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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原住民擁有自己的社會結構、語言結構、家庭結構,與漢人有相當大的差異。

這在許多的研究中都在在證明了這樣的論點。但在不同的部落中,因為地域、環 境的不同,就算是同一種族,也有不同的文化產生;而且在整個社會的變遷下,

年輕一代的原住民,接受許多來自漢人社會的觀念,再加上自己本身對傳統文化 的迷惘,原本的文化架構似乎有在崩解的現象,使部落中的價值觀也產生了改 變;而社會中,經濟生活的壓迫,導致許多原住民家長認為教育不重要,會賺錢 比較實際的想法,也影響到下一代對自己教育的期待與要求。這些不同的因素交 錯影響下,使得原住民小朋友對自己文化的認知與族群的認同也有了不同的改 變。

數百年來西方帝國主義在全球建立殖民地以掠奪資源,直至二次世界大戰之 後這些殖民地紛紛獨立,但這些新興的國家境內卻也形成多數支配少數的「內在 殖民」現象,使得世界原住民長期處於被殖民的處境(王前龍,2008)。而台灣的 原住民,四百年來屢遭外來族群的管轄與統治,未曾尊重其文化與傳統,而國民 政府遷台以來,卻延用日殖時期的理番政策;原住民被迫漢化,強勢族群以充滿 歧視的觀點和語言(如生蕃)看待他們。國民政府通過以同化方式,改變了原住 民的固有文化。太多的偏見,使得主體社會的人無法以平等眼光看待原住民,使 得原住民的族群認同中,產生自卑與自我迷失的情形,逐漸失去族群意識。

絕大數的原住民族,特別是那些曾受到殖民衝擊與影響的民族,持續在爭取 屬於他們的平等權利,如同《國際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1976) 第 27 條所宣示:

「那些存在著種族、宗教和語言上少數族群的國家中,不應否定這少數族群所屬 人們的權利:與該社群其他成員一同享有自己的文化、信奉與實行自己的宗教、

使用自己的語言。」但由於少數民族居於弱勢,在政治經濟、教育文化上易受強 勢族群不合理的支配,使得少數民族在社會發展機會上顯得相當不利;再加以經 濟上的弱勢,使他們缺乏適應社會所需要的文化資源,更使得少數民族在後天的 環境上處於劣勢。尤其若主流社會中存有族群偏見與同化政策之意識型態的偏 差,將更令少數族群的處境雪上加霜,這也是在族群融合與文化認同中常面臨到 的問題(譚光鼎,2010)。

從以上可知,原住民在臺灣的歷史洪流中被犧牲了,由於殖民式的統治,原 住民對自己文化的認同上漸漸出現了歧異的觀念,陳枝烈(1997:274)指出由於原 住民兒童在學校中接受的是主流漢族文化的教育,他們的父母大多也是感受族群 地位變遷最激烈的一代,在這種雙重的因素影響之下,自然的原住民兒童對於自 己族群的認同以及傳統文化的認知程度,勢必有了不同於世人所認為的選擇。

在《Coolangatta 原住民族教育權力宣言》(1999)中的原住民族教育權力中指 出:「家長有選擇應給予其子女接受何種教育的優先權以及作為原住民的權利,

這是原住民人權中最為基本且重要,也是自決的前提,它連結於賦予語言與文化 生命的大地,而語言是傳授文化的最佳途徑。」由此可知,原住民對自己族群的 認同取決於對文化教育的自決權。雖然至此,原住民在選擇學習本身的文化已非 他們的首要選擇,但政府還是積極在各原住民區域的學校實施各項復興文化的政 策,甚至在 2007 年開始實施「族語與文化測驗始得享有升學加分優惠」之政策,

便是希望各級學校透過社區之文化諮商,合作推動民族文化教育,以建立原住民 學生的民族意識、尊嚴與自信,也提升原住民家長讓子女學習語言與接受原住民 的文化的接受度。

越了解原住民文化,越看到它在社會中劣勢的地位,我更想了解是不是因為 這樣的歷史背景、社會觀感,而影響了孩子對自己民族的不認同感,進而對自己 文化的疏離感,這樣的疑惑漸漸的在我心中擴大。

除了對孩子的關心,我更想為屬於自己的山林說話,想透過這樣的旅程更了

這些孩子的心情?是不是在這些事件裡面,我看見了自己?或許,誠實的面對自 己的心,我才能找到所有的答案。

一直以來,我總希望我可以為自己跟他們的這段相遇留下些紀錄,直到與佩 芬老師相遇,我才知道原來論文也可以用這樣的方式呈現,從與跟他們之間的互 動,來了解他們也了解我自己。

第二節 研究目的 壹、 研究目的

根據以上所述,本研究目的如下:

一、探討布農族學童如何透過學習傳統文化對自己族群與文化進而產生認 同。

二、探討研究者本身與學童之間生命互動的過程與影響。

三、探討研究者本身與事件的相關之生命經驗。

第三節 名詞釋義

本研究所使用名詞定義分述如下:

一、孩子:本文中提到的孩子有三種身分;

(一)布農孩子,在研究者擔任其導師班的學生-小俊和小晏;

(二)研究者自己的孩子-潼潼;

(三)研究者自己內心的小孩。

二、媽媽:本文中提到的媽媽角色有四種身分;

(一)研究者的親生媽媽;

(二)研究者的繼母-「阿母」; (三)研究者自己本身;

(四)山林母親:本文指的是研究者所在的霧鹿山林。

三、「二」的意義:

(一) 自然數的第二位。大寫作「貳」,阿拉伯數字作「2」; (二) 數目是二的。如:「二人」、「二部曲」、「二百元」;

(三) 次第是二的。如:「老二」、「二姊」、「二手貨」、「二房東」; (四) 兩樣的。如:「不二價」、「三心二意」、「說一不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