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本研究旨在瞭解幼兒園教師擬定個別化教育教育計畫之困難與因應方式。本 章共分四節,第一節為研究問題背景與動機;第二節為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第 三節為名詞詮釋;第四節為研究範圍與限制。以下分節敘述。
第一節 研究問題背景與動機
融合教育為世界各國發展特殊教育的潮流與趨勢,國內融合教育的實施也越 趨普及。根據 108 年度特殊教育統計年報顯示,學前教育階段特殊需求幼兒安置 於普通班、巡迴輔導班、分散式資源班的比例,佔總特殊需求幼兒數的 93.87% (教 育部,2019),顯示融合教育為國內學前教育階段實施特殊教育的主要形式。
隨著特殊需求幼兒安置於幼兒園普通班成為普遍趨勢,幼兒園教師成為教育 及輔導特殊幼兒的重要角色。然而,過去的研究指出融合教育勢在必行,但實行 的過程中將會遭遇到許多挑戰(王天苗,2001)。
個別化教育計畫(Individualized Education Program, IEP)是保障特殊幼兒擁有 適性教育(胡永崇,2003;黃志雄、蔡佩芬、黃齡瑩,2017),促進其融入普通班 最為重要的部分(黃志雄、蔡佩芬、黃齡瑩,2017)。
1975 年,美國頒布全體障礙兒童教育法案(Education for All Handicapped Children Act, EHA),即 94-142 公法,明文規定需為每一位特殊需求幼兒擬定、
執行個別化教育計畫,確認了個別化教育計畫在美國的法源基礎(張英鵬,2010;
盧台華、張靖卿,2003)。1979 年,林孟宗先生首先將個別化教育計畫的概念引 進國內(李翠玲,2007),但當時國內並沒有相關的法令規範。直至 1997 年,教 育部正式將個別化教育計畫納入特殊教育法中,明文規定各級學校應以團隊合作 方式針對每一位身心障礙學生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確定了國內個別化教育計畫 之法源基礎。
學前教育階段融合教育的普及,使得幼兒園教師有越來越頻繁的機會接觸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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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需求幼兒,而在輔導特殊幼兒時,要如何提供其適性且適切的教學,個別化 教育計畫即為提供特殊需求幼兒創造效能教學之核心(李翠玲,2006)。但在過去 的研究中卻發現,多數幼兒園教師對於參與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感到力不從心 (洪榮照、湯君穎,2010;張翠娥、李淑貞,2009;龔盈涵、鐘梅菁,2009)。
陳享連、鍾梅菁(2010)研究學前特教巡迴輔導教師提供普通班支援服務現況,
其中「協助教師開學後一個月內編寫完成個別化教育計畫」是教學支援方面,服 務頻率最高的。教師對於個別化教育計畫雖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但仍會遭遇不同 面向的困擾。像是如何針對特殊幼兒個別需求進行評量,或是如何將擬定的目標 與班級活動進行結合等(李翠玲、鐘梅菁、邱奕君、邱上純,2008;黃志雄、蔡 佩芬、黃齡瑩,2017;龔盈涵、鐘梅菁,2009)。
在教育部將個別化教育計畫納入特殊教育法 20 餘年後的今天,擬訂個別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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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期能通過研究結果,提供未來巡迴輔導協助擬訂個別化教育計畫時的參考 依據,並期許能將研究結果提供給學校、教育行政單位,促進改善幼兒園教師擬 定個別化教育計畫所面臨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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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
基於研究問題背景與研究動機,本研究探討新竹市幼兒園教師擬定個別化教 育計畫的現況,瞭解幼兒園教師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時所遭遇的困難,以及改善 困難之因應方式。期盼研究結果能改善幼兒園教師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之困難。
壹、 研究目的
綜合上述,本研究的研究目的如下:
一、探討幼兒園教師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所遭遇的困難。
二、探討幼兒園教師對擬定解決個別化教育計畫困難的因應方式。
貳、 待答問題
根據研究目的,本研究的待答問題如下:
一、幼兒園教師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所遭遇的困難為何?
二、幼兒園教師對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困難的因應方式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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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名詞詮釋
本研究中主要的名詞有「幼兒園教師」及「個別化教育計畫」,為避免概念 不明確而導致混淆的情形,以下就名詞進行詮釋及界定。
壹、 幼兒園教師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2018)第三條指出,提供幼兒教保服務之教保服務人員涵 蓋園長、教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本研究旨在探討幼兒園教師擬定個別化教 育計畫之困難及因應方式,研究對象是指實際參與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之教師,
故本研究所謂幼兒園教師乃指任教於新竹市之兩位幼兒園教師。
貳、 個別化教育計畫之困難及因應方式
特殊教育法(2019)第二十八條及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2013)第九條指出,高 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應以團隊合作的方式針對身心障礙學生訂定個別化 教育計畫,其內容應包含:一、學生能力現況、家庭狀況及需求評估;二、學生 所需特殊教育、相關服務及支持策略;三、學年與學期教育目標、達成學期教育 目標之評量方式、日期及標準;四、具情緒與行為問題學生所需之行為功能介入 方案及行政支援;五、學生之轉銜輔導及服務內容。
本研究所謂個別化教育計畫之困難及因應方式,乃指受訪者在研究者自編之 訪談大綱所提出之陳述代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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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本研究旨在探究幼兒園教師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之困難及因應方式,以下就 本研究之研究範圍及研就限制分別敘述。
壹、 研究範圍
本研究針對幼兒園教師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之困難及因應方式進行探討,研 究對象共二位,二位皆為合格正式教師,並於幼兒園擔任導師。研究採立意取樣,
兩位研究對象皆任教於新竹市,且有接受巡迴輔導服務之經驗。
貳、 研究限制
本研究基於客觀因素之考量,本研究仍有研究對象及研究方法兩項限制。以 下分別敘述。
一、研究對象之限制
本研究以新竹市二位幼兒園正式教師作為研究對象,並未涵蓋幼兒園教保服 務人員中的教保員,因此研究結果中的困難及因應方式無法推論至幼兒園教保 員。
二、研究方法之限制
本研究採質性研究,透過深度訪談及文獻探討的方式收集研究資料。但礙於 時間及人力的限制,無法增加更多的研究對象,也無法收集完整文獻資料,無法 使研究資料更加地完善周全。且由於深度訪談主要是透過訪談研究對象,瞭解其 對研究主題的想法、感受,其中可能會受個人因素影響,所以會影響研究結果之 推論。
此外,由於研究者為學前巡迴輔導教師,也會參與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因 此在訪談資料的分析及詮釋上,也無法完全維持其客觀性及中立性,也是本研究 的限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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