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擬探討國小教師有效體育教學的影響因素。在本章中,首先敘述研究動機與研究 目的,並對本研究所使用的名詞加以解釋,最後將說明本研究之範圍與限制。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回顧國內歷次的教育改革與教育政策的調整,體育議題雖非主角,但也從未缺席。而在 歷經了多次的轉變後,體育教學在許多問題上似乎仍無法擺脫過去的困擾。其中最令人詬病 者莫過於「教學成效不佳」。其實不論在學術界或教學現場,每當探討到這個問題時總可以 歸結出不少的影響因素,然而普遍認為最為核心的關鍵即是──體育教師。
「教學」是一個極為複雜、多變而連續相互影響的概念與歷程,它可以由許多不同的角 度來詮釋與看待,並同時涉及「教師」、「學生」、「學習環境」、「課程」、「教材」、
「教法」、「評量」…等因素。但就本質而言,教學是「教師依據學習的原理原則,運用適 當的方法技術,指導、刺激和鼓勵學生學習,以達成教育目的的活動」(方炳林,1992),
教學中的每一項教學表現(教學行為)都是教師作決定的結果(Shavelson,1983)。就因為教師 必須解決教學中所面對的種種問題,而在教學過程中,教師確實也主動或被動地決定了這歷 程中的眾多要素(闕月清,2004)。因此,在整個教學過程中,教師扮演著重要的主導角色
(黃月嬋,1992)。
「教師」在整個教學歷程中扮演著最關鍵的因素,誠如 Siedentop(1992)所言,一位有技 巧、能激發學生學習動機的教師,在授課中能給予學生許多的練習與成長機會,並能提供豐 富完整的學習內容。因此,不論是擬定教學目標、安排學習情境、激發學習動機,或是呈現 教材、運用教學方法及評量學習結果…等,均有賴教師的教學知能與技巧。可見教師的教學
行為對於學生的學習具有十足的影響力(吳德成,2001)。而在教學過程中,教師便是透過 各種教學行為引導學生學習,以達成教學目標。因此,教師是否充分運用各種有效教學行為,
常常是增進學生學習效果的關鍵(沈連魁,2007)。故而不少有關教學成效的研究便將「教師」
視為研究核心,而「教學的成效」自然回歸於教師本身的教學行為來探討。
進一步來看,當教師一進入教室後教學活動隨即展開,教學情境中的各項人、事、物一 直對教師釋放出各種訊息,而教師依據教學情境中的各種訊息,不斷地做出判斷與決定,然 後進一步將決定付諸執行,據以進行教學(Kleven,1991)。因此,教學的進行,甚至教學是否 有成效,端視教師在教學歷程中的訊息接收、思考、判斷、抉擇與決定。換言之,如果能了 解教師教學時思考與抉擇的心理歷程及模式,便可掌握影響「教學行為」的關鍵因素。因此,
想要改變體育教師的教學行為、改善體育教學的成效甚至提昇體育教師的教學專業,首要的 關鍵便在於了解體育教師擇定「教學行為」的心理歷程及其影響因素。
社會心理學向來重視人類社會行為的解釋與預測,有關個人的想法與思考決定,例如:「
個人在做決定時受什麼因素的影響?」、「個人內心的想法如何影響其行為?」…等更是社會心 理學關注的議題之一。其中 Ajzen 提出的理性行為理論(the theory of reasoned action)與後續延 伸而提出的「計畫行為理論」 (the 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 ) 即是在建立影響個人行為的心 理因素與途徑,並期望從而預測或詮釋個人的行為,其中又以「計畫行為理論」的應用最為 廣泛。最初在 20 世紀時,計畫行為理論主要被發展到預測人民的投票行為上 (Ajzen, 1985),
其主張行為的執行或發生與否,是經由個人理性的意志所掌控,並受部分非個人意志因素的 影響。後來,計劃行為理論被廣泛地應用於研究個人採取某一特定行為時的主要理論架構,
並運用於許多領域當中,故而本研究期望能藉由計劃行為理論找出影響「有效體育教學行為」
的因素。
第二節 研究目的
基於上述研究動機,本研究擬以「計畫行為理論」為基礎,探討國小教師之「有效體育教 學行為」,具體而言:
一、本研究的目的如下:
(一)瞭解國小體育教師有效體育教學行為的現況。
(二)探究不同背景變項之國小體育教師在有效體育教學行為上的差異與相關。
(三)探討計畫行為理論架構下,國小體育教師有效體育教學行為的影響因素。
(四)檢驗計畫行為理論是否適用於詮釋國小體育教師有效體育教學行為。
二、研究問題如下:
(一)台東縣國小體育教師有效體育教學行為的現況如何?
(二)不同背景變項之國小體育教師在有效體育教學行為的各層面是否有差異與相關?
(三)影響國小體育教師有效體育教學行為的因素為何?
(四)計畫行為理論是否適用於有效體育教學行為的預測?
第三節 名詞解釋
一、國小體育教師:
指國民小學階段,「健康與體育」領域教學之教師中,實際擔任體育教學者。本研究以 台東縣國小之中實際擔任體育教學的教師為研究對象。
二、有效體育教學行為:
教學是一種專業的社會行為,而「有效教學行為」是指教師以有效的教學方法,使學生在 學習上成功、行為上表現優良,使其達到預定的教學目標(林進財,2000)。換言之,即是 教學歷程中教師展現完善之教學策略,使學生在適宜的氛圍中,有效達成教學目標的具體行 為。故而「有效體育教學行為」係指體育教師為達成有效教學所採取之實際作為,在一般通 俗的概念即為「上好體育課的行為」。本研究的操作定義為:教師在「國小教師有效體育教 學行為影響因素量表」上行為層面之得分情形。
三、計畫行為理論
計畫行為理論是1985年由美國學者Icek Ajzen 提出用來預測及解釋人類行為的一種測量 模型。其主要的基本假設為:個人的行為表現大多受理性及自我意志的控制與部份非理性因 素的影響,個人行為最主要的影響因素是「意向」,而個人行為的「態度」、「主觀規範」與「知 覺行為控制」則對其「意向」產生了主要的影響。
本研究依據計畫行為理論設計「國小教師有效體育教學行為影響因素量表」,包含「態 度層面」、「主觀規範層面」、「知覺行為控制層面」、「意向層面」與「行為層面」來分 析影響教師有效體育教學行為的因素,並據以測量計畫行為理論對教師有效體育教學行為的 解釋力。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本研究以台東縣國小體育教師為研究對象,並以自評式量表為主要的研究工具,因此在 適用對象及範圍上有其限制,研究結果無法推論至其他縣市及其他層級、領域之教師。而受 測者在填答量表時是否真實的填答及其個別差異亦會左右本研究的準確性與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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