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討論與分析
5.2 專家訪談問卷分析
5.2.2 績效評估項目之重要性分析
本問卷主要目的在確認績效評估之項目是否為專家所認同,問卷內容考量促 參案執行過程之全生命週期,以及文獻回顧之結果,分為四大部分,包括:興建 期、營運期、服務滿意度及營運整體評價等,並於四大部分再細分成16 項績效評 估指標項目。
依其重要性分為非常不重要、不重要、沒意見、重要及非常重要等5 個選項,
分別給予1 至 5 分,經統計分析結果如圖 5-7 所示。在 16 項績效評估指標項目中 大部分分數皆落於4 分以上,其中,施工品質指標(主管機關開罰紀錄)、實驗室 運作指標(實驗室運作能力:每月完成實驗室採樣分析)、營建署滿意度指標(每半
10.7%
7.1%
42.9%
32.1%
7.1%
0.0% 10.0% 20.0% 30.0% 40.0% 50.0%
中央機關 縣市政府 民間機構 顧問機構 施工廠商
公司屬性
32.1%
57.1%
7.1%
0.0%
3.6%
0.0% 10.0% 20.0% 30.0% 40.0% 50.0% 60.0%
5年以下 6-10年 11-15年 16-20年 20年以上
污水下水道工程之資歷
年輔導考核一次)及主辦機關滿意度指標(每年 2 次內部評鑑及 1 次外部評鑑)
等4 項略小於 4 分。
在專家問卷訪談過程中,有部分專家提出其他績效評估之項目,如:興建期 之興建指標是否需將「公共安全及環境保護」、「全民督工」、「非可預期障礙排除 能力」及「違建拆除執行情形」等,分別獨立另成一項績效評估指標;經評估「公 共安全及環境保護」已屬於「施工品質指標」;「全民督工」屬於「民眾滿意度指 標」;「非可預期障礙排除能力」屬於「優良事蹟指標」;最後「違建拆除執行情形」
非屬於民間機構之工作,無須納入。營運期之營運指標是否需將「廠區環境及安 全」獨立另成一項績效評估指標,經評估此項應屬於「維修指標」之範疇。服務 滿意度是否「增列其他利害關係人」如:民意代表、里長、鄰長等作為服務滿意 度之績效評估指標,經評估「民眾滿意度指標」應已包括所有利害關係人;營運 整體評價指標是否增列「水回收再利用情形」、「內部員工教育訓練」及「承諾回 饋事項執行度」,分別獨立另成營運整體評價之績效評估指標。其中「水回收再利 用情形」非屬契約要求,目前尚不納入考量,「內部員工教育訓練」及「承諾回饋 事項執行度」皆屬於「優良事蹟指標」。
經以上研析,表示前節經文獻分析結果所選出之16 項績效評估指標項目,專 家咸認為此16 項績效評估項目是完整且有其重要性。
圖 5-7 績效評估指標項目之重要性
4.18
4.18
4.25
4.04
3.82
4.36
4.36
4.11
4.18
3.93
4.21
4.14
3.43
3.89
4.18
4.11 - 1.00 2.00 3.00 4.00 5.00
水資中心興建指標(水資中心興建進度)
管網興建指標(管網興建進度)
用戶接管指標(用戶接管進度)
施工品質指標(主辦機關依契約7.2.4開立 施工品質之缺失單)
施工品質指標(主管機關開罰紀錄)
處理效能指標(符合放流水標準:BOD5小 於20 mg/l)
處理效能指標(符合放流水標準:SS小於 20 mg/l)
維修指標(水資中心維護情形:每月依整 體維護計畫執行)
緊急應變指標(緊急應變處理情形)
實驗室運作指標(實驗室運作能力:每月完 成實驗室採樣分析)
民眾滿意度指標(1999處理時效於1小時到 場處理並回報主辦機關)
民眾滿意度指標(經確認為民間機構之疏 失)
營建署滿意度指標(每半年輔導考核一次)
主辦機關滿意度指標(每年2次內部評鑑及 1次外部評鑑)
契約執行指標(主辦機關依契約開立(不含 施工品質)之缺失單)
優良事蹟指標(如:獲獎、睦鄰、公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