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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古有云:「智如泉源,行可以為表儀者,人師也。」1形容具備知識及智慧,

且行為足以作為表率的人為「人師」,教師是教育工作的第一線工作者,除了傳 授知識之外,更是學生人格養成的重要推手與模仿對象,因此教師所肩負的工作 壓力自不在話下。然而隨著社會變遷與網路科技發展,現代的教師除了擔負教育 者的角色,一方面處理層出不窮的學生行為問題、親師溝通問題、推展學校行政 工作、因應教育政策變革(例如九年一貫教育、少子化與超額教師、十二年國教 課綱)重新規劃課程與增進自身的專業知能,另一方面則需處理個人家庭問題、

感情問題,以及生涯規劃問題,例如年金改革方案的制定讓教師須重新審視其未 來生涯發展與財務規劃,這些外在及內在的工作負荷、心理負荷、專業知能、人 際關係,以及學生行為都是造成教師工作壓力越來越大的因素。

雖然壓力並不全然是負面的影響,適當的壓力能有效督促或刺激教師自我成 長,但若壓力超過自身條件得以負荷的狀態,使教師無法有效的自我因應及調 適,將會嚴重影響身心健康和工作表現,甚至形成工作倦怠(job burnout),容 易失去對學生的關心、情緒控制不佳,以致發生教學偏差行為,並且導致身體、

心理及情緒的嚴重不良症候,嚴重者甚至可能導致憂鬱,其結果除了影響教師自 己身心健康外,也影響教師教學的效能,進而影響學生的學習效果和人格的發展

(吳宗立、林保豊,2003)。游森期、余民寧(2006)曾調查全國中小學教師的 的憂鬱傾向,發現在流行病學研究中心憂鬱量表(Center for Epidemiological Studies Depression, CES-D)上被視為憂鬱傾向的高危險群佔全部有效樣本數的 24.1%,臺北市教師會及臺北市教師職業工會於 2011 年調查臺北市教師憂鬱傾 向,發現 36%的教師有憂鬱傾向2,顯示教師面對自身的工作角色負荷著相當程

1 出自韓嬰《韓詩外傳》卷五。

2 臺北市教師會(2011 年 9 月 28 日)。臺北市教師會「臺北市教師憂鬱傾向調查」新聞 稿。2020 年 5 月 1 日,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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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的身心壓力,因此,如何強化教師的心理支持,給與教師諮商輔導的管道是吾 人必須重視的課題。

然而國內教師的支持系統並不多,雖有教師會與教師職業工會協助爭取權 益,但面臨教學現場的困擾時,只能尋求同儕或友好同事協助,協助資源有限。

基於幫助老師就是幫助學生的理念,教育主管機關應設法協助教師回應心理壓力 以提升教師心理健康素質,對於教學品質、輔導學生的品質均有所助益,且依目 前探討教師工作壓力、工作倦怠及憂鬱關係的相關研究,教育主管機關或學校應 提供教師工作諮詢、心理諮商輔導的管道或課程以紓解教師壓力、調適情緒,提 供教師遭遇困境時有得諮商對象和管道已成普遍共識3。儘管行政院於 2013 年函 頒「行政院所屬及地方機關學校員工協助方案」,責成各機關學校加強推動諮商 輔導以健全員工健康,教師亦為方案服務對象之一,該方案推行至今已滿 6 年,

除中央各部會,各縣市政府亦依前述方案各自發展其員工協助方案,惟林家興

(2015)指出因資源、預算編列與規劃辦法的不一致,導致公務機關員工對於員 工協助方案的使用率非常低,對於員工協助、心理支持的成效有限,且教師的職 業特性不同於其他公務人員,員工協助方案之設計應符合教師需要,才能貼近需 求、理解困擾,真正達到協助目的。於此同時,2019 年 5 月 10 日,立法院三讀 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並無異議通過增訂第 33 條第 4 項:「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各 主管機關應建立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協助教師諮商輔導;其辦法由各該主管 機關定之。」確立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的政策方向及授權。

教育部依授權於 2020 年 6 月 28 日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 http://www.tta.tp.edu.tw/1_news/upload/1000927%E6%95%99%E5%B8%AB%E6%86%82

%E9%AC%B1%E6%8C%87%E6%95%B8%E6%96%B0%E8%81%9E%E7%A8%BF.pdf

3節錄自天下雜誌 694 期(2020 年 3 月 23 日)。頂大學生接連自殺 青年憂鬱症:最燦 爛的年華,最心痛的損失:「憂鬱症已經是每一個人都必須學習的課題。從 18 歲到 35 歲的年輕世代,幾乎每一個人都說得出朋友罹患憂鬱症,每一個人都親身見證或聽聞至 少一個悲傷的故事。從 2018 年的全國自殺通報可以看出端倪:超過 3 萬 3 千人次嘗試 結束自己生命,達到近 12 年來的巔峰。若從年齡分析,企圖自殺者以 25 到 44 歲最多,

15 到 24 歲成長率最高」。2020 年 7 月 9 日,取自:https://www.cw.com.tw/article/5099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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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體系設立辦法」(以下簡稱設立辦法),以提供教師專業諮詢、諮商輔導、心理 危機介入與支持之相關服務,來協助處理並回應教師的心理壓力。教師諮商輔導 支持體系之建立與法制化如同回應著教師、相關教育研究人員,以及社會長久以 來的期待,爰此,探究該設立辦法的規範內容為何?與現有的教師支持系統有何 不同?則是本研究的研究動機。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

因教師法修法而制定的「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是為了回應目前教師所遭 遇的問題與挑戰,為以往較不受重視的成人心理輔導建立專屬的服務與流程,其 消極性目的為遵守教師法規定而必須訂定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以協助教師諮 商輔導;積極性目的則是希望透過安頓教師的身心,使其心理壓力或心理危機不 致影響生理,藉由教師諮商輔導體系的協助,回復到壓力或危機發生前的水平,

讓生活回歸正軌並重拾繼續前進的動力,將有助於提升教育品質。

現今有關教師之心理諮商輔導系統雖不普及,且多透過各中央或地方政府之 員工協助方案提供服務,諮商輔導的效果、時間、次數皆有其限制,也可能無法 真正回應教師在教學現場所受到的壓力,輔導效果往往事倍功半,且教師可能擔 心因為求助於心理諮商被貼標籤,而放棄體制內的求助管道。基此,本研究首先 欲探討現行教師支持體系與我國員工協助方案的運作方式、執行成效,接著探討 以往直轄市、(縣)市政府的教師諮商輔導實施經驗,再檢視教育部建立教師諮 商輔導支持體系之法規命令及相關要點,最後聚焦討論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 體系設立辦法之主要規範內容,並將其與員工協助方案及其他主管機關辦理教師 諮商輔導支持體系之運作模式逐一比較,以釐清政策制定過程中政府與其他政策 參與者在訂定過程中的互動,及對最後政策產出的影響,並藉此瞭解教育部教師 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與其他現行政策的關鍵差異及共同關注之議題。故本研究主要 的研究問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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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員工協助方案的運作方式、執行成效為何?與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的差異 為何?

二、直轄市或縣(市)的教師諮商輔導實施經驗為何?

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之主要規範內容及運作方 式為何?

四、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規範內容以外之相關重要 議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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