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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將依序介紹研究背景與動機、研究目的及問題與名詞解釋,並 詳細的分節加以說明。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在台灣的腦血管疾病患者,於 105 年死亡率為每十萬人口之死亡人 數為 50.4 人,每 47 分 03 秒就有一人因腦血管疾病而死亡,占全國十大 死因的第四名(衛生福利部,2016)。就發生率而言,根據各國研究顯示,

55 歲以上的中風發生率平均每千人約 4.2~6.5 人。依據台灣地區中風發 生率的研究指出,36 歲以上人口的中風盛行率約千分之 16.42,若以台 灣地區 36 歲以上人口數接近一千萬,每年的中風新發生數約為三萬人,

其中包含 67%腦梗塞、14%腦出血、4%蜘蛛膜下腔出血及未被辨識的腦中 風類型(邱弘毅,2008;葉伯壽,2017)。美國心臟協會指出,2010 年 全球平均有 1,690 萬人第一次腦中風,有 520 萬人首次腦中風是小於 65 歲。而 2013 年在美國平均每 40 秒就有一人腦中風,每 4 分鐘會有人死 於腦中風(Mozaffarian et al., 2016),由此可知腦中風的危害隨時影響著 多數人的生命。

根據研究顯示,隨著年齡逐漸的增加,腦中風的發生率也隨之提高,

且在 45~65 歲開始罹患腦中風的危險性大幅增加(廖建彰、李采娟、林 瑞雄、宋鴻樟,2006)。董正珮(2015)針對腦中風患者年齡進行調查,

也發現腦中風患者年齡層多以集中在 41~64 歲者最多,且這類年齡層患 者多以中高齡為主,並擔任家庭主要經濟者。

在腦中風後主要會造成死亡及失能,而台灣每年約有一萬七千人會 因為腦中風而導致日常生活失能,是成人殘障的主要原因之一(邱弘毅,

2008)。目前全世界約有 5,000 千萬人腦中風後繼續生存下來,其中三分 之一約 1,700 萬人因腦中風而變成身心障礙者(陳昌明,2011)。腦中風

發生後的典型特徵會造成吞嚥困難、構音障礙、半側偏盲、肢體無力、

步態不穩、感覺喪失及忽略等症狀(Worp & Gijn, 2007)。也因為腦部損 傷的部位、範圍、嚴重程度不一,所造成的殘障程度亦有所不同(李金 英,2015)。其中以肢體無力最多(72.3%),其次順序為頭暈目眩(佔 23.1%)、語言障礙(佔 20.2%)、嘴角歪斜(佔 17.4%)、意識不清(佔 14.9%)、感覺異常、噁心嘔吐(佔 6.5%)、頭痛、吞嚥障礙、視覺障礙 及抽蓄等(蔡怡秀、孫明輝、陳秋美、郭憲文、洪麗珍,2003)。有關腦 中風患者因中風所造成的各種障礙情況,根據研究顯示中風後六個月內 若能積極復健是恢復功能最快的,這表示雖然中風會造成失能,也可能 遺留程度不等的失能狀態,但最終透過心理調適及復健的過程,能逐漸 回到以往的日常生活之中。蔡惠如(2014)研究也指出,中風後的因應 之道,除了積極復健外,也包含努力不成為家人負擔,雖中風後影響其 生理、心理、家庭及社會層面,但期許能趕快恢復自主能力是主要目標。

除了身體上的障礙程度外,也間接會影響到心理層面。有研究發現 在心理層面上,腦中風患者比較關心的是生產力、情緒困擾、負向情緒、

休閒功能、社會及家庭的角色等(Hsieh, et al., 2010)。且強調身體及心 理復原是分不開的,復原是能夠恢復能力去執行特定的事(Gallagher, 2010)。Moore(1990)表示自我效能就是使其從自我評估促發信念相信 自己有能力做到,就是對自己能力的一種信念。對自我能力的肯定,也 需要社會支持的協助。關於腦中風患者的社會支持研究中提到,腦中風 患者在遭受中風後要經歷一段漫長的復健過程,如果有足夠的社會支持 其心理健康問題會較少(Li, Wang & Lin, 2003)。

由於近年來醫療環境的進步,使得腦中風的死亡率逐漸下降,相對 的因腦中風而造成殘障的問題則越來越被重視,這關係著腦中風患者復 原後,是否能再重返職場就業及回到原本的生活型態。腦中風患者不論 是身體或心理恢復至某個程度時,為了不想拖累家人,會嘗試面對或改 變患有腦中風後的生活,因此當恢復到一定程度時,最終會選擇重返職

場繼續就業,所以復原後進入職場的情況,將會是腦中風患者及其家人 所會關注的議題。

研究者本身曾擔任身障就業服務員,期間接觸過不少腦中風患者在 恢復身體狀況後,有重返職場就業的需求,但仍因本身的障礙嚴重情況 不同,而影響是否能再度重返職場就業的可能。因腦中風造成重度障礙 的患者,會因為障礙嚴重而無法重返職場就業,或是本身有就業意願但 因障礙情況導致就業困難。因此激起研究者想瞭解腦中風患者重返職場 的就業歷程,讓研究者想透過腦中風患者的角度及立場,試著瞭解他們 的就業挑戰及就業困難,並且探討腦中風患者如何面對因腦中風後所帶 來的身體障礙,在這樣的重大變化之下,如何又再度重返職場就業,找 回原本的生活,並能適應腦中風後所帶來的重大改變。

根據目前國內對腦中風的相關研究,多數以腦中風的醫療照護、腦 中風患者復健治療過程、腦中風患者生活品質、腦中風家庭照顧者調適 歷程等為主要研究方向,較少以質性研究法來探討腦中風患者的就業議 題。因此期望將本研究結果能激勵腦中風患者盡早適應身體及心理上的 改變,並保有正向積極的生活態度早日重返職場就業,也期盼鼓勵腦中 風患者的家人及相關領域人員,可以瞭解除了醫療照護外,腦中風患者 還有重返職場就業的可能性。

第二節 研究目的及問題

壹、研究目的:

透過閱讀相關文獻的過程中可知,大部分的腦中風研究都聚焦在腦 中風患者的治療和復健,因此研究者想深入探討的是腦中風患者在經歷 腦中風時到腦中風後進入職場就業的整個過程,所以本研究的研究目的 如下:

一、 瞭解腦中風患者重返職場之就業歷程,以激勵腦中風患者使其

積極重返職場就業。

二、 瞭解腦中風患者重返職場時面臨的挑戰和因應方式,讓腦中風 患者得以作為重返職場的參考。

三、 瞭解腦中風患者重返職場後的獲益,並鼓勵腦中風患者及早重 返職場以促進身心調適與生活品質的提昇。

貳、研究問題

研究者根據前述所提的研究目的,試圖瞭解腦中風患者重返職場就 業的相關歷程,故提出以下問題進行探討:

一、 探討腦中風患者從經歷腦中風到重返職場的就業歷程為何?

二、 探討腦中風患者重返職場面臨的挑戰及面對挑戰的因應方式 為何?

三、 探討腦中風患者重返職場的獲益為何?

第三節 名詞解釋

壹、 腦中風患者

腦中風(stroke)指的是因為腦血管阻塞或血管破裂出血等,使得供 給血液及營養的腦部組織受損,造成腦細胞受損壞死,甚至危及生命的 狀況(壢新醫院中風醫療中心,2012)。且會伴隨感覺及運動神經等問 題產生,引發不同程度身體器官或思考能力暫時性或永久性功能喪失,

如肢體癱瘓及語言障礙等後遺症者(顏文榮,2011)。

本研究所稱的腦中風患者是根據國際分類法(ICD-10)進行定義,

其編碼為 I 60(非外傷性蜘蛛網膜下腔出血)、I61(非創傷性腦出血)、

I62(其他和未明示側性之非外傷性顱內出血)、I63(腦梗塞)、I64(未 伴有腦梗塞之其他腦前動脈阻塞及狹窄)、I65(未伴有腦梗塞之其他腦 前動脈阻塞及狹窄)、I66(未伴有腦梗塞之其他大腦動脈阻塞及狹窄)、

I67(其他腦血管疾病)、I68(歸類於他處疾病的腦血管疾病)及 I69(腦

血管疾病後遺症)等患者為此研究的對象依據,且經過復健治療後日常 生活自我照顧能力已能再回到職場就業者。

貳、 重返職場

重返職場所指的是個人面臨意外、傷病、遺傳、職災等事件而成為 身心障礙者之個人,因障礙關係而中斷其職業發展甚至失業,於復健後 重回就業場域,包括進入就業競爭市場、支持性就業及庇護性就業等,

且重返職場之形式包含相同工作相同雇主、相同工作相同雇主但調整工 作及職務再設計、相同雇主不同工作、不同工作不同雇主、不同工作再 訓練與相同或不同雇主(林淑鈴,2012),或自行選擇創業擔任雇主。

本研究對於重返職場的定義為腦中風患者重返職場時,受雇於原職場、

進入新的工作場所或自行創業者。

參、 就業歷程

就業歷程係指在取得工作前之求職探索階段、剛進入職場工作之適 應階段以及穩定就業之階段,而穩定就業應為在同一工作場所中持續一 年以上工作,並當下仍在該工作職場上工作者(林志昌,2015)。此外 就業歷程也代表「獲得工作」指的是包含工作找尋、投遞履歷、通過面 試、得到工作等,「做好工作」表示工作者與工作環境適合並達到平衡 滿足的結果(王心柔,2013),「保有工作」為全職或彈性工時以及有 薪之工作,並持續三個月以上穩定工作就業,並根據此定義進行探討腦 中風患者在職場上的就業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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