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近年來電腦與網路十分普及,根據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aiwan Network Information Center,TWNIC)公布的「2010 年臺灣寬頻網路使用調查報告」結果指出,
台灣地區約有 77%的家庭可以上網,12 歲以上民眾半年內接觸過網路的比例接近 70%,
且台灣地區民眾曾經上網比例有逐年增加趨勢,而平日未上網及假日未上網比例分別由 4.19%及 16.68%降為 1.95%和 11.42%,顯現出網路的使用已成為現代人生活的一部 分。
網路技術發展至今,功能不斷推陳出新,且具有匿名、互動、便利、跨國、互惠、
自治等特性(陳煌勛,2005),讓使用者更方便傳輸與接收各種資訊,並可彼此分享資 訊、充分自由地表達其言論,也使得網路資源不斷擴增。網路的使用不僅是單方面資訊 的提供,Web2.0 的服務架構提供了資訊分享的功能,讓網路使用者彼此能做雙向的溝 通,開啟新的網路使用方式,改變使用者的網路行為,彼此間能產生互動。根據創市際 市場研究顧問公司之調查(2009)指出,網路使用者最常使用的網路類型為入口網站(佔 97.96%),大部分以瀏覽、搜索資訊為主,但緊追在後的社群網路(佔 88.57%)卻佔了 使用者總上網時間的 32.3%,高於入口網站的 27.3%,可見社群網路的魅力,讓使用者 願意停留較多的時間。
學者 Massari(2010)認為社群網站有如此大吸引力,是因為網路已大大提升使用 者與其他有共同興趣個體間相遇、互動及保持聯繫的能力,其指出藉由 Web2.0 提供整 合服務、資訊以及溝通工具,例如撰寫部落格、照片和影片分享、離線後的社會活動組 織及報告(organization and report of offline social events),鼓勵了社會互動,這些方式也 讓使用者更容易去整合並分享網路內容及應用,且增加線上社群意識(the sense of online social community),產生對線上社群的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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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在浩瀚的網路世界裡,有上百億的網頁資料庫,供現代人瀏覽使用,然而 Web2.0 的流行,帶來眾多開放多元的個人訊息分享,卻也引發了一連串的隱私問題,
最常見的問題如:垃圾郵件(SPAM)、個人資料外洩、身分盜用、網路監聽、電子郵件 監看、匿名隱私侵害、網路跟蹤(cyber-stalking)及近日來當紅的話題─「人肉搜尋」
等。
以「人肉搜尋」為例(human flesh search engine)指的是結聚眾網友的力量,透過 網路搜尋引擎用人工操作方式進行資料查詢、比對、篩檢以找到人物或事件的真相
(Wikipedia,無日期-d;呂耀懷 & 張海濱,2009),像是「大陸最帥的乞丐─犀利哥」
(大陸新聞中心,2010 年 3 月 3 日),以及台灣的「實踐舒淇」(生活中心,2010 年 3 月 6 日),這些事件皆是網友覺得有趣且為滿足個人的好奇心,在未經當事人許可下拍 下其照片並發佈在網路上,引發更多網友熱烈討論、進行更多的網路搜索,並揭露了受 害者的相關訊息,造成個人隱私大量曝光。其實,「人肉搜尋」的目的不一定是為了滿 足個人好奇心,進而窺探別人的隱私,如 2010 年四月發生護士拍下逗弄老人的影片,
以及新竹某中學女學生拍下自己踢護欄入河的影片,都是因為護士與女學生當事人自行 放上網路後,被網友轉載到台大批踢踢 BBS 站上,引起站上網友的不滿及討論。儘管 當事人在事件曝光後迅速撤下影片,但網路互動、便利的特性,使得影片不斷被迅速轉 載。總言之,網友發動人肉搜尋,合力找出並蒐集當事者的詳細資料,但往往這些資料 不只是真實姓名,有時連正確的工作地點及學校科系都有,讓當事人皆後悔在網路上公 開相關的資訊及影片(生活中心,2010 年 4 月 7 日;彭清仁,2010)。
的確,網路就像是一把雙刃劍,它能使生活便利,加速資訊的流通,讓我們的世界 成為「資訊社會」,但是卻也引發新的顧慮(Buchanan, Paine, Joinson, & Reips, 2006),
隱私即為一例。大量的線上資訊會讓一個人無所遁形,只要在網路上留下「足跡」,任 何有心人士都能藉由網路的搜索功能,迅速地查清個人的相關資訊,使個人產生的資料 已無法確實受到隱私權的保護。面對這個網路資料庫迅速擴展,網路連線、搜尋速度越 來越快的年代,我們該如何維護個人資訊,成為目前最重要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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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與網路隱私相關的研究,多著墨在網路交易等商業行為的隱私調查,且研究對 象以一般民眾或成年人為主,例如陳彥邦(2000)以台灣百大商業性質網站為研究對象,
調查 20 歲到 30 歲的臺灣地區上網民眾的隱私顧慮;吳佳純(2001)研究購物網站隱私 權政策對消費者購買意圖的影響等。此外,也有多篇探討網路隱私保護之相關法律機制 與政策研究,例如詹文凱(1998)的「隱私權研究」、陳煌勛(2005)「網路隱私權保護 之研究」和徐新隆(2005)透過研究比較國際與國內隱私權保護之法律,對政府相關個 人資料保護政策提出建議。國內青少年多自小使用社群網站,近年亦有相關實證研究,
探討其對於網路隱私之態度與行為,例如楊明君(2010)「臺北縣國小高年級學童使用 部落格之自我揭露與人際關係之研究」、李秀芳(2010)「國小高年級學生使用部落格之 網路倫理研究」等,但此議題還有探索的空間,值得進一步的研究。
鑑於上述的新聞事件及其他類似的社會案件,我們可以發覺網路使用者對於個人網 路行為可能衍生的後果警覺性似乎不夠高,筆者身為教育第一線的教師,對於學生在網 路上的行為與態度甚為好奇,尤其是學生對於網路隱私的知覺性是否足夠,以及他們能 否察覺隱私交付時的風險,以避免造成隱私侵害。張瑞雄(2010)指出學校應該從小培 養學生隱私的概念,避免學生在網路上隨意揭露個人資料,造成侵害;教師也應教導學 生保護與尊重他人隱私。因此,本研究想藉由調查學生在網路上的行為、態度及對於網 路隱私的構念,瞭解學生目前的網路隱私揭露態度與行為,讓老師與家長對於青少年的 網路行為給予適切的引導。
第二節 研究背景
根據教育部 92 年制訂的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教育部,無日期),為因應科技與資訊 的發展,因此培養學生使之具有「運用科技與資訊」的基本能力,其內涵為「讓學生瞭 解資訊科技並能利用電腦、網路,進行資料的溝通、處理、分析、展示與搜尋」,且依 據分段能力指標,早在小學三、四年級就需有「能由電話、報紙、圖書、網路與媒體獲 得資訊」的能力,而 TWNIC 2010 年的調查(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2010a)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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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12 歲以上民眾曾經上網之比率為 72.56%,且上網比例較去年 2009 年增加,當中 12 到 19 歲這階段的民眾以高達 100%的個人曾上網比例最高(見圖 1-2-1 與表 1-2-1), 表示這階段民眾具備上網能力的成效,與教育部課程綱要實行理念相符。
圖 1-2-1 個人曾經上網率-依受訪者年齡分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2010a)
表 1-2-1 臺灣地區 12 歲以上曾經上網人數推估比較-依年齡層分
項目
年齡層
99 年 1 月 母體人數
個人曾上網
增減 百分點
抽樣 99 年 1 月 98 年 1 月 誤差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12~14 歲 916,081 916,081 100.00 944,722 97.16 2.84 ±0.00%
15~19 歲 1,688,222 1,688,222 100.00 1,673,015 99.45 0.55 ±0.00%
20~24 歲 1,507,615 1,493,444 99.06 1,465,724 97.24 1.82 ±1.24%
25~34 歲 4,020,549 3,856,533 95.92 3,924,087 93.63 2.29 ±1.60%
35~44 歲 2,848,841 3,206,631 83.31 3,001,381 84.15 -0.84 ±3.06%
45~54 歲 3,701,732 2,357,113 63.68 2,184,352 58.93 4.75 ±3.94%
55 歲以上 4,535,955 1,151,891 25.39 995,011 22.77 2.62 ±3.05%
總計 20,218,984 14,669,915 72.56 12,188,292 70.95 1.61 ±1.56%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201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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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TWNIC「歷次個人及家庭上網行為調查趨勢分析」(2010b)指出,家庭上網率 及民眾使用網路時間逐年漸增,由此可看出網路在國人日常生活中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
且根據富邦文教基金會(吳翠珍,2009)調查國小三至六年級學童的結果指出,大約 95
%的學童家中擁有電腦設備,且其中有 84.4%的電腦可以連上網路,城鄉差距也不明顯,
學童每週上網時間為 10.96 小時,因此在兒童及青少年心目中,打電腦與上網已成為排 名第一的媒體活動,與其生活息息相關。藉由網路,兒童及青少年可傳送即時訊息及資 訊(如:e-mail、MSN、即時通)、購物、娛樂、繳費、搜尋及查看資訊、連絡遠方的親 朋好友等,上述網路應用能力的成效易見,但是「資訊教育」此重大議題的課程目標中 亦強調「培養學生使用資訊與網路科技的正確態度」,因此網路素養成為科技發達後所 產生的新議題。在這網路發達的時代,使用者擁有正確的網路倫理素養才能保護自己、
避免紛爭,因此近年來愈來愈多學者開始重視網路倫理相關議題並著手進行研究。
而網路倫理涵蓋多層面多元,網路隱私為其中一種,如本研究中的動機所述,國內 對於學生的網路隱私相關研究不多;加上富邦文教基金會(吳翠珍,2009)調查也指出 高年級學童超過半數擁有個人部落格,但網路隱私研究中針對於網路社群上的隱私態度 及行為研究亦不多見。為了避免學生因為不瞭解網路行為可能衍生的後果,造成自身或 他人隱私受到侵害,因而本研究欲探討青少年目前具備的隱私概念是否正確,以及其面 對網路社群的隱私態度、行為是否會造成自身隱私受到侵害。
第三節 研究目的
本研究主要的目的在探討學生個人變項,包含性別、年級、平日與假日社群網路使 用時數等潛在因素,是否會造成學生在隱私知識、隱私態度、隱私在意程度及隱私行為 等構念上產生差異,以及針對使用不同社群網路的使用者其研究結果是否一致,並進一 步探究其影響因素與相互之關係,使教師能瞭解學生對隱私的看法及網路隱私行為,給 予正確的網路隱私相關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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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研究問題
根據上述研究目的,本論文以無名小站和 Facebook 之使用者為例,瞭解其在社群 網路上之隱私知識、隱私行為、隱私在意程度及隱私行為,將研究問題分述如下:
一、國、中小學生在各隱私構面上之現況
(一)探究不同性別、年級的社群網站使用者在隱私知識、隱私態度、隱私在意程度與 隱私行為間之差異
(一)探究不同性別、年級的社群網站使用者在隱私知識、隱私態度、隱私在意程度與 隱私行為間之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