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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管理計畫制度實施程序流程(作業項目)說明

四、 研究結果與發現

4.2 個案公司目標管理實施程序

4.2.2 經營管理計畫制度實施程序流程(作業項目)說明

(6) 行銷單位應不定時到台灣半導體協會(www.tsia.org.tw)、美國半導體協會

(www.semi.org)、聯合電子零件工程協會(www.jedec.org)等網站查詢、

(5) 生管單位應分析與檢討績效管理之得失,並計算效率統計分析。

(6) 品保單位應分析與檢討品質管理之得失,並計算品質統計分析。

(7) 管理單位與總經理室,應於每年 10 月底以前召開,「公司內外環境分析與 面對競爭研討會」,由總經理主持,各課級(含)以上主管參加,探討與分析 公司所面對內外環境與競爭的狀況,並提出各種分析表,包括了 PEST 分析 表、競爭力 5 力分析表、SWOT 分析表等資料。

3. 公司整體經營目標之設定:管理單位與總經理室,彙總各單位送達之資料分 析,與 PEST 分析表、競爭力 5 力分析表、SWOT 分析表等資料,於 11 月的 第 1 週前,設定公司未來 1 至 3 年整體經營目標。

4. 公司整體經營目標之審核與核准:

(1) 公司整體經營目標應先送總經理與董事長審核。

(2) 總經理審核完成之公司整體經營目標,應再送董事會核准。

(3) 公司整體經營目標應於每年 11 月的第 2 週前核准確定。

5. 編製公司未來 1~3 年銷售目標:行銷單位,應依據公司整體經營目標、市場 調查與分析及公司過去 36 個月的銷售實績,於每年 11 月的第 3 週前,編製完 成公司未來 1~3 年的銷售目標。

6. 銷售目標審核與核准:

(1) 行銷單位所編製之公司未來 1~3 年銷售目標,需經行銷部門主管之審核。

(2) 經審核完成之公司未來 1~3 年銷售目標,應於每年 11 月的第 4 週前經總 經理核准確定。

7. 編製銷售計劃與各部門目標:

(1) 行銷單位依據核准之公司未來 1~3 年銷售目標,及各種分析資料,於每年 12 月 5 日前,完成公司未來 1~3 年銷售計劃之編定。

(2) 公司其他單位,依據核准之公司未來 1~3 年銷售目標,及各部門所收集之 資料,於每年 12 月 5 日前完成各部門未來 1~3 年目標設定。

8. 銷售計劃與部門目標之審核與核准:

(1) 行銷部門主管應於每年 12 月 10 日前審核完成公司未來 1~3 年銷售計劃。

(2) 各部門主管應於每年 12 月 10 日前,審核完成各部門未來 1~3 年目標設定。

(3) 經審核完成之公司未來 1~3 年銷售計劃,與公司各部門未來 1~3 年目標

設定,應於每年 12 月 15 日之前,經總經理主管核准確定。

9. 編製各部門未來 1~3 年部門年度計劃:

(1) 各部門應於 12 月 20 日前,依據已經核准之各部門未來 1~3 年目標及各項 分析資料,來編製各部門未來 1~3 年部門年度計劃。

(2) 財務部門應於 12 月 20 日前,依預算管理制度規定,編製公司未來 1~3 年 財務預算書。

10. 部門年度計劃審核與核准:

(1) 各部門未來 1~3 年部門年度計劃,應於每年 12 月 22 日前,經部門主管之 審核確定。

(2) 各部門未來 1~3 年部門年度計劃,應於每年 12 月 25 日前,經總經理核准 確定。

11. 編製公司 1~3 年年度經營計劃:總經理室應於每年 12 月 28 日前,依據公司 未來 1~3 年整體經營目標,及所有單位之目標設定與計劃編製書,綜合整理 後,編製公司未來 1~3 年年度經營計劃,此經營計劃應能夠涵蓋下列項目:

(1) 市場相關的事務:由行銷單位之資料而得。

(2) 財務規劃與成本:由財務單位之資料而得。

(3) 企業成長預期:由行銷單位之資料而得。

(4) 工廠/設施計劃:由管理單位之資料而得。

(5) 成本目標:由財務單位之資料而得。

(6) 人力資源開發:由管理單位之資料而得。

(7) 研發計劃、專案及其通常的財源:由研發單位之資料而得。

(8) 預期銷售成果:由業務單位之資料而得。

(9) 品質目標:由品保單位及管理單位之資料而得。

(10) 顧客滿意計劃:由行銷單位之資料而得。

(11) 內部品質和作業績效的主要指標:由品保單位與資材單位之資料而得。

(12) 安全衛生及環保議題:由管理單位之資料而得。

12. 公司年度經營計劃書的審核與核准:已編製完成公司未來 1~3 年年度經營計 劃書,必須於每年 12 月 30 日前,由總經理審核與核准確定。

13. 召開經營管理會議公佈:

(1) 管理單位應依於隔年元月 2 日前,召開全公司之“經營管理會議"。

(2) 全公司課級(含)以上主管均必須出席參加,由總經理擔任主席,於會中公佈 公司未來 1~3 年經營計劃內容。

14. 目標執行與實績統計:

(1) 各單位應依據各單位所設定的目標及所編製的計劃確實執行。

(2) 各單位於未達成目標所執行各項計劃之同時,應收集各項相關之資料數 據,並統計各項實績。

15. 控制與實績提報:

(1) 各單位應依據所統計的實績與目標作比較,隨時控制計劃執行之確實性,

與目標達成的狀況。

(2) 依據計劃之執行所得到之實績,應作成各項統計表,並依“目標管理執行 作業規定"之規定,在每月目標執行檢討會議召開之前,提報上月之資料 到管理單位。

16. 召開目標執行檢討會議:

(1) 由管理單位依據“目標管理執行作業規定"召開“目標執行檢討會議",

由總經理(或指定人員)主持。

(2) 各單位主管應依所設定目標與實績作分析檢討。

(3) 財務單位應針對同業競爭對手財務實績提出報告。

(4) 業務單位或管理單位應針對標竿公司之財務實績提出報告。

(5) 目標執行檢討會議之記錄由管理單位存檔,並負責跟催會議決議事項。

17. 改善與更新計劃:

(1) 當各單位之目標與實績有發生差異時,應提出改善對策。

(2) 原則上,當實績與目標值之差異連續 3 次以上,均在±20﹪以上時,或大環 境變更,足以影響目標之執行時,就應提出計劃之更新。

(3) 所有更新的目標與計畫,必須經由上一級主管核准後才可以實施。

18. 追蹤、考核與獎懲:

(1) 依據“目標管理執行作業規定"作業,追蹤各單位計劃與目標達成的成效。

(2) 各單位主管應針對其所屬員工及目標執行狀況進行考核,以作為該主管之 年度績效,並為職位與薪資調升(降)與年終獎金發放等依據之一。

由以上經營管理計畫的實施程序步驟上,我們可以分別出來,作業項目的第一

項到第十四項,是屬於 PDCA 循環的 P(Plan)階段;作業項目的第十五項,是屬於 PDCA 循環的 D(Do)階段;作業項目的第十六項,是屬於 PDCA 循環的 C(Check) 階段;作業項目的第十七項到第十八項,是屬於 PDCA 循環的 A(Action)階段; 而 每一個單項作業,也都有它自己的 PDCA 循環,如此,各個小 PDCA 循環的累積,

而形成整個制度的 PDCA 循環,而公司的經營管理,便持續的運作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