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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職務編排的意涵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研究旨在探討臺中市國民小學教師職務編排知覺與工作投入之關係。本章 為研究前針對相關的文獻資料所做探究與分析,以作為本研究的理論基礎。本章 分為三節,第一節闡釋職務編排的意涵,第二節討論教師工作投入的意涵,第三 節探討相關研究。

第一節 職務編排的意涵

因為社會快速變遷,學校組織的結構和功能也跟著日益的繁雜,因此學校要 充分的發揮效能,便需要學校教師們來各司其職擔負起學校裡不同的職務;不同 的人員與職務便組成了學校組織的架構。本節共分為職務編排的意義、職務編排 的決策、職務編排的方式及教師職務編排知覺之內涵等四部分來探討。

一、職務編排的意義

「職務」就是指人們在擔當某一職位時所應負責完成的工作任務及其內容。

教師職務是為因應學校這個行政組織所需之工作內容而產生的職缺。學校組織的 結構是固定的,用「人」來運作、經營,組織才能發揮其功能和目標;所以,組 織要善用人員,來執行每個職位上的工作(謝文全,2003)。國民小學教師的職務 工作內容乃是依據國民教育法、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準則及學校教師聘 約準則等相關法規所制定的。嚴保江(1973)提出人都有個別的差異,教師也不 例外,諸如:專長、能力、興趣、耐心、責任心、專業精神、以及閱歷、經驗、

觀念、修養、抱負等。如何能使各盡其才?又如何能截長補短?讓學校組織健全 完善,發揮高度的工作效率,都有賴於國小職務之分配。所以教師的職務編排對 學校而言是相當重要的。

教師藉由適當職務編排達到能發揮其專長,使行政或教學順暢且有效益,這 是教師職務編排重要的意義。對於職務編排有以下三位研究者提出他們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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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子龍(2005)提出教師職務編排就是依據教育原則,運用有效及科學方法,對 於教師與教師所擔任的職務,作最妥善而適當之安排,以促進教育進步,達成教 育目標的一種歷程。賴靖玫(2008)提出教師職務編排是學校為了要保障學生學 習權利兼顧教師權利,並使學校行政運作有效能,所做的教師職位安排,以期學 校能達到有效教學。行政主管會按照每個教師的專長和人格特質,安排適當的職 務。依職務可分為主任、組長、導師及專任教師。施霽倚(2012)提出教師職務 編排是指國民小學的教師,在該學年度結束之時,學校基於行政組織運作及教學 任務推展考量下,在尊重教師意願與教學專業自主下,編排下學年度的行政與教 師職務,讓教師得以發揮專長與才能,使得學校獲得良好的行政效能與教學效益。

因此,從以上三位研究者的論述,可發現職務編排是學校以維護學生學習的 權益為出發點,並結合教師專業能力和尊重教師的權益,且兼顧提升學校行政效 能所進行的教師各項職務工作的安排。希冀能提高學校教學品質和行政運作的最 大效能,使學校在少子化的現代具有競爭力。因此本研究將職務編排的定義界定 為學校為保障學生受教權益,兼顧學校教師專業與行政效能,而對教師工作任務 進行編排。

(一)職務的編制與工作內容

教師擔任不同的職務其所負責的工作內容也會有所差異。以下就教師職務的 編制及職務的工作內容分別說明之:

1.職務的編制

依照教育部 2011 年公布的《國民教育法》第 10 條、第 12 條及 2012 年《國 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第 3 條部分條文規定:

國民小學教職員員額編制如下:

校長:每校置校長一人,專任。

主任:各處、室及分校置主任一人,有教務主任、學務主任、總務主任、輔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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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等四處主任。除輔導室主任得由教師專任外,其餘由教師兼任。

組長:各組置組長一人,有除文書、出納及事務三組組長得由職員專任或相當職 級人員兼任外,其餘由教師兼任。

教師:每班至少置教師一.五人,一百零一學年度提高至每班一.五五人,一百 零二學年度將提高至每班一.六人。全校未達九班而學生人數達五十一人 以上者,另增置教師一人。班級導師可分低年級(一年級、二年級)導師;

中年級(三年級、四年級導師);高年級(五年級、六年級導師);另有專任 教師(非擔任班級及組長之教師)。

輔導教師:

(1)專任輔導教師:學校班級數二十四班以上者,置一人。

(2)兼任輔導教師,由教師依下列規定兼任:

A.學校班級數二十三班以下者,至少置二人。

B.學校班級數二十四班至四十八班者,除依前目置專任者一人外,至少置兼任者 一人。

C.學校班級數四十九班至七十二班者,除依前目置專任者一人外,至少置兼任者 二人;七十三班至九十六班及九十七班以上者之兼任輔導教師人數,以此類 推增置。

由以上條文可知,目前國民小學教師的職務可劃分為:教師兼主任、教師兼 組長、班級導師及專任教師。此外因為「國民教育法」第10 條明訂:「…國民 小學及國民中學,視規模大小,酌設教務處、學生事務處或教導處、總務處, 各 置主任一人及職員若干人。主任由校長就專任教師中聘兼之,職員由校長遴用,

均應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備. . . .」可知主任的任用為校長之職 責及輔導教師需要其專業資格,故此兩種職務不在本研究探討範圍,但是教師兼 主任仍是本研究問卷調查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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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職務的工作內容

依照教育部 2011 年公布的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14 條來說明教師兼主任、教 師兼組長、級任導師及專任科任教師等職務的工作內容:

(1)教師兼主任:

A.教務處:課程發展、課程編排、教學實施、學籍管理、成績評量、教學設備、

資訊與網路設備、教具圖書資料供應、教學研究、教學評鑑, 並與輔 導單位配合實施教育輔導等事項。

B.學務處:公民教育、道德教育、生活教育、體育衛生保健、學生團體活動及生 活管理, 並與輔導單位配合實施生活輔導等事項。

C.總務處:學校文書、事務、出納等事項。

D.輔導室 (輔導教師):學生資料蒐集與分析、學生智力、性向、人格等測驗之實 施, 學生興趣成就與志願之調查、輔導及諮商之進行, 並辦理特殊 教育及親職教育等事項。

E.設教導處者, 其掌理事項包括前項教務處及學務處業務。

(2)教師兼組長:

國民小學各處(室)之下得設組,各組別如下:

A.教務處:設有教學組長、註冊組長、設備組長、資訊組長。

B.學生事務處:設有訓育組長、生活教育組長、體育組長、衛生組長。

C.總務處:設有文書組長、事務組長、出納組長。

D.輔導室(輔導教師):設有輔導組長、資料組長。

教師兼任組長除了要負責辦理所處職務的行政工作外,對於主任承接校長及 上級長官交辦的事項亦要幫忙協助完成,同時要依學校大小擔負起不少的教學工 作。因此在實施教師課稅後,班級導師降至 16 節課及調高導師費後,有相當多的 學校因此找不到要兼組長的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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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班級導師

依據教育部 101 年 8 月 9 日臺國(四)字第 1010134056 號函頒布「國民中小 學聘任班級導師注意事項」,學校依教師法第十七條規定編制內之教師,均具有被 遴聘為導師之義務。並經校務會議決定或於教師聘約中規定,工作職責得包括:

A.班務處理及班級經營。

B.學生生活、學習、生涯、品行及身心健康之教育與輔導。

C.特殊需求學生之關照及個案輔導。

D.親師溝通與家庭聯繫。

E.學生偶發事件及申訴事件處理。

F.其他有關班級學生之教學、訓輔、總務等事務處理

由上述得知,班級導師的工作範圍雖然僅限於班級,但是除了教學外仍有相 當繁雜的輔導與管教的瑣事,且現今社會需教育的不只是學生,還有為數不少的 家長,使班級導師的工作壓力倍增。

(4)專任教師

各校專任教師的編制是依照學校的規模大小而有所不同,大規模的學校專任 教師多,小規模的學校,專任教師人數較少甚至沒有。專任教師任教的科目及職 責,大都是根據每個學校的需求及校務發展來做適當的安排。

專任教師和班級導師及教師兼組長作一比較,雖然少了班級事務和行政業務,

但是為配合學校的特色或發展,專任教師也要負起訓練學校團隊和帶隊出外比賽 的工作。

由上述得知,教師因為擔任的職務不同,伴隨而來的授課時數、內容和工作 壓力便有所差別。因此為兼顧教師的專業能力和提升學校整體效能,如何能適才 適所的職務編配漸漸受到重視,遂讓教師職務編排成為學校行政管理的重大課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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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職務編排的目的

學校職務編排的目的是讓學校組織的人力資源做有效的運用,以達到適才適 用,來提昇學校的行政效能和學校的競爭力。正如范熾文(2008)所提在企業中 要讓知識型員工提高生產力,主管會讓員工從事最適合個人能力的工作。因此學 校也要如企業般把對的教師放在對的地方,才能發揮最大的人力資源效用;所以 學校要善用每個教師的專才,始能提高教學品質,讓學生的受教權利獲得最大的 保障,這就是職務編排的最原始的目的(王弘杰,2006 )。此外,學校如果要提 高競爭力,善用好的人力資源管理是有效的方式之一,如此能使學校教師「人盡 其才」,也就是適才適用。讓正確的人能選擇正確的職務,完成正確的事,使組織 成員人力資源重分配,讓學校所有教師能適才適所、貢獻其所能,教師專業可以 增進成長、發揮教育熱忱以及行政效能之提升(陳忠豪,2010)。由此可知,學校

學校職務編排的目的是讓學校組織的人力資源做有效的運用,以達到適才適 用,來提昇學校的行政效能和學校的競爭力。正如范熾文(2008)所提在企業中 要讓知識型員工提高生產力,主管會讓員工從事最適合個人能力的工作。因此學 校也要如企業般把對的教師放在對的地方,才能發揮最大的人力資源效用;所以 學校要善用每個教師的專才,始能提高教學品質,讓學生的受教權利獲得最大的 保障,這就是職務編排的最原始的目的(王弘杰,2006 )。此外,學校如果要提 高競爭力,善用好的人力資源管理是有效的方式之一,如此能使學校教師「人盡 其才」,也就是適才適用。讓正確的人能選擇正確的職務,完成正確的事,使組織 成員人力資源重分配,讓學校所有教師能適才適所、貢獻其所能,教師專業可以 增進成長、發揮教育熱忱以及行政效能之提升(陳忠豪,2010)。由此可知,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