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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中風患者的生涯發展與就業歷程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三節 腦中風患者的生涯發展與就業歷程

壹、生涯發展理論

生涯是生活裡各種事件的演進方向與歷程,統合個人一生中各種職

業和生活角色,由此表現個人獨特的自我發展型式(Super,1976)。生涯 是一個人一生中所從事的工作,以及其擔任的職務角色,但同時也涉及 其他非工作與非職業的活動(林幸台,1987)。而「生涯」一詞涵蓋三 個重點為(一)生涯的發展是一生當中連續不斷的過程;(二)生涯包 括個人家庭、學校和社會與工作有關活動的經驗;(三)這種經驗塑造 獨特的生活方式(金樹人,1987)。因此生涯是一個連續動態的過程,

縱貫人一生的發展除了和工作職業相關也涵蓋人生其他層面(張衍,

2013)。

生涯選擇與決定是不斷演進的歷程,個人所追尋的生涯,不僅反映 個人當前對自己及工作世界的建構,亦反映其對未來成就與自我發展的 預期(吳芝儀,2000)。以生涯發展為取向的生涯發展理論,是以人生 各個不同發展階段的特徵與發展任務來描述生涯發展的情形(林幸台,

2007)。以下透過 Super 生涯發展理論、Hershenson 工作適應論及明尼 蘇達工作適應論作為腦中風患者生涯發展與工作適應的說明如下:

一、 Super 生涯發展理論

在生涯發展理論中 Super 的理論是最為廣泛被接受與應用,Super 於 1984 年及 1990 年以生涯彩虹理論與生涯職業發展基本主張說明生涯發 展理論的相關論點。Super(1984)提出人生是由三個層面構成整體的發 展,以時間(time)、廣域或範圍(breadth or scope)、深度(depth)來 說明生涯發展的需求。以生涯彩虹圖及生涯發展階段與發展任務可知,

Super 提出的五個發展階段,有其主要的任務,象徵著個人一生中的發展 歷程和角色,分為成長期(出生至 14 歲)、探索期(15 至 22 歲)、建 立期(25 歲至 44 歲)、維持期(45 歲至 64 歲)、和衰退期(65 歲以 上)等五個主要的階段,代表著生涯不同時期的不同發展方向和任務。

其中以職業生涯發展的階段最為重要,對照 Super 的生涯發展階段,

腦中風患者最容易患病的時期,是在建立期至維持期的階段,建立期為

25 歲到 44 歲,多數人進入工作生涯,選擇職業穩定,經由工作經驗或 訓練中得到足夠的工作能力,開始建立人生目標及基礎。之後進入維持 期為 45 歲到 64 歲,在工作上有一定地位,藉由在職訓練保持技能,改 善工作職位及努力保持地位,並面對新進人員的挑戰(劉明揚、顏士程、

鄭孟忠、陳世穎、林俊成,2014)。透過 Super 的生涯發展理論可知,

人一生中的生活階段形成一個大週期,而每個階段又劃分出另一個小循 環,小循環則打破發展任務階段需要依照一定順序的概念,強調階段間 若環境或個人發生變化,則可以形成一個或多個階段的小循環,這概念 對中途致殘的身心障礙者是相當適用(吳佩霖,2010)。

對於腦中風患者而言,因為突然的腦中風造成生活上的改變,便是 Super 生涯發展理論中小循環的產生,腦中風患者在經歷患病的同時,也 逐漸開始影響著生涯階段過程的改變,這代表腦中風疾病的產生,對於 患者必定會造成生涯發展上不同程度的影響。

二、 Hershenson 工作適應論

Hershenson 從復健諮商的角度,採用特質論的觀點,提出工作適應 論(theory of work adjustment)的兩個主軸個人與環境。此理論以少數身 心障礙者為主體所發展的職涯理論,工作適應論認為「個體」和「環境」

互動的動態發展過程,依著個人特質之工作人格包含自我概念與動機,

工作能力包含工作習慣、體能、工作相關能力及工作情境中的人際技巧,

工作目標則主要受同儕或參照團體的影響(邱永祥,2001;林幸台,

2007),以此三個發展順序,分別與環境相對應詳表 2-1:

表 2-1

Hershenson 個人與工作情境互動模式

個人次系統 工作情境要件 工作適應向度 人格(P) 工作人格 預期能力 工作角色行為 能力(C) 工作能力 能力要求 工作表現 目標(G) 工作目標 報酬與機會 工作滿意 資料來源:修改自林幸台(2007)。身心障礙者生涯輔導與轉銜服務(頁 45)。台北:心理。

Hershenson(1996)認為工作適應是以上三項個人特質與環境互動 之後的一種平衡狀況,當個體的工作人格、工作能力配合,只要其中某 一因素改變,便會促成其他因素隨之改變。工作適應層面亦可分三個向 度為工作表現、工作角色行為及工作滿意,工作表現與工作能力及工作 人格有關,工作角色行為即是工作人格反應,也與工作能力中的工作習 慣有關,工作滿意則涉及工作目標及工作人格(林幸台,2007)。

因此由 Hershenson 工作適應論瞭解身心障礙首先會影響工作能力的 發展,同時也對工作人格與工作目標造成衝擊。對於中途致障礙者的工 作適應,則與工作能力受到的影響程度、特定的工作任務,以及職務再 設計的可能性有密切關係,且障礙者需要加強工作能力或以新工作能力 替代、重建其工作人格、重塑其工作目標,此外工作情境也可能需要重 組或在設計(Hershenson,1981;Hershenson & Szymanski,1992)。

三、 明尼蘇達工作適應論

明尼蘇達工作適應論(Minnesota theory of work adjustment,簡稱 MTWA)認為選擇職業或生涯發展固然重要,但就業後的適應問題更值 得注意,尤其對障礙者而言,在工作上能否持續穩定,對其生活、信心 與未來發展都是重要的議題(林幸台,2007)。Dawis & Lofquist(1969)

認為每個人都會努力尋求個人與工作環境之間的符合性,當工作環境的 增強系統符合個人需要,即能達到個人內在滿意;另一方面其工作能力 可完成工作上的要求,即達成雇主的要求(外在滿意),則獲得留任、

升遷的機會增加,否則可能導致調職或解雇(圖 2-1)。此理論的重要觀 念為成功的工作適應可以視為個人工作人格與工作環境間能切合彼此需 求的連續過程,也可視為結果(陳靜江,2001)。

圖 2-1 明尼蘇達工作適應預測模式

資料來源:林幸台(2007)。身心障礙者生涯輔導與轉銜服務(頁 37)。

台北:心理。

因此強調個體與工作環境的互動關係,必須達到一致性的和諧,個 人的「能力」與「需求」和工作環境的「能力要求」與「增強物系統」

可以當作預測個人在工作是否適應的指標(張泓,2013)。以下就工作 人格、工作環境及工作適應三者的相互關係作為說明(林幸台、田秀蘭、

張小鳳、張德聰,2010):

1. 工作人格:由個人的能力及價值觀念來說明一個人的工作人格,

能力與個人所具備的技巧有關,價值觀念的形成則與個人的心理

需求有關。明尼蘇達工作適應理論對個人方面所強調的就是由個 人價值、需求、能力及技巧所組成的「工作人格」。

2. 工作環境:所謂的「工作環境」是指工作情境中的各種刺激,若 工作人格與工作環境之間的符合程度越高,則個人滿意度越高,

同時也能在這個工作領域裡待得較久。

3. 工作適應:工作人格與工作環境之間的適配程度,與個人的工作 適應情形有關。個人與工作之間是一個互動的關係,因此對自我 做好調適,使自己具備完成工作任務的條件,即為個人工作適應 的過程。

Hershenson 的工作適應論及明尼蘇達工作適應論是以特質論的觀點 來加以說明工作適應的問題,且其中涵蓋工作人格、工作能力、工作目 標、工作角色行為、工作滿意、工作環境及工作適應等面向,此理論認 為整個環境和個人條件的契合是非常重要的,也將復健諮商系統生態模 式的概念帶入,對腦中風患者而言,不只是討論生涯發展或就業歷程的 改變,而是連同就業後的適應問題也應一併多面向思考,如此才能深入 瞭解腦中風患者重返職場所會面臨的問題。

貳、就業對腦中風患者的意義及影響

「就業」代表一個人具有生產力,能靠自己的能力賺取薪資,是經 濟上足以獨立的個體;就業與否往往成為社會評價一個人的重要考量(陳 珮綺,2011)。就業成為現代人獲取生活資源、建立社會關係、獲得社 會認可的主要方式(王國羽、林昭吟、張恆豪,2012)。就業不僅是獲 得生活來源、保障個人及家庭生活的基本生存需要,也是融入社會、展 現自我價值的途徑(何宜岡,2014)。簡宏生(2011)認為就業對於人 的生命週期是很長的一個階段,所以工作本身不但可以賺取合理的薪資 及減少家人的負擔,同時也可從中獲得成就感與自我價值,並可以減少

對福利津貼的依賴,變得更獨立自主。此外就業也可增加經濟獨立與社 會地位,並提升自信與自我價值感;就社會成本的立場而言,重返職場 後可以降低政府的經濟補助,提升社會和經濟上的發展(Oppermann, 2004;Shames, Treger, Ring, & Giaquinto, 2007;Tsaosides et al., 2009)。

有關唐先梅與陳怡伃(2006)對罕見疾病患者進行全國性調查,發 現經濟壓力和學習成長最常是想要工作的原因,而認識朋友、社會參與、

有學習成長、獨立自主等自我實現的部分也是患者想透過工作滿足的。

透過張昭雅(2007)研究可知,投入就業市場的身障者期待自己免於成 為家庭依賴者,對工作希望從中獲得安全感,在工作中實現興趣與追尋 意義,以工作的表現挑戰身障者既定的印象,並期許自己能夠成為有用 的人。林昭文(1996)研究發現身心障礙者工作動機以生活所需最多

(59%),其次為證明工作能力(50%),顯示經濟取得是工作重要的因 素,此外證明工作能力可能意謂著社會及心理層面的需求。王育瑜(1997)

指出透過工作來獲取生存需求及證明自身能力,可做為提升生活與生命 自主的手段與目標。

指出透過工作來獲取生存需求及證明自身能力,可做為提升生活與生命 自主的手段與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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