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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研究緣起與背景

一、研究緣起

原有建物再利用提高當地觀光價值議題與都市土地開發限制之趨勢下,對於 建物再利用、變更用途使用與改建之情況亦日益增多。近年來政府已陸續針對新 建建築物修訂防火避難性能安全之相關規定,且於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第三條與 第三之四條明訂規範;惟對於原有合法建築物之規定仍大多為屬條列式規定並規 範於「建築法」第七十七之一條與「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與消防設備改 善辦法」。其中,對於「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與消防設備改善辦法」第 三條依據該辦法提具改善計畫書之防災安全水平與審查機制於各地方政府皆尚 未真正落實原有合法建築物之管理,再者,國內原有合法建築物在維持原用途或 變更使用用途實務上,對於提昇防火避難設施或消防設備之改善上,仍常面臨困 難改善之窘境。

面臨防災安全需求之提昇、防火安全工程之進步與邁向功能性規範環境之需 求下,本研究之主要目標為如何量化評估原有合法建築物在維持原用途或變更使 用強度合法使用情況下之防火避難安全水平。

二、研究主題

本研究依續需求說明與計畫核心規劃主要之主題內容為:

(一) 建立不同建築使用類組之防災需求與改善重點

透過調查方式,將原有合法建築物不同建築使用類組之防火安全需求與改善 重點彙整與分析,並提出改善關鍵因子。並調查目前提具改善計畫書水準並分析 原因與對策,做成現況因素供評估分析項目參用。

(二) 量化評估原有合法建築物之防火避難性能與改善關鍵因子之權重性

藉由文獻與專家意見彙整分析方式將評估項目與權重性依序列出,以利評估 原有合法建築物之防火避難性能。並建立原有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綜合安全評估 方法,並提出改善對策。

(三) 建立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簡易綜合安全評估技術原則與審查作業 機制架構草案

調查評估本所對於原有合法建築物相關研究案應用成果,與現行各縣市政府 執行方式與成效,並提出具體建議供主管機關參考。

三、研究範圍

本案研究範圍針對建築使用類組調查案例乃以住商(H-2/B-2 類組)、住辦 (H-2/G-2 類組)與老人養護機構(H-1 類組)為主。

四、研究目標

對於本計畫最後之成果,其預期目標將為:

(一) 補足台灣建築性能式法規對於既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安全之評估 技術與審查作業機制。

(二) 有效提昇原有合法建築物之防火避難安全且維持原用途之合法使用。

(三) 提供「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與消防設備改善辦法」依據該辦法辦 理改善之建物防火避難性能簡易量化評估對策。

(四) 建立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簡易綜合安全評估技術原則與審查作業 機制架構。

第二節 研究方法與步驟

一、研究方法

依據研究計畫之研究內容需求說明,本研究於執行期間之研究方法述明如 下:

(一) 案例調查分析法:

依據研究需求對於原有合法建築物不同使用類組提出改善關鍵因子與提具 目前改善計畫書之相關分析結果,故針對此項研究內容其方法將採案例書面調查 分析法進行相關因子之研析、改善計畫書之具體建議與評估因子項目納入評估原 有合法建築物之防火避難簡易評估法。

(二) 專家訪談法

因涉及提具與彙整不同建築使用類組之防火安全需求與改善重點且需將納 入並將做為後續簡易評估法之評估項目,與及建置後續審議機制草案之部分,本 研究將透過專家訪談方式調查與彙整此部分之相關重要意見。

(三)文獻分析綜整法

透過國內外相關文獻分析、目前國內防火避難安全審查機制與各縣市政府目 前對於各場所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要求之必要改善項目等資料,配合上述之結果

彙整並提具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安全簡易評估法與審議機制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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