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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與自護制度主要內容比較

2.6.1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OHSAS 18001 主要內容

OHSAS 18001 規範之內容共分四章,分別為 1.適用範圍(Scope)、

2.參考出版物(Reference Publications)、3.名詞與定義(Terms and Definitions)、4.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要項(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Elements)【21】。

一、一般要求

組織(事業單位)應建立並維持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的要求,陳 述於第四條。

二、安全衛生政策

不論是 ISO 9000(品質)、ISO 14001(環境)或 OHSAS 18001(安全 衛生)管理系統都是以 PDCA(PLAN, DO,CHECK,ACTION)作為相同 的基本架構。以 OHSAS 18001 為例,是在安衛政策之最高指導原 則下,依循規劃(P)、實施與運作(D)、查核與矯正措施(C)及管

理階層審查(A)等步驟,如圖 2-8 所示,以達持續改善目的,說 明如下:

圖 2-8 OHSAS 18001 之 PDCA 管理循環示意圖

安全衛生政策代表一個企業對於安全衛生維護的觀點與期望,也 是安全衛生管理的最高指導原則。在制定安全衛生政策時,需明確陳 述企業的整體安全衛生目標及改善安全衛生績效的承諾,同時,此政 策也須獲得事業單位最高管理階層的認可並由其頒佈。

此安全衛生政策應符合下列各項要求:

(一)對組織安全衛生風險的性質與規模來說,必須是合宜的。

(二)包括對持續改善之承諾。

(三)至少包括目前適用符合的安全衛生法令規章,及組織需遵守的其 他要求事項之承諾。

(四)使其文件化、實施及維持。

(五)傳達給所有員工,並使其認知個人的安全衛生責任。

(六)可向利害相關者公開。

(七)進行定期審查,以確認該政策持續關連並適合於該組織。

由此可知,安全衛生政策至少需包含兩個承諾,即「持續改善」

與「符合法規」。此外應建立一個動態的管理系統,也就是政策之訂 定須以先前的稽核、績效量測回饋及管理審查為本,再藉由規劃、實 施、稽核及審查階段進行改善,然後,隨著風險特性之改變,再訂定 下一階段的政策,以達動態管理的目的。

4.6 管理階層審查 4.3 規劃

4.3.1 危害鑑別、風險評估及 風險控制之規劃 4.3.2 法令規章與其他要求

事項 4.3.3 目標

4.3.4 安全衛生管理方案 4.5 查核與矯正措施

4.5.1 績效量測與監督 4.5.2 意外事件、事故、不符

合、矯正及預防措施 4.5.3 紀錄及記錄管理 4.5.4 稽核

4.4 實施與運作 4.4.1 架構與責任 4.4.2 訓練、認知及能力 4.4.3 諮詢與溝通 4.4.4 文件化

4.4.5 文件及資料管制 4.4.6 作業管制

4.4.7 緊急事件準備與應變 4.2 安衛政策

ACTION 持續改善 PLAN

CHECK DO

三、規劃

在 OHSAS 18001 中,其規劃重點有四,分別為:危害鑑別、風險 評估及風險控制之規劃、法令規章與其他要求事項、目標以及安 全衛生管理方案。其重點內容,茲說明如下:

(一)、危害鑑別、風險評估及風險控制之規劃:在 OHSAS 18001 中,要求組織應建立並維持程序,以持續鑑別危害、評估 風險,並執行必要之控制方法,其風險評估範圍包括如下:

1.例行性與非例行性活動:例行性的活動包括企業正常運 作時的產品、活動及服務,例如,正常的產品生產、製 程活動及服務過程等;非例行性活動包括機械設備的故 障修理、年度歲修及緊急狀況的發生等。

2.所有進入工作場所人員的活動:所有進入工作場所人 員,除了員工外,承攬商及訪客的活動也都可能對該場 所具有潛在之危害。舉例而言,土木承包商、設備維修 商及廢棄物承包商、化學品與設備供應商,乃至進入廠 內之訪客與暫時性工作人員如暑期工讀生等,均應考量 其所帶給工作場所之風險。

3.工作場所中包括由組織或外界所提供之設備:如前所 述,供應商、承包商所使用或攜入工作場所的任何設 備,例如:動火設備、衝剪設備等,均需進行危害鑑別,

因為這些設備皆有可能造成工作場所的安全衛生危 害,當然,企業本身的設備也都在此範圍內。

審視上述範圍,亦即針對製程(含服務)、人員及設備等三方 向,考量其對事業單位所造成之風險程度。此外危害鑑別與風險 評估可依照企業之特性與能力選擇最適宜的方法,並未特別要求 使用複雜的系統分析方法如 HAZOP 或 FMEA。針對危害鑑別的結 果,再進行風險大小的評估,並依照風險評估結果,確認不可接 受之風險,從而決定適當的改善或控制計劃。如果是進行改善計 劃,則可與企業之「安全衛生目標」與「安全衛生管理方案」相 結合;如果是制定管理控制手段,則在系統上應與「作業管制」

連結;如屬緊急應變則與「緊急事件準備與應變」相串連,以使 風險管理不僅是一項安全管理工作,更是管理工作的源頭。

(二)、法令規章與其他要求事項:企業在安全衛生方面所需符合 之法令規章並不僅限於行政院勞委會所公佈之法規,內政 部消防署制定之消防法、管理游離輻射設備的原子能等,

亦皆須了解與鑑別,除此之外,其他要求事項如企業內安 衛政策及標準規定等,也均應遵從。此外企業針對上述資 訊之獲得,應建立各種管道,包括資料之媒介(公報、網

路、函文、刊物等),且應提供並保持更新,使員工知道 如何取得;並應就所獲得之資訊,與員工及利害相關者進 行溝通。

(三)、目標:企業應依據不可接受風險、法規不符合事項、作業 與業務要求(如客戶之要求)及利害相關者觀點(如企業 內員工)等項目,集思廣益,訂定階段性安衛管理目標,

目標並應與職業安衛政策相連結,以達持續改善的目的。

此外目標應儘可能量化、具體化,俾可有效判斷目標達成 程度及所帶來之安全績效。在訂定目標時,可分為長程、

中程及短程目標,長程目標往往偏向政策性之宣示,如零 災害;惟在訂定短程目標時,應考量現階段安衛之重點,

務實的建立可行目標,以使執行者有一明確的努力方向,

千萬不能好高騖遠,如此,反而會讓執行者喪失信心。

(四)、安全衛生管理方案:企業應藉由職安衛管理方案之建立,

來達成安衛政策與目標。在管理方案中應明定三要件:

1.職權分工:負責該方案之執行的相關授權與責任,至 少規定到部門。

2.方法:達到目標之各階段方式。

3.時程:完成各階段工作的預定期限。

四、實施與運作

管理系統於企業內推動時,必須建立明確的權責區分制度,並充分授 權,各項工作之推展由專人或特定部門執行。

在此部份包含:架構與責任、訓練、認知及能力、諮詢與溝通、文件 化、文件及資料管制、作業管制、緊急事件準備與應變。茲分述如下:

(一)、架構與責任:為促進職安衛管理的有效性,對置身於具有潛在 職安衛風險之組織、設施及製程活動之中,而負責管理、執行 及查驗的人員,其職責及權限應加以界定、文件化及溝通。

其中最高主管承擔企業的最終安全衛生責任,所以組織應指派 高階主管中之一員作為管理代表,交付特定責任並獲得充分授 權,另外,應將安全衛生管理責任賦予現場的作業主管,以確 保其能有效掌控安全衛生事務的運作。此安全衛生的責任與權 限並應以適合於企業本身的表格文件來記載,例如職務說明 書。

(二)、訓練、認知及能力:個人在工作場所中從事可能影響職安衛的 作業時,應具備適當的能力以執行此操作,而避免事故的發 生,在此所謂「個人」,除了企業內部員工外,亦須考慮企業 外部人員可能進入企業內部作業的情形,如承包商與供應商 等。

「能力」可依學歷、訓練及經驗來加以界定。企業應考慮所有 進入工作場所之人員所負的責任、工作能力及作業之風險高 低,從而加強訓練。此外企業需透過各種可能的方式使內部員 工了解安全衛生的需求,包括政策與各種程序的重要性、個人 作業對安全衛生的影響、個人的安全衛生權責及未依循標準作 業程序工作時所可能造成的安全衛生後果,以加強全體員工對 安全衛生的認知。

(三)、諮詢與溝通:在企業內與安全衛生最直接與重要的利害相關者 是企業內部的員工,故企業除了要在適當時機對員工傳達安全 衛生資訊外,亦應邀請其提供意見。

員工與企業的相關主管應有一固定的溝通管道,以參與企業安 全衛生的相關討論與會議,同時,應達到下列四項要求:

1.員工應參與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相關文件的制定與審查,至少 包括政策與管理程序。

2.當員工工作場所的安全衛生狀況改變時,企業管理階層應與 相關員工溝通,並使其了解改變的狀況。

3.聽取安全衛生相關事務的說明。

4.企業應使所有員工知道那些人是安全衛生員工代表及安全 衛生管理代表。

(四)、文件化:企業應將安全衛生管理相關資料維持為最新的文件,

並將此資訊透過適合之媒體如書面或電子型式等,傳達給所有 員工,以確認其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能被充分的了解與有效 的作業。因此企業應制定「安全衛生手冊」(或同等的文件),

說明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的所有要項與要求,並依此展開相關的 管理程序或作業指導書,以利管理系統的推動與執行,甚至作 為系統執行的依據。惟應注意文件化的目的在於增進系統的操 作性,過多的文件反而會降低系統的效率與增加無謂的工作負 擔,故應先行檢討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所需的文件與資料,加以 整合,然後再制定合宜之文件系統。

(五)、文件及資料管制:組織應建立並維持程序,使安全衛生管理系 統的文件符合下列各項要求:

1.文件易於索取。

2.文件要定期審查並視情況需要加以修訂,且由授權人員認可 其適切性。

3.在所有關係到職安衛系統有效運作之重要作業地點都可以

3.在所有關係到職安衛系統有效運作之重要作業地點都可以