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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隨著科技的發展,近年來出現了各式各樣的數位產品、通訊產品。由於這些 產品的出現,使得消費者能與他人隨時隨地的相互聯絡,接收訊息等而有了所謂 的網路外部效果。本文關注的主題即是廠商如何透過此類產品所特有的網路外部 性進行訂價、選擇產品之間的相容程度以及社會福利比較。
Rohlfs(1974)最早提出通訊市場的產品具有網路外部性的特性,消費者的效 用將會因為其他人的加入而提高,而這種因他人加入產品的使用,而使得消費者 的效用得以提高的特性,稱為網路外部性。文獻上開始了對於網路外部性的討論,
而網路外部性在文獻上一般分為兩種類型來討論,一為直接網路外部性;二為間 接網路外部性,直接網路外部性如 Katz and Shapiro (1985),涂宏成 (2010)王光 正、蔡明芳與邱俊榮(2008)等文,都是在設定因產品的使用人數增加所產生的效 果,對於消費者的需求有直接的影響,使得消費者在使用時的效用增加。而在 Economides (1989)文中則是討論在間接網路外部性,此網路外部性的特性是,由 於使用者的增加,雖然沒有直接影響到消費者對於此產品的效用,但是透過其對 於產品的多樣化,如智慧型手機中,其應用軟體 app 的多樣化等附件的增加,使 得消費者對於使用智慧型手機時的效用提高。
手機在 1990 年代後期,由於價格大幅降低以及體積縮小,讓手機的用戶數 不斷的攀升,成為現代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產品之一,而大幅降價的手機讓大家 都買得起的結果,進而促使與之相伴的行動通訊業的發展,人手超過一機在現在 已經不足為奇。而本文主要想要觀察的台灣通訊市場上,其使用戶可以由圖 1-1 看到,從 2006 年到 2013 年台灣的行動通訊用戶數每年均穩定地成長,顯示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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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性被稱為網路外部性(network external effect)。Rohlfs(1974)談到在具有網路的 服務系統中存在一獨占廠商廠商,而消費者認為此項服務的價值會因為購買使用‧
外 ,其它常見的討論就是不同網路之間的相容程度(compatiblity),Katz and Shapiro (1985) 討論在廠商與廠商間究竟是否該讓產品之間能夠相容?相容或者 成本(switching cost),Klemperer (1995)文中指的是由於產品之間不相容性,一旦 選定購買了某廠商的產品以後,當轉換至另一廠商所生產的產品時,所額外產生廠商 B 的網路 廠商 A
的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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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成本。在電信業中最近廣被討論的就是政府於2005年開始規定實施的號碼可攜 服務(mobile number portatible,MNP) ,轉移時需收取手續費,且原業者不能利用 優惠來吸引消費者取消轉移的申請。由於號碼不變下可以轉換不同的電信業者,
Buehler,Dewenter and Haucap(2005)討論在歐洲由於此項政策的實施對於消費者 來說,轉置成本的下降能夠促進消費者在不同電信業者之間轉移,增加了競爭的 程度,但是由於在歐洲各國國家的規定不同,使得辦理的程序以及轉移門號所必 須等待的天數過久,讓門號轉移的比例並沒有太顯著。
轉置成本過高所產生的另一問題就是,消費者因為在轉換不同的廠商間的成 本過高,導致消費者並不會轉向不同的廠商購買,也就產生了鎖住效果(lock-in effect),廠商利用了消費者的使用習慣等不同,對個別系統的投資來套牢住消費 者,就像是微軟的windows用戶對於蘋果的OS系統因操作的不同以及習慣、介面 的不同,而選擇了繼續使用既有的系統,拒絕了不同系統的使用。
以上都是因為網路外部性所產生的各種不同層面的問題,而本文的探討重點 則在於因為廠商在不同的網路間,廠商往往對於消費者收取不同的費用,也因此 產生了不同的網路,對於消費者來說產生了不同的網路外部性,而有所謂的相容 性的問題。因此消費者對於選擇電信商的依據,除了撥打的費用以外,還包含了 廠商所擁有的技術,以及因網內與網外收費方式不同,所導致的相容性問題。因 此我們在假設電信業者對於消費者所產生的網路外部性時,討論有哪些的因素能 夠影響到消費者的網路外部性。本文以消費者使用商品與網路最常考慮到的因素,
來設定消費者產生的網路外部性,其主要包含廠商的技術、網路之間的相容性與 其他的網路使用者多寡等。
在通訊產業裡,消費者除了注重價格以外,通訊和收訊的品質也是消費者所 重視的因素,當品質(通話品質)越好時,越多的網路使用者對個別的消費者所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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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的網路外部性越高。此外在網路間相容性的部份,當廠商對消費者分別收取網 內與網外不同的費率時,由於對網外收取較高的費率,消費者對於其他的網路使 用者所產生的網路外部性,並沒有其本身所在的網路使用者使用時所來的大。本 文中利用消費者對於網內外所收的費率比例與相容性做連結,由於網內費率通常 較網外費率來的低,當網外的費率與網內的費率接近時,表示網路與網路之間的 相容性越大,網外的用戶對於消費者所產生的網路外部性也越大。
Borenstein (1985)文中討論利用消費者的效用或者偏好強度來進行差別訂價,
哪一種較有效果,端看市場的結構而定。因此本文另外考慮到台灣的電信產業中,
中華電信在市場最初為國營的獨占事業,之後於 1996 年市場開放而使有了新的 廠商加入競爭,因此對於消費者的部份,考慮到當消費者對於廠商,如中華電信 在未開放民間業者執照前,有較多的建設與使用經驗,使得消費者對於廠商有不 同的品牌忠誠度時,對於廠商的訂價策略如何改變。
當消費者網路外部性的部分建立完成後,關於廠商的部分,我們考慮廠商在 面消費者時,如何訂價以及決定與其他網路之間的相容性大小等問題。本研究假 設,有兩家的廠商分別位於市場的兩端且決定了其擁有的設備及技術,而之後兩 家廠商必須與對手廠商互相協調,在考慮在廠商之間相互溝通協調的過程中的成 本下,決定與對手廠商網路之間的相容性。在決定廠商間的相容程度之後,廠商 便消費者收取使廠商的利潤最大化的費率。
本研究發現市場上較高技術的廠商提供較高的相容性,提高價格,而擁有較 高的利潤,反之技術較低的廠商則提供較低的相容性,降低價格,利潤因此減少。
而當廠商之間協調時所產生的成本較低時,廠商將提高彼此之間的相容程度,使 得其產生的網路外部性提高,讓消費者的願付價格提高,而增加消費者剩餘以及 廠商的利潤。而若是消費者對於不同品牌間的廠商有不同的品牌偏好時,若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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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對於某一品牌有特別的偏好,廠商就能夠透過收取更高的費用,並且減少相容 程度,以提高與對手廠商之間的差異化來獲取利潤,而對手廠商也因消費消費者 的品牌偏好,減少了價格的競爭而獲取了更高的利潤。最後對於市場是否有勾結 可能使得市場上存在各種月租費專案的形式,這個部份我們也在模型的最後予以 討論。
本文的架構如下,第一章介紹了對於電信市場研究的背景與目的,第二章為 文獻回顧,簡單地介紹國內外的文獻中,有關網路外部性產品的相關性研究與分 析結果等;第三章則為模型部分的建立,透過模型了解市場上的運作情形;第四 章則整理了本研究的結論,並對於文中模型的未來可能的引申作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