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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下整體面臨問題

第四章 氣候變遷下技術移轉面臨之問題與可能之解決途徑

第二節 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下整體面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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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開發中國家所需要的氣候減緩和調適技術,藉由調控對此項目的私部門投 資,來擴大投資規模。然除了波茲南計畫之外,全球環境機構尚有其他非波茲 南計畫的相關技術移轉計畫。於單純相關技術移轉計畫中,資金不明確的問題 持續存在,一方面已開發國家不願提供具體承諾,另一方面開發中國家也無法 具體提出資金需求,造成資金缺口的長期問題無法解決。

又在清潔發展機制下,其目的即在促進附件一國家與非附件一國家合作進 行減量計畫,希望能夠鼓勵減量成本較高的已開發國家以資金援助並移轉技術 至減量成本低的開發中國家,促成溫室氣體減量目標。就清潔發展機制計畫本 質而言,以蛻變為商業行為而非援助行為,對於投資廠商而言,具有遵行成本 有效性及開發清潔生產技術利基之誘因;對被投資廠商而言,具有可以引進資 金與新技術的雙重利益。然,該如何有效提昇投資廠商的投資與開發新技術意 願,仍舊是一大問題。

第二節 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下整體面臨問題

整體而言,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下技術移轉面臨的問題可分為下列幾 項。

壹、 組織問題

目前於氣候變遷綱要公約下的組織架構相當複雜,包括:技術執行委員會、

氣候技術中心與網絡、長期合作行動特設工作小組(Ad-Hoc Working Group on Long-Term Cooperative Action, LCA),以及技術移轉專家小組(Expert Group on Technology Transfer),有眾多組織、機制及專家小組同時在處理與技術移 轉相關議題。卻會造成職掌與分工不明確的問題,造成技術評估等單一事件有 多個機構同時在執行。另一方面,由於欠缺有效監督單位,各組織現行運作狀 況與當初設立之目的與目標是否確實執行也無法有效進行確認。再者,目前組 織的運作模式過於單一,所謂「技術移轉」的概念,事實上具有其多元性,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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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組織下,透國技術需求評估清單,尋求相對應技術的模式外,尚有其他可 行方式。

貳、

資金不明確

對於開發中國家而言,已開發國家的提供資金與技術,對其建設與提升減 緩和適應氣候變遷能力,至關重要。也是其未來加入具法律約束力新氣候協議 時,訂定多少減量目標之關鍵。因此在多次締約國會議中,資金與技術議題特 別受到開發中國家重視與極力爭取,相形之下,已開發國家則多閃避或拖延。

根據 2009 年哥本哈根協定和 2010 年坎昆協定,已開發國家應在 2010 年至 2012 年間出資 300 億美元作為快速啟動資金,在 2013 年至 2020 年間每年提供 1000 億美元長期資金,幫助開發中國家應對氣候變遷。此外,2010 坎昆會議通 過成立綠色氣候基金。2011 年德班氣候大會則通過決議,啟動綠色氣候基金。

但截至目前為止,綠色氣候基金仍是一個空殼。

已開發國家不願意在資金上做出具體承諾,並試圖早早結束 LCA 的談判,

以便儘早進入德班的談判,以把所有國家納入一個有法律約束力的新協議中。

然而,已開發國家對如何實現到 2020 年每年籌集 1000 億美金及 2012 年以後如 何交付的問題一直閃爍其辭。沒有一個已開發國家有意願達成共同的承諾來確 保公共資金的標準有所增加。只有一些已開發國家承諾向綠色氣候基金注資,

最後結果只有德國、英國、瑞典、丹麥和歐盟委員會宣布到 2015 年的具體融資 承諾共約 60 億美元。而美國未做出任何具體承諾。

已開發國家欲以資金與技術的提供,做為新協議的談判籌碼,如要求開發 中國家尤其是中國、印度等新興國家提高減排目標等。而中國等開發中國家則 表示於新協議談判之前,要求已開發國家實踐資金與技術提供的承諾,尤其是 對 2020 年以前每年提供 1,000 億美元的長期資金承諾。結果資金議題於多次談 判下,仍未有具體結果,此議題依舊成為技術移轉的極大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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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智慧財產權問題

智慧財產權於技術移轉過程中扮演的角色一直備受爭議。85在哥本哈根會 議談判之前,許多開發中國家便持續表達在技術移轉框架下的智慧財產權規範 應有所調整。86

開發中國家以及低度開發國家於降低溫室氣體之排放量無法有顯著的成效,

其中一個原因是被認為是由於專利權的保護,尤其是在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 權協定生效後,要求會員眾多之世界貿易組織之成員均需給予一定程度之智慧 財產權保護,使得已開發國家之外者對於取得即使用環境無害技術有極大困難。

然,科技較為進步的工業化國家有時會擔心因為相關合作,會因為被協助的國 家欠缺對智慧財產權之保護,或是保障不似工業化國家之周全,導致其權利受 損,結果就降低了合作的規模與頻率,而使公約目的無法完成。

以專利權為例:由於專利法制的建立與專利的保護屬於各國內國法制建設 的一部分,各國在其主權與司法管轄權之內還是有獨立自主的空間,致而產生 專利保護不一致的現象,譬如說:許多開發中國家或是低度開發國家本身因為 市場規模太小,或是因為技術與製造能力不足,所以沒有專利法制建置的必要 或是計畫,也沒有相關人才或觀念,以建置專利或是其他相關智慧財產權的法 制。

根據世界銀行(World Bank)的調查報告,高收入國家中每一百萬人即有 331 件專利,中高收入國家為 91 件,中低收入國家為 46 件,而低收入國家僅 有 3.5 件,顯示目前全世界的專利集中於高收入國家之中。87在涉及環境無害技

85 Dominic Marcellino & Christiane Gerstetter, Technology Transfer in the International Climate Negotiations, ECOLOGIC INSTITUTE (Feb. 5,2010),

http://www.ecologic.eu/sites/files/project/2013/8208_Ecologic_Technology_Transfer_Final.pdf.

86

87 World Bank, Global Economic Prospects 2008: Technology Diffusion in the Developing World, available at http://siteresources.worldbank.org/INTGEP2008/Resources/complete-report.pdf (last visited July. 18, 2014).

88 UNDP, Technological Cooperation and Climate Change, available at

http://www.undp.org/content/dam/undp/library/Environment%20and%20Energy/Climate%20Change/c limate_change_report_30-11-2011.pdf (last visited July. 18, 2014).

89 United Nations, 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Rio de Janeiro, Brazil, June 3-14. Report of the 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Annex II: Agenda 21. U.N. Doc. A/CONF.151/26, Vol. III. United Nations, New York, available at:

http://www.un.org/documents/ga/conf151/aconf15126-3 (last visited July. 18. 2014).

90 WTO, Council for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Contribu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to Facilitating the Transfer of Environmentally Rational Technology, IP/C/M/585,

¶ 12.

91 Lee Branstetter, Raymond Fisman & C. Fritz Foley, Do Stronger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ncrease International Technology Transfer? Empirical Evidence from U.S. Firm-Level Data, 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321 (2006), available at

http://repository.cmu.edu/cgi/viewcontent.cgi?article=1042&context=sds (last visited July. 18, 2014).

92 Pamela J. Smith, How do foreign patent rights affect U.S. exports, affiliate sales, and licenses?, 55(2) J.INTL ECON.441,418(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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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以營業秘密為例,舉例而言,某些未公開之資訊是因為工業化國家擁有 較高之科技與技術、財力所多方收集而來,進而分析研究而成為某工業化國家 所持有之未公開資訊。但這些資訊卻是和各國的調適活動或調適技術有密切相 關連,特別是相關於糧食或是人類健康的調適議題等。有可能發生各國因為對 於未公開資訊的保護程度不一,而減緩各國從事調適活動之交流或合作,甚至 發生刻意隱瞞或不揭露致使其他國家受害之情形發生,所以未公開資訊之保護 可能會與氣候變遷之減量與調適行動有關連。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