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四節 綜合討論
本研究針對一名國中無口語多重障礙學生,採用單一受試設計,進行 PECS 教學,其實驗結果證實無口語多重障礙學生能達四階段目標行為,產生自發性溝 通行為,就研究結果進行以下的討論:
一、研究問題獲得支持
研究目的一「無口語多重障礙學生接受 PECS 四階段教學後,對其溝通行為 之學習成效?」的答案是肯定的,結果顯示研究參與者在接受 PECS 教學四個階 段之實驗教學後,自發性溝通行為有上升,且處理效果能持續到維持期。由視覺 分析發現,研究參與者在未介入教學前,多以不適當溝通行為來表達需求,也不 會利用圖片溝通,但經過四個階段教學後,皆能達到設定的目標行為與通過率,
顯示研究參與者學會使用 PECS,利用溝通版之圖片進行溝通,達成良好的學習 效果。此結果與國內外的研究 Borndy 與 Frost(1994),Charlop-Christy et al.
(2002)、吳靜玟(2011)、許耀分(2003)、董愉斐(2005)、賴世真(2008)結 果相符,證實 PECS 教學對無口語多重障礙學生的成效佳,且該套系統具有「容 易理解」、「技能重複性高」、「複雜度低」的特徵,也是促使研究參與者在短時間 內習得此技能之原因。
研究目的二「無口語多重障礙學生接受 PECS 四階段教學後,對其自發性溝 通行為之成效?」的答案是肯定的,從結果中的圖 4-1 和圖 4-10 可得知,基線 期中的「自發性溝通行為」出現率有 6%,但在 PECS 教學後則有 19%的出現率;
基線期中「不適當溝通行為」出現率有 21%,但在 PECS 教學後的維持期則有 5
%的出現率,研究結果證實研究參與者在撤除訓練教學後,所表現出的溝通行為 是自發性,非被動要求的狀態下才產生的,因此顯示接受該套教學,能學會並維 持使用圖片。此結果與國內外的研究 Kravits et al.(2002),Magiati 和 Howlin
(2003)、Purkey(1999)、陳麗華(2006)、鄧育欣(2007)、羅汀琳(2004)結 果相符,證實圖片兌換溝通系統教學對無口語多重障礙學生的成效佳,可將教學
對象擴大至多重障礙者。
研究目的三「無口語多重障礙學生接受 PECS 四階段教學後,任課教師、院 方教師對其溝通行為成效之滿意度?」的答案是肯定的,在「表情或動作正確做 出指令、情緒穩定的時間增加、不適當溝通行為減少」的改變最為明顯,研究參 與者開始習慣的使圖片兌換溝通方式在學校及院方與他人互動,將需求表達明確 化,但實驗教學的時間若能再拉長,效果應會更顯著。
二、各階段之探討
(一)第一階段
研究者在的目標行為則是提供受試者「非常有興趣」的圖片,因此研究參與 者在接觸一開始教學時,即對圖片產生很大的興趣,一直將圖片緊握手中,盯著 圖片仔細端看,所以對整個教學有著期待,互動的過程很開心,也很順利。在過 程中的前幾次教學,因研究參與者尚未習得「聽懂指令」、「習慣溝通模式」的行 為,因此目標行為完成度較低,但在第四、五次時,已出現穩定的完成度。
(二)第二階段
第二階段的目標行為中,總通過率 59%,以細目行為「距離」的通過率最 低,原因為三個細目行為中,有二個細目行為與第一階段相同,研究參與者因精 熟原則,所以很容易就達成目標,但在「距離」,則產生困難,常走到溝通簿前,
看完二張圖片後就忘了該指令的圖片,羅汀琳(2004)和鄧育欣(2007)之研究 表示,拉長「距離」的行為對受試者而言,有著更高的難度,似乎更甚第三階段 的「區辨程度」。研究者認為可考慮將第二階段的「距離」目標延至第三或第四 階段,讓研究參與者在完全熟悉溝通行為後,再逐步拉長聽指令拿圖片的距離。
(三)第三階段
研究參與者在第三階段的目標行為,總通過率 76%,研究參與者已具備「聽 懂指令」、「習慣溝通模式」的溝通行為,因此對於第三階段中出現的新細目「區 辨程度」,在經教學及練習後即可以達成設定之目標行為。
(四)第四階段
在第四階段的目標行為的目標行為,總通過率 72%,起初研究參與者無法 瞭解「我要」的意思,常常沒拿圖片,或者經由提醒下才補上「我要」的圖片;
研究參與者也無法瞭解「撕下句型條」的意思,在習得「我要」、「圖片貼在句型 條」的細目行為後,就指著句型條給教學者,容易忘記要做撕下的動作。研究者 以大量肢體動作,讓研究參與者以模仿動作來熟悉目標細目行為的溝通模式,在 第三次進行教學時,研究參與者已能穩定且達 79%的過過率以多動字詞的片語 與研究者進行溝通。
三、溝通行為表現
溝通行為「自發性溝通行為」和「不適當溝通行為」,在研究過程發現 PECS 的教學後,可以增進研究參與者與人溝通的互動頻率,在溝通上更清楚的表達自 己的需求,增進研究參與者的自信心,原本總是帶著迷網、一知半解的表情,現 在更願意主動向他人展現自己的想法。
四、維持期表現
從維持期的結果與觀察資料得知,在學校和教養院方中,只要研究參與者的 溝通動機足夠時,願意以自發性溝通行為出現的次數就會提升,在羅汀琳(2004)
和許耀分(2002)、謝淑珍(2002)文獻中提到,透過 PECS 的教學,能增進個 案的溝通動機。而研究者的教學設計以口頭鼓勵或手勢之社會性增強來引起溝通 動機,不以實體增強物來增強受試者,避免研究參與者對增強物的需求形成新的 固著行為,與柯惠珠(2007)有著相同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