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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 日治時期臺灣文學雜誌典藏圖書館典藏調查

第四節 、 綜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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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過立臺灣文學館內部針對在線上文物影像開放的部分,正在討論 是否繼續開放使用者瀏覽,因目前市面上有將這些數位化成果轉作商業用 途的情況,可能涉及侵權等問題,即使很多作者及出版社已不存在,仍有 許多爭議,且文物年代越靠近現代爭議越多,因此在國立臺灣文學館文學 文物典藏系統中,部分期刊的影像因私人隱私等因素,雖已數位化完成但 不予開放,主要還是基於著作權的考量。

其實我們現在也有在檢討關於影像的部分取消,不要開放,我們也有 在討論這個問題。國內有一本日治時期的複刻本期刊,他是把所有日治時 期的期刊全部弄成一冊一冊賣給圖書館,網路上就有人探討這問題,這樣 是不是會涉及侵權。其實那些作家很多都已經不在了,當初他投稿版權應 該是屬於出版社的,以後我們考慮前端的圖不要給使用者使用,因為尤其 是越靠近現代,爭議越多。日治時期的話那個出版社不在了,作者也不在 了,所以這一塊比較模糊。所以以後我們可能把它關掉,只能看到 metadata,

圖檔可能看不到。(L2:65-73)

在數位化成果推廣方面,國立臺灣文學館每年約可完成數位化影像約 一萬頁,年底會印製成圖錄,在圖書室陳列,提供使用者使用,盡可能避 免調閱原件。2011 年曾舉辦數位成果展示,展示歷年來數位化圖錄。國立 臺灣文學館文學文物數位化成果主要即是透過圖錄製作、展示的方式行推 廣。

我們數位圖檔每年有一個計畫,一年大概要掃一萬頁,那我們期末年 底的時候都會把它印成圖錄,就是彩色的圖錄,放在我們圖書室,如果使 用者想看手稿或是內容就不用申請調閱原件。有些原件很脆弱,不可能讓 每個人都直接翻閱,所以我們就把它弄成彩色的輸出,然後放在我們的圖 書室,研究人員如果有需要的話,就可以到圖書室翻閱。我們兩年前辦的 一個數位成果展示,就把我們圖書室歷年來的數位化圖錄展示出來。

(L2:74-80)

第四節 綜合討論

一、 國立臺灣圖書館日治時期期刊全文影象系統與國立臺灣文學館文 學文物典藏系統綜合比較

目前臺灣最具規模的日治時期期刊數位典藏系統為國立臺灣圖書館 國立臺灣圖書館日治時期期刊全文影象系統,共數位典藏 322 種雜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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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建置完成後的成果推廣,因國立臺灣圖書館日治時期期刊全文影 象系統雖可免費使用,但必須經由機關單位的申請,因此國立臺灣圖書館 固定於館內舉行系統說明會,並主動至可能大量使用的學術單位或臺灣研 究相關系所舉辦系統說明會;國立臺灣文學館國立臺灣文學館文學文物典 藏系統則為免費開放的數位典藏系統,使用者可自由瀏覽系統內的資料,

因此國立臺灣文學館每年都會將年度數位化成果製作成圖錄,於館內圖書 室陳列展示,不僅便於使用者瀏覽館內文物及其內容,也是數位化成果的 展示、推廣,屬於靜態的成果推廣模式。

目前國立臺灣圖書館日治時期期刊全文影象系統及國立臺灣文學館 國立臺灣文學館文學文物典藏系統的數位化工作都有相當的成果,而兩者 未來的發展方向亦都是以持續將數位化工作推向戰後、民國的重要刊物或 文物。不論是文學或是臺灣學研究的任何領域,日治時期都是臺灣歷史上 重要的一環,影響深遠,若能完整數位化臺灣文學雜誌,則更能完整呈現 臺灣的歷史發展進程。因此,在未來系統的發展方向,國立臺灣圖書館與 國立臺灣文學館都是以日治時期為出發,接著一步一步完整的建立臺灣研 究資料或臺灣文學的數位典藏工作。

二、 日治時期臺灣文學雜誌數位典藏發展建議

本研究根據個案研究中兩個數位典藏系統發展現況,及受訪館員訪談 內容,針對日治時期臺灣文學雜誌數位典藏的發展提出建議,可以分為:1.

系統建置;2.數位化成果應用;3.成果推廣;4.著作權處理等方面分別討 論。

1. 系統建置

因目前國內並沒有統一的文物典藏系統,各博物館進行文物典藏系統 開發時,可能必須依各館需求分別與開發廠商協商,客製化的結果很有可 能造成系統功能不符需求。因此國立臺灣文學館的經驗也許能成為未來各 學術單位建立文物典藏系統的參考。

首先在廠商方面,設計團隊需有成員具博物館學背景,並嚴禁廠商將 部分子系統外包給其他廠商,或採用其他廠商以開發之產品;博物館方面 則必須將文物管理作業流程架構清楚說明,如此有助於廠商清楚系統須具 備之功能;另外,博物館內的資訊人員也必須參與,以利廠商與館方進行 溝通;系統功能的建置規劃,可以模組方式來建置,依經費預算多寡,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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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迫切需求的功能建置完成,爾後再逐年增加新模組或擴充原有模組的功 能;在招標時,則是應說明未來可能擴充的方向,及優先承做廠商,以避 免出現前後由不同廠商承做的情況。(洪彩圓,2009)

2. 數位化成果應用

目前國立臺灣圖書館日治時期期刊全文影象系統及國立臺灣文學館 國立臺灣文學館文學文物典藏系統數位化成果多用於學術研究、教育推廣 等方面。然而,這些數位化資料在使用上必須配合系統功能及使用者資訊 素養等條件,因此在年齡、教育程度、資訊素養等方面可能會造成使用上 的障礙,若是能將這些文學雜誌內容數位化,並搭配設計較為簡單的系統 功能、適當的索引、關鍵字設定甚至是臺灣文學簡史等,使用者不須具備 相關學術背景或高度的資訊素養,即可使用這些珍貴的文化資產,可有效 降低使用者的使用障礙與挫折感,提高使用意願。

此外,1981 年東方文化書局曾蒐羅南音、第一線、先發部隊、人人、

フオルモサ、臺灣文藝 、臺灣新文學、臺灣文學、文藝臺灣(別集日人作 品)、文藝臺灣(華麗島)、臺灣文藝等雜誌,出版《新文學雜誌叢刊》,為 臺灣文學研究及史料保存意義重大。然而,陳芳明也指出《新文學雜誌叢 刊》應重新編輯出版,以補足當年的不足(陳芳明,2010),此時這些數位 化資料即可代替原件,用以重新編輯複刻本,避免調閱原件造成損傷。另 一方面,複刻本的出版也能夠因圖書館的陳列、借閱或是圖書的銷售,達 到日治時期臺灣文學雜誌數位典藏的推廣。

3. 成果推廣

在成果推廣方面,國立臺灣圖書館日治時期期刊全文影象系統是以舉 辦系統說明會為主要推廣方式,國立臺灣文學館國立臺灣文學館文學文物 典藏系統則是以數位化成果製作圖錄,用以陳列、展示做為推廣的途徑。

相較於國立臺灣圖館舉辦的系統說明會,國立臺灣文學館國立臺灣文學館 文學文物典藏系統雖完全開放使用者使用,沒有舉辦系統說明會以促進各 學術單位申請資料庫使用的必要,其製作的數位化成果圖錄也確實便於展 示及使用,且有較大的機會吸引不同群體的使用者,這些使用者可能來自 各職業、各年齡層、不同的教育程度,但這類靜態成果推廣的力度卻是小 於主動對外推廣,成果的推廣應仍是以主動對外展示數位化成果,吸引使 用者使用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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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立臺灣圖館方面,雖有每年舉辦的系統說明會,以促進國立臺灣 圖書館日治時期期刊全文影象系統的申請、使用,但相較於國立臺灣文學 館系統開放使用、數位化成果展示,國立臺灣圖書館日治時期期刊全文影 象系統使用者群體明顯較為狹隘,雖有主動舉辦系統說明會,使用者基數 也難以擴張。因此本研究也建議國立臺灣圖書館日治時期期刊全文影象系 統與國立臺灣文學館國立臺灣文學館文學文物典藏系統都應積極參與館 外各類藝文展覽, 一方面主動對外展示館內文物及數位化成果,二來也 藉由與各類使用者的接觸,提高使用者使用意願,增加使用者人數,以充 分發揮數位典藏系統的價值。

4. 著作權處理

依著作權法第 48 條規定,圖書館、博物館、歷史館、科學館、藝術 館等文教機構,得基於「保存資料之必要」重製其收藏之著作。但是如果 數位化之後要進一步進行加值利用,則會涉及著作權問題。(洪彩圓,2009) 日治時期臺灣文學雜誌情況特殊,不似作家手稿或相關文物有明確的權利 歸屬,因此目前國立臺灣圖書館及國立臺灣文學館雖沒有明確處理日治時 期臺灣文學雜誌的著作權問題,卻也少有著作權的問題出現。然而如此模 糊的做法亦非長遠之計,這些資料在使用上仍有著作權的疑慮,國立臺灣 文學館也表示館內典藏之文物尚未與捐贈者簽訂公開使用授權,目前之數 位化成果只能提供瀏覽,不提供下載儲存或列印。

這些珍貴的文學文物都是國家珍貴的文化資產,若是無法在法律的保 護下充分被利用,或是遭違法下載,轉作商業用途,涉及不當得利,都是 十分遺憾的事。因此在進行文學文物數位化時,有必要對所典藏文物之著 作權保護與公開使用授權等事宜加以處理,而本研究則建議似這類年代久

這些珍貴的文學文物都是國家珍貴的文化資產,若是無法在法律的保 護下充分被利用,或是遭違法下載,轉作商業用途,涉及不當得利,都是 十分遺憾的事。因此在進行文學文物數位化時,有必要對所典藏文物之著 作權保護與公開使用授權等事宜加以處理,而本研究則建議似這類年代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