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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分布狀況與居住安排之關係 ─「與子女同住」之探討

第四章 實證結果分析

第二節 老人分布狀況與居住安排之關係 ─「與子女同住」之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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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老人分布狀況與居住安排之關係 ─「與子女同住」之探討

從以上得知健康影響到老年人的分布狀況,也就是說年輕老人因健康狀態良 好分布情形較為分散,而老老人因為健康衰退需他人照顧,因此在地理分布上是 較為集中的,而根據歷年的老人居住安排情況發現老年人的居住選擇還是以「與 子女同住」為多,在 2008 年中老年狀況調查資料中的老人居住情況可以看到不 管是年輕老人、中年老人或是老老人其與子女同住的比例都超過一半,老老人則 是略多於其他兩階段的老人群體(見表 4-3),因此接下來的討論重點便放在老人 分布情形改變了是否是為了與子女同住以尋求協助。

從圖4-3的居住形式分布圖可以清楚的看出「與子女同住」和「與配偶同住」

這兩種居住形式的分布式較為分散的,而「獨居」以及「與親友同住」這兩種居 住形式的分布則是比較集中在都市地區,從這樣的分布情況來推斷,這可能是因 為居住在都市地區的老人,他們可以有較多的機會接觸到正式的社會支持及援 助,以彌補非正式支持缺乏的情形,因此單獨就居住安排的分布狀況來看的話,

「獨居」和「與親友同住」這兩種老人居住型態大多是集中在都市地區的。若將 居住安排選擇與老人健康狀況一起反應在GIS臺灣地圖看其分布狀況,則發現居 住安排的分布情形會有所不同,從圖4-4可以發現在老人健康狀況為輕度失能障 礙時 (也就是當ADLs為1-2分),其四種居住選擇獨居、與子女同住、與配偶同住 以及與親友同住分布狀況相較於老人健康狀況為重度失能障礙時的四種居住狀 況分布 (見圖4-5)是較為分散,也就是說當老人處與低度照顧需求時,他們對於 正式的社會支持的關注較低,因此不會集中住在都市地區;然而當老人健康狀況 衰退到無法自行處理家務,需要他人幫忙照顧時不但居住型態會有所改變,其分 布狀況也會往都市地區集中,從圖4-5老人健康狀況為重度障礙時 (也就是當 ADLs為5-7分)的四種居住狀況分布,可以看出當老人健康狀況不佳時,其獨居、

與子女同住、與配偶同住以及與親友同住這四種居住型態的分布狀況都是往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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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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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5a) (圖 4-5b)

註:此分布圖為「獨居」 註:此分布圖為「與子女同住」

(圖 4-5c) (圖 4-5d)

註:此分布圖為「與親友同住」 註:此分布圖為「與配偶同住」

註:1 dot=100 person

圖4-3 居住安排分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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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4a) (圖 4-4b)

註:此分布圖為「獨居」 註:此分布圖為「與子女同住」

(圖 4-4c) (圖 4-4d)

註:此分布圖為「與親友同住」 註:此分布圖為「與配偶同住 註:1 dot=10 persons

圖4-4 老人健康狀況為輕度障礙時四種居住安排分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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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5a) (圖 4-5b)

註:此分布圖為「獨居」 註:此分布圖為「與子女同住」

(圖 4-5c) (圖 4-5d)

註:此分布圖為「與親友同住」 註:此分布圖為「與配偶同住」

註:1 dot=10 person

圖4-5 老人健康狀況為重度障礙時四種居住安排分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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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圖 4-3、圖 4-4 和圖 4-5 這三張分布圖的結果,更能夠確定健康因素會影 響老年人的分布狀況,也就是當老年人身體健康出現問題時,他們為了尋求良好 的照顧資源以及照顧協助,便會逐漸的往台北、台中以及高雄這三個擁有較多照 顧資源的都會地區作集中,這也意謂著健康狀況不佳的老人,他們都需要正式支 持;而選擇與子女同住的老人其分布狀況集中在都市地區的另一個解釋因素,則 可能是因為其子女大多是在都市地區工作,居住於都市地區,因此老人與子女同 住的分布狀況會有集中在都市地區的趨勢。

再從老人居住選擇狀況來看,表 4-3 為 2008 年年輕老人、中年老人以及老 老人三個群體老人的居住安排分配,從這實質的老人居住安排模式中可以發現,

老人與子女同住的比例超過五成,到了老老人階段與子女同住的比例成長到將近 六成,顯示出老人主要尋求的支援還是以子女為主要,然而在表中還需要注意到 另一個現象,那就是當老人年紀增長他所選擇獨居和住進安養機構的比例也隨之 增加,這似乎顯示了當老人們年紀越長,健康狀況逐漸衰退,他們不再只是選擇 由子女來照顧,他們也會尋求正式的社會支持。由此表也可以清楚的看出三個階 段的老人,其居住安排的選擇有明顯的不同,年輕老人在選擇與配偶同住的比例 上是高過老老人許多的,而老老人在與子女同住、獨居以及住進安養機構的比例 是高於年輕老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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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4-6 85歲以上「與子女同住」的老人在各鄉鎮的比例

註:比例圖為各縣鄉鎮「與子女同住」之老老人人數/各縣鄉鎮所有老老人人數。

再從表 4-4 的邏輯迴歸分析來檢討性別、年齡、健康狀況、居住地區、教育 程度、婚姻狀況以及經濟來源等變項對於老人是否與子女同住各自具有影響力。

所分析的應變數為是否與子女同住,如為與子女同住之老人,給予代號 1;否則 為 0。自變項就是上述的七個變項,而這七個自變項全採二分法。男性,75 歲以 上,健康狀況不佳,居住地為都市地區,教育程度在高中或以上教育程度,婚姻 狀況為已婚有偶,經濟來源屬於獨立型之老人給予代號為 1,其餘為 0。表 8 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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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性別、年齡、健康狀況、居住地區都對是否與子女同住具有顯著正影響力,也 就是說男性,年齡在 75 歲以上,健康狀況不佳,居住在都市地區的老人,其與 子女同住的機率較高。而這幾個變項都採用二分法,係數是可以相比的,其中以 健康狀況的係數最大,居住地區居次,性別第三,年齡最後,這顯示了健康狀況 不佳的老人更需要子女的協助。

Likelihood Ratio=78,668 , p-value<0.0001 Score=77,589 , p-value<0.0001

Wald=75,681 , p-value<0.0001

註:*P<.05;**P<.01;***P<.001

從以上可以推論出健康狀況不佳的老年人通常是在老老人的階段,他們因為 健康的衰退以致於無法自行照顧自己,再加上大部分配偶都已過世,因此被迫於 尋找他人的照顧協助,子女通常會是老人們的第一選擇,然而如同工業化理論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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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及的,一個國家或地區的工業化會促使年輕人傾向於遷往都市就學或就業,並 可能在都市地區居住甚至結婚生子,在台灣也出現大部分的年輕人因為工作的關 係選擇居住在都市地區,因此當老年人選擇子女為他們優先可以依賴的人時,他 們便也會遷移到都市,造成分布趨於集中的現象,這種現象在之前的研究成果中 便清楚的呈現並解釋過了;而老人分布從分散到集中的改變是否是為了與子女同 住以尋求協助呢,從分析中可以得知健康狀況的不佳和居住在都市地區的老人與 子女同住的機率較大,再加上分布圖中顯示在老老人階段中與子女同住的比例在 都市地區是較高的,在文獻中也有許多研究結果呈現老人因健康惡化而選擇遷徙 到與子女居住地較近的地方居住或與子女同住,如 Silverstein (1995)認為當老人 健康情形惡化和寡居這兩種狀況都有的時候,居住靠近子女或是與子女同住的機 率更是會大大的提升,楊靜利(1999)其指出年紀愈大、喪偶者與子女同住的意 願是較高的,再來就是 Litwak 和 Longino(1988)所提出老人遷徙的三階段模式 中,在第二以及第三階段老人的遷徙,主要是因為老人的健康狀況衰退而進行的 搬遷,其選擇的主要居住型態則是與子女居住或是鄰近子女居住地區的居住,因 此本研究者認為在台灣老人健康狀況的惡化造成了老人分布狀況的改變,而分布 狀況從分散到集中這樣的變化,主要是因為老人為了與子女同住以尋求幫忙而產 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