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
立
交
通
大
學
理學院科技與數位學習學程
碩
士
論
文
台灣五至八年級學生在社會性網絡中的隱私知識、隱
私態度、隱私在意程度及隱私行為之探究—以
Facebook 及無名小站為例
A Survey of Privacy Knowledge, Privacy Attitude, the Degree of
Privacy Concern, and Privacy Behavior on Social Network Sites for
Taiwan’s Fifth to Eighth Graders—A Case Study of Facebook and
Wretch
研 究 生:許惠晴
指導教授:周 倩 教授
台灣五至八年級學生在社會性網絡中的隱私知識、隱私態度、隱私在意程
度及隱私行為之探究—以 Facebook 及無名小站為例
A Survey of Privacy Knowledge, Privacy Attitude, the Degree of Privacy
Concern, and Privacy Behavior on Social Network Sites for Taiwan’s Fifth to
Eighth Graders—A Case Study of Facebook and Wretch
研 究 生:許惠晴 Student:Hui-Ching Hsu
指導教授:周 倩 Advisor:Chien Chou, Ph.D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理學院科技與數位學習學程
碩 士 論 文
A ThesisSubmitted to Degree Program of E-Learning College of Science National Chiao Tung University
in partial Fulfillment of the Requirements for the Degree of
Master in
Degree Program of E-Learning July 2012
Hsinchu,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
i
台灣五至八年級學生在社會性網絡中的隱私知識、隱私態度、隱私在意程
度及隱私行為之探究—以 Facebook 及無名小站為例
研究生:許惠晴 指導教授:周 倩
國立交通大學理學院科技與數位學習學程
摘要
本研究主要以五年級到八年級學生為對象,旨在瞭解學生隱私知識、隱私態度、隱 私在意程度以及隱私行為四個隱私構面,是否會因為性別、年級、使用的社群網站不同 而產生差異現象,以及瞭解學生平日與假日使用社群網站之時間與四個隱私構面間是否 存在相關性。 本研究採立意抽樣問卷調查法,使用研究者自編之「國中小學生隱私知識、隱私顧 慮及隱私行為問卷」,研究樣本為五年級到八年級的學生,共蒐集 425 份有效問卷,並 透過單因子多變量變異數分析、成對相依樣本 t 檢定、皮爾森積差相關分析以及路徑分 析等統計方法,分析所得之問卷資料,接著依據分析的結果提出相關建議以供未來研究 之參考。本研究主要結果如下: 一、隱私知識:性別對於隱私知識無差異存在;八年級的 Facebook 使用者其隱私 知識表現較差;平日與假日使用社群網站時間與隱私知識間無相關性。 二、隱私態度:性別對於隱私態度無差異存在;年級較低的 Facebook 使用者其隱 私態度較為謹慎;平日與假日社群網站使用時間與隱私態度間無相關性。 三、隱私在意程度:女生的無名小站使用者其隱私在意程度較高;五年級的 Facebook 使用者其隱私在意程度較八年級來得高;無名小站使用者之假日網路 使用時間愈長,隱私在意程度愈低。 四、隱私行為:性別、年級不影響隱私行為表現,平日與假日社群網站使用時間也 與隱私行為間無相關性。ii
五、隱私態度與隱私在意程度對於隱私行為有正向效果,且隱私態度會透過隱私在 意程度對隱私行為產生間接的效果。
最後,本研究針對結果,對學校教師以及後續相關研究者提出建議。
iii
A Survey of Privacy Knowledge, Privacy Attitude, the Degree of Privacy
Concern, and Privacy Behavior on Social Network Sites for Taiwan’s Fifth to
Eighth Graders—A Case Study of Facebook and Wretch
Student:Hui-Ching Hsu Advisor: Chien Chou, Ph.D
Degree Program of E-Learning College of Science, National Chiao Tung
University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was to investigate whether or not student’s four privacy dimensions (privacy knowledge, privacy attitude, the degree of privacy concern, and privacy behavior) will be influenced by their gender, grades, and different social network sites. In addition, this study also probed if there were relations existing between Internet usage time on weekdays and weekends and the preceding four privacy dimensions.
This study used stratified purposive sampling method and a questionnaire developed by the researcher. The participants were 425 students from fifth to eighth grades. The applied analysis methods included one-way MANOVA, paired-sample t test, Pearson
product-moment correlation coefficient, and path analysis. According to results, the researcher makes relevant recommendations for future studies. The major findings are as follows:
1. Privacy knowledge: Gender had no impact on privacy knowledge; eighth grade Facebook users expressed worse performances on privacy knowledge; there were no relation between Internet usage time on weekdays/ weekends and privacy knowledge. 2. Privacy attitude: Gender had no impact on privacy attitude; Facebook users with
lower grade were more cautious on privacy attitude; there were no relation between Internet usage time on weekdays/ weekends and privacy attitude.
iv
3. Privacy concern: Female Wretch users had higher level on the degree of privacy concern ; fifth-grade Facebook users’ degree of privacy concern were higher than the eighth grade ones; The more Internet usage time on weekends of Wretch user, the less degree of their privacy concern.
4. Privacy behavior: Gender and grades had no impact on privacy behavior, and there were also no relation between Internet usage time on weekdays/ weekends and privacy behavior.
5. Privacy attitude and the degree of privacy concern had positive effects on privacy behavior, and privacy attitude had indirect effects on privacy behavior via the degree of privacy concern.
Finally, based on the findings and conclusions of this study, the researcher proposed some suggestions for school teachers and future related research.
Keywords:privacy knowledge, privacy attitude, the degree of privacy concern, privacy behavior
v
誌 謝
畢業了,心中百感交集,很開心終於完成了學業,也體驗到邊工作邊念書的辛苦。 讀研究所的過程中經歷了很多事情,讓我對人生產生了不一樣的看法,想法變得比較成 熟,也感謝所有曾經幫助我的人,很感謝你們的付出,我才能順利畢業。 首先感謝的是我的指導教授─周倩老師,由衷感謝老師的指導與協助,在老師不斷 細心修改之下,我的論文才能漸漸成形。此外,周老師是個非常好的傾聽者,也會分享 她的人生經驗,不僅是課業上,在心靈上都是很棒的老師。同時也要感謝口試委員游森 期老師與孫之元老師提供的寶貴意見,讓這份論文能更完整。 我還要感謝我的同學們,特別是就讀博士班的彗娟,感謝妳在統計上給我的協助, 教了我很多觀念,為我解答許多困惑,給我很大的幫助。當然還有可愛的詩玲與佩娟妹 妹,在求學的過程中有妳們的陪伴讓我的生活充滿歡樂,尤其是詩玲義不容辭地幫我印 製、發放問卷,更令我十分感動。同樣感謝的是身為人母的大學好友盈琇,謝謝妳幫我 找尋問卷發放對象,也給我很多關懷、溫暖與包容。另外要感謝其他幫我發放問卷的同 學、同事及老師們,國小好友惠涓、阿簡老師、慧宜、景茹及其他未曾謀面的老師們, 有你們的幫忙我才能順利完成論文。 最後,我要感謝我親愛的家人。首先是我的父母,感謝你們對我從小到大的關愛, 尤其是在我求學期間不辭辛勞的接送,讓我能兼顧工作與課業,你們為孩子的付出非常 偉大,也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再來是我可愛的妹妹,謝謝你為我加油打氣與陪伴。 我愛你們。 惠晴 謹誌 2012 年 7 月 18 日vi
目 錄
中文摘要 ... i 英文摘要 ... iii 誌謝 ... v 目錄 ... vi 表目錄 ... viii 圖目錄 ... xi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 ... 1 第二節 研究背景 ... 3 第三節 研究目的 ... 5 第四節 研究問題 ... 6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7 第一節 網路隱私 ... 7 第二節 社會性網絡服務與隱私的關係 ... 19 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設計 ... 28 第一節 研究流程及方法 ... 28 第二節 研究設計及架構 ... 29 第三節 研究對象與抽樣方式 ... 31 第四節 研究工具 ... 33 第五節 資料處理 ... 37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分析 ... 39 第一節 隱私態度量表之探索性因素分析(EFA) ... 39 第二節 樣本基本資料與各分量表現況分析 ... 44vii 第三節 不同社群網站使用者於隱私面向之差異分析 ... 59 第四節 同時擁有無名小站與 Facebook 帳號的使用者之隱私態度差異分析 ... 70 第五節 隱私知識、隱私態度、隱私在意程度、隱私行為之路徑分析 ... 71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 75 第一節 研究結論 ... 75 第二節 研究限制 ... 81 第三節 未來研究之建議 ... 81 參考文獻 ... 84 中文部分 ... 84 英文部分 ... 87 附錄一 社群網路隱私調查問卷 ... 92
viii
表目錄
表 1-2-1- 臺灣地區 12 歲以上曾經上網人數推估比較-依年齡層分..………4 表 2-1-1- 各年段資訊教育之學習內涵與具備的能力………....17 表 2-2-1- 無名小站 VIP 功能表……….………21 表 2-2-2- Alexa 網站統計之臺灣前十大流量排名………..23 表 2-2-3- 各年齡層使用 Facebook 及無名小站的比例………25 表 3-3-1- 個人線上部落格使用情形─按地區分……….31 表 3-3-2- 問卷樣本回收情形………..………..32 表 3-4-1- 使用社交網站之態度量表題項敘述………35 表 3-4-2- 隱私在意程度量表之題項敘述………36 表 3-4-3- 隱私行為量表之題項敘述………..………..37 表 4-1-1- 隱私態度量表之項目分析統計結果摘要(無名小站使用者)………..40 表 4-1-2- 無名小站使用者隱私態度之因素分析結果………....41 表 4-1-3- 隱私態度量表之項目分析統計結果摘要(Facebook 使用者)………42 表 4-1-4- Facebook 使用者隱私態度之因素分析結果表………....43 表 4-2-1- 學生性別與年級分布情形………..………..45 表 4-2-2- 學生擁有 Facebook 與無名小站帳號分布情形………45 表 4-2-3- 不同性別學生擁有 Facebook 與無名小站帳號分布情形………46 表 4-2-4- 不同年級擁有社群網路帳號分布情形………....47 表 4-2-5- 不同社群網路使用者受同儕影響使用與否之統計………..………..48 表 4-2-6- 好友名單為熟識者的分布情形………48 表 4-2-7- 學生開始接觸網路時間分布情形………49 表 4-2-8- 無名小站使用者平日使用時間情形分布………50 表 4-2-9- 無名小站使用者假日使用時間情形分布………51ix 表 4-2-10 Facebook 使用者平日使用時間情形分布………...52 表 4-2-11 Facebook 使用者假日使用時間情形分布………53 表 4-2-12 各題隱私知識對錯分布情形………54 表 4-2-13 各年級於各題隱私知識正確與否表現情形分布………55 表 4-2-14 各年級之隱私知識總答對題數情形分布………56 表 4-2-15 受測學生在 Facebook 上輸入資料之人數統計(按百分比高低排列)………...56 表 4-2-16 受測學生在無名小站上輸入資料之人數統計(按百分比高低排列)…………57 表 4-2-17 受測學生在不同網路社群上輸入資料個數分布情形………58 表 4-2-18 受測學生填寫不實資料情形之人數統計………59 表 4-3-1- 不同性別無名小站使用者於隱私知識、隱私態度、隱私在意程度、隱私行為 之各題項平均數、標準差分析………..61 表 4-3-2- 無名小站使用者不同隱私面向的性別差異分析………....62 表 4-3-3- 不同年級無名小站使用者於隱私知識、隱私態度、隱私在意程度、隱私行為 之各題項平均數、標準差分析………...63 表 4-3-4- 無名小站使用者不同隱私面向的年級差異分析………64 表 4-3-5- 無名小站使用者的平日網路使用時間與隱私知識、隱私態度、隱私在意程度、 隱私行為間之相關分析………64 表 4-3-6- 無名小站使用者的假日網路使用時間與隱私知識、隱私態度、隱私在意程度、 隱私行為間之相關分析………65 表 4-3-7- 不同性別 Facebook 使用者於隱私知識、隱私態度、隱私在意程度、隱私行為 之各題項平均數、標準差分析……….66 表 4-3-8- Facebook 使用者不同隱私面向的性別差異分析………....67 表 4-3-9- 不同年級 Facebook 使用者於隱私面向及各題項平均數、標準差分析……….68 表 4-3-10 Facebook 使用者於隱私知識、隱私態度、隱私在意程度、隱私行為之年級差 異分析………69
x 表 4-3-11 無名小站使用者的平日網路使用時間與隱私知識、隱私態度、隱私在意程度、 隱私行為間之相關性………70 表 4-3-12 無名小站使用者的假日網路使用時間與隱私知識、隱私態度、隱私在意程度、 隱私行為間之相關性………70 表4-4-1-- 在不同社群網站上的隱私態度之成對相依樣本t檢定比較分析………..71 表4-5-1-- 無名小站使用者各構念路徑分析之直接與間接效果………...72 表4-5-2- Facebook使用者各構念路徑分析之直接與間接效果………...74 表5-1-1- 性別、年級在不同社群網站上與隱私在意程度間之結果……….76
xi
圖目錄
圖 1-2-1 個人曾經上網率-依受訪者年齡分………4 圖 2-2-1 2009 年 Facebook 不重複使用人數………24 圖 3-1-1 研究流程圖………..28 圖 3-2-1 研究概念圖………..30 圖 4-5-1 無名小站使用者之隱私構念路徑圖………..71 圖 4-5-2 修正後之無名小站使用者之隱私構念路徑圖………..72 圖 4-5-3 Facebook 使用者之隱私構念路徑圖……….73 圖 4-5-4 修正後之 Facebook 使用者之隱私構念路徑圖……….741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近年來電腦與網路十分普及,根據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aiwan Network Information Center,TWNIC)公布的「2010 年臺灣寬頻網路使用調查報告」結果指出, 台灣地區約有 77%的家庭可以上網,12 歲以上民眾半年內接觸過網路的比例接近 70%, 且台灣地區民眾曾經上網比例有逐年增加趨勢,而平日未上網及假日未上網比例分別由 4.19%及 16.68%降為 1.95%和 11.42%,顯現出網路的使用已成為現代人生活的一部 分。 網路技術發展至今,功能不斷推陳出新,且具有匿名、互動、便利、跨國、互惠、 自治等特性(陳煌勛,2005),讓使用者更方便傳輸與接收各種資訊,並可彼此分享資 訊、充分自由地表達其言論,也使得網路資源不斷擴增。網路的使用不僅是單方面資訊 的提供,Web2.0 的服務架構提供了資訊分享的功能,讓網路使用者彼此能做雙向的溝 通,開啟新的網路使用方式,改變使用者的網路行為,彼此間能產生互動。根據創市際 市場研究顧問公司之調查(2009)指出,網路使用者最常使用的網路類型為入口網站(佔 97.96%),大部分以瀏覽、搜索資訊為主,但緊追在後的社群網路(佔 88.57%)卻佔了 使用者總上網時間的 32.3%,高於入口網站的 27.3%,可見社群網路的魅力,讓使用者 願意停留較多的時間。 學者 Massari(2010)認為社群網站有如此大吸引力,是因為網路已大大提升使用 者與其他有共同興趣個體間相遇、互動及保持聯繫的能力,其指出藉由 Web2.0 提供整 合服務、資訊以及溝通工具,例如撰寫部落格、照片和影片分享、離線後的社會活動組 織及報告(organization and report of offline social events),鼓勵了社會互動,這些方式也 讓使用者更容易去整合並分享網路內容及應用,且增加線上社群意識(the sense of online social community),產生對線上社群的認同。2 的確,在浩瀚的網路世界裡,有上百億的網頁資料庫,供現代人瀏覽使用,然而 Web2.0 的流行,帶來眾多開放多元的個人訊息分享,卻也引發了一連串的隱私問題, 最常見的問題如:垃圾郵件(SPAM)、個人資料外洩、身分盜用、網路監聽、電子郵件 監看、匿名隱私侵害、網路跟蹤(cyber-stalking)及近日來當紅的話題─「人肉搜尋」 等。
以「人肉搜尋」為例(human flesh search engine)指的是結聚眾網友的力量,透過 網路搜尋引擎用人工操作方式進行資料查詢、比對、篩檢以找到人物或事件的真相 (Wikipedia,無日期-d;呂耀懷 & 張海濱,2009),像是「大陸最帥的乞丐─犀利哥」 (大陸新聞中心,2010 年 3 月 3 日),以及台灣的「實踐舒淇」(生活中心,2010 年 3 月 6 日),這些事件皆是網友覺得有趣且為滿足個人的好奇心,在未經當事人許可下拍 下其照片並發佈在網路上,引發更多網友熱烈討論、進行更多的網路搜索,並揭露了受 害者的相關訊息,造成個人隱私大量曝光。其實,「人肉搜尋」的目的不一定是為了滿 足個人好奇心,進而窺探別人的隱私,如 2010 年四月發生護士拍下逗弄老人的影片, 以及新竹某中學女學生拍下自己踢護欄入河的影片,都是因為護士與女學生當事人自行 放上網路後,被網友轉載到台大批踢踢 BBS 站上,引起站上網友的不滿及討論。儘管 當事人在事件曝光後迅速撤下影片,但網路互動、便利的特性,使得影片不斷被迅速轉 載。總言之,網友發動人肉搜尋,合力找出並蒐集當事者的詳細資料,但往往這些資料 不只是真實姓名,有時連正確的工作地點及學校科系都有,讓當事人皆後悔在網路上公 開相關的資訊及影片(生活中心,2010 年 4 月 7 日;彭清仁,2010)。 的確,網路就像是一把雙刃劍,它能使生活便利,加速資訊的流通,讓我們的世界 成為「資訊社會」,但是卻也引發新的顧慮(Buchanan, Paine, Joinson, & Reips, 2006), 隱私即為一例。大量的線上資訊會讓一個人無所遁形,只要在網路上留下「足跡」,任 何有心人士都能藉由網路的搜索功能,迅速地查清個人的相關資訊,使個人產生的資料 已無法確實受到隱私權的保護。面對這個網路資料庫迅速擴展,網路連線、搜尋速度越 來越快的年代,我們該如何維護個人資訊,成為目前最重要的課題。
3 國內與網路隱私相關的研究,多著墨在網路交易等商業行為的隱私調查,且研究對 象以一般民眾或成年人為主,例如陳彥邦(2000)以台灣百大商業性質網站為研究對象, 調查 20 歲到 30 歲的臺灣地區上網民眾的隱私顧慮;吳佳純(2001)研究購物網站隱私 權政策對消費者購買意圖的影響等。此外,也有多篇探討網路隱私保護之相關法律機制 與政策研究,例如詹文凱(1998)的「隱私權研究」、陳煌勛(2005)「網路隱私權保護 之研究」和徐新隆(2005)透過研究比較國際與國內隱私權保護之法律,對政府相關個 人資料保護政策提出建議。國內青少年多自小使用社群網站,近年亦有相關實證研究, 探討其對於網路隱私之態度與行為,例如楊明君(2010)「臺北縣國小高年級學童使用 部落格之自我揭露與人際關係之研究」、李秀芳(2010)「國小高年級學生使用部落格之 網路倫理研究」等,但此議題還有探索的空間,值得進一步的研究。 鑑於上述的新聞事件及其他類似的社會案件,我們可以發覺網路使用者對於個人網 路行為可能衍生的後果警覺性似乎不夠高,筆者身為教育第一線的教師,對於學生在網 路上的行為與態度甚為好奇,尤其是學生對於網路隱私的知覺性是否足夠,以及他們能 否察覺隱私交付時的風險,以避免造成隱私侵害。張瑞雄(2010)指出學校應該從小培 養學生隱私的概念,避免學生在網路上隨意揭露個人資料,造成侵害;教師也應教導學 生保護與尊重他人隱私。因此,本研究想藉由調查學生在網路上的行為、態度及對於網 路隱私的構念,瞭解學生目前的網路隱私揭露態度與行為,讓老師與家長對於青少年的 網路行為給予適切的引導。
第二節 研究背景
根據教育部 92 年制訂的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教育部,無日期),為因應科技與資訊 的發展,因此培養學生使之具有「運用科技與資訊」的基本能力,其內涵為「讓學生瞭 解資訊科技並能利用電腦、網路,進行資料的溝通、處理、分析、展示與搜尋」,且依 據分段能力指標,早在小學三、四年級就需有「能由電話、報紙、圖書、網路與媒體獲 得資訊」的能力,而 TWNIC 2010 年的調查(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2010a)也4 發現,12 歲以上民眾曾經上網之比率為 72.56%,且上網比例較去年 2009 年增加,當中 12 到 19 歲這階段的民眾以高達 100%的個人曾上網比例最高(見圖 1-2-1 與表 1-2-1), 表示這階段民眾具備上網能力的成效,與教育部課程綱要實行理念相符。 圖 1-2-1 個人曾經上網率-依受訪者年齡分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2010a) 表 1-2-1 臺灣地區 12 歲以上曾經上網人數推估比較-依年齡層分 項目 年齡層 99 年 1 月 母體人數 個人曾上網 增減 百分點 抽樣 誤差 99 年 1 月 98 年 1 月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12~14 歲 916,081 916,081 100.00 944,722 97.16 2.84 ±0.00% 15~19 歲 1,688,222 1,688,222 100.00 1,673,015 99.45 0.55 ±0.00% 20~24 歲 1,507,615 1,493,444 99.06 1,465,724 97.24 1.82 ±1.24% 25~34 歲 4,020,549 3,856,533 95.92 3,924,087 93.63 2.29 ±1.60% 35~44 歲 2,848,841 3,206,631 83.31 3,001,381 84.15 -0.84 ±3.06% 45~54 歲 3,701,732 2,357,113 63.68 2,184,352 58.93 4.75 ±3.94% 55 歲以上 4,535,955 1,151,891 25.39 995,011 22.77 2.62 ±3.05% 總計 20,218,984 14,669,915 72.56 12,188,292 70.95 1.61 ±1.56%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2010a)
5 由 TWNIC「歷次個人及家庭上網行為調查趨勢分析」(2010b)指出,家庭上網率 及民眾使用網路時間逐年漸增,由此可看出網路在國人日常生活中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 且根據富邦文教基金會(吳翠珍,2009)調查國小三至六年級學童的結果指出,大約 95 %的學童家中擁有電腦設備,且其中有 84.4%的電腦可以連上網路,城鄉差距也不明顯, 學童每週上網時間為 10.96 小時,因此在兒童及青少年心目中,打電腦與上網已成為排 名第一的媒體活動,與其生活息息相關。藉由網路,兒童及青少年可傳送即時訊息及資 訊(如:e-mail、MSN、即時通)、購物、娛樂、繳費、搜尋及查看資訊、連絡遠方的親 朋好友等,上述網路應用能力的成效易見,但是「資訊教育」此重大議題的課程目標中 亦強調「培養學生使用資訊與網路科技的正確態度」,因此網路素養成為科技發達後所 產生的新議題。在這網路發達的時代,使用者擁有正確的網路倫理素養才能保護自己、 避免紛爭,因此近年來愈來愈多學者開始重視網路倫理相關議題並著手進行研究。 而網路倫理涵蓋多層面多元,網路隱私為其中一種,如本研究中的動機所述,國內 對於學生的網路隱私相關研究不多;加上富邦文教基金會(吳翠珍,2009)調查也指出 高年級學童超過半數擁有個人部落格,但網路隱私研究中針對於網路社群上的隱私態度 及行為研究亦不多見。為了避免學生因為不瞭解網路行為可能衍生的後果,造成自身或 他人隱私受到侵害,因而本研究欲探討青少年目前具備的隱私概念是否正確,以及其面 對網路社群的隱私態度、行為是否會造成自身隱私受到侵害。
第三節 研究目的
本研究主要的目的在探討學生個人變項,包含性別、年級、平日與假日社群網路使 用時數等潛在因素,是否會造成學生在隱私知識、隱私態度、隱私在意程度及隱私行為 等構念上產生差異,以及針對使用不同社群網路的使用者其研究結果是否一致,並進一 步探究其影響因素與相互之關係,使教師能瞭解學生對隱私的看法及網路隱私行為,給 予正確的網路隱私相關教學。6
第四節 研究問題
根據上述研究目的,本論文以無名小站和 Facebook 之使用者為例,瞭解其在社群 網路上之隱私知識、隱私行為、隱私在意程度及隱私行為,將研究問題分述如下: 一、國、中小學生在各隱私構面上之現況 (一)探究不同性別、年級的社群網站使用者在隱私知識、隱私態度、隱私在意程度與 隱私行為間之差異 (二)探究不同使用者平日與假日使用社群網站時間與隱私知識、隱私態度、隱私在意 程度以及隱私行為之關係 二、隱私構面間的關係 探究使用者在社群網路上的隱私知識、隱私態度、隱私在意程度與隱私行為間相互 之關係,及不同社群網路上之相互關係是否一致。7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研究主題是為了探討青少年使用社會性網絡服務引發的隱私問題,為了瞭解不同 網路使用者的隱私概念、隱私態度、隱私在意程度及隱私行為,本章分成「網路隱私」 及「社會性網絡服務與隱私的關係」兩個部分來探討。第一節 網路隱私
網路隱私(Internet privacy)指的是在網路這個媒介上的隱私,是資訊隱私 (Information privacy)其中一種類型(Wikipedia, n.d.-b, n.d.-c)。談到網路隱私,須先瞭 解隱私的概念。隱私概念涵蓋了哲學、心理學、社會學、經濟學、政治學等多方面(Clarke, 2006),相當複雜,但是對於隱私的研究還是可以分為下列 4 個子項目(Hsu, 2006):1. 隱私的本質(the nature of privacy):關於隱私的內容及定義。 2. 隱私風險(privacy risk):對隱私可能造成侵害的行為。
3. 隱私保護(privacy protection):保護隱私的方法意即 Buchanan 等學者於 2006 研究中所提到的採取保護隱私之一切行為,在本研究裡則解釋為隱私行為。 4. 隱私顧慮(privacy concerns):對於隱私的感知,即個人對隱私的看法與見解, 在本研究裡隱私顧慮也可解釋為與隱私相關的態度(Buchanan et al., 2006),即 隱私態度以及對隱私在意的程度。 根據以上的分類,本節將藉由相關文獻研究,將隱私網路再分成四個部分來探討, 而隱私有風險時常會使隱私受到侵害,所以將「隱私侵害」(privacy intrusion)這個項 目與「隱私風險」一併討論。 一、由隱私的本質來看網路隱私 「隱私」與「隱私權」為不同的概念,在研究隱私之前,須先區分二者的差別,詹 文凱(1998)的研究認為「隱私是隱私權所保障的客體」(主體為個人),他認為「隱私」 是一種事實的描述性概念,指的是「個人領域的事物」;而「隱私權」是為了保護「隱
8 私」這個概念所引發並行使的權利,以回復或修補隱私。所以隱私權的本質來自於「隱 私」,只是多了權利的行使,因此本研究從隱私權的探討中瞭解其所保障的「隱私」概 念。 Clarke(2006)的研究指出,隱私權不單只是維持「個人空間(personal space)」以 避免被其他人或組織干擾的權益(interest),其研究更深入探討隱私權,並將其分成四 個面向來看:與個人相關的隱私權(privacy of the person)、個人行為的隱私權(privacy of personal behavior)、個人通訊隱私權(privacy of personal communications)、個人資料 隱私權(privacy of personal data)。Clarke表示,以現今的電腦處理能力與通訊發展來看, 資訊隱私權密切結合了「個人通訊隱私權」與「個人資料隱私權」,而「個人通訊隱私 權」指的是在不被其他人或組織監視下,利用通訊媒體可以彼此溝通的權益,「個人資 料隱私權」指儘管某個體之個人資料被其他團體所擁有,他╱她仍可宣稱與其相關的資 料不能自動提供給其他人或組織,也就是個體必須對資料的使用有相當程度的控制能 力。 由Clarke(2006)研究隱私權及其保護的對象-「隱私」來看,基於現今科技發展, 「資訊隱私」為個人運用媒體來交流、傳達的個人私密資訊,「資訊隱私權」則為個人 對與自身相關資訊的控制權。 隱私的概念在不同年代、領域上,依據其背景、情況,學者的定義也不盡相同,對 於隱私的定義不容易有完整且絕對的定論。陳彥邦(2000)將隱私權整理成五個範疇: 1. 對於自身資訊的控制權。 2. 屬於自主權(autonomy)的一種。 3. 個性與性格的表達。
4. 隱私權概括了「私密」(secrecy)、「匿名」(anonymity)、「獨處」(solitude)等 元素。
9 陳煌勛(2005)將隱私權私分成四個理論來說明: 1. 獨處權理論:指不受干擾的權利。 2. 親密關係理論:保障與公眾事務劃分之親密關係(intimacy),此親密關係具 高度個人屬性。 3. 資訊保留權理論:對於未文字化、與個人相關之資訊給予保密,且可選擇性公 開。 4. 一般人格權理論:為維持個人人格使其完整,個體對其人格之主張所做的決定, 此為隱私權的權利本質。 劉碩強(2007)之研究歸納出的六個理論,除了與陳煌勛(2005)的四個理論相同 外,又再整理出Moor於1997年提出的「控制╱限制隱私存取理論」及Tavani於1999年提 出的「控制理論及限制理論」。然而,這兩個理論含義似乎相反,前者強調隱私受到保 護,所以不需控制權就能擁有隱私,後者則強調要掌控資訊才能具有隱私。雖此兩位學 者所持之觀點不同,然而由這兩個理論可顯示出隱私權中的「控制」概念。Yao、Rice 和Wallis(2007)則整理Jourard、Bennett、Westin等人的研究後,定義出與隱私相關的 最主要的三個關鍵要素:決策的自主權(the autonomy of decision making)、關於個人的 資訊(information about one’s self)及這些個人資訊的傳遞過程(process of communicating this information)。
雖然隱私因看法而有不同的分類,但細究其內容,其主要概念皆來自Warren及 Brandeis(1890)在《The right to Privacy》一書中,將隱私權定義為「right to life」、「right to be let alone」,也就是表達出隱私是「一種生活的權利,且也是一種不為他人侵犯並享 有其獨處、不受干擾的權利」,此理念為大多數人所強調的精神。而後來Westin(1968) 指出隱私除了具有獨處性(solitude)外,還有保留(reserve)、匿名(anonymity)、親 密(intimacy)性,其也認為隱私權是一個人可以處理控制個人資料的能力,即個人決 定與自己相關的資訊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可以被交流、存取。 基於上述討論,本研究定義隱私權為:個人根據情況擁有個人資訊的決定權,個人
10 資訊係指個體私密的資訊,其具有匿名性且不受干擾,個體可以自主決定在什麼樣的情 況下是否要將與自己相關的資訊傳遞給其他人、機關、團體或組織,且可決定他們獲取 資訊的程度。 Lessig(2002)認為隱私權就像控制著作權(copyright)一樣的方式去控制與自己 相關的隱私資訊,所以個體可以控制哪些對象在何時可以獲取哪些相關資訊,也就是取 決於情況來使用。Brandimarte、Acquisti、Loewenstein 及 Babcock(2009)研究認為隱 私的概念與控制(control)的概念有些重疊,不過 Tavani & Moor(2001)認為,與其說 是控制,不如說是限制性地存取(restricted access)個人資訊的方式更為適切。Tavani 及 Moor(2001)認為控制與隱私需兼備,並非擁有控制權就代表擁有隱私權,且喪失 隱私也不是就喪失了隱私的控制權。他們認為對隱私較合理的看法是:即使隱私的擁有 者沒有能力去控制它,還是要維護敏感的個資使其是私密的。舉例來說:學生接受國民 教育,入學時必須提供真實姓名、身分證號碼、地址、連絡電話等詳細的個人資料給學 校,對於必須填寫的資料不具有控制權,只能據實填寫,但學生會希望校方能妥善管理 這些資料,重視學生的隱私權。 總結來說,網路隱私是資訊隱私中的一種類型,且為個人對自己在網路上的相關資 料擁有限制性存取的權利;個人資料是私密的、匿名的,當個體決定在網路上公開與自 己的相關資料後,他可以控制要揭露哪些資料,也可以控制以什麼樣的形式揭露在什麼 樣的地方,但藉由現今資訊科技的傳遞,很難完全控制並保護資料被干擾(intrusion)、 誤用或被什麼樣的人蒐集(information gathering)(Brandimarte et al., 2009 ; Tavani & Moor, 2001),所以網路使用者必須接受他們所公開的個人資料已經不再具有私密性 (private)的概念(Brandimarte et al., 2009)。因此,為了保障隱私,我們在揭露的同時 必須考量到可能導致的隱私風險,藉由這層顧慮,採取應有的保護措施。
二、隱私風險及隱私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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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Marzouq, & Grover, 2010),在事前就可預知到結果的可能狀況(吳姿瑩,2006),而 這個可預知的風險即為「知覺風險」(perceived risks)。吳姿瑩(2006)之研究認為青少 年決定是否提供個人資料給網站時會進行風險與利益評估,當知覺風險產生,使得青少 年察覺到危險而採取對應行為來降低風險,但是當知覺利益高於知覺風險時,隨著利益 程度愈高,則提供個人資料的意願愈高,她的研究發現網路使用經驗越久、越常上網的 少年都比較容易為了知覺利益提供個人資料,而利益獲取程度高並不表示隱私風險低, 隱私有可能因此遭遇到風險,使個人私密資料受到侵害。Krasnova、Kolesnikova 和 Guenther(2009)的研究也指出,儘管使用者已經察覺到平台上可能發生的隱私風險, 但線上社會網絡(online social network)的使用者還是會在尋找樂趣的過程中(即獲取 知覺利益時)揭露個人資料。
Featherman 和 Pavlou(2003)的研究將隱私風險(privacy risks)定義為「喪失個人 資訊控制權的可能性」,舉例來說,當個人資訊在當事人不知情或不允許的狀況下被使 用,就會造成隱私風險。所以網路隱私風險指的是在網路上交付的個人資料可能在不知 情或當事人不同意的情況下,被政府、企業、公家或私人機構取得、儲存、使用、資料 探勘、分享、買賣、分析,並有可能丟失、被竊取或誤用(Buchanan et al., 2006),而潛 在性的危險就會造成隱私侵害(privacy invasion)。 青少年在網路上因為遇到風險造成的與隱私侵害有:駭客、透露個人資訊(giving out personal information)、隱私侵犯(privacy invasion)、及不受歡迎的接觸(invasions of privacy and unwelcome contact,如垃圾郵件及病毒)、網路跟蹤(cyberstalking)、騷擾 (Staksrud, Livingstone, & Haddon, 2007)、盜用身分(identity theft)(Govani & Pashley, 2007),其中盜用身分算是一種網路跟蹤(Sheridan & Grant, 2007)。網路跟蹤意即利用 e-mail、網路或其它電子通訊設備等去跟蹤另外一個人,而「跟蹤」一般涉及多次的騷 擾或恐嚇他人(Reno, 2002)。網路跟蹤的意思不僅僅意味著瀏覽對方的線上個人檔案, 它也是一種以近乎「迷戀」的模式去觀察別人,很有可能會導致暴力行為(Grimmelmann, 2008),舉例來說:跟蹤者可以藉由 Facebook 上的個人資訊去收集被害者的資料,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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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M 帳號(一種 AOL 的服務),因為 AIM 不像 MSN 帳號需要得到對方同意才能加入 朋友名單,所以跟蹤者可以把受害者加入名單後,等受害者上線後進行跟蹤行為(Gross, Acquisti, 2005)或是騷擾等,此外,像是寄垃圾信件給受害人也構成網路跟蹤(Sheridan & Grant, 2007)。 隱私侵害的項目很多,「教師網路素養與認知網站」(www.eteacher.edu.tw)把隱私 侵害分類成四種常見的侵害型態(無日期): 1. 不合理的干擾私人領域:例如不斷的寄 e-mail 造成使用者的困擾。 2. 公開私人事實性的訊息:一些受害人非自行公開的個人資料被其他人、組織或 媒體公布在網路上。 3. 使用真實的訊息,造成錯誤的印象:例如網路新聞報導校園色狼,卻植入一張 與該事件無關連的某位男性照片,使觀看該新聞的網友誤以為照片中的人物為 此報導中的校園色狼。 4. 未經授權盜用個人的名稱或肖像:如冒用網路美女的照片及名字在網路上交 友。 除上述型態,依據任文瑗、范錚強和許通安(2006)更整理簡榮宗在 1998 年與邱 惠雯於 2001 年的研究後,提出隱私最常被侵害的五種類型並各舉一例說明: 1. 通訊內容隱私之侵害:公司未告知員工的狀況下,監看電子郵件或 MSN 等通 訊內容。 2. 個人資料隱私之侵害:網站未經會員許可,將會員的個人資料賣給其他網路廣 告商。 3. 個人屬性隱私之侵害:網路行為受到有心者的監視。 4. 匿名隱私之侵害:禁止以網路匿名的形式在網路上發表內容。 5. 新興科技對隱私之侵害:以網路瀏覽器的 cookies 記錄搜集使用者的上網行 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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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隱私顧慮
近十幾年以來,網路使用者越來越注重網路上的隱私與安全問題(Metzger & Docter, 2003; Yao et al., 2007)。當察覺隱私可能遭受風險時,就會產生隱私顧慮(privacy concerns),也就是與隱私相關的態度(Buchanan et al., 2006)。Qin、Kim、Tan 及 Hsu (2009)的研究認為隱私顧慮如同知覺風險,當知覺風險降低,使用者較有意願提供個 人資訊,且隱私顧慮也較低,反之亦然,因此隱私顧慮對使用者的行為有限制性的影響。 關於隱私顧慮的影響因子(factor)研究很多,但卻有不同的定論,分別以性別、年齡、 網路使用年資三個因子來說,Youn(2005)的研究指出女生隱私顧慮較男生高,且年紀 會對隱私顧慮程度造成影響,不過在他 2008 年研究父母的影響與青少年態度對於網路 上的隱私保護中,顯示性別、年齡與隱私顧慮間的關係不顯著(Youn, 2008),而接續在 2009 年針對七年級(12 到 13 歲)做的研究卻指出女生有較強烈的隱私顧慮,不過網路 使用年資、網路使用頻率以及隱私知識對於隱私顧慮無顯著影響(Youn, 2009)。而 Miyazaki 及 Fernandez 在 2001 年的研究中則提出網路使用頻率愈高,隱私顧慮程度愈低。 Turow 與 Nir 於 2000 年針對 10 到 17 歲的樣本進行研究後根據結果認為,男孩容易傾向 為了可以得到免費的禮物,較女孩更容易在網路上洩漏個人資料,且指出年紀較低的孩 童與男孩的隱私顧慮程度較低。有趣的是,Paine、Reips、Stiege、Joinson 及 Buchanan (2007)的研究發現年紀較大的使用者,隱私顧慮程度較高,但卻指出性別對於隱私顧 慮無顯著影響;相反的,Moscardelli 及 Divine(2007)的研究卻指出女性的隱私顧慮較 高,但年齡在隱私顧慮上無顯著差異,且網路使用頻率愈高,其隱私顧慮愈高,不過網 路使用頻率與隱私顧慮關係恰好與 Miyazaki 及 Fernandez(2001)研究的結論相反。根 據上述的研究,雖然結論各異,但性別、年齡、網路使用時間等因素可能還是會影響使 用者的隱私顧慮。 不同的人因為不同的覺察力(perceptions)與價值觀(values),也就會有不同程度 的隱私顧慮(Buchanan et al., 2006; Hsu, 2006)。顧慮的來源雖迥異,不過 Smith、Milberg 和 Burke(1996)研究指出最主要的四個隱私顧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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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蒐集(collection):對大量蒐集並儲存個人資訊到資料庫的顧慮。 2. 錯誤(errors):對蓄意使個人資料錯誤或缺失的顧慮。
3. 未經許可的再次使用(unauthorized secondary use):再次使用的顧慮有二個層面, 分為內部(internal)與外部(external)。內部層面指的是在單一組織內部,依據 某一目的蒐集的個人資料,在未經被蒐集者的同意下,使用在其他目的;外部 層面則為,依某目的蒐集的個人資料,在未經當事人同意下,被組織外部再度 使用。 4. 不適當的存取(improper access):未經資料擁有者同意下,其個人資料被他人 或其他組織取得、瀏覽或使用的顧慮。 在上述這些因素之下,使得個體在提供個人資料時會產生疑慮而採取保護措施。因 隱私顧慮主要的特點是渴望使個人隱私不被其他人掌握,並有當與別人連繫的時候不受 干擾(interference)的能力(Buchanan et al., 2006),所以為了避免網路隱私被侵擾,使 用者會採取一些手段來保護自己的個人隱私,例如:註冊會員時填寫假資料。Jupiter Media Metrix(JMM)在 2002 年時的調查報告指出,雖有 70%的美國消費者擔憂網路 隱私,表示網路隱私已引起使用者的重視,但只有 40%連一半都不到的網路使用者,在 註冊帳號填寫資料前會先瀏覽該網站的隱私聲明(劉芳梅,2002)。因此,Buchanan 等 人(2006)指出,隱私顧慮不僅僅是一種態度,須同時考量到隱私的態度與相關行為。 舉例來說:當電腦受到病毒感染可以看成是隱私被侵犯,因為我們的顧慮,也為了避免 電腦受到攻擊而致使個人隱私受到侵害,因此會使用防毒軟體來預防。顧慮使人們採取 措施防範,但卻也因為知道採取了措施,反而導致其顧慮程度降低。Paine 等人(2007) 發現有人宣稱他們不會顧慮隱私是因為他們已經採取隱私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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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隱私保護
隱私保護(privacy protection)是與網路隱私相關的一種行為,即一般的注意事項 與技術保護(Buchanan et al., 2006)。由於對於隱私的概念與範圍並無法完全的定義,所 以更需要保障個人隱私,陳彥邦(2000)研究也發現網站的「安全及服務因素」會降低 網路使用者的隱私顧慮,提高使用者交付個人資料的意願,所以網站可以藉由加強「網 路安全機制」及周全的「隱私權保護政策」達到隱私保護。當網路使用者感受到隱私有 風險時,依據他們產生的隱私顧慮,會採取相關措施來保護隱私避免遭受侵害,根據研 究結果發現,隱私顧慮程度與隱私保護行為間有正向關係,意即隱私顧慮程度愈高,使 用者愈傾向採取較多的隱私保護行為(Milne, Rohm & Bahl, 2004;Milne & Gulnan, 2004)。 潘明君(2004)報導指出 The Customer Respect Group 在 2004 年的調查中,發現有三成 的網友會考量到網站隱私保護政策,若隱私保護政策無法讓他們安心,便會拒絕提供個 人資料,且僅有 4%的使用者不會瀏覽或查詢相關隱私說明,由此不僅顯示出網路使用 者隱私顧慮的提升,也顯現出使用者會因應狀況採取適當的隱私保護措施。Youn(2009) 的研究也發現具隱私顧慮的青少年會尋求網站所提供的隱私聲明(privacy statement), 並藉由閱讀內容來應付隱私風險。但是根據吳姿瑩(2006)調查 13 到 18 歲的少年之研 究,發現當少年面臨風險時,會採取閱讀網站隱私權政策的使用者有 58.3%,不過研究 結果卻顯示閱讀網站隱私政策與少年提供個人資料意願高低無相關,只有具備較高說服 知識的少年,為了藉由留下個人資料換取更多利益,才會閱讀網站的隱私權政策,以降 低知覺風險;吳姿瑩(2006)也指出當少年面對知覺風險與利益評估時,年齡越長的少 年較會採取保護行為,像是提供假的身分資料、離開網站、保留部分資料、選擇使用其 他不需提供個人資料的網站,且女性較男性易採取其他人意見以降低風險。但 Pain 等人 (2007)的研究卻指出,性別、年齡對於受訪者在使用網路時會採取行動以保護自己的 隱私方面,並無顯著差異,顯示性別、年齡不影響使用者的隱私行為,但每週上網次數 愈多以及網路使用年資愈久的使用者,愈會採取行動保護隱私,也發現受訪者雖顧慮自 己的網路隱私卻也不會採取任何措施,是因為受訪者不知道如何提高他們的網路隱私。16
五、教育部課程綱要重大議題之資訊教育
為提升國民素質及提高國家競爭力,教育部從民國八十六年即成立「國民中小學課 程發展專案小組」,頒布國民中小學的課程綱要,並於九十二年實施九年一貫課程,且 教育部認為現今為資訊化社會,具備資訊知識與應用能力是每個國民應該擁有的能力, 為使學生能正確使用資訊科技,培養健全的社會價值觀,應將學生應具備的知識、技能 與素養做一系列的課程規劃,因此在課程綱要中將資訊教育納入重要議題之一,且因時 制宜,教育部遂逐步進行九二綱要內容修訂,並於民國九十七年公布九七課綱,於一百 年學年度施行。本研究調查在一百學年度前進行,因此文獻探討部分針對九二課綱的資 訊教育做進一步的詳細探討。 資訊教育議題規劃學生須具有下面五種核心能力: 1. 資訊科技概念的認知 2. 資訊科技的使用 3. 資料的處理與分析 4. 網際網路的認識與應用 5. 資訊科技與人文素養的統整 其中,與本研究最為相關的為「資訊科技與人文素養的統整」能力,此核心能力目 標為「應用資訊科技提升人文關懷、促進團隊和諧」,且此能力的培養規劃從第二學習 階段─三、四年級開始,而一、二年級並未安排專門資訊教育課程,教育部是希望低年 級的學童能從其他課程中結合資訊科技,瞭解多媒體與網路資源的有趣性及能引發主動 學習的興趣,因此直至三年級才開始規劃資訊教育課程,即俗稱的電腦課。下表 2-1-1 為各年段在「資訊科技與人文素養的統整」核心能力中,應習得的學習內涵以及所具備 的資訊能力。17 表 2-1-1 各年段資訊教育之學習內涵與具備的能力 課程綱要 施行年段 學習內涵 具備的資訊能力 三、四 年級 資訊倫理(一) 5-2-1 認識網路規範,瞭解網路虛擬特性,並懂得保 護自己。 五、六 年級 資訊倫理(二) 5-3-1 瞭解與實踐資訊倫理,遵守網路上應有的道德 與禮儀。 資訊相關法律(一) 5-3-2 認識網路智慧財產權權相關法律,不侵犯智財 權。 資訊相關法律(二) 5-3-3 認識網路隱私權相關法律,保護個人及他人隱 私。 網路世界正負面的 影響 5-3-4 善用網路分享學習資源與心得。瞭解過度使用 電腦遊戲、bbs、網路交友對身心的影響;辨 識網路世界的虛擬與真實,避免網路沉迷。 七、八 年級 認識網路犯罪 5-4-1 瞭解網路犯罪型態,避免誤觸法網及受害。 正確使用網路 的態度 5-4-2 適時應用資訊科技,透過網路培養合作學習、 主動學習的能力。 善用網路科技 擴大人文關懷 5-4-3 建立科技為增進整體人類福祉的正確觀念,善 用資訊科技作為關心他人及其他族群的利器。 資料來源:教育部(無日期)
六、國內外青少年網路隱私之相關研究
國內針對學生的網路隱私態度與行為的研究,常伴隨「資訊網路倫理素養」議題來 探討,像是黃誌坤(2006)研究國小五年級生的網路倫理教學對於網路倫理之培養是否 有正面的影響;尹玫君(2004)以國小五、六年級學生為對象,探討學生資訊倫理態度 和行為;葉淑菁(2003)的「國小學童網路使用行為與網路倫理態度之研究」等。針對 隱私的探討則有針對高中生之相關研究,例如:吳淑娟(2003)針對高中職學生調查資 訊隱私自我規範能力,並探究他們是否尊重其他網路使用者的資訊隱私權;以及針對國 中小青少年的網路隱私研究,像是吳姿瑩(2006)研究少年的網路隱私揭露行為與風險、18
利益的評估,但隱私揭露行為是泛指網路各種應用,並非特定在某一類型的網站。 以本研究針對的 OSN(線上社會網絡,Online Social Network)為範疇進行文獻搜 集可發現,國外對於青少年網路隱私的研究較多,可能原因是目前最熱門的幾個線上社 會網絡皆來自國外(如:Facebook、MySpace、Twitter 等),遂引起諸多學者關注。如 Debatin、Lovejoy、Horn 和 Hughes(2009)針對使用 Facebook 的大學生研究他們對隱 私的覺察、知覺利益與風險,結果發現 Facebook 已經與大學生的日常生活整合,且對 線上社會性網絡的知覺利益遠大於揭露個人資料的風險,除非自身經歷過隱私侵害才會 改變原本寬鬆的隱私設定。Youn(2009)之研究以中學生為調查對象,指出資訊揭露的 隱私知覺風險會增加隱私顧慮,然而資訊交流提供的知覺利益卻會降低隱私顧慮,這個 結果與 Debatin 等人(2009)的發現一致,而 Youn(2009)也指出學生會採取風險應對 行為(risk-coping behaviors),像是尋求父母或是老師的建議來面對隱私顧慮,以防資料 洩漏,並保護他們的隱私不會被數位行銷者(e-marketers)所利用。Lenhart 及 Madden (2007)之研究則藉瞭解青少年個人檔案分享對象或分享的個人資料項目,以調查青少 年使用 MySpace 或 Facebook 時的個人檔案資料管理行為,他們也發現性別會造成不同 的看法與隱私行為,以及年紀較大的少年會分享較多的個人資訊,且較年輕的少年較傾 向使用假的個人資料,但卻也有研究顯示性別及年齡不會造成隱私行為的差異(Carina et al., 2007),這一方面值得進一步的研究。此外還有 Chai、Bagchi-Sen、Morrell、Rao 及 Upadhyaya(2009)研究中學生在網路上的私人資訊分享行為(private-information-sharing behavior);Gross 和 Acquisti (2005)研究大學生在 Facebook 的隱私揭露、隱私保護等 隱私相關行為,發現同儕壓力(peer pressure)與從眾行為(herding behavior)也是影響 揭露行為的因素;Fogel 以及 Nehmad(2009)研究大學生使用 Facebook 與 MySpace 的 冒險行為、對網站的信任與隱私顧慮,以瞭解大學生為何會在網路社群建置個人檔案等 網路隱私研究。
綜合以上所述,國外針對青少年與 Online Social Network(線上社會性網絡)的網 路隱私相關研究,大多以最熱門的 Facebook 及 MySpace 為例,因此有不少文獻研究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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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參考借鏡。現今國內使用 Facebook 等 Online Social Network 的使用者也日益增加,且 擁有部落格的學童也超過半數,然而目前國內關於網路隱私的相關研究仍顯不足,故本 研究欲收拋磚引玉之效,期盼能獲得更多學者、教育工作者的重視。
七、小結
網路隱私是在網路媒介上私密、親暱的個人相關資訊,具有匿名性及不受打擾的獨 處性。個體有其權力選擇保留或在網路上揭露個人資料,且能決定公開的方式、對象、 內容、網站等,也就是個體享有其隱私的控制權。在揭露隱私前,因個體的知覺風險, 可預料隱私揭露後所造成的隱私侵害,而引發個體的隱私顧慮,使個體採取相關的隱私 保護行為,例如以閱讀隱私保護政策、提供假資料等方式來保護個人隱私。當隱私風險 程度較高,則隱私顧慮程度也因應提高,使得個人揭露隱私的意願降低。但影響隱私風 險與顧慮的因素並非只有知覺風險,當知覺利益大於知覺風險時,個體往往會因為獲取 大且多的利益而忽視存在的隱私風險,產生個人隱私揭露的行為,導致隱私侵害的可 能。 由過去文獻研究發現,使用者面對知覺風險大於隱私風險時,會選擇揭露個人資料, 尤其是男性的隱私顧慮較低,所以揭露的資訊較多。此外影響隱私揭露的因素眾多,年 齡、網路使用次數、同儕壓力、從眾行為等都會造成影響。但由於國內對青少年網路隱 私的研究不多,而國內外的國情、教育、文化不同,對於這些因素是否如國外研究所述 會造成國內青少年的隱私揭露行為還有待研究。第二節 社會性網絡服務與隱私的關係
本小節分成三個部分來探討 Facebook 與無名小站的這類社會性網絡服務的概念及 其與隱私的相互關係。20
一、社會性網絡服務的定義與介紹
社會性網絡服務(Social Network Services,SNS)是一種線上社會網絡(Online social network,OSN),張惠蓉和曾釔棖(2009)之研究指出,社會性網絡服務是一種建立在 網路基礎上,以看得見的網路連結,顯示社交狀態的服務,它提供使用者在其系統內公 開或半公開個人資訊,展示與其有連結的其他使用者。提供社會性網絡服務的網站稱為 「社會網絡網站」(Social network sites,SNSs),簡稱社群網站,像是:Facebook、MySpace、 無名小站,這類型的網站已吸引數百萬的使用者,大部分的人將網站與日常生活整合 (Boyd & Ellison, 2007)。Boyd 及 Ellison(2007)指出不同社會性網絡服務的用戶群和 提供的服務功能有很大的差別,整合不同社群網站的特點,歸納出社群網站涵蓋的內容 包含:個人檔案、好友名單、私人訊息、評論(comments)、照片分享、影片分享、內 建的部落格、即時通訊技術等。
而「部落格」就是「網誌」,一詞來自 Blog 音譯,部落格的使用者可以稱作「部落 客」或「格主」。Nardi、Schiano、Gumbrecht 和 Swartz(2004)探討部落客使用部落格 的五大動機分別為:1.記錄個人生活點滴(to document my life),2.表達個人評論與意見 (as commentary),3.抒發個人情感達到情緒發洩(as catharsis),4.透過部落格寫作整理 思緒(as muse)5.藉由部落格與其他人交流意見(as community forum)。藉著表達、展 示自己的生活、想法,透過部落格與其他人產生社會互動,加上網路匿名性的特點,使 得原本不敢發表評論或個性害羞的人,也能在部落格上暢所欲言。 Boyd 及 Ellison(2007)的研究定義了社會性網絡服務的架構與特性,他們指出: 社會性網絡服務是在系統上提供一種可見的檔案,要求使用者填妥一系列關於個人資料 的問題,像是:年紀、興趣、所在地、「關於我(about me)」的介紹等,讓這些答案與 個人檔案做整合,且大部分的網站都會鼓勵使用者上傳個人照。個人檔案被其他人檢視 程度多寡的決定權,依每個 SNS 網站的預設值(default)及使用者的謹慎度有不同的能 見度(visibility),且與其他使用者建立關係的方式也不一定相同。以本研究的「無名小 站」及 Facebook 為例,這裡指的無名小站其設定功能是以一般非付費會員的權限來看,
21 因為根據 TWNIC(2010a)調查指出,有 92.82%的使用者未曾付費使用網路服務社群, 付費會員只有少數。付費的無名小站金卡及超級金卡會員的相簿、網誌、影音多了「好 友保護」功能(見表 2-2-1),「好友保護」指的是使用者可以設定權限給自己好友名單 中的朋友,讓某些內容僅限好友讀取,與設密碼不同的是,密碼設定可能遭破解而導致 私密內容被有心人士讀取。 表 2-2-1 無名小站 VIP 功能表 頻道 功能類別 一般會員 銀卡會員 金卡會員 超級金卡會員 服務費用 30 天 免費 NT$88 NT$188 不提供 365 天 免費 NT$499 NT$1,000 NT$2,000 /$3,000 /$4,000 相簿 相簿容量 150 MB 1,200 MB 6,000 MB 12,000 MB/ 18,000 MB/ 24,000MB 特寫王 相簿廣告 好友保護相簿 誰來我家 10 筆 50 筆 150 筆 150 筆 網誌 共同作者上限 200 個 400 個 1,000 個 1,000 個 隱藏網誌密友上限 200 個 400 個 1,000 個 1,000 個 網誌回應上限 2,000 篇 6,000 篇 60,000 篇 120,000 篇 好友保護 好友 好友名單上限 100 個 150 個 500 個 1000 個 / 2000 個 / 4000 個 編輯好友頁標題 與我為友 20 個 無限 無限 無限 好友名單分類上限 5 種 15 種 50 種 50 種 影音 影音好友保護 個人資料 (名片) 人氣計數器 留言版 人氣計數器 資料來源:無名小站(無日期)
22 以無名小站的隱私預設為例,若是開放給一般大眾,不一定要成為無名小站的會員 才擁有瀏覽的權利,像會員的名片檢視程度只有「開啟」及「關閉」兩個選擇,名片裡 的資料項目大部分的預設皆為顯示,除了生日、Email 等各通訊連絡方式(如:MSN、 Yahoo!即時通、Skype 等)則預設為隱藏,無名小站的建立關係模式(即與對方成為 好友的模式)為單方確認,不需要對方同意,使用者只需輸入對方帳號即可。不過名片 有三個保護設定,可以決定是否開放右鍵讓使用者複製個人資料、是否開放個人資料讓 「找朋友」服務搜尋,以及是否開放 E-mail 讓「找朋友」服務搜尋。無名小站「找朋友」 的服務可以藉由性別、年齡、身高、體重、星座、血型、興趣、職業、就讀的國高中及 匯入 Yahoo!奇摩即時通訊、MSN、E-mail 資料等來找尋朋友。 另外,以 Facebook 為例,原本其預設是個人資料可被同一網絡(network)的會員 讀取,網絡指的是同一個公司及學校的使用者,但加入網絡需藉由該工作或學校電子郵 件來確認,不過因為 Facebook 隱私問題一直以來倍受爭議,所以目前的預設值有些許 改變,且隱私限制設定操作也比較簡易。非 Facebook 會員可以藉由搜尋引擎(如:Google), 找到並瀏覽少許的個人資料,但如果要進一步獲取資訊,則需註冊成會員。與無名小站 很大不同的是,Facebook 的好友關係成立需要雙方確認。 Acquisti 和 Gross(2006)指出,近幾年來線上社會網絡的會員迅速增加,這些網絡 提供具吸引力的方式供會員進行互動與溝通,也使得愈來愈多的個人資料被披露在網站 上(Govani & Pashley, 2007),且根據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2010)調查發現,在 所有年齡層當中,年齡愈低的人(即 12-20 歲)其連絡名單中百分之百為熟人的比例最 低,表示年齡低的網路社群使用者加入陌生人的比例最高,愈容易將隱私洩露給陌生人, 因此隱私和安全成為此年齡層之使用者亟需注意的重要議題。因此以下就 Facebook 與 無名小站兩部分來分述社會網路服務與隱私相關問題。
23 二、Facebook Facebook 中文翻譯成「臉書」,靠著「開心農場」在台灣 2009 年 6 月甫推出中文介 面就迅速竄紅(盧昭燕、李雪莉,2009)。根據 Alexa 網站(2012b)的流量排名,Facebook 流量為目前排名全球第二大;以台灣流量排名來看(2012a),Facebook 也是第二名,無 名小站則為第六名,不過台灣前十大流量排名中(見表 2-2-2),無名小站為台灣第二大 流量的社交網站。依據 ARO 創市際 2009 年 12 月的數據顯示,在台灣 Facebook 的不重 複的使用人數達到 8,897,170 人,與同年 1 月相比,增加 837 萬人(創市際市場研究顧 問公司,2010)(見圖 2-2-1),至 2011 年 7 月,使用人數更成長到 1185 萬人(創市際 市場研究顧問公司, 2011),且超越無名小站的使用人數。Facebook 使用者成長如此快速 的原因,創市際認為主要是提供的「應用程式服務」好玩(蘇文彬,2009a),不論實際 因素是否為好玩,應用程式服務可能更重要。根據創市際在 2011 年做的應用程式統計 調查排名,不論排名次序,所有的應用程式都有「互動」的功能,以排名第一的開心水 族箱來說,若開心水族箱只是單純的養魚遊戲,遊戲的過程就像是點滑鼠的練習一樣, 但結合了偷寶物、送魚飼料、幫朋友餵魚等功能,可以與其他網友進行更進一步的互動, 使 Facebook 的開心水族箱成為了 2011 年排名第一的網路遊戲(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公 司,2012)。 表 2-2-2 Alexa 網站統計之台灣前十大流量排名 名次 網站 名次 網站 1 Yahoo! 6 無名小站 2 Facebook 7 PIXNET 痞客邦 3 Google 繁體中文搜尋 8 伊莉心情車站 4 Google 9 巴哈姆特電玩資訊站 5 YouTube 10 Windows Live
24 圖 2-2-1 2009 年 Facebook 不重複使用人數 資料來源: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公司(2009) Facebook 始於 2004 年 2 月,起先僅限美國哈佛學生使用,直到 2006 年 9 月才開放 給一般使用者,在美國只要使用者年滿 13 歲,擁有有效 e-mail 即可申請(Facebook 網 站; Wikipedia, 無日期-a)。Facebook 可以讓大學生在上面建置個人檔案,可以和其他使 用者分享許多不同類型的資料,是一個很受大學生歡迎的社會網絡,在台灣,根據模範 市場研究顧問股份有限公司(TNS Research International,TNS RI)於 2010 年針對 13 到 22 歲的年輕人做調查後發現,國中生使用無名小站的比例較 Facebook 高,而高中生 則是兩個社群網站使用人數比例差不多,Facebook 則較無名小站受大學生的歡迎(見表 2-2-3)。個人檔案包含了姓名、性別、生日、血型、相片、手機號碼、就讀學校、家鄉 居住地、政治立場、宗教信仰、好友名單、求學歷程、興趣(如:喜歡的電影、音樂、 休閒活動…)等,提供了大量的個人資訊欄位,用戶可以依實際需求選擇填寫任何他想 與人分享的資訊及隨時更新他們的資訊。Fogel 和 Nehmad(2009)調查指出,有四分之 三的學生會在社交網站上建立個人資料,其中四分之三的個人資料是建置在 Facebook 上。
25 表 2-2-3 各年齡層使用 Facebook 及無名小站的比例 年齡層 使用 Facebook 比例 使用無名小站比例 國中生 20.3 29.5 高中生 38.9 37.6 大學生 46.0 35.9 資料來源:TNS RI(2010)
Facebook 雖提供方便之網路應用,但卻也存在許多隱私顧慮,Govani 和 Pashley (2007)研究發現,即使學生可以查覺提供個人身分資料給所有其他不認識的大學生可 能會發生的後果,像是身分盜竊或網路跟蹤,然而他們覺得提供這些資訊給 Facebook 沒什麼大不了,而且儘管他們也知道 Facebook 可以設定隱私的權限,他們卻也不採取 任何步驟去保護他們的資料。Fogel 和 Nehmad(2009)調查發現 Facebook 使用者揭露 電話號碼的比例大約 10%(資料是 2007 年蒐集的),較 2006 年 Acquisti 及 Gross 調查 得到的 24%低,顯示出使用者比以前有較高的隱私顧慮,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使用者提供 的資料不論是電話還是家中住址,其資料的隱私權限並非僅限朋友取得,還是開放給所 有人。
使用者願意在 Facebook 公開個人資訊之原因,可能是因為他們期待從公開揭露得 到的好處能超過他們察覺到可能造成的損失(Gross & Acquisti, 2005)。以學生使用的目 的來看,他們使用 Facebook 最主要的原因是朋友的推薦及方便其他人與自己保持聯繫, 為了尋找自己的同學也超過 50%。因為同儕都在使用 Facebook,當朋友分享與他相關 的資訊,也會讓使用者覺得自己有義務分享;為了讓與自己認識的人能更方便的找到自 己,或是讓使用者本身可以容易得找到其他人,以及更容易的與朋友保持聯繫等因素, 所以提供資料讓使用者覺得獲取的利益大於喪失隱私所需付出的成本,因此,儘管有 40%的使用者會限制哪些分類的人可以看到什麼樣的資料,大部分的使用者還是會與所 有人分享他的個人資訊(如:手機號碼)(Govani & Pashley, 2007)。Debatin、Lovej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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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rn 及 Hughes(2009)在他們研究中指出,熟悉 Facebook 設定的使用者仍然會接受其 他人為「朋友」,而且他們接受為朋友的人有可能只是從其他人口中聽過或者是完全不 認識的人,因此,大部分的 Facebook 上都有一大群的「朋友」可以取得廣泛且大量上 傳的資訊,像是全名、生日、家鄉及豐富的照片。
對於隱私的揭露,Acquisti 和 Gross(2006)以及 Fogel 和 Nehmad(2009)研究發 現男性較女性具有冒險行為(risk taking behaviour),換言之,女性比男性有較高的隱私 顧慮及較低的身分資訊揭露行為。對於交友邀請,女性也會比男性更小心翼翼,所以男 性的好友數目會比女性多。但 Lenhar 以及 Madden(2007)的調查卻指出男生較女生有 更高的機率會提供錯誤的個人資料,而且年紀越小的受訪者也傾向於提供假的個人資料, 年紀越大的受訪者則可能會揭露較多的個人資訊。 三、無名小站 無名小站成立於 2003 年,從開始的 19,000 名會員,在 2007 年加入 Yahoo!奇摩後 迄今 2009 年 10 月,會員人數已突破 650 萬人(蘇文彬,2009b)。無名小站的服務有: 名片、相簿、網誌、嘀咕、留言、好友、影音、揪團等功能。 讓無名小站從小規模的 BBS 站到如今屹立不搖的地位,其成功關鍵就是相簿與部 落格的結合(郭芷婷,2004),此外部落格的回應功能與留言板也增加了網友間的互動。 無名小站創始人兼現任總監簡志宇提到,無名小站在 2008 年推出嘀咕、誰來我家、揪 團等功能,也成功增加網友互動黏著度(蘇湘雲,2009),卻也引起其他網友的隱私顧 慮,原本提供此功能的用意是希望可以藉由閱讀同一個網誌,增加原本互不認識的網友 有相互認識的機會,然而此舉導致使用者留下到訪的足跡,使得使用者有隱私受到侵害 的感覺,所以在網友的反對聲浪下,2008 年 2 月增加了「誰來我家」的關閉功能,當選 擇關閉時會同時關閉兩個功能,意即不論是去拜訪別人的網誌還是被別的使用者拜訪都 不會留下記錄;2009 與 2010 年增加其他調整功能,將關閉的選項分成「誰來我家」與 「我去誰家」,讓使用者可以分開設定,且為了避免色情廣告濫用「誰來我家」,還增加
27 檢舉功能(無名小站公告專區,2008a,2008b,2009,2010; 趙郁竹,2008)。 此外,無名小站的「名片」功能可能會揭露個人訊息,儘管使用者在名片中沒有透 露個人資訊或者是使用者關閉名片功能,但仍有洩漏隱私的風險。林英發與陳寬達(2008) 因 2007 年臺灣駭客年會上 XDite 的演示,引發研究無名小站的真實姓名洩漏危機,因 為無名小站提供「好友暱稱」功能,可以讓使用者描述好友,而大部分的使用者會將好 友分類,尤其是分類到真實社會相識(real-world acquaintances)的好友,因為知道對方 的真實姓名、就讀過的學校及科系或是工作地點、職業,可以從分類及描述導致非自願 姓名(個人資料)洩漏。此外,林英發與陳寬達(2008)研究無名小站自我透露狀況 (self-disclosure)發現,男性使用者的自我透露狀況較女性高,且年齡愈低的使用者自 我透露程度也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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