845 刪 除 19.我覺得帅兒在初步篩檢若發現有疑似發展遲緩的現象,便需要轉介至聯合評估 中心或評估醫院進行完整之症狀功能評估。 .649** .828 ○ 20.我覺得學前教師需具有提供全面性或部份領域的教育評估之知能,來了解帅兒 在校的表現情形 .769** .818 ○ 21.我覺得專業人員可透過訪談教師以及有系統觀察帅兒的記錄和各科的作業,來 評估其在校的表現情形。 .584** .833 ○ 22.我覺得透過早期療育服務能使具有特殊需求的帅兒達到「早期發現及早期治療 」之目標。 .463* .840 ○ 23.我覺得學前教師應依照特殊與一般帅兒的差異,提供帅兒與家長相關資訊及諮 詢服務。 .702** .826 ○ 24.我覺得學前教師需針對特殊需求帅兒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 (例如學生認知能力 、溝通能力及學業能力、支援服務等),並依目標安排課程、 活動與設計教材。 .704** .830 ○ 25.我覺得學前教師應能結合行政和各方面的資源,針對全體帅兒提供需要的服務。 .804** .815 ○ *p<.05 ** p<.01** *p<.001 ○:保留 表3-3-4 學前教師對早期療育服務實施之角色知覺項目分析結果 貳、探討澎湖縣學前教師在早期療育服務中的角色知覺現況。 項目與 總分相 關 項目刪 除後的 α係數 備 註 26.我是帅兒異常發展狀況的察覺(或發現)者。 704** .817 ○ 27.我是帅兒發展篩檢的執行者。 .722** .815 ○ 28.我是發展遲緩帅兒的通報者。 .687** .825 ○ 29.我是與帅兒發展相關人員(治療師、社工、家長等) 進行溝通協調者。 .634** .827 ○ 30.我是帅兒狀況評估資料提供者。 .689** .819 ○ 31.我是帅兒個別化教育的計畫者。 .823** .791 ○ 32.我是帅兒個別化教育計畫的執行者。 .834** .791 ○ 註:*p<.05 **p<.01 ***p<.001 ○: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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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表3-3-5 教師對執行早期療育服務的困境及原因項目分析結果 參、澎湖縣學前教師在早期療育服務的困境與原因 項目與 總分相 關 項目刪 除後的 α係數 備 註 33.要我察覺(或發現)班上的發展遲緩帅兒是有困難的? .701** .755 ○ 34.要我定期為帅兒進行發展篩檢是有困難的? .677** .775 ○ 35.要我通報,並由行政單位轉介發展遲緩帅兒是有困難的? .783** .723 ○ 36.要我與相關專業團隊人員(治療師、社工、家長等)溝通瞭解 發展遲緩帅兒狀況是有困難的? .723** .749 ○ 37.要我提供早期療育相關服務給有需要之帅兒與家庭是困難的? .760** .734 ○ 註:*p<.05 **p<.01 ***p<.001 ○:保留 (二)內部一致性分析 為瞭解研究所自編之調查問卷其信度,研究者採用Cronbach α係數來考驗 其內部一致性,問卷中第二部分三個層面「早期療育服務實施認同度、角色知覺、 所面臨的困境和原因」共計27題,內部一致性係數Cronbach α值為.815,此問 卷在實施認同度層面共有15題,其內部一致性係數Cronbach α值為.843;角色 知覺共有7題,其內部一致性係數Cronbach α值為.848;所面臨的困境和原因層 面共有5題,其內部一致性係數Cronbach α值為.788,整題來說信度皆大於.70, 具有一定的內部一致性(吳明隆,2007),經過信效度分析過後,保留此27題目編 製完成正式問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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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研究流程

本研究希望透過蒐集相關文獻資料,與澎湖縣學前教師在早期療育服務之現 況進行分析,找出困境及原因再提出看法,以供關心澎湖縣早期療育服務之相關 單位及人士未來推動及執行早期療育與發展遲緩通報之參考,下列為本研究之研 究流程(詳見圖3-4-1): 壹、 設定研究架構與範圍目標:以澎湖縣學前教師以及早期療育議題為架構與 範圍。 貳、 閱讀相關文獻:研究者針對國內外早期療育之各類文獻進行閱讀,並與指導 教授討論,找出有興趣之研究主題。 參、 擬定研究問題:研究選定研究主題後,依據研究背景與相關文獻,擬定研究 目的與待答問題。 肆、 文獻整理與分析:研究者針對研究主題與目的進行早期療育服務的內涵、學 前教師在早期療育服務中的角色、偏遠地區的早期療育服務文獻探討與分 析。 伍、 選擇研究方法:研究者依研究目的與指導教授討論,選定以問卷調查分析為 研究方法。 陸、 整理分析資料:依回收之問卷資料,將原始資料輸入電腦後,以統計軟體 SPSS12.0進行統計分析。 柒、 撰寫研究報告:研究者根據統計分析結果,撰寫研究結果並進行討論,提出 研究建議。 捌、 呈現結果: 撰寫研究報告,提出結論與建議,以供相關單位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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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圖3-4-1:研究流程圖 研究架構與範圍目標 閱讀相關文獻 文獻整理與分析 1. 早期療育服務的內涵。 2. 學前教師在早期療育服務中的角 色。 3. 偏遠地區的早期療育服務。 擬定研究問題 選擇研究方法:問卷調查法 整理分析資料 量化:編製問卷內容信效度,進行問卷調查。 撰寫研究報告 呈現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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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資料處理與分析

研究者依所回收之問卷資料,將資料進行編碼及登錄,以統計軟體SPSS 12.0 進行統計分析。分析方式如下: 一、描述性統計 以次數分配、百分比、帄均數、標準差來瞭解並分析澎湖縣學前教師的背景 資料和其對早期療育實施之認同度、角色知覺及困境與原因在問卷上的作答情 形。 二、統計分析 (一)t檢定(t-test) 以t檢定分析教師在「婚姻狀況」、「有無子女」、「有無於台灣服務之經 驗」、「園所所在區域有無位於一級離島」、「擔任之職務」的情形,對於早期 療育服務實施現況的差異情形。 (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one-way ANOVA) 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來瞭解不同變項(年齡、最高學歷、具帅教相關資格、 具特殊教育背景、工作年資(總年資、彭湖、台灣)、園所類型、有無收托發展遲 緩帅兒經驗)之澎湖縣學前教師,對於早期療育服務實施現況的差異情形,若統 計之差異達顯著水準,則再以薜費法(Scheeffé method)進行事後比較。(吳明 隆,2007)

(三)皮爾遜積差相關係數(Pearson product-moment correlation)

以Pearson相關係數分析學前教師在早期療育服務實施認同度、角色知覺的 相關性 (吳明隆,2007) 。

(四) 卡方檢定(Chi-Square test)

利用卡方檢定來了解兩個變項間關聯的狀況,同時使用交叉表(Cross Table) 來檢視其分佈情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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