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研究動機
在社會的環境變遷及經濟成長下,雙薪家庭增加,造成學童放 學後還要到家親班或才藝班上課,或回家上網玩遊戲、看電視、玩 平板、手機…等無形中已加化個人自觀及價值觀,對群體意識趨於 薄弱,與同學相處容忍度低;加上家庭結構 改變,小家庭居多子女 人數少,家長對子女過多的緃容,易形作孩子的偏差行為,對團體 適應困難差,因此同學與同學之間摩擦率提高,進而產生衝突。蔡 明若(1994)提出人際間的衝突是無可避的,成人的社會是如此,
在學校或班級中亦如此。古云:師者,傳道、授業、解惑。其著重在
「品格」的養成,在衝處理的過程中,許多時候都夾雜著「價值判 斷」的傳達、教授,所以教師在處理上絕不可草率敷衍。
近年來筆者在服務的學校大多擔任一、二年級導師工作,每天 都要處理層出不窮的同儕衝突問題。然而,在上述的經驗中,筆者 也常與同年段的教師們一同討論與分享有關同儕衝突的議題 :「該如 何處理孩子們 不 當 的 互動行 為 ?」、「當孩 子破壞班級常規時 , 怎麼 辦?」、「有些孩子喜歡隨手推別人一下,最終演變成肢體突衝,真不 知該如何處理?」…等等。綜合我們這些老師的描述,當孩子們的不 當行為產生時,最感到困擾的是,這些行為會直接干擾到班級的人、
作息、上課的的秩序及學習氣圍。
同儕衝突事件的發生確實對老師們教室內的管理帶來一定程度 的影響和衝擊。在這些過程中,筆者想更深入了 解的是,當孩子們 的衝突行為發生時,到底衝突的內容為何?老師處理的態度與過程 對學生反應及 影響為 何 ?以此當作一 個教 育現場工作者 的專業 成長 的自我要求課題。
每天一踏進班級時,就開始收到投訴的案件,「老師 小威今天上 學時又邊 走 邊吃早 餐」、「 老師 小 宇 早上到校没做打掃在補作業」、
「老師小偉剛剛下課玩球時,一直拿著球不給我玩」…等等。剛開 始都會馬上召集相關涉案人,扮演起法官的角色,介入他們的互動 並判斷是非曲直。經過 2-3 個月,調整到召集相關人員後,雙方有 無有利證人或証據,來證明自身的清白。但有一次就遇到,當事人 跟我說一句話:「老師你都不相信我!」,原因是她没有證人,自己 當自己的證人,雖然當下先安撫事者再曉以大義,再強調事件處理 的規則,但是事後自我反省:我的處理,是適當的嗎?有没有更適合 的 方 式 呢 ? 而 孩 子 究 從 這 樣 的 過 程 中 學 到 什 麼 ? 這 就 成 了 促 使 我 進行本研究的動機。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
在本研究中,研究者希望藉由訪談的方式,了解學童在校可能 發生同儕衝突的原因,整理學童衝突的類型;再近一步,深入了解 任教的老師的衝突處理策略,也就是說老師們在面對衝突時會採取 麼樣的措施處理、又是如何化解衝突的?希望研究結果可以提供教師 一個面向,讓教師們參考、了解在教學現場面臨學生衝突時的處理 策略,減低教師自己一個人受手無策的窘境。基於上述觀點,具體 研究目的如下:
一、了解學童同儕衝突的原因與類型
二、了解導師如何處理學童同儕衝突的理念 三、了解導師如何處理學童同儕衝突的 因應策略 四、了解導師處理學童同儕衝突的成效與影響
壹、 研究問題
一、學童之間產生同儕衝突的原因 與類型?
二、學童在面臨同儕衝突時因應策略為何?
三、教師在面臨學生同儕衝突時處理的策略為何?
四、教師選擇處理策略的考量與實施方式為何?
第三節 名詞釋義
壹、 同儕衝突
衝突意指一方的行為妨礙了他方的需求,或雙 方爭取的目標與 價值無法同時滿足全部參與者,因而發生兩人(或以上)間的「交 戰」與「互撞」(黃雅莉,2013 相關資料)。在學校中,學生間會產 生許多人際衝突的情形。在同儕之間發生的衝突情形就稱為同儕衝 突。因本研究的目的是希望能針對教師處理學童間所發生的同儕衝 突進行了解。所以,本研究,將把同儕衝突界定於:學生在班級與 其他同學之間所產生的衝突。也就是針對學生在「班級團體」中,
與年紀相仿的同學所發生的各種衝突進行研究探索。
貳、 處理經驗
經驗(Experience)在一般概念包括了知識、技巧。是體驗或觀 察某一事或某一事件後所獲得的心得並應用於後續作業。而這些以 前獲取的知識技巧,對於工作或教授學問上,掌握相當重要的關鍵。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壹、 研究範圍
(一) 研究對象方面
本研究以研究者服務學校青原國小(化名)低、中、高年段各 選 1 位教師為同儕衝突處理經驗的個案研究對象,但受制於研究者 的能力及研究的時間有限,故研究對象以 青原國小的教師為主。
(二) 研究時間
本研究從民國 103 年 2 月開始進行訪談,民國 103 年 6 月結束。
(三) 研究方法方面
本研究採取質性研究的深度訪談法進行,再配合課堂上及課外 觀察,其進行的過程依據受訪者的回饋,逐漸規劃、統整,再進行 更 進 一 步 深 入 的 發 問 , 以 增 加 其 問 題 的 完 整 。 但 因 其 訪 談 的 對 象 少,所獲得的資料比較個別化,使得解釋範圍受到限制。故可能不 適合將其結論擴大推論。
貳、 研究限制
(一) 研究對象的限制
本研究以青原國小為研究對象,受訪對象在陳述時可能會有所 顧忌而隱 瞞部份 事實 ,此為本 研究的 限制 之一。 本 研究從 民國 103 年2月開始進行訪談,民國103年6月結束。研究者會盡量蒐集相關文 件資料加以佐證、檢核,以增加訪談資料的真實性。
(二) 研究方法的限制
本研究採質性研究方法,資料蒐集以訪談為主,因同儕衝突通 常隨機發生,且同儕衝突發生的當下無法在旁訪談或觀察,因此 受 訪者接受訪談時通常為衝突發生之後,可能會因為所處時空環境不 同而有心境上的改變,陳述內容可能會與 同儕衝突事件發生當下的 想法或做法而有所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