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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本章旨在探討直接教學法對學習障礙學生提升識字能力之成效,本章共 分為四節,分別為研究背景與動機、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名詞釋義來做說 明。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本研究採單一受試研究法A-B-C 撤回實驗設計,探討透過直接教學法介入 的實驗教學,對國小資源班學習學習障礙學生識字能力成效之研究,希望能透 過教學提升學生識字能力,並將結果提供研究者本人及其他教學者作為教學上 參考之依據。

一、 研究背景

現今社會每天接收到的訊息量非常的龐大,透過手機、電腦、電視、報紙 等,都可以及時並迅速的傳遞訊息,傳遞訊息當中又包含了文字、圖片、影音 及聲音等訊息,圖片或影音訊息大都輔以文字。文字閱讀是人們生活中常使用 的能力之一,也與我們的生活環環相扣,若有良好的閱讀能力可以幫助自己快 速獲得訊息,且辨讀訊息的重點。閱讀可以幫助學生學習,提供獨立生活的能 力,也是國語領域學習中最重要的能力之一(Leij & Victor, 1999)。而精熟閱讀 的學生也較容易獲得其成就感及良好的學習動機(Tobin , 2000),閱讀儼然成為 學習中必備技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中,國語文領域學習的內容包 含了聆聽、口語表達、標點符號與運用、識字與寫字、閱讀及寫作等,凸顯了 閱讀能力在國語文學習的重要。

影響閱讀的主要因素包含了文字字音、字形、字義的辨認,以及對閱讀文 本的理解(孟瑛如,2014)。閱讀文本是由一連串的文字所組成,閱讀者若無法 認讀文章中所有的文字,也能透過脈絡來推斷文字字義,但識字仍是閱讀基礎 核心(胡永崇,2012)。具備良好的識字能力可快速了解閱讀文本,若缺乏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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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識字能力,會造成閱讀的中斷。柯華葳(1993)提到,閱讀的核心內涵包含 識字和理解,林育毅與王明泉(2007)認為識字為閱讀的較低層次,但卻是學 習語文的重要基礎,若兒童具備流暢的識字能力,在學習就能達到較高的效 率。Lerner(2009)與 Rubin(1997)認為透過識字教學能提升學生閱讀理解,由上 述可知識字的重要性。

日常生活中許多都是透過文字傳遞訊息,例如課本文字、料理菜單、導覽 解說、街道名稱等,若識字量不足可能會影響人們的日常生活或未來進行的工 作。教育部(2018)發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中,國小學生識字與寫 字共分為三階段,第一階段的識字量為常用國字至少 1,000 字,使用 700 字;第二階段的識字量為常用國字至少 1,800 字,使用 1,200 字;第三階段 的識字量為常用國字至少 2,700 字,使用 2,200 字,課綱中也明確標明於第 一階段時教材應著重口語表達與識字,低年級時就應鞏固識字能力,由此可知 識字對於國語學習的重要。雖然從國民教育階段初始即開始進行識字教學,但 根據教育部(2003)「提升國民素養報告書」指出,台灣國中三年級的學生平均 識字量為 2,708 字,低識字量組平均識字量更只有 1,846 字,遠低於第四階段 認識國字至少 4,500 字,使用 3,500 字的目標。國中三年級的學生平均識字 量未達水準,表示識字的根基可能並未良好的建立,若無法達到應有的識字 量,可能影響其文意理解、閱讀、寫作等更高階的語文學習,因此識字教學的 方法、教材適不適合學生,也非常值得我們去思考與探討。

二、 研究動機

研究者目前任教於新北市板橋區某一國小資源班,資源班有許多學習障礙 的學生,大部分的學習障礙學生具有閱讀及識字困難(胡永崇,2002a)。研究 者任教學生中,有數名學生有識字困難,他們在語文識字、閱讀教學課程中時 常出現顯著的內在差異,例如閱讀題目時因識字問題,導致無法理解文意,卻 又在報讀後可以回答正確,亦或是數學的基礎運算能力佳,但遇到較長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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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卻常常答錯,導致學生在學習上有低成就,面對語文學習時產生排斥,又因 考試報讀需求,認為自己與同儕具極大差異,出現信心不足的情況。

具識字困難的學生,往往會因為視覺困難或記憶力缺陷等問題,導致生字 無法儲存至長期記憶力,或是生字提取困難。針對學習障礙常使用的識字教學 法包含了基本帶字教學、直接教學、圖像識字法、意義化識字教學、部件識字 教學等。其中「直接教學法」是一套具結構化的教學方式,透過明確的指導教 學後,再進行充分的練習(胡永崇,2006)。胡永崇(2012)提到學習障礙的學 生若缺乏教師於教學過程中直接且明確的指導,在學習的成效上會大大的扣 分,因此教師在可堂上可以針對識字進行明確的教學與引導,經由反覆的練習 機會,提升學生學習。

謝碩澤(2009)、陳冠余(2015)與黃凡珊(2019)等人的研究皆顯示透過 直接教學法可以提升識字的成效,但研究者利用台灣碩博士論文系統搜尋近十 年「直接教學法」、「識字」兩大關鍵字後,發現大部分論文研究參與者為智能 障礙學生,鮮少有針對學習障礙學生識字教學的研究。因此研究者決定使用直 接教學法,提供研究參與者結構化教材、反覆學習機會,希冀提供研究參與者 成功的經驗,增加識字學習的興趣,並於學習後類化識字學習模式於往後識字 學習課程中。最後也期許透過本研究能提供教學現場有學習障礙學生的教師作 為教學設計的參考依據。

綜合上述,本研究以兩位國小資源班學習障礙學生作為研究參與者,採單 一受試A-B-C 撤回實驗設計,探討直接教學法對國小資源班學習障礙學生識字 學習之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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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

基於以上研究背景與動機,本節說明本研究之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

一、 研究目的

(一)探討直接教學法對國小學習障礙學生識字能力之立即成效。

(二)探討直接教學法對國小學習障礙學生識字能力之保留成效。

二、 待答問題

根據研究目的,待答問題如下:

(一)直接教學法對國小學習障礙學生識字能力之立即成效為何?

1-1 直接教學法對國小學習障礙學生聽音選字能力之立即成效為何?

1-2 直接教學法對國小學習障礙學生看字讀音能力之立即成效為何?

1-3 直接教學法對國小學習障礙學生聽音寫字能力之立即成效為何?

1-4 直接教學法對國小學習障礙學生部件拆解能力之立即成效為何?

(二)直接教學法對國小學習障礙學生識字能力之保留成效為何?

2-1 直接教學法對國小學習障礙學生聽音選字能力之保留成效為何?

2-2 直接教學法對國小學習障礙學生看字讀音能力之保留成效為何?

2-3 直接教學法對國小學習障礙學生聽音寫字能力之保留成效為何?

2-4 直接教學法對國小學習障礙學生部件拆解能力之保留成效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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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名詞釋義

以下就本研究之三個重要名詞分別加以解釋:

一、 直接教學法

直接教學法(Direct Instruction, DI)是 Engelman 與 Becker 於 1966 年所提 出。直接教學法緣起於行為學派的工作分析理論,運用工作分析的方式,小目 標、小目標慢慢教導學生概念或技術。透過教學前先說明教學目標;教學中小 步驟的教學,並給予指導,隨時了解學生的學習狀況;教學後提供充分的練 習,並給予複習(Lerner, 2003)。藉此達到精熟的學習。

直接教學法運用系統化教學提升身心障礙學生明確的學習目標。在本研究 中「直接教學法」指根據研究參與者程度,將識字教學內容組織化,透過示 範、引導、練習,給予研究參與者反覆練習的機會,並定期評量,觀看其進步 情形,且給予適當的指導及錯誤糾正。

二、 學習障礙學生

根據教育部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2013)中,對於學習障礙的 定義指神經心理功能出現異常,並出現注意、記憶、理解等問題,導致學習上 有顯著困難,且排除感官、智能、情緒等因素。鑑定標準如下:

(一)智力正常或正常程度以上。

(二)個人內在能力具備顯著差異。

(三)在聽覺理解、口語表達、識字等學習表現有明顯困難,於一般教學介 入仍難有顯著改善者。

學習障礙者須排除智力、感官、情緒等因素,並出現顯著的內在差異,且 有學習相關困難。在本研究中「學習障礙學生」指經新北市鑑輔會鑑定具有學 習障礙之正式生,並安置於板橋區某國小不分類資源班的兩名學生,進行全抽 式國語教學,且經中文年級認字量表測驗,為識字落後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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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識字能力

中文字包含了形、音、義三種元素組合而成,而識字能力包含廣義及狹義 兩方向進行解釋,從廣義來說是指個體對於字形分辨、字音識讀及字義的搜 索;從狹義來說是指個體看到生字後,唸出此生字的讀音(黃秀霜,1999)。對 於字音、字義理解後,再加上足夠的流暢度,就能促進個體的閱讀理解能力 (Perfetti,2007)。柯華葳(2010)亦提出提出識字包含語音覺識、構詞覺識及閱讀 流暢性。

識字能力包含對於生字的識讀及生字閱讀的流暢性。在本研究中「識字能 力」指透過自編「聽音選字」、「看字讀音」、「聽音寫字」、「部件拆解」等四項 測驗之得分表現,按(答對題數)÷(測驗題數)×100%評量研究參與者對廣義 識字中生字的字形分辨、字音識讀等能力,並利用C 統計與目視分析方式了解 研究參與者識字能力之立即成效與保留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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