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藝術,大眾總是覺得這是感覺(Sense 或 Feeling)的世界,由於研究者本身的興趣 與平日所接觸的事務,在相同的經驗與體會之下瞭解到這些人除了在這些難以言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一、研究定位

一個音樂性廣播節目的誕生,必定經過節目的企劃、錄製與播放,在這樣的 過程中,DJ 的節目內容就是電台的門面,憑借其對音樂獨到的見解,在空中為 聽眾服務;本研究選取在流行音樂類型電台工作的 DJ 為研究對象,並以

Sonnenwald 對情境的觀點,結合 Krikelas 的資訊尋求行為模式,探討流行音樂類 型電台 DJ 在不同情境中所展現的尋求行為,以及在各種情境中所需求的資訊定 位及產生的資訊需求的類型(立即性及延遲性),進一步探討 DJ 內在與外界的音 樂資訊來源、搜尋歷程和策略。

二、研究目的

應用 Krikelas 的資訊尋求行為理論對流行音樂廣播電台 DJ 進行描述,從中 瞭解 DJ 的資訊需求形態、探索 DJ 搜尋音樂性資訊的策略與 DJ 資訊的來源與種 類,並以結果檢視 Krikelas 理論模式與 DJ 資訊尋求行為間的異同,進而歸納出 DJ 資訊尋求行為的特質,為音樂相關機構在音樂性資料收藏上提供徵集與典藏 的參考。

三、研究問題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本研究受限於研究者本身的能力,研究的範圍與限制如下:

一、 本研究的樣本僅限於流行音樂類型電台音樂節目 DJ 為限,不包括非音樂 節目或其他類型電台、甚或一般綜合性廣播電台的工作者。

二、 本研究係探討流行音樂類型電台音樂節目 DJ,為描述型研究,不擬推估 一般大眾在音樂方面的資訊行為。

三、 本研究定義流行歌曲為發行一年內播放頻率極高,而在一年之後則以大眾 琅琅上口的「通俗音樂」形式存在,音樂種類涵蓋重金屬(Heavy Metal)、

搖滾(Rock)、鄉村(Country)、嬉哈(Hit Hop)、饒舌(Rap)、民謠(Folk)、爵 士(Jazz)、R&B、電子( Electronica)、校園名歌、電影配樂等樂種,並且不 做語文與地域上的限制,是以台閔歌曲亦在範圍之內,以此定義與古典音 樂作出區隔。

四、 限於研究者的語文能力,本研究之參考文獻及相關資料僅限於中文及英文 文獻。

第四節 名詞解釋

一、資訊行為:

T.D. Wilson 在 Human Information Behavior 中針對「資訊行為」給與定義如 下:「使用者對使用資訊來源、管道等相關行為的總和。包括了主動與被動的資 訊尋求與資訊使用,因此它也包括了與他人之間面對面的溝通、及被動的資訊接 收,諸如看電視廣告,或沒有任何意圖的資訊給予等。」(Wilson, 2000);而 Pettigrew 等人(2001)則回顧 1980 年至 2000 年間,諸多資訊行為研究,進一步將資訊行為

種情況下,引發人們找尋資訊的動機及如何找到所需要的資訊,並判斷找到所需 資訊的相關性,進而使用及利用資訊的一個過程。」是以本研究綜合上述學者對 於資訊行為的看法,認為「資訊行為是使用者研究的一環,涵蓋使用者與資訊來 源、管道之間所有的互動行為;其中涉及對資訊的需求、尋求、給予、判斷及使 用」。

二、資訊尋求行為

本研究所定義之資訊尋求行為建基在 Krikelas 的資訊尋求行為理論,包括資 訊收集、資訊給予、立即性需求、延遲性需求、內在來源(個人直接觀察、記憶 操作、私人檔案整理)與外界來源(人與人之間的直接對話、資料查找)等元素。

資訊收集(information gathering)乃是個人持續地注意某類資訊,以保持自身 認知的新穎,另外,Krikelas 認為資訊給予(information giving)是一種溝通的模式 (communication modle),在資訊尋求的過程中一定含有針對未來發佈、交流訊息 之目的,否則該資訊尋求行為是微弱的,而 DJ 透過廣播播送流行音樂與相關資 訊即為強烈的資訊給予;不論資訊收集或是資訊給予,都是引起資訊需求的動 機,在不同的情境與環境中而產生不同的資訊需求,一般來說,資訊收集屬於滿 足延遲性資訊需求的行為,而資訊給予則會產生立即性的資訊需求。

在立即性的資訊需求下,個人會決擇獲取資訊的來源,Krikelas 的論點中,

將資訊來源分為內在與外界兩方面,其中內在的資訊來源如:個人直接觀察 (Direct observations),乃一個人在面對問題時,將現實狀況與過去累積的經驗作 連結,同時將儲存在自己記憶(memory)中的資訊加以創造;私人檔案(personal files)則是個人在面對問題時,與自己收藏的書籍、媒體作互動,這樣的互動有賴 於平時的收集與整理。外在的資訊來源則包括:人際間的直接互動與文獻記錄的 查找。

透力、產品生命週期短等特性的音樂。流行音樂為鎖定特定的年齡層與族群並透 過電影、廣播、電視等大眾傳播媒體傾銷傳送,成為閱聽人生活的一部份。(陳 友芳,民 88;鄭夙娟,95;林建宏,民 90;李逸歆,民 89)

四、流行音樂類型廣播電台

音樂類型廣播電台,係針對目標聽眾群對特定類型音樂之喜好為訴求,使 用性質鮮明的音樂,適度的搭配上所需要的各種資訊,將其以一定的比例配置,

呈現出最能滿足聽眾收聽需要的節目內容與風格,藉以形成區隔化、焦點化的經 營及定位策略。 流行音樂類型電台即為在一週節目規劃上以呈現流行音樂為主 體的音樂類型廣播電台。(陳東園,民 91;黃雅琴,民 87;莊克仁,民 85)

五、DJ

英文 Disc Jockey 的簡稱,在無線電廣播、電視、唱片伴奏舞廳或其他舞廳 中播放音樂節目的主持人。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唱片音樂節目成為美國許多廣播 電台的經濟基礎。廣播的方式一般是由節目主持人介紹並播放唱片,每間隔一段 時間就會進行一些非正式的即興談話。這種節目的設想起源於 1930 年代,到了 50 年代,由於唱片音樂節目主持人在聽眾中牢固地樹立了自己的威信,在那時,

任何一張唱片的成功與否,要看它是否得到唱片音樂節目主持人的青睞。除了少 數舞蹈演出之外,唱片音樂節目主持人的形式在電視上始終不如在廣播中那樣流 行。(Encyclopaedia Britannica, 1990)

在音樂產業中,廣播電台一直是唱片公司新片發行時的行銷重點媒介,透過 廣播無遠弗屆的特性,音樂電台在主導音樂市場的流行文化方面扮演了很重要的 角色,而 DJ 在這樣的環節中,無疑是一個有力的推手,DJ 所展現的選曲偏好、

興趣、生活分享,深深影響著青少年的消費觀念及生活態度,甚而創造流行音樂 產業的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