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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政府採購」是行政運作的重要動力,小至內部消耗品購買、大至設備建置、

重要服務與工程建設,都有賴政府採購作為來推動。另一方面,我國受近年國際 治理趨勢轉變為以資料驅動為主的政府治理的影響,加上多年「電子化政府」計 畫的建設,我國政府資料開放的作為不但迅速、且成效卓著。

政府採購與政府資料開放,一邊是推動國家行政的重要動力,一邊是近年來 蔚為風行的治理技術,兩者能如何結合運用,即為本研究探討的重心。

第一節 研究背景

不分公私部門,採購均為維持部門運作之基本業務,其花費都佔有一定比例。

在政府而言,政府採購除是推行業務、提供服務、建設國家的必要作為,其之花 費,亦為政府主要的歲出項目。是故,我國於 1998 年通過《政府採購法》(下稱 採購法)、並定於隔年施行。該法除構築我國政府採購制度,規範其依公平、公開 之原則進行,在提升效率與功能的同時、亦確保品質1;更明定現行政府採購之標 的,均係政府機關、公立學校與公營事業編列預算並通過,依法律與程序、與主 管機關的監督下所為之財物、勞務與工程採購2

自採購法施行後,另一項影響政府採購甚鉅的施政作為,當屬同於 1998 年推 行之「電子化政府」計畫。主管政府採購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3(下稱工程會)

據此建置了「政府電子採購網」(下稱採購網)(2000),除大幅提升採購效益,亦 提升政府資訊的公開透明程度。時至今日,電子化政府已邁入第五階段「數位政

1. 《政府採購法》第 1 條。

2. 《政府採購法》第 2、3 條。

3. 《政府採購法》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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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2017~2020),其重點推動項目之一,包括目前各國政府競相推動之「政府 資料開放」。在此趨勢下,政府已要求提高政府採購資訊的透明化,工程會亦表示 將配合行政院推動政府資料開放的深化應用,使政府採購資訊在合法的前提下,

利用網路,朝公開透明的方向推動(工程會,2015)。

於 1950 年代興起於美國之「開放政府」概念,輔以近代網際網路的發達、政 府資訊公開的薰陶,逐漸形成「政府資料開放」的風潮。到 1990 年代末期,美國 開始出現提供政府資訊的民間網站(Yu & Robinson, 2012),再來到 2009 年,美、

英相繼成立了政府資料開放開放平臺,之後,挪威、加拿大等國亦跟進,而台灣 則是在 2013 年 4 月,建置了第一個政府資料開放平臺網站(李治安、林誠夏、莊 庭瑞,2014)。

對於政府資料開放,早在行政院第 3322 次院會決議(2012)中便已確立,該 決議除指出政府資料開放有助於提升政府的施政透明度、民眾的生活品質、並滿 足產業界的需求外;亦要求各所屬機關統整資料以為公開。據此,近年來已有許 多部會、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2013)分別建置了資料開放平臺網站,要求各所 屬機關統整資料並上傳公開,以利民間利用資料集開發功能、領導資料加值產業 的發展,以發展「擁有越多資料、便擁有越多經濟優勢機會」的資料經濟(Data Economics/Data Economy)的效益(黃東益、蕭乃沂,2014),並已獲得相當的 實績,使得各種五花八門的服務持續產出中。另外,曾任行政院院長的毛治國先 生(任職時間自 2014 年 12 月~2016 年 1 月)最早提出「三支箭」之說──即利 用「開放資料」(Open Data)、「巨量資料」(Big Data)和「群眾外包」(Crowd Sourcing)

等資訊科技,以期使施政更有感,之後的歷任院長,亦持續將「開放資料」列為 重點推動項目。而對於政府開放資料於政府採購之應用,各國亦不乏相關案例,

但礙於使用者寡,開發意願遠低於開發一般民生常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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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二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公職包括許多行政類組,其中,一般行政類組大致通用於各機關之行政工作,

人數報名與錄取人數均居冠,而採購更是一般行政人員最常接觸之機關要務。是 以各機關中,現任或曾任採購人員4者不可謂之少。採購業務小至內部消耗品購買、

大至財物、勞務與工程標案所囊括之設備建置、重要服務與重大建設均屬之,不 啻為國家運作的重要動力。然採購人員辦理業務,多因循舊例為之,除前述賴電 子化政府開發之採購網或特定平臺外,少有運用其他技術或資料來促進業務的辦 理效率。

政府開放資料的用途廣泛,有許多改善人民生活之開發應用,除是目前當紅 的治理技術,亦不乏許多如何應用開放資料的研究報告。採購既為各機關必要之 工作,採購人員亦為公職最大類組──一般行政出身的公務員中最常出任之職務,

簡言之,採購可謂是最多公務員最常承辦的工作。

在國外,已有政府開放資料與政府採購業務的相互合作與應用;在我國,推 動政府資料開放已行之有年,於國際評比上也奪得佳績,在各領域都有其深化應 用,包括政府採購。我國除舉辦過相關的資料應用競賽,另有工程會聲明將促進 其開放資料達國發會所訂之《政府資料開放優質標章暨深化應用獎勵措施》金標 章等級,但對於兩者可如何相互應用,仍缺乏實際研究。

綜合上述動機,本研究之目的定為:探究政府開放資料應用於政府採購業務 之成果,期能給予政府政策建議與修正方向,致使深化政府開放資料於政府採購 業務之應用。

4. 採購人員:本研究所稱之「採購人員」,係指政府採購業務之承辦人,包括小額採購與標案辦 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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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三節 研究流程

本研究共有五章。在第一章「緒論」中,先闡述本研究之研究背景與動機:

一邊是推動政府運作必要的工作「政府採購」,一邊是目前蔚為風潮的治理工具「政 府資料開放」,進一步探討兩者間能否達成相得益彰的效果,是為本研究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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