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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正向行為支持方案在近年來常常是學校教師處理問題行為時所運用的策略。

此策略相當注重預防的概念,不是等到問題行為出現時才去處理,而預防就必須 做到「前事控制策略」與「適當的行為訓練」。研究者擔任國小普通班之藝術科 任教師時發現一位具有問題行為之學生,不但影響自己的學習及人際關係,還帶 給家長、教師及同儕很大的困擾,因此興起運用正向行為支持方案處理其問題行 為的想法。

本研究為正向行為支持方案對改善國小學生問題行為之研究,本章共分為四 節,分別為研究問題背景與動機、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接著對本研究之重要名 詞解釋及界定,最後提出本研究之範圍與限制。

第一節 研究問題背景與動機

在教育現場,第一線的教師總是有著外人難以理解的壓力,校園中學生的問 題行為是時時刻刻都在發生,而當面對問題學生時,老師們常常措手不及。許多 文獻提出兒童問題行為包括口語的攻擊行為、身體的攻擊行為、破壞物品、消極 抵制或不聽話、上課問題、不適當的社會行為、特殊情緒困擾、其他等。而面對 需要教學的老師們,面臨的挑戰是他們有教學的課程進度必須要上,但是往往在 處理了孩子在教室裡面的行為與情緒問題之後,壓縮了自己的上課時間,連帶進 度上的壓力也隨之而來。雖然每個老師都有參與相關研習,但知道了什麼是問題 行為不等同於瞭解與他們相處或知道如何改善他們的行為。研究者在國小普通班 的實務經驗發現,問題行為學生在課堂上經常表現出上課分心行為,以逃避或滿 足其需求,如不專心、玩弄手上物品、發出怪聲、尖叫等;也會表現出不服管教 的行為以傳達其不滿或吸引他人關注,例:挑釁語言、愛唱反調、擅自離開座位,

甚至與同學有言語或肢體衝突。然而這樣的行為除了影響學生自己學習及人際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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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還帶給家長、教師及同儕很大的困擾。

呂建志(2014)提到,處理學生不服管教一般有兩大方向,一為行為改變技術,

二為正向行為支持的提供及各項策略。早期,對於上述提到的問題行為看法皆為 負面居多,因此傾向抑制或消除問題行為,以往在處理這些問題行為時,經常以 行為改變技術的方法,例如,洪水法(Flooding)、嫌惡刺激(Aversive stimulus)、

處罰、隔離(Time-out)等方式讓問題行為立即獲得改變,這種傳統教室的行為管 理與行為處理而言,強調的是控制,常常以教師的威嚴來管控學生,並未考慮到 學生的需求,未注意到學生問題行為背後隱藏的含義;儘管如此,行為改變技術 因能短期且立即有效改變,依舊成為多數教師的首選,大部分的教師追求以外在 的控制,如獎賞、激勵或懲罰來控制學生的行為,然而研究清楚地顯示出,不管 懲罰或獎勵,尤其是不當的懲罰或獎勵,通常只會製造更多的問題(唐榮昌,

2013) ;到了後期,研究有了重大的改變,Netzel & Eber(2003)認為問題行為介 入觀念已從早期強調個人問題行為介入,轉變成在學校內如何整合相關資源來處 理學生問題行為,對問題行為轉變為有正面意義的,具備某種功能的,因此功能 性評量成為分析與理解問題行為的一件重要工具;近年來,台灣對處理學生問題 行為的觀點受到美國的影響,對問題行為的處理看法也從單一地消除問題行為,

轉變為多元而正向的處理策略,學校老師在處理學生的問題行為時,開始重視正 向行為支持,藉由「行為支持方案」在自然情境中重新調整環境並教導個體新的 技巧,以預防的角度來處理問題。教育部除了立法禁止對所有的學生使用體罰外 (教育基本法,2006),更於隔年推動校園正向管教工作計畫,加強教育人員瞭解 體罰所帶來的影響與探究問題行為產生的成因,同時也強化教師使用正向管教策 略(陳佩玉、蔡叔妃,2018)。正向行為支持的理念注重預防的概念,不是等到問 題行為出現了才去處理與解決,而是為了預防問題行為的產生。「正向行為支持」

強調以「人」為中心,主張兒童的問題行為是在傳達一些訊息,期待他人可以理 解行為背後的原因,適當地應用尊重、正常化、個別化、預防和教育的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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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目標是希望能改變孩童的行為模式,並鼓勵學生養成積極性、建設性的行為。

程勻芳(2010)更是提到,許多研究結果顯示正向行為支持方案的實施可以有 效找到行為的動機並降低問題行為。而問題行為處理方案包括前事控制策略、後 果處理策略、行為訓練、生態環境的改善和其他個體變項介入策略。

陳佩玉與蔡叔妃(2018)認為,相較於國際間正向行為支持的發展,過去十年 來台灣在學術及實務工作領域雖亦致力於推動正向行為支持的理念及工作,但發 展的焦點與國際間的趨勢仍有落差,就介入對象而言,則多以身心障礙學生為主,

未包括一般學生。而研究者目前在國小擔任普通班中年級之藝術科任教師,在課 堂上接觸到一位具有問題行為,疑似有注意力缺陷之學生,透過觀察與事後和該 班導師訪談後,得知這位學生在上課時,分心情形嚴重、愛唱反調、愛亂動他人 物品、語出不好聽的話、甚至與同學發生衝突;常常影響旁人及自身學習,因此 興起研究者的研究動機,透過多方文獻參考後,選擇藉由功能性評量以各種不同 的策略去診斷問題行為的產生及原因,並從個人生理、社會、情緒及環境各層面 去探討問題行為的各種潛在因素,釐清個案問題行為發生的原因,設計正向行為 支持方案,希望藉由前事控制策略,控制個案問題行為發生前的情境等,以期讓 個案能降低問題行為出現之頻率,並發展出替代行為,增加替代行為出現的頻率,

此為本研究的動機之一。

國內外近幾年來與正向行為支持相關的研究相當多,這些策略能否被個案的 的其他重要人士接納並採行,研究結果所產生的效益是否能持續維持,是否能讓 個案的生活產生真實地改變,這些所強調的「社會效度」也是研究者參與者關注 的議題,此為本研究的動機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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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

壹、 研究目的

本研究以「正向行為支持方案對改善國小學生問題行為之研究」為主題,本 研究嘗試在自然情境中,邀請相關教師參與,對研究對象的問題行為進行功能性 評量,試圖找出其行為功能,據以發展正向行為支持方案,並分析正向行為支持 方案介入後,減少個案問題行為及增加替代行為之成效。本研究目的分述如下:

一、探究正向行為支持方案降低國小學生問題行為出現之成效。

二、探究正向行為支持方案增加國小學生替代行為出現之成效。

三、探究正向行為支持方案改善國小學生問題行為之立即成效及維持成效。

四、探究本研究的社會效度。

貳、 待答問題

根據研究動機及目的,本研究設定待答問題如下:

一、正向行為支持方案降低國小學生問題行為出現之成效如何?

二、正向行為支持方案增加國小學生替代行為出現之成效如何?

三、正向行為支持方案改善國小學生問題行為的立即成效及維持成效如何?

四、本研究的社會效度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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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名詞釋義

壹、正向行為支持方案

正向行為支持是以功能評量為基礎,主張尊重、正常化、預防、教育和個別 化的處理原則,並且強調個體在行為處理過程中的參與,以及針對問題行為以專 業合作評估的方式及團隊合作發展和執行「行為介入方案」(Behavioral

intervention plan,簡稱 BLP),即正向行為支持方案。其強調運用預防、教育性 以及增強性策略,幫助個體發展出持久且具意義的行為及生活模式(Lucyshyn, Dunlap & Albin, 2002)。

也有學者認為正向行為支持是一種行為支持的方式,包含有研究根據的評量、

介入和依數據資料做決定的持續性過程,以建立社會與其他具功能性的能力、創 造支持性的情境與預防問題行為的發生(陳佩玉、蔡淑妃,2018)。

而本研究所稱之「正向行為支持方案」是針對研究對象上課分心行為、唱反 調行為及亂動他人物品行為進行功能評量結果所發展之行為處理策略,這些行為 處理方案包括了前事控制策略、替代行為教導策略、生態環境改善策略及後果處 理策略等多元性的處理方法,教導學生合適的替代行為,以取代上課分心行為、

唱反調行為及亂動他人物品行為。

貳、國小學生

依據國民教育法(105)第 2 條「凡六歲至十五歲之國民,應受國民教育…」、 第三條「前六年為國民小學教育…」、第六條「六歲之學齡兒童,由戶政機關調 查造冊……並由鄉、鎮(市)、區公所通知其入國民小學」,於此階段就學之學生 則被定義為國小學生,而本研究所稱之國小學生為臺東縣某國小四年級具有問題 行為之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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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問題行為

吳武典(1994)認為問題行為或稱為偏差行為,指個體行為的性質,凡帶有 反社會性或非社會性者稱為問題行為。Winter(1995)指出,凡學生在課室內沒有 做出「專注學習工作的行為」皆可被視為「問題行為」。而Janney 與 Snell(2000) 把行為問題按優先處理問題的順序分為三類:破壞的(Destructive)、干擾的 (Disruptive)、分心的(Distracting)。

本研究所指研究對象的問題行為,是指研究者透過入班觀察後填寫觀察紀錄 表與訪談相關人士後,整理出研究對象的問題行為,並請相關教師及家長根據問 題行為的優先順序,選擇最急需改善的問題行為,並認定這個行為確實會阻斷教

本研究所指研究對象的問題行為,是指研究者透過入班觀察後填寫觀察紀錄 表與訪談相關人士後,整理出研究對象的問題行為,並請相關教師及家長根據問 題行為的優先順序,選擇最急需改善的問題行為,並認定這個行為確實會阻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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