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2.4 網路霸凌成因
2.4.2 網路特性
2.4.2.1 方便、無空間限制
Lathouwers、Moor 和 Didden[25]指出網際網路的興起創造了一個即使在家裡 也能夠參與社群活動的新方式。Patchin 和 Hinduja[30]說使用電子科技手段似乎讓 他們更有霸凌他們反對事項的勇氣,透過鍵盤和按鍵比起發表意見只要較少的能 量和勇氣就能表達有害的意見,而電子設備允許別人在任何時間和幾乎所有的地 方連絡他們,不管他們的目的是反社會和親社會。Jacobs[18]說網路的空間裡不再 只是你和幾個朋友與家人,記者、評論家、批評家和媒體商都可以連接網路,不 論是你的部落格或聽眾,在這裡是廣闊且不可知的。Patchin 和 Hinduja[30]也提到 多媒體能力的提高讓個人張貼和連結圖片、影片和聲音相對的容易,此外,網站 的通訊功能也讓用戶更容易互動、持續多項工作進行和提高速度與效率。
2.4.2.2 虛擬化
Mason[26]說由於科技的出現和成長,霸凌有了新的變化—網路霸凌,是從實 體到虛擬的轉化。而 Mishna[27]的調查指出,不僅是平常的大惡霸會在網路霸凌 其他人,在現實生活中膽小的人也會在虛擬世界中去欺負別人。吳詩琳[6]因為網 路具虛擬身分的特性,平常看似乖乖牌的孩子,也能在網路上搖身一變成網路的 霸凌者,不需身材和地位的優勢,只要會使用電腦上網,就能留言辱罵、散佈隱 私和塞爆別人信箱。謝宏明[9]網際網路建構出的虛擬世界強調即時通訊和互動關 係等特性之資訊交換,而透過電腦任何人都可以輕鬆進入這個虛擬世界,而虛擬 世界的互動關係,通常是缺乏真實性的,使得某些網路使用者對網路世界的身分 和真實自我產生疏離感,進而導致網路上的犯罪行為。
朱美瑰[3]提到網路讓現實與虛擬生活界線不明,因為長時間使用網路,已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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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視為了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且認定現實和網路世界是沒有差別的,在這兩者 之中,言行可以互相延續,沒有衝突,在習慣兩個世界的融合後,學生的社交圈 便會有重疊之處,校園中認識的人,回到家一樣能透過即時通和網址進行互動,
此外,現實中對某些人的不滿,也會延續到網路上表達。Patchin 和 Hinduja[31]
說到所有的網活動是以創造虛擬存在和人際網絡為目的,也就是說社交的吸引和 獨特的個人表現,代表著他喜歡和不喜歡、喜好、活動和友誼。
2.4.2.3 匿名
Ybarra 和 Mitchell[35]認為網際網路是一種匿名的通訊工具,大多的情況下進 行網上交談時缺乏視覺確認是和哪位使用者做交談。Patchin 和 Hinduja [30]也提 到臨時的電子郵件帳戶和聊天室、即時通訊和其他網站場合的假名,讓青少年更 難去確認霸凌者的身分。Willard[19]也說到當人在使用網路時,他們覺得是不被 看見的,所以這個想法增加了匿名帳號的創造。所以網路讓人感覺自己可以隱藏 在幕後,藉此做出超出平常生活規範的行為,憑藉著科技的使用程度與用法,做 出傷害他人的行為。Swartz[32]提出普遍大眾對網路霸凌的擔心,例如會聯想到科 技帶來的訊息散佈快速和以匿名傳送有害的訊息給潛在的網路用戶。Li[24]的研 究調查中,只有大約 10%的受害人知道他們被校外人士霸凌,高達 40.9%不知道 被誰霸凌,這結果顯示匿名提升了網路霸凌的機會。吳美瑰[3]研究提到即時通和 網誌上會有對瀏覽人的觀看限制,只要留言匿名或不設對方好友,那自己在網路 上可以說是隱形狀態,除非有人散佈或當事人瀏覽到,所以再難看的字眼也不用 怕被舉發,而且只要文章沒有確切的指名道姓,那就不算攻擊到別人。這種含沙 射影的方式,讓網路霸凌者和網路霸凌受害者都是以一種匿名或暱稱的方式出現 在網路上。
2.4.2.4 非接觸性、缺乏有行回饋
網際網路讓網路霸凌者能夠霸凌的對象不再僅限於身邊可以碰到的人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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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環境中他們當面碰不到的人也可以是他們鎖定攻擊的目標。McLoughlin、
Meyricke 和 Burgess[20]指出不同於傳統霸凌,網路霸凌不用面對面接觸,所以人 可以從校外霸凌校內的學生,學生也可以霸凌校外的同學。Strom 和 Strom[37]由 於網路霸凌者不用面對面接觸被害人,他們可能不知道他們的不當行為所產生的 迫害程度,因此他們可能不會感受到後悔、憐憫和同情。Willard[19]也提到當人 利用網路傷害他人時,他們無法接收到實際的感覺回饋,使他們缺少同理心和產 生沒有傷害到他人的錯覺,這種想法支持著這些危險和不負責任的網路社交行 為,如網路上的活動容許被忽略,即使這些活動在真實世界中是有害的並期待別 人會忽略或消除這些網路傷害行為。
2.4.2.5 網路危險行為
有時網路的使用者自己在網路上的危險使用與行為,也會導致使用者成為網 路霸凌被害人的危機。Patchin 和 Hinduja[31]說到網上的社群網絡已成為一種身臨 其境和普遍現象,傳統考慮和期望的個人隱私已被大幅改變,這典範的改變導致 青少年可能讓他們自己受到尷尬、譴責、損害自己名聲和聲譽的傷害,甚至不明 智的在網上張貼和揭露而傷害到其他人。Jacobs[18]指出在美國、韓國、中國和台 灣青少年網路成癮已被確認是一個嚴重的問題,在 9400 名台灣青少年研究中顯 示,過去一年中有網路成癮跡象的青少年顯示出有諷刺、排擠威脅別人的行為,
還有一項值得關注的是,網路聊天、遊戲和成人論壇顯示出跟攻擊行為有相關連 接。
Willard[19]也把網路危險行為分成以下幾點:1. 透漏個人資訊:網路公佈連 絡通訊和敏感的個人訊息,這些都是永久性質的,它可以傳送到任何人和任何地 方去;2.網路成癮:讓人少了健康和脫離實際的社交生活。3.自殘和自殺團體:憂 鬱團體或網站,互動關於自殺和自殘的方法;4.仇恨團體的招募和結夥:促進憎 恨反對某人和吸收怒火,以非正規的方式解決麻煩和危險行動;5.暴力遊戲: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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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遊戲常包含性別或偏心的侵略,從事這些線上模擬遊戲後,會加深在線上的互 動只是遊戲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